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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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提纲范文

《合同法》提纲范文

《合同法》提纲范文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00字)1.自由原则:合同受当事人自由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存在任意拘束当事人的强制约束。

2.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相互享有平等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公平原则:合同应当反映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5.守信原则: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200字)1.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订约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因合同成立所从属的条件。

2.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合同的订约人之间达成意思表示的一致,即达成合同的交付、接受和确认。

3.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4.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的成立未能发生效力,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违反法律、法规、道德感情等情况下会使合同无效。

三、合同的履行(300字)1.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支付货款、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

2.违反合同的后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返还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3.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免除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4.风险转移:合同当事人可约定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当风险转移后,责任也会随之转移。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提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的解释和填补(200字)1.合同解释: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约定内容的理解和解释,应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

2.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解释:口头合同的解释主要依据当事人的口头陈述,书面合同可以通过文本、附记、背书等方式解释。

合同法培训提纲1

合同法培训提纲1
湖南分办: 主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
《 合 同 法 》
主讲: 曾垂安 主讲: 湖南福城律师事务所
内 容 概 要
一、合同法概述
二、合同的内容 三、合同的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六、违约责任 七、买卖合同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表现形式
• • • • 实际履行(继续履行) 违约金 赔偿损失 责任竞合的处理:受损害方有权选择 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要求 侵害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的概念 、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分类 (2)、买卖合同的分类 )、
3、买卖合同的效力 、
)、出卖人的义务 (1)、出卖人的义务 )、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是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其基本权 利是收受价款。 • ①、交付标的物。 • 第一、现实交付。 • 第二、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 交付。 • 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 ③、瑕疵担保责任。 •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 (2)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 款,如果欠缺,合同就不成立。 • (3)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 的条款。
三、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 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 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其他形式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 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 全实现。
•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 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讲座提纲

合同法讲座提纲

合同法讲座提纲青山工商分局陈华堂女士们、先生们:合同,是经济与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易方式和权益确定工具。

它涉及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与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人们的衣食住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科学技术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对外经济、贸易的往来等,都离不开合同。

英国的一位法律权威说:“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提高经营效益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无论怎样强调合同的重要性都不过分。

《合同法》正是规范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一系列行为的重要法律。

学习、贯彻好《合同法》与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对于《合同法》的学习,在场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可能比我对合同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更深刻、更全面。

所以,在今天谈不上给大家作辅导讲座课,只是对合同法有关的问题谈一些自己学习的体会,仅供大家参考。

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今天不可能全面地展开讨论《合同法》的每一章节和每一个条款,只是讲讲我认为企业管理工作者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合同法》新确立的几项法律制度(一)表见代理制度我们知道: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它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合同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合同。

”这个规定确定了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制度,并肯定了合同代理人作为合同订立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表见代理呢?下面我举一个例子来进行分析。

陆某是本市一套房屋的产权人。

去年5月,陆某已成年的儿子拿着他的印章、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

中介公司及时找到了下家徐某。

去年6月,陆某儿子拿陆某印章和徐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去年8月,徐某要求入住房屋时,遭到陆某的拒绝。

陆某认为,自己的印章、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是被儿子偷出去的,儿子的所作所为他并不知情。

双方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陆某于去年8月15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讲解提纲

合同法讲解提纲

合同法讲解提纲合同基础知识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表现形式三、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四、合同一般应该具备哪些内容五、合同如何才成立生效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七、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是无效的八、法律对于签订合同的主体有哪些要求九、订立合同时如何甄别对方当事人主体是否合格十、合同对某些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怎么办十一、哪些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十二、哪些合同的法律效力还有待确定十三、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十四、哪些合同不能由他人作为签订十五、哪些合同是不能由合同法来调整的十六、对方单位领导的更换是否影响合同履行十七、什么情况下违约不承担法律责任十八、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十九、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二十、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二十一、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定金问题二十二、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掌握二十三、实务中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有哪些二十四、如何理解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请求权竟合问题二十五、如何理解缔约过失责任二十六、如何认识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二十七、如何理解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三项抗辩权合同实务攻略一合同的基本问题1、当事人订立合同各自应当保留几份原件2、如何使已实际履行的事实合同成立并且有效3、为什么要对合同的有关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4、如何约定合同的总价款5、如何约定合同的定金条款6、如何约定合同内容的保密条款7、如何约定合同中的验收条款8、如何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通知往来9、如何约定合同中的弃权条款10、如何约定保留合同权利的条款11、如何约定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的问题12、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13、如何约定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负担问题14、如何约定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15、如何约定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16、如何约定合同解除以后所适用的范围17、如何约定行使法定任意解除权的赔偿范围18、如何约定合同仲裁条款19、如何约定合同诉讼管辖的问题20、如何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有效证据形式21、如何约定诉讼不停止履行的条款22、如何防范合同不经意成立的陷阱23、如何防止对方当事人单方篡改合同条款24、如何防范离职员工同客户订立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25、如何防范公司的业务经办人私自收取对方的财物26、如何防范对方利用法人独立地位来逃避债务27、如何防范对方通过签订隐蔽条款拖延付款时间28、如何防范对方规避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9、如何防范对方关于合同解除的圈套30、如何防范对方当事人擅自毁约31、债务人如何防范债权人的拒绝受领32、被验收方如何防范可能承担的迟延履行责任33、如何有效地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34、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如何尽量减少损失35、非违约方如何证明自己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6、如何有效地解决三角债的问题37、如何降低自己的诉讼成本38、如何委托他人代签合同。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7篇篇1一、合同法的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调整交易秩序的法律学科。

它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2.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介绍合同法的历史沿革,包括古代合同法与现代合同法的区别与联系。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合同的成立要件(1)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一致;(3)合法性;(4)书面形式。

2. 合同的效力类型(1)有效合同;(2)无效合同;(3)可撤销合同;(4)效力待定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

2. 违约责任的类型与承担方式(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合同的变更条件与程序(1)合同变更的法定条件;(2)合同变更的程序要求。

2. 合同的解除情形与程序(1)协议解除;(2)约定解除权;(3)法定解除权;(4)解除合同的程序要求。

五、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制度1. 合同的保全措施(1)代位权;(2)撤销权。

2. 合同担保的种类与功能篇2一、概述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结构,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学习者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将能够深入理解合同法的核心概念,掌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基本规则,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的常见方法。

二、合同法基本原理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法的原则与功能3. 合同法律关系4. 合同的成立要件三、合同的订立1. 要约与承诺2. 要约的发出与接收3. 承诺的方式与时效4. 合同的格式与内容5.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6. 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履行的方式与期限4. 履行的保全措施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 合同的违约责任五、合同的变更与转让1. 合同的变更(1)协商一致变更(2)法定变更2. 合同的转让(1)债权转让(2)债务承担(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六、合同的终止1. 合同的终止事由(1)履行完毕终止(2)协议终止(3)法定终止事由(4)违约终止2. 合同终止的效力与后果处理篇3一、合同法概述本章节主要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合同法的法律原则等,使读者对合同法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

合同法讲座提纲

合同法讲座提纲

《合同法》讲稿目录一、概述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六、合同的无效七、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八、撤销权九、抗辩权十、代位权十一、情事变更十二、债权债务的转让十三、债务的抵销十四、商业秘密十五、悬赏广告一、概况《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原三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内经济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和技术合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合同法,有些共性的问题规定不统一,某些规则较为原则,有些规定不尽一致。

二是近年来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在防范合同欺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方面,需要作出补充规定。

三是调整范围不能完全适应,近年来出现了许多合同种类,需要相应在作出规定。

《合同法》分总则与分则二大部分,全文23章,428条(刑法452条,6万余字)。

总则部分详细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违约责任及合同效力等问题,分则部分列举了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情况。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和协议。

1.主体范围扩大。

1981年制定的《经济合同法》第2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

”可以看出,此二法均将我国公民、自然人排除在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将该法第2条修改为:“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培训提纲

合同法培训提纲

《合同法》培训提纲一、讲课目的与方式:为了让公司业务人员初步了解与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进而达到在业务过程中避免业务的风险的目的。

培训的内容系根据公司业务操作需要,结合《合同法》相关章节规定及律师个人从业经验,有针对性的挑选部分内容予以阐释。

二、内容1:合同法总则部分一)合同成立与生效:(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与特殊要件。

1、一般要件包括:(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具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成立、合同主体关于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特殊要件主要是指特殊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所必须履行的特定形式,常见的有要式合同(如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合同、需要登记生效的合同)、要物合同(以标的物交付为生效要件)、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等。

(第44条至第46条)(二)、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1、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2条)2、可撤销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示公平。

(第54条)(三)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47条、第48条)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二)合同的基本条款,必备条款(第12条、61条):合同基本条款主要包括:合同双方基本情况、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理论上讲,标的、数量、价格是必备条款,但从完善合同内容、避免合同纠风角度考虑,上面的内容都应该作为合同的必要条款来对待。

三)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付款、交付以及质量条款、验收条款、保修条款。

具体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全面履行是指合同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金、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

合同法讲座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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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诺过程的法律风险。 • ①承诺方式不当。如果要约中明确了承诺 的方式与时间,一旦企业做出承诺的方式 不当或错过时限,就会失去商业机会。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用自己的行为做出 了承诺,当对方不愿意再进行交易时,企 业证明自己做出承诺的难度会加大。所以, 要想把握住商机,最好做出书面的明确的 承诺并保留往来函件作为证明合同已经成 立的证据。
• 3、其他形式 • 它又分为默示形式和视听资料形式,这里 主要介绍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主要为录像 和录音,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有 关方面的最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 件中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予以认定。
•• • •
四、合同的效力 五、合同的履行。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 时履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有两个条件,一是基于同一合同所产生的两项 债务,二是两项债务之间要有对价关系。 • 2、 先履行抗辩权 •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 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 抗辩权也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有对价关系的两 项债务,并且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主要义务。如 果先履行一方交了设备,但没有交说明书,后履 行一方以此为由不付款,那就是违约。
• 3、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须在合同中有 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 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 4、损害赔偿。适用条件:第一、须有损失 存在,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即 利润损失)。第二、要有因果关系。违约 损失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 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造 成的损失,如车辆保管合同,车辆被盗后, 车主说车上还有一个价值百万的文物,此 文物保管方是不能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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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课提纲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法律的适用。

二合同的分类
有偿与无偿;双务与单务;诺成和实践;要式和不要式;涉他;格式条款。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1.要约的撤销。

2.承诺期限的计算等。

3.迟发和迟到的承诺。

4.实质性变更。

非实质性变更与镜像规则。

5.承诺的方式。

6.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

二特殊程序
1.悬赏广告
2.招标投标和拍卖。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和附期限
违法条件。

不能条件。

既成条件。

法定条件(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二效力未定
1.限制行为能力人。

2.无权代理。

3.无权处分
4.其他类型,如:
①转租合同。

②债务承担合同。

③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同。

④非主要工程的分包合同。

三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偷的公章、介绍信不行。

四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强制性的规定。

五可撤销
两个司法解释(关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

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并存时的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一由第三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
甲方———————乙方
丙方
甲乙约定,由甲方向丙方交货(向第三人履行),由丙方向甲方交钱(由第三人履行)。

二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
(二)撤销权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1.除非另有约定,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

如租赁合同的加以双方约定增加租金,已经经过的租期,租金不变。

2.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变更。

比如加以约定减少租金,但没有约定减少多少。

此时视为不
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一)债权转让
1.通知的方式转让。

79条有所限制。

2.保护债务人的两套方案。

(二)债务转让
1.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2.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

3.新债务人可向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

4.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三)概括移转
1.分立与合并。

2.继承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一解除
解除权是形成权。

对形成权的归纳整理
其一,形成诉权:合同撤销权、保全撤销权
其二,单纯形成权:解除权、抵销权、撤销权、追认权、选择权(五大类)。

二抵销
1.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

2.故意侵权的债务,侵权人不能抵销。

3.抵销的效力至何时?
4.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抵销问题。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

现(同时发生)甲公司欠款已经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冲抵货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答案:A
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相对人仍然可以抵销。

台民337条:在最初得为抵销时,主动债权若尚未经时效而消灭,时效完成后,仍得主张抵销。

5.对甲方的债权,乙方有履行抗辩权,甲方不得作为主动债权人抵销。

一提存
二免除
三混同
第七章合同责任
第一节缔约责任
第二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违约的免责事由
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二)修理、更换、重作等
(三)赔偿金
1.可得利益
2.可预见规则
3.损益相抵
4.过失相抵
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不同。

双方违约与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履行抗辩权不同。

(四)违约金
1.不履行的违约金、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和瑕疵履行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与法定违约金
3.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五)定金
第八章其他问题
一法律的适用
二合同的解释
三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
第九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节买卖合同
一交付
二一交三转
三买受人的验收
四特种买卖
(一)分期付款买卖
(二)凭样品买卖
1.封存
2.不能有隐蔽瑕疵。

(三)试用买卖
1.试用期的确定(170条)。

2.单纯的沉默,伴随着期间之经过,视为购买(171条)五房屋买卖
第二节赠与合同
一赠与与死因赠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二赠与的任意撤销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
四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赠与人穷困之抗辩
第三节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本息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第四节租赁合同
一必要费用
二有益费用
三转租
四买卖不破租赁
五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五节融资租赁合同一概念
二索赔权
第十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承揽合同
一承揽人对自己的损害和对第三人的损害
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
第272条与第253条的比较。

第十一章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运输合同
一客运合同
二货运合同
(一)风险负担
(二)单式联运
(三)多式联运
第二节保管合同
声明与赔偿。

第三节仓储合同
仓单。

第四节委托合同
完成的事务。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第五节行纪合同
一概念和特点
1.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动产买卖等法律关系。

2.行纪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效力并不及于委托人(参照第421条)。

3.种类。

二对价格的指示
要忠于对价格的指示。

三介入权
行使介入权后,还可以要求报酬。

第六节居间合同
报告居间。

媒介居间
第十二章技术合同
一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二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
三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
四技术转让合同的有关问题
五技术咨询合同的有关问题
359条第3款:“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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