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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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给排水

工程量计算规则给排水

工程量计算规则给排水一、本章包括: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管道附件,卫生器具制作安装,供暖器具,燃气器具,采暖工程系统调整等7节;共68个清单项目,844个基价子目。

二、本基价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三、本基价以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公布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

四、本基价的工作内容除各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刻,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和单体试车等。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的问题: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按C.6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刷油、保温部分参照C.31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基价子目运算。

六、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1.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其基价人工乘以1.3。

2.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纳钢模施工的工程:内浇外注的基价人工乘以1.05,内浇外砌的基价人工乘以1.03。

3.本基价只适用于高度在6层或檐高20m以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4.本基价工作物高度是按3.6m考虑的。

工程量运算规那么一、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运算规那么1.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镀锌钢管、钢管、承插铸铁管、柔性抗震铸铁管、塑料管、塑料复合管、不锈钢管、铜管、金属软管,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运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各种井类所占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按管道安装工程量运算,以米为计量单位。

2.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图示重量运算,以千克为计量单位。

3.管道附件(1)螺纹阀门:螺纹法兰阀门、焊接法兰阀门带短管甲、乙的法兰阀、自动排气阀、安全阀,依据不同类型、材质、型号、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运算(包括浮球阀、手动排气阀、液压式水位操纵阀、不锈钢阀门、煤气减压阀、液相自动转换阀、过滤阀等),以个为计量单位。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6篇一: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以“t”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m”、“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台”、“个”、“套”、“根” 、“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5、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⑴增加“端子箱(台)清单项目;⑵把“风扇(台)”“照明开关”和“插座”从原清单的“小电器”分离出来;2、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⑵原清单“桥架”放到D.11配管配线中(金属线槽、钢制桥架的主结构厚度1.5mm以下(包括1.5mm)执行金属线槽安装相应项目,主结构厚度1.5mm以上执行钢制桥架安装相应项目);⑶增加“铺砂、盖砖保护板(砖)”清单项目;⑷增加“电力电缆头”和“控制电缆头”清单项目;⑸增加“防火堵洞(处)、防火隔板(m2)、防火涂料(kg)”清单项目;⑹增加“电缆分支箱”清单项目;(7)原清单“电缆沟土方挖填”删除,套用土建部分清单;(1-2)0.45m3/m,每增加一条,土方量增加0.153m3/m);(8) 电缆穿刺线夹按电缆中间头编码列项;(9) 电缆井、电缆排管、顶管,应按《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

10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10。

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1 的规定执行。

C.10。

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编码:031001)C.10.2 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及套管。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2 的规定执行表C。

10。

2 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及套管(编码:031002)C.10。

3 管道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3 的规定执行。

表C.10。

3 管道附件(编码:031003)C。

10.4 卫生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

4 的规定执行。

表C。

10.4 卫生器具(编码:031004)表C。

10.4 (续)C.10.5 供暖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10.5 的规定执行.表C。

10。

5 供暖器具(编码:031005)C.10.6 采暖、给排水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

6 的规定执行.表C.10。

6 采暖、给排水设备(编码:031006)C.10。

7 燃气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7 的规定执行。

表C.10.7 燃气器具(编码:031007)表C.10。

7 (续)C.10.8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8的规定执行。

表 C。

10.8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编码:031008)表 C.10.8 (续)C.10.9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10。

2011定额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说明

2011定额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说明

册说明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丰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0。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494-2009。

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 74.1~4-2008。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安装工程概算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问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能满足安装施工的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定额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七、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并计入相应损耗。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引言四川省建设工程领域的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建筑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作为建筑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其定额计价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介绍四川省建设工程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定额计价内容。

一、给排水工程的定额计价1. 给水工程给水工程的定额计价主要包括水源设备、水幕墙、水泵设备、给水管道及附件、给水阀门、给水器具等项目。

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标准。

其中,水源设备包括水井、水泵站等;水泵设备包括水泵、管道和阀门等;给水管道及附件包括输水管道、附属设备等;给水器具包括龙头、阀门、水表等。

2. 排水工程排水工程的定额计价主要包括排水设备、排水管道及附件、排水阀门、雨水管道等项目。

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标准。

其中,排水设备包括下水道、污水处理设备等;排水管道及附件包括排水管道、排水阀门、附属设备等;雨水管道是指雨水的排放管道。

二、采暖工程的定额计价采暖工程的定额计价主要包括供热设备、供热管道及附件、散热器、调节阀等项目。

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标准。

其中,供热设备包括锅炉、热水器等;供热管道及附件包括热水管道、附属设备等;散热器是将热能传递给室内空气的设备;调节阀是用于控制供暖系统的温度和流量。

三、燃气工程的定额计价燃气工程的定额计价主要包括燃气设备、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阀门等项目。

每个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标准。

其中,燃气设备包括燃气炉、燃气灶等;燃气管道及附件包括燃气管道、附属设备等;燃气阀门用于控制燃气的流量和压力。

四、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制定和应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

定额的制定需要考虑施工工艺、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应用可以推动建筑工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
第一章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雨水、中水、空调水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划分: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界线以与市政排水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界线划分: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
(30m (40m (50m (60m)(70m)(80m)(9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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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工费的 2 3 4 6
8
10 13 16 19 22 25 28 31 3装在高层建筑底层或地下室的设备,均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4.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5.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6.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 25%,材料费占 75%。 以上第 1~5 项在工程实际情况满足相关要求时计取,第 6 项不论施工中是否发生,均应计取。 清单计价时,第 1 项计入综合单价,第 2~6 项计取企业管理费用和利润后,计入单价措施项目。 定额计价时,第 1 项计入定额人工费,第 2~6 项计入单价措施项目。
第十册 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 册说明
一、《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及附件配件的安装,小型容 器制作安装等。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模式计价。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8.《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 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7-2006) 10.《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3-2008)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以及管道热处理、无损探伤等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项目。 2.凿槽(沟)、打洞、沟槽恢复等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3.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4.凡涉及到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执行我省建筑、市政专 业、公共专业相应定额项目。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计量和计价管理,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本规范依据相关经济、管理和技术标准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计量和计价管理,但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进行调整。

第三条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计量和计价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便于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第五条工程量的计量应该依据设计施工图纸上的要求进行,按照设计图纸中提供的数据和标准进行计算。

第六条工程量的计量应该按着对工程之间的数据进行分类,比如设计、勘察等。

第七条工程量应该按照工程的实际向下取整,不能向上取整或向下取整。

第八条工程量应该标明具体的单位,例如桶、升、米等,不得混淆或模糊。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进行合理调整,以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第十条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总价、税等的计算应准确无误,并且应该注明计算核算方法。

第三章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里的价格应遵循市场行情和成本标准,价格应保持合理、公正、合法的。

第十二条工程里的每个项目的价格都应有价格依据,不能随意调整,并在工程计价上注明出来。

第十三条工程里的物料、设备的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且应采用正规途径购入。

第十四条工程计价时应考虑到物料、设备和人员的损耗、保险等费用,也应考虑到地区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因素。

第十五条工程里的单价、总价、税等计算应准确,应该提供准确的实际数据,不得虚构涨价或抬高价格。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设立专项账户,按照总工程量结算。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时应遵循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合规和勘察、设计等各项规定,经审核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时应建立结算单,注明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和计算方式,工程质量、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安装工程C.H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分册说明一、C.H《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5;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05。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其中人工工资占25%;2.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3.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4.超高增加费:本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按其超过部分(指由3.6m到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5.高层建筑增加费:凡檐口高度>2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全部为定额人工费)五、本分册和相关分册关系: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内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C.F《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C.N《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管道的土方应套用本定额相关项目;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5.锅炉安装,执行C.C《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6.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安装执行C.G《消防工程》相应项目;7.压力表、温度计执行C.J《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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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编码:031001)
(续)
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及套管。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及套管(编码:031002)
表(续)
管道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管道附件(编码:031003)
表(续)
卫生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卫生器具(编码:031004)
表(续)
供暖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供暖器具(编码:031005)
表(续)
采暖、给排水设备。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采暖、给排水设备(编码:031006)
表(续)
表(续)
燃气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燃气器具(编码:031007)
表(续)
行。

表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编码:031008)
表(续)
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编码:031009)
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的规定执行。

表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编码:031010)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管道界限的划分。

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人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应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的,应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应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界限应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应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与工业管道界限的应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 1.5m 为界。

4)燃气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应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应以墙外三通为界;室外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应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2.凡涉及到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等,应按附录A、附录D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凡涉及到管道、设备及支架除锈、刷油、保温的工作内容,除注明者外均执行附录C*.*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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