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特别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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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励办法

特殊贡献奖励办法

特殊贡献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殊贡献奖励主要针对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包括:
1、在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策略、年度重点业务、月度重点工作及其他重要活动中表现优异、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为公司争取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对外市场拓展、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创优、银行授信、资质申报、清欠、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3、在法律诉讼、审计等工作中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集体和个人;
4、其他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维护公司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特殊贡献奖励注重典型性、创新性、重要性、成效性,兼顾公平、统筹安排。

第四条当年特殊贡献奖励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特殊贡献奖励的奖金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奖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以及其绩效表现确定。

第六条凡已经在生产经营、市场开发、清欠、科技奖等项目中进行奖励或兑现的,原则上不再以特殊贡献奖励重复奖励。

第七条特殊贡献奖励注重及时性,特殊贡献被认定的当月即可提名奖励。

第八条奖励对象的评审程序为:
1、由集团公司经理层提名,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2、经审议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金额视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公示。

3、通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业务部门制表,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扣除所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发给奖励对象本人。

第九条本办法自xx年2月1日起实施。

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管理办法(WORD9页)【适用范例】

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管理办法(WORD9页)【适用范例】

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局人〔20**〕*号关于印发《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管内各单位并机关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员工激励机制,规范员工奖惩管理工作,现将《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遵照执行,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参照本办法的基本要求规范好本单位员工奖励的工作,确保员工激励成效,以促进企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的全面提高。

附件:《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管理办法》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管理办法一、奖励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机制,规范员工奖惩工作,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的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业务系统以集团公司名义实施并由集团公司行政支付费用的,对所属单位(集体)或个人所给予的奖励。

2、奖励的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根据外来文件对所属单位(集体)或个人所做出的奖励,但不包括根据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所提取的费用及奖励。

三、奖励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激励为目的的原则。

即奖励员工是手段,实现员工的有效激励是根本目的。

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即在处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者关系中,要坚持两者兼顾各有侧重的原则,应因时、因事、因人制宜,灵活掌握。

3、坚持奖励工作要准确及时的原则。

即奖励对象的确定必须要有根据,与其所受的奖励要相符合,以体现奖励的公平。

同时要求奖励工作越及时越好,以便使员工的优秀表现得到及时的肯定与表扬,提高激励成效。

4、坚持实行“总经理统一审批,人力资源部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统一列支”的管理原则。

5、坚持“谁做出奖励决定、谁承担支付款源”的原则。

四、奖励的种类划分1、年度综合表彰奖:指集团公司本部以公司、党委、工会、团委的名义,以年度为周期,对公司所属单位及员工在年度先进荣誉评比中所给予的奖励。

如:公司年度“双文明”建设奖、党委“七一”表彰奖、工会“先进生产(工作)者”奖、团委“五四”表彰奖等。

总经理特别奖励激励管理办法

总经理特别奖励激励管理办法

总经理特别奖励激励管理办法集团总经理特别奖励管理办法为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充分激发集团本部及所辖子公司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集团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应于集团公司公司本部及子公司正式入职工作的全部职工。

第二条集团总经理特殊奖励主要应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绩效优异部门或个人的单项奖励,以及职工的年底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对部门或个人进行特殊奖励的情况如下:1、出色完成集团公司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的事项;2、日常工作中积极创新,招法新颖,绩效突出的;3、在完成政府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4、在塑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文化等工作中,工作突出的;5、在管理工作中,所管理业务系统业绩突出,获得省市级奖项的;6、经理办公会确定可以进行奖励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奖励额度按照事项的重要性及效益额度予以一次性奖励,当月兑现。

1、对个人的奖励额度,不超过2.5万元。

2、对部门的奖励,按照平均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额度进行奖励。

第五条对部门或个人进行特殊奖励的管理程序:1、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奖励的原因及额度;2、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向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汇报;3、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通知申请部门按照审批的额度,制订奖励分配方案;4、奖励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5、人力资源部依据分配方案兑现个人奖励。

第六条集团公司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可对职工进行年底一次性奖励:1、圆满完成国资委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2、获得国家级奖项;3、国内外同行业中获得较高荣誉的;4、出色完成国家、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5、经理办公会认为可以实施年底一次性奖励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实施年底一次性奖励的额度根据集团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确定,不超过个人当年收入台账的二分之一,于次年年初兑现。

第八条对职工实施年底一次性奖励的管理程序:1、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度经营效果,提出一次性奖励的决定;2、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共同测算分配额度,并起草一次性奖励分配方案;3、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党政领导联合审批;4、人力资源部按照审定后的奖励方案,核定每个职工的奖励额度,并通知各子公司一次性奖励标准;5、各子公司将一次性奖励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着力于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条奖励的种类:为更好地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集团奖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通报表彰;(二)杰出贡献奖;(三)评优评先;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彰”奖励:(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二)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三)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津津乐道者;(四)发现职责外一般性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五)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六)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七)敢于举报损害集团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的;(八)有显著善行佳话(拾金不昧、尊老爱幼等),为集团赢得荣誉者;(九)其他对集团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杰出贡献奖”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在集团年终(中)会议上给予奖励:(一)在营销、质量、管理等领域中做出显著成绩;(二)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集团及社会损失;(三)完成集团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集团认定者;(四)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给集团节约资金或带来经济效益显著者;(五)检举揭发侵害集团利益的行为,为集团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六)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七)集团认定的其他表现。

(八)荣获市级“劳动模范”以上称号者;第六条根据员工的表现,集团每年末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员工;对于贡献突出,符合劳模评选条件者,集团将向区市。

第七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集团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集团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集团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2. 员工奖励管理2.1 员工奖励范围奖励对象为集团内全体员工。

奖励内容包括以下几种:•个人奖•集体奖•优秀员工奖•先进个人奖•卓越贡献奖2.2 个人奖个人奖设有多个档次。

个人奖由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提名。

提名时需填写奖项名称、获奖人员姓名、部门名称、奖励事由、建议奖金金额等资料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给予奖励。

个人奖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获奖人员月工资的25%。

2.3 集体奖集体奖由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提名。

提名时需填写奖项名称、获奖人员姓名、部门名称、奖励事由、参与人数等资料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

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给予奖励。

集体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获奖部门月工资的10%。

2.4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设有多个档次。

由公司领导根据员工综合工作表现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获奖人员享有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其他公司额外奖励等。

2.5 先进个人奖先进个人奖由公司领导根据员工在专业领域上的表现和发挥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获奖人员享有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其他公司额外奖励等。

2.6 卓越贡献奖卓越贡献奖由公司领导根据员工在企业发展中的贡献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获奖人员享有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其他公司额外奖励等。

3. 员工加扣分管理3.1 加分管理加分分为部门内部加分和跨部门加分。

部门内部加分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评判,在部门内进行加分。

跨部门加分由上级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评判,跨部门进行加分。

加分对象为全体员工。

3.2 扣分管理扣分分为违规扣分和工作质量扣分。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由相关人员予以违规扣分。

工作质量扣分由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根据员工工作质量进行扣分。

扣分值根据情节大小,依次划分为2、4、6、8、10等值。

集团公司员工特别奖励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特别奖励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特别奖励金管理办法为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激励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业绩和特殊贡献的个人,促进管理改进和业绩提升,***(以下简称“公司”)专门设立员工特别奖励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员工特别奖励是指专项用于在岗位上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为公司经营在效益、安全、服务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的额外奖励。

第二条发放原则(一)奖励及时有效原则:凡符合员工特别奖励范围的事项,一事一议,做到“赏不逾时”,起到及时激励的效果。

(二)奖励金额适度原则:客观评价员工价值贡献,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奖励金额适度,不得突破其创造的效益。

(三)评定公平公正原则:不同激励事项和激励对象,应公正评价价值贡献,公平奖励激励对象。

(四)不得突击集中发放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日常管理运营情况需要进行员工特别奖励的申报和发放,不得无故突击集中发放,严禁随同年薪、年终奖或年终绩效一次性集中发放。

第三条适用范围员工特别奖励主要用于激励公司在岗普通生产或管理人员(含非正式在岗职工),原则上各级经营者或年薪制人员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四条管理职责及权限(一)员工特别奖励分为公司级奖励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

公司级奖励专指公司对总部员工的特别奖励和公司对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员工的特别奖励。

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专指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对所属员工的特别奖励。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级奖励提案的审议。

(三)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总经理负责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提案的审议以及公司级奖励的提议。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特别奖励提案的接收、提报审议和发放。

(五)公司计划财务部、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员工特别奖励金的建账、提取。

(六)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员工特别奖励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集团员工奖惩办法

集团员工奖惩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员工管理,建立制度科学、程序规范的工作秩序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惩处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实施奖惩应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安全高效,创新进取,促进企业稳定持续科学发展。

第四条对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违规、损害企业利益的,依据本办法给予惩处。

员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机关、各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单位)的全体员工。

集团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办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根据其实际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业绩优秀的;(三)在工程施工、多种经营等方面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成绩的;(四)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创新、重大贡献,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六)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主动保护公共财产,使单位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七)在争取和维护企业权益方面,得到单位广大员工好评,事迹突出的;(八)保护或抢救国家或单位财产,防止或消除事故的发生,见义勇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有功的;(九)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抵制违法乱纪行为,有显著成绩的;(十)维护社会、企业及员工队伍的稳定,有显著成绩的;(十一)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为加强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特别奖三种:(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于集团内通报表扬:1、有显著的好人好事,足为集团荣誉者;2、对管理、经营、服务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并被采纳实施者;3、敬业爱岗,足为楷模者;4、节能降耗,成效较明显者;5、发现职责外的事故,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6、有其他较突出表现,足为他人学习者。

集团内通报表扬由员工所在单位书面提出,人力资源部组织评议后给予通报表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集团内嘉奖:1、遇有意外,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2、攻克技术难关,有较明显成效者;3、维护集团利益,避免较大损失者;4、热情为师生服务,多次得到表扬者;5、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为表扬者。

集团内嘉奖由员工所在单位书面提出,人力资源部组织评议后给予嘉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1、攻克技术难关,成效显著者;2.管理创新,效益显著者;3、创“三满意”工作中,表现突出者;4.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优异者;5、坚持公平正义,维护集团利益者;6、有其他特殊贡献,足为集团表率者。

特别奖由员工所在单位书面提出,人力资源部组织评议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各单位如有其他情形进行内部通报表扬和嘉奖的,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条员工处分有通报批评、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一)通报批评具体细则按照集团监控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集团通报的批评由监控部负责,中心通报的批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部门通报的批评由所在部负责。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1、擅离职守,给集团造成财产损失超过人民币500元者;2、损毁集团财物,损失超过人民币500元者;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集团损失超过人民币500元者;4、旷工一天者;5、仪器、设备、车辆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集团声誉者;7、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8、威胁、侮辱同事,行为情节较轻者;9、散播不利于集团的谣言或挑拨集团与员工的感情者;10、其他违反有关政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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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员工特别奖励金管理办法
为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激励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业绩和特殊贡献的个人,促进管理改进和业绩提升,*** (以下简称“公司” )专门设立员工特别奖励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员工特别奖励是指专项用于在岗位上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为公司经营在效益、安全、服务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的额外奖励。

第二条发放原则
(一)奖励及时有效原则:凡符合员工特别奖励范围的事项,一事一议,做到“赏不逾时” ,起到及时激励的效果。

(二)奖励金额适度原则:客观评价员工价值贡献,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奖励金额适度,不得突破其创造的效益。

(三)评定公平公正原则:不同激励事项和激励对象,应公正评价价值贡献,公平奖励激励对象。

(四)不得突击集中发放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日常管理运营情况需要进行员工特别奖励的申报和发放,不得无故突击集中发放,严禁随同年薪、年终奖或年终绩效一次性集中发放。

第三条适用范围员工特别奖励主要用于激励公司在岗普通生产或管理人员(含非正式在岗职工),原则上各级经营者或年薪制人员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四条管理职责及权限
(一)员工特别奖励分为公司级奖励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

公司级奖励专指公司对总部员工的特别奖励和公司对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员工的特别奖励。

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专指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对所属员工的特别奖励。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级奖励提案的审议。

(三)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总经理负责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提案的审议以及公司级奖励的提议。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特别奖励提案的接收、提报审议和发放。

(五)公司计划财务部、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员工特别奖励金的建账、提取。

(六)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员工特别奖励金的使用和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第五条奖励资金来源及额度控制
(一)员工特别奖励金属于应付职工工资范畴,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入账,不另行计提、预提。

(二)公司级奖励金按照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总部(含经营者年薪)本年度薪酬预算的3%予以总额控制,
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按本年度本单位薪酬预算的1%予以总额控制。

(三)公司级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均不得突破员工
特别奖励金总额限制;本年度员工特别奖励金总额结余部分也不再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六条员工特别奖励用途及奖励额度
(一)效益奖:奖励为显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特别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1000—10000 元奖励或按照效益比例予以提成奖励。

(二)创新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意见,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给予1000—10000元奖励或按照效益比例予以提成奖励。

(三)成本奖:奖励为公司降本增效、挖潜增效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1000—10000元奖励或按照效益比例予以提成奖励。

(四)安全奖:奖励为公司安全工作中做出特别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100—10000元奖励。

(五)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以及为公司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给予100—10000元奖励。

(六)合理化建议奖:针对公司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营销、设备、安全、基础建设、采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给予100—5000元奖励。

(七)其他奖励:除以上奖励事项外,确须对员工进行特别
奖励的事项,给予100—10000元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提报审批
(一)员工特别奖励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由被奖励员工所在部门进行提
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整理汇总报提报部门分管领导初审后,由公司总经理
或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二)事业部、专业化公司级奖励审批流程:
单位(或事业部、专业化公司部门)负责人提案f人力资源部门初审f 提案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事业部、专业化公司总经理
审批
(三)公司级奖励审批流程:
公司总部部门(或事业部、专业化公司部门)负责人提案f
(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总经理审核)f人力资源部门整理上报f 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会审f分管领导审核f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发放管理
(一)经公司或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审议通过的奖励事项,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公司OA 办公系统和单位公告栏进行通报表扬并造表存档,将发放明细录入当月或次月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薪资表中;财务部门以现金方式及时发放给员工并从应付职工工资科目中列支。

(二)公司对所属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员工的奖励由被奖励人员所在
单位兑现支付,但不占用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员工特别
奖励金额度。

(三)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员工特别奖励由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汇总一次,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1 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公司所属事业部和专业化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员工特别奖励金申报审批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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