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考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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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考试制度

职业技术学校考试制度

XXXX职业技术学校考试制度考试是检查评定教师教学成绩,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总结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之一,他具有评定功能诊和反馈断功能,预测功能和激励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是建立在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基础上,所以为使考试结果是真实有效,特制定以下考试制度。

1、期末事务工作由教务科及各专业部负责: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分配、考试时间制定、试卷的收发等。

2、考试期间所教考试科目的教师严禁进入考场,如一经发现所考科目的教师进入考场,按一天事假处理。

试卷不清晰或其他问题,向教导处汇报,教导处负责处理,另外教务科设流动监考。

3、严禁因感情因素给学生暗示答案或让学生以各种方式抄袭,如流动监考发现或在批卷中发现雷同卷,经检查属实考场内每位教师按半天事假处理。

4、在考试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给假,避免影响全校考务工作。

如不请假私自缺考,按旷工处理,如请假监考没串号出现漏监情况,按一天事假处理,在综合考核中扣2分。

5、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到各专业部取卷,无故耽误考试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迟到5分钟以内,按考勤制度中迟到处理,超过5分钟每人次按半天事假处理。

)6、每个考场设两名监考员,严格执行考试制度(课桌倒排,收缴学生手中所有考试有关的材料,学生只留文具盒、垫纸和验算纸张),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到考场,面对学生拆开试卷,强调考试纪律,督促学生填写学生姓名、班级及相应座位号。

7、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制度,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监考,严禁在考场喧哗、闲谈、接打手机等,如有违反教师按半天事假处理。

8、监考并批试卷的老师,注意做好以下几点:(1)开考前后督促学生认真填写学校、姓名、班级及考场和座位号,监考教师认真核对学生的座位号,防止串号。

(2)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由小到大的座位顺序整理好试卷,防止倒页和试卷顺序颠倒,缺考试卷应注明缺考和填写座位号。

(3)监考教师应在试卷封皮上注明监考教师,考场应有人数和实有人数及缺考学生座位号。

职业考试考场须知

职业考试考场须知

职业考试考场须知考试是评估个人在特定领域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方式。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考生在考场内需遵守以下规定:1. 准时到达:请考生提前到达考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办理入场手续。

迟到将可能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2. 带齐考试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所需考试工具(如笔、计算器等)。

凡未带齐者,将被禁止参加考试。

3. 禁止通信工具:请将手机、手表和其他与外界通信的设备关闭或存放在指定的存物处。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将视为作弊行为。

4. 保持安静:请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发出大声、喧哗或干扰他人的声音。

考试期间禁止交谈和与他人交流。

5. 遵守监考人员要求:考生需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如有问题或需要,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申请。

6. 不得抄袭作弊:考试期间,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答案。

如发现抄袭作弊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7. 做好时间管理:根据考试规定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答题时间。

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部分的答题,不得超时。

8. 注意考场卫生:请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废纸或其他垃圾。

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和环境。

9. 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依次离场,不得提前离开。

请确保个人物品带走,不要忘记随手关灯。

参加考试是每个人实现自身目标的重要步骤。

希望考生能够遵守以上规定,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在考试中,祝愿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注意:本文档中所有规定以考试机构发出的官方通知为准,如与实际情况有任何不符,以官方通知为准。

)。

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制度一、出制试卷要求1、试卷纸用统一纸张,按规格用黑色墨水笔誊写,要求字迹工整,卷面清楚。

2、考试题目,要适当考虑学生的实际程度,注意知识的综合运用,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按中等学生水平出题,优秀和差生的分数距离适当拉开。

不出偏题、怪题。

题型要多样化。

考试内容覆盖面为本学期所学内容。

3、试卷应有两套(A、B卷),每份试卷须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4、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5、同课头要求用同一种试卷,系(部)主任要做好协调工作二、阅卷评分要求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成绩评定按平时成绩占40%,期终考试成绩占60%。

平时成绩应包括学生上课、作业、课堂笔记、测试成绩等。

相同科目成绩评定标准要一致。

3、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试卷、流水阅卷方式,其它科目也尽量采用流水阅卷方式,相关专业组长及备课组长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4、阅卷结束后,各授课教师要认真做好成绩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教研室主任要做好本课程的成绩分析及教学总结,认真分析本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5、教师将记分册、成绩分析、试卷分析、补考学生名单等各项教学资料交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并交教务处。

系(部)主任要高度负责,认真审查教师阅卷和成绩评定情况。

6、计算机基础课程及有关计算机专业课程考试采用“考教分离”方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计算机基础成绩评定方法为:平时成绩占30%,一级考试成绩占70%。

参加计算机二级考试的科目按平时成绩30%,二级考试成绩占70%评定成绩。

三、考试监考程序1、考前班主任要安排好考生座位,布置好考场,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处罚暂行规定》,强调考试纪律,并保持考场内外清洁卫生。

2、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等进入考场,途中不得在任何地方逗留。

3、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指导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坐,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强调考试纪律,清理考生携带物品,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作业本、参考资料等放在指定地方;核对考生姓名与准考证是否相符,检查考生是否坐错座位。

高职学校考场规则

高职学校考场规则

高职学校考场规则第一条学生须携带学生证或其他身份证件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全省或全国统考的科目考试还须携带准考证,无证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迟到须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即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作旷考处理。

第二条考生闭卷考试时,除教师指定的器具文具外,不得将任何其他物品(包括书包、书籍、稿纸、报纸、笔记本、作业本、电子记事簿、电子词典、手机、带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器件)携入考场。

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发放,考生不得自带空白纸张。

凡需用计算器的考试科目,计算器必须自备,非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借用或转借他人,否则双方均按作弊处理。

第三条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就座或服从主考、监考教师安排,不得私自调动座位。

第四条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各种准备,不得在考试时间内离开考场;若要离开考场,须先交卷且不得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如有特殊情况,经主考、监考教师同意可作特殊处理。

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试卷、稿纸及答案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第五条学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如遇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第六条除有专门规定外,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卷。

期末考试必须用统一印制的试卷纸和草稿纸答卷,否则无效。

第七条考生应认真、诚实、独立完成答卷。

不能干扰他人答卷;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

第八条考生提前交卷,须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桌面上或交监考教师后立即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桌面或交监考教师,然后迅速、有秩序、安静地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不得把试卷或答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

第九条考生在考场内应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

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认识错误的态度、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纪律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纪律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纪律
一、考场纪律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放在桌面右上方,以备查对。

2.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坐到指定的座位上。

3.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等交监考老师统一管理。

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者必须关机。

4.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

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收卷。

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

6.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或协同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监考老师有权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者,监考老师有权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保持考场清洁卫生,严禁乱扔纸屑、垃圾。

二、作弊行为的界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作弊论处:
1.请人替考或替别人考试者;
2.考试开始之后,翻阅或偷看不应携带的书籍、笔记本、纸条或其他载体中信息者;
3.已给、已接或擅拿他人的答卷、草稿纸、纸条者;
4.在桌面、手上等处画、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
5.考试过程中借故离开考场,在考场外偷看有关内容或与他人交谈有关内容者;
6.经阅卷教师鉴定,并与学校有关部门共同确认属试卷雷同者;
7.以任何形式夹带任何与考试课程有关信息者。

8.考试过程中翻看手机者。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范文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范文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将准考证放在桌面,无证者不准予参加考试。

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

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考生交卷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三、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并在考试结束后一齐收回。

禁止考生自带纸张。

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整理好试卷,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场。

试题及答卷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五、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等必须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

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放入书包或上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

如在考试中违反上述规则或发现使用上述物品者,按违纪处理。

有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允许使用有记忆贮存功能的计算器。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不得说话、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借用计算器,不得用手机、网络等传递信息,不得偷看他人试卷和给他人看自己的试卷,不得以任何方式在考场内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不得拖延交卷时间。

2023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考试计划:学院将每学年制定考试计划,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并适时公布给学生。

2. 考试报名: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考试报名,包括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等。

3. 考试安排:学院将根据考试计划,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学生相关信息。

4. 考试科目和内容:考试科目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理论考试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形式,实践考试包括笔试和操作实践等形式。

5. 考试违规处理:对于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给予警告或纪律处分等。

6. 考试成绩评定与公布:学院将按照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公布考试成绩。

7. 考试申诉: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8. 考试安全与保密:学院将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作弊和泄密行为。

9. 其他事项:学院还可根据需要对其他与考试管理有关的事项进行规定和调整。

以上为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携学生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场,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离场。

二、单行独坐,按编定的座位入坐。

不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变动座位,不得移动桌椅。

三、学生除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具外,其他如书包、手机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在座位上留下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四、学生答题一般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蓝、黑油圆珠笔书写。

字迹要工整、清楚,若无特殊要求,使用铅笔、红水笔答题及答题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五、开考后,学生不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离考场。

违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认真思考,独立答卷。

学生之间不许说话,不许交头接耳,凡有旁窥、夹带、传递、抄袭他人答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均属作弊行为。

有任何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没收其试卷,该课成绩按零分计算,并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七、严格遵守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考试结束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逾期不交卷者,试卷作废,作旷考处理。

八、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谈笑或议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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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考场管理规定
考试是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提高考试成绩的真实度、客观性、公正公平性,特制定本规定。

1、考生在预备铃声响后,立即进入考场,按要求在各自的座位上坐好。

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考场。

2、课桌上除考试必需的文具外,不得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件。

3、试卷在开考铃声响前5分钟内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包括草稿纸)。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作弃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因病除外)。

5、考试中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讲话,不得作弊,试卷有不清晰处考生必须举手询问监考老师,老师说明时应面对全场考生。

6、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交卷,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议论。

7、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作好详细记录,并将名单报教务处,作为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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