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赞比亚之间的血檀红木贸易
中国与非洲的经贸合作(2013)

中国与非洲的经贸合作(2013)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9•【分类】政府白皮书正文中国与非洲的经贸合作(2013)(201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前言一、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二、提升投融资合作层次三、加强农业与粮食安全合作四、支持非洲基础设施建设五、注重非洲民生与能力发展六、促进多边框架下的合作结束语附录1 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经贸举措落实情况附录2 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中国政府宣布的未来三年中非重点合作领域前言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与非洲国家顺应形势变化,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内不断深化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大力推动经贸合作,积极探索符合中非实际的共同发展之路。
目前中国已成为非洲最大贸易伙伴国,非洲成为中国重要的进口来源地、第二大海外工程承包市场和第四大投资目的地。
中非经贸合作的发展,促进了非洲国家民生的改善和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促进南南合作与世界经济的平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中非双方共同努力,中非经贸合作基础更加坚实、机制更加完善,不断涌现新的合作契合点和增长点。
特别是2013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非洲,宣布一系列支持非洲发展的新举措,为推动中非经贸关系迈上新台阶注入了强大动力。
201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白皮书,介绍了中非经贸合作的有关情况。
这里,就近些年来中非经贸合作取得的进展再作一介绍。
一、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中非贸易仍然持续了较快发展的态势。
2009年,中国成为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
此后两年多时间里,中非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2012年,中国与非洲贸易总额达到1984.9亿美元,同比增长19.3%。
其中,中国对非洲出口额853.19亿美元,增长16.7%;自非洲进口额1131.71亿美元,增长21.4%。
檀香紫檀、染料紫檀木材之辨析-最新文档资料

檀香紫檀、染料紫檀木材之辨析姓名:陈潆,女,工程师,主要从事木材、人造板、家具类产品检验。
中国是最早认识和开发紫檀的国家。
紫檀木质紧密坚硬,沉稳、端庄、典雅、尊贵,是最名贵的红木。
紫檀在家具历史上独尊与显赫是其他木材无法相比拟的,代表了中国人最深层的文化底蕴。
紫檀为产印度等地的檀香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1]。
近年来由于檀香紫檀市场货源稀缺,我国从非洲进口以染料紫檀为主的木材,市场称之为:“血檀、非洲小叶紫檀”等,其木材与印度产檀香紫檀相似度极高,且英文商品名称red sanders、red sandalwood与檀香紫檀一致[2],在使用时把染料紫檀当作檀香紫檀,人们难以易分辨,然而它们间的价格相差甚远。
正确区分檀香紫檀和染料紫檀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分析研究了紫檀、檀香紫檀、染料紫檀名称的木材名称由来、植物学名称及木材分布、木材宏观构造和微观构造特征,为正确区分檀香紫檀、染料紫檀木材提供了科学依据。
1 木材名称的由来1.1紫檀史书中有关“紫檀”的记载颇多,有:晋?崔豹《古今注》:“紫檀木,…;亦谓之紫檀。
”;唐?《唐本草》:“紫真檀木,…惟不生中华,人间遍有之。
”;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论装背?F 轴》:“…,贞观,开元中,内府图书一律用白檀身,紫檀首,紫罗?F织成带,…,”;唐?王建《宫词》:“黄金捍拨紫檀槽,弦索初张调更高”;唐?孟浩然《凉州词》:“浑成紫檀今屑文,作得琵琶声入云”;宋?赵汝适《诸蕃志》:“紫者谓之紫檀,轻而脆者谓之沙檀,气味大率相类。
”;《宋史?日本国》:“…、紫檀…。
”明?王佐《新增格古要论》“紫檀木,出交趾、广西、湖、广,性坚,…近以真者揩粉壁上,果紫;余木不然。
”;明?方以智《通雅》:“紫檀即赤檀。
”;清?屈大均《广东新语》:“紫檀一名紫榆,来自番舶,以轻重为价。
”;等等。
近现代有关紫檀的研究有:陈嵘教授在《中国树木分类学》记载:“紫檀(古今注),紫檀别称红木(江浙)、紫?钅荆ü沤褡?)、赤檀(本草纲目)、red sandalwood(英)[3]。
聊聊赞比亚血檀

聊聊赞⽐亚⾎檀紫檀⾃古名贵,因⽽攀附者众多。
⼤叶紫檀、科特迪⽡紫檀、尼泊尔紫檀这些紫檀“近亲”,以及各种名称带“檀”的“远亲”,让不少刚开始玩⽊的朋友头晕。
综合考虑历史⽂化背景,以及红⽊国家标准,将传统“紫檀”界定为产于印度,俗称“⼩叶紫檀”,国标称“檀⾹紫檀”的⽊材,想来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
近段时间,⼀种产⾃赞⽐亚,俗称“⾎檀”的⽊材被⼤量进⼝,经初步分析,这种⽣长在与印度相似纬度的紫檀属⽊种,很可能是⽬前所知最具杀伤⼒的⾼仿紫檀材料。
⽩纸划线、⽜⽑纹、⾦星、氧化、酒精浸泡这些常⽤⼿段已经很难区分⼩叶紫檀和赞⽐亚⾎檀,不仅如此,更令⼈吃惊的是:⼀些⽊材鉴定机构根据国标GB/T18107-2000《红⽊》标准,对赞⽐亚⾎檀进⾏鉴定,得出的数据和结果,同“檀⾹紫檀”⾮常近似!下⾯我们就来聊聊赞⽐亚⾎檀,这个⼩叶紫檀的“直系亲属”:从原材的⽩⽪、芯材来看,⾎檀同紫檀的相似度确实⾮常⾼:切成板材后,再看看,纹理和⾊泽同⼩叶紫檀有何不同?下⾯看看⾎檀制作的成品:新做出的⾎檀镇尺,看看和紫檀新切料有何区别?新制的⽕焰纹⾎檀笔筒,纹理令⼈惊叹:如果说上⾯的新切料还能让⼀些资深玩家看出些端倪,那么,下⾯这些氧化后的⾎檀笔筒,杀伤⼒可就不⼩了:最后再看看这些满⾦星的⾎檀⼿串,有看成是⼩叶紫檀⼿串的朋友吗?那么,到底如何区分⼩叶紫檀与赞⽐亚⾎檀呢?下⾯提供⼀些个⼈意见,仅供参考吧。
⼀、⼩叶紫檀,特别是⽼料,打磨后会散发⼀种醇厚的⾹味,⽽⾎檀打磨后的味道同⼩叶紫檀是有差别的。
⼆、整体来看,⾎檀的密度和油性不如⼩叶紫檀,尽管⾎檀也有密度很好的料,但⼤部分⾎檀,没有⼩叶紫檀那种压⼿的感觉,⽽且⾎檀珠⼦在盘玩后,常会发现其油性不如⼩叶紫檀⼿串。
三、檀⾹紫檀新切⾯是橘红⾊,⽜⽑纹棕眼⾮常细密,赞⽐亚⾎檀新切⾯呈艳红⾊,棕眼相对较粗。
四、⾎檀氧化后呈现酱紫⾊,不会发⿊,⽽⼩叶紫檀的⽼料,经长年氧化会⿊紫发亮,通俗说,⼩叶紫檀氧化后的⾊泽,⽐⾎檀氧化后的⾊泽多了⼀种“厚重尊贵的⽓质”,当然,这是⼀种感觉,需要多看和⽐较。
中国外交贸易成功的策略与案例

中国外交贸易成功的策略与案例我国纺织服装品外交贸易的反倾销案例分析:近年来我国外贸出现快速增长,2021年进出口总额已跃居世界第三,随着贸易额的快速增长,我国也面对着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贸易利润也在不断下降,还面临巨大资源瓶颈的压力。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对外贸易尤其是纺织品贸易遭受的反倾销程度越来越大,中国纺织品服装主要进口国和地区纷纷对中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实施各种各样的限制。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次数最多的国家。
中国入世后中美纺织品反倾销的第一大案是在20年7月13日,美方宣布,对中国等地所产的聚酯短纤发起反倾销正式立案调查,该案涉案金额近三千万美元,其中宁波市大发化纤、慈溪江南化纤为该案件的前两大涉案企业,涉案金额分别高达一千四百万美元和九百万美元。
这是中国入世后双方纺织品反倾销第一大案。
在20年年底,美国商务部作出初审裁定,对宁波江南化纤、慈溪化纤分别予以15.35和4.39的反倾销税率。
207年2月,美国商务部派专人到宁波实地视察,同时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也在宁波召开应诉协调会,并邀请有关专家和美国反倾销应诉资深律师为涉案企业介绍美国反倾销法律程序及应诉策略等,帮助涉案企业做好诉前准备工作。
最好,中国化纤企业以大量翔实的证据证明,没有对美国造成产业损害和倾销。
这是中国加入WTO 后浙江省企业首次在对美反倾销案件中获得零税率,也是自204年中美家具反倾销案后,中国企业首次在应诉中得到零税率。
分析:(1)我国出口贸易遭受贸易壁垒:关税壁垒反倾销调查严重、绿色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等。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中国国力的不断攀升对中国企业的各种限制也层出不穷。
中国廉价劳动力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各国通过各种手段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
(2)国内企业:应对国际贸易问题意识不够且企业分散力量弱,国际市场缺乏定价权利润极低,国内无序竞争。
我国出口企业尤其是遭受反倾销严重的行业,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
它作假的小叶紫檀真假难辨,如今更是要替代小叶紫檀大火!

随着市场底部特征的愈加明显,中国红木原材价格不断上涨,尤其是大红酸枝、小叶紫檀原
材资源枯缺,间接导致大红酸枝、小叶紫檀未来替代木材赞比亚紫檀价格一路高歌猛进!但
其实在他大火之前,是作假小叶紫檀最像的木料之一,甚至现在,很多小叶紫檀也是它假冒的!
赞比亚紫檀,颜色深红,纹理通直,有些材料表面附有类似牛毛纹的细小纹理,光泽度较好,无特殊气味。
目前国内叫法不甚统一,一般都称其为血檀或者染料紫檀。
赞比亚紫檀曾在原木环节就蒙倒了多位老红木人,到现在还有多起官司在打着,包括要把1500万“假小叶紫檀”烧掉的劲飞红木就是中了它的招。
特别是做出成品后,稍不留神就可能走眼,很多玩家分辨的时候都是靠气味。
但这种气味区别方面也存在一点问题:有些人认为赞比亚紫檀有酸味,印度小叶紫檀有檀香味,没有自然风干过的印度小叶紫檀新开的湿料,也同样有酸味。
最准确的鉴别方法就是烧烟闻气味。
如果是印度小叶紫檀,即有明显的檀香味,特别是野生林的小叶紫檀,气味非常浓。
而赞比亚紫檀是什么气味很难描述,而赞比亚紫檀的味道并不是檀香味,这虽然是破坏性的鉴别方式,但是却是目前为止最可靠的鉴别方法!
图中手串皆为赞比亚紫檀手串。
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资质空产品服务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赞比亚血檀背后的真相

赞比亚血檀背后的真相赞比亚血檀背后的真相近一两年来,一种酷似小叶紫檀(檀香紫檀)的木料很受业界欢迎,更被不少商家用于冒充紫檀销售,扰乱了市场,误导了买家。
这种木材就是被业内俗称的“血檀”。
2014年暮春,血檀行情一头栽了下来,5月份正式进入市场震荡期,从货源到终端,被行情牵制得人心惶惶。
笔者认为应该给血檀正名,原本不错的木材为什么偏要去冒充小叶紫檀呢?“血檀”最早出现在2006年的北方某市场上,以板材形式流通,油性不足,颜色偏浅近粉红色(后被证实是坦桑尼亚的血檀板材),价格大概在每吨7000多元,使用范围极其有限。
而赞比亚血檀真正被引入国内市场是在2010年下半年。
由于引进者对该品种的认知度不够,更不了解其种属,便按木材商习惯的做法以产地和颜色命名并分为:赞比亚红檀高山料和赞比亚红檀平地料。
这种赞比亚红檀高山料逐渐被北方商家冠以“血檀”之名,后来又有同行按照标本特点对赞比亚血檀高山料再做细分为赞比亚血檀金星料、牛毛纹料、牛血紫檀、鸡血紫檀等,从命名便可看出,商家是欲将其向印度小叶紫檀靠拢,这也为后来市场上发生的诸多假冒紫檀事件埋下了“种子”。
所谓赞比亚血檀,当地俗称MUKULA,也叫PADOUK,国内习惯用南部料和北部料区分,笔者以为用东部料和西部料似乎更为合适。
对其确切的种属至今未有一个科学的答案,这里只引用一种鉴定结果为染料紫檀,荧光作用弱。
说到染料紫檀,可以拉出一大帮子亲戚,Pterocarpus stolzii 和Pterocarpus zimmermannii分布于坦桑尼亚,其中前者从坦桑北部的乌桑巴拉到南部的马拉维湖沿岸均有分布;Pterocarpus tinctorius 和Pterocarpus tinctorius var. macrophyllus的产地是安哥拉;Pterocarpus albopubescens,Pterocarpus cabrae,Pterocarpus delevoyi,Pterocarpus velutinus等基本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
红木5属8类33种学名及俗称

红木5属8类33种学名及俗称2016-08-19 11:04子雲軒推荐100次《红木》国家标准 GB/T 规定五属八类三十三种木材品种为红木(一)、紫檀属一、紫檀木类A1、檀香紫檀(俗称小叶紫檀)主产于印度南部二、花梨木类B1、越柬紫檀(俗称老挝花梨) 主产于越南、柬埔寨、泰国、老挝、马来西亚(西部)、新加坡B2、安达曼紫檀(俗称非洲黄花梨)主产于印度安达曼群岛。
B3、刺猬紫檀(俗称非洲黄花梨、非洲花梨木、非洲花梨、非花)主产于热带非洲B4、印度紫檀主产于印度、缅甸、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中国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引种栽培B5、大果紫檀(俗称缅甸花梨)主产于缅甸、泰国和老挝B6、囊状紫檀主产于印度、老挝、斯里兰卡B7、鸟足紫檀(俗称:老挝花梨、东南亚花梨)主产于东南亚中南半岛缅甸、柬埔寨等国(二)、黄檀属三、香枝木类C1、降香黄檀(俗称海南黄花梨)主产于中国海南四、黑酸枝木类D1、刀状黑黄檀(俗称缅甸黑酸枝、老挝黑酸枝)主产于缅甸D2、黑黄檀(俗称版纳黑檀)主产于东南亚及中国云南D3、阔叶黄檀(俗称印尼黑酸枝、油酸枝、印度紫花梨)主产于印度、印度尼西亚的爪哇D4、卢氏黑黄檀(俗称大叶紫檀)主产于马达加斯加D5、东非黑黄檀(俗称紫光檀)主产于非洲东部坦桑尼亚、塞内加尔、莫桑比克D6、巴西黑黄檀主产于巴西D7、亚马孙黄檀主产于巴西D8、伯利兹黄檀(俗称洪都拉斯玫瑰木)主产于伯利兹五、红酸枝木类E1、巴里黄檀(俗称柬埔寨红酸枝、老挝红酸枝)主产柬埔寨、老挝等地E2、赛州黄檀主产于巴西E3、交趾黄檀(俗称大红酸枝,老挝红酸枝、老红木)主产于泰国、越南、柬埔寨、老挝E4、绒毛黄檀(俗称巴西黄檀)主产于巴西东北部、墨西哥E5、中美洲黄檀主产于墨西哥等中美洲E6、奥氏黄檀(俗称缅甸红酸枝、新红木)主产于缅甸、泰国和老挝E7、微凹黄檀(俗称可可波罗)主产于中美洲墨西哥、伯利兹、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及巴拿马(三)、崖豆属(四)、铁刀木属六、鸡翅木类H1、非洲崖豆木(俗称非洲鸡翅)主产于非洲刚果盆地H2、白花崖豆木(俗称缅甸鸡翅木、黑鸡翅)主产于缅甸和泰国H3、铁刀木主产于东南亚,中国云南、广东普遍引种栽培(五)、柿树属七、乌木类(俗称黑檀)F1、乌木主产斯里兰卡及印度南部F2、厚瓣乌木主产热带西非F3、毛药乌木主产菲律宾F4、蓬赛乌木主产菲律宾八、条纹乌木类(俗称黑檀、乌纹木、乌云木)G1、苏拉威西乌木主产于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G2、菲律宾乌木主产于菲律宾安哥拉紫檀及非洲紫檀为非红木的亚花梨类,属于硬木,但因管孔过大,不符合国家红木标准,不属于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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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赞比亚之间的血檀(红木)贸易Paolo O. Cerutti, Davison J. Gumbo, Kaala B. Moombe, George Schoneveld, Robert Nasi, Nils Bourland, Xiaoxue Weng血檀原木剥皮,赞比亚/CIFOR重要信息• 虽然赞比亚存在明确的林业治理法规,但近年来,一个特殊的价值链围绕着珍贵木材发展起来,这些木材称为‘血檀’并在中国市场一般以‘红木’名义出售。
• 赞比亚政府对这个价值链从木材出口、生产与运输颁布一系列禁令。
但这些禁令往往昙花一现且法理含糊,造成法律框架混乱甚至有时自相矛盾,让赞比亚的政治和经济精英继续掌控血檀贸易,并且利用它作为直接、私人的收入来源。
然而,这也令投资者却步,不愿经营长期可持续的木材业务。
• 虽然血檀的盈利能力和存量都逐年下降,并且血檀买卖有涉嫌犯罪和被起诉的风险,但它确实给农民和樵夫带来(主要是短期的)重要的生计利益和商机。
• 该价值链对环境有许多潜在的负面影响。
我们需要对紫檀属进行更多研究,以澄清 ‘血檀’ 的植物特征,并确定其对东南非州旱地林区脆弱的生态系统有哪些广泛的影响。
• 在短期内,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将相关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
• 长远而言,我们急需更多综合性超越国家级、区域性的解决方案。
现有的国家级法律不足以控制快速蔓延、空间分离和资本密集的商业模式。
赞比亚政府必须通过试探和实施2015年‘森林法’中的创新措施( 包括社区、联营与私营的林业管理),加强保护赞比亚森林和人民的长远生计。
No. 20刊号:2242018年5月2背景在撒哈拉以南非洲 (SSA) 大部分地区,非正规经济非常重要。
非正规经济常被定义为‘未受监管的生产、供销及服务活动’ 。
这些活动在SSA地区内为农村和城市人口带来关键性的现金收入和就业机会。
治理非正规经济是SSA各国政府的政策难题,归因于 (i) 非正规经济对当地民生的贡献,(ii) 它经常与违规、逃税和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有所关联。
鉴于全球商品交易日益频繁,全球性的资本来源也成为支持当地非正规经济的一部分。
赞比亚在这趋势上也不例外。
本简报报告2016和2017年进行的研究结果,讨论赞比亚该如何更好地权衡管治非正规经济:这种支持农村生计、同时极可能损害其森林资源、又为财政收入和寻租行为提供重要机会的经济活动。
为了说明全球资本 (特别是赞比亚境内的中国资本)与农村生计、环境和资源管治的关联,本简报将集中讨论红木(具体称之为‘血檀’ )的国际贸易。
在赞比亚法规中,血檀以Pterocarpus chrysothrix 或P. tinctorius的科学名称出现(但并不属于中国红木国标中的木种)。
‘血檀’意指单一品种还是多品种至今意见不一,因此我们加上括号以突显此名称。
事实上,由于这些品种外形相似度高,造成对血檀判定不易(Cunningham 2016)。
近年来,血檀被广泛采伐、出售并从赞比亚出口,激起传媒、民间、私营部门和政府的关注。
血檀在中国价位非常102030405060708090100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数量(立方米)原木出口(赞比亚,数量)原木进口(中国,数量)原木出口(赞比亚,美元)原木进口(中国,美元)价值(百万美元)图1 原木出口与进口(2008-2016,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统计与中国海关数据)高,是广泛影响东南亚大部分地区及非洲和南美部分地区的红木贸易的一部份 (Huang 及 Sun 2013)。
中国以原木形式进口大量深红色热带硬木来制造红木古董家具。
红木过去是帝王将相专用,现在受新崛起的中产阶级垂青。
由于这项贸易的国际层面,加上全球资金在赞比亚法规和资源管治上可能发挥的推拉作用,血檀可以说是一个理想例证,用来说明一种商品的生产和贸易在理论上可以在正规经济中进行并接受严格监管,却几乎完全被归于非正规经济体系内 (Puustjärvi et al. 2005; FEVCO 2007; Lwaile 及 Gumbo 2016)。
本简报作者举办了一系列研讨会,与政府官员讨论使得绝大部分生产仍归于非正规经济的政治和技术等因素。
同时与伐木工、经纪商、买家及关键信息提供者进行了266个一对一访谈,另外在4个地区29个村庄取52个焦点小组与共494名参与者进行讨论。
本简报列出这些讨论的主要结果并提出改善该价值链、扩大其正面并减低其负面影响的政策推荐。
主要研究结果及政策推荐研究结果1:虽受法规禁止,血檀仍继续以原木方式大量出口近期赞比亚血檀产量每年约110,000 立方米,政府收入损刊号:2242018年5月3失约三百二十万美元,向国家官员支付贿款约一百七十万美元。
虽然官方统计数字不够完整和清晰,对照赞比亚与中国的海关数据时却仍然出现显著差距。
图1及图2是赞比亚向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FAO)申报的原木和锯材出口数据,与中国海关数据的比较。
这两组数据说明近年来血檀价值链演变的重要特征。
首先,由赞比亚以锯材名义出口的货品到达中国时似乎登记为原木。
很明显地,血檀大都以原木出口,但由于赞比亚仍然禁止出口原木,因此它在离境时被申报为锯材以符合法律框架。
其次,参看从2014年开始中国海关申报来自赞比亚的进口原木数量和价值,‘血檀效应’ 显而易见。
例如在2016年,赞比亚申报出口约3,000立方米,价值约九十万美元,但中国却申报进口约61,000立方米,价值约八千七百万美元。
建议:应取消原木出口禁令,因为血檀原木目前以其他方式合法与非法地出口,剥夺政府潜在税收。
赞比亚森林局应修订适用于对出口原木适当征税的法律框架。
建议:赞比亚森林局、海关和赞比亚税务局应考虑与中国海关定期进行比较评估,以监控交易数据中的庞大分歧并采取适当措施。
建议:赞比亚森林局颁发的出口许可证应与赞比亚税务局所使用的关税代码及木材规格保持一致。
建议:中国海关应监控交易数据中的庞大分歧,对从赞比亚进口木材的集装箱进行更频繁的抽样检查,并与赞比亚对口方合作,统一数据规范并探讨实时共享交易数据的方法,以便进行核实。
建议:中国国家林业局应鼓励中国进口商遵守官方指南1对热带木材进口(包括来自赞比亚及其邻近国家的血檀和其他相关物种)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尽职调查。
建议:中国国家林业局应在未来国际木材贸易政策制定中考虑血檀贸易所牵涉的法律与环境风险,包括探讨具法律约束力的进口措施对热带木材的助益。
研究结果2:农村生计短期获益长期疑受不良影响血檀贸易在2010到2012年左右开始蓬勃发展,持续至今。
最初,买家(大部分来自中国)往返于赞比亚农村,要求当地居民尽量砍伐和收集他们能找到的原木。
高需求结合恶劣的农村生活条件,使得伐木取代耕作,成为那些农转樵村民的最重要收入来源(图3)。
1 2007年,国家林业局(SFA)和中国商务部(MOFCOM)出版《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
随后在2009年出版《中国企业境外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
两部门现正草拟第三份指南:《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林产品贸易与投资指南》(Cook et al. 2018)。
2468101214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价值(百万美元)数量(立方米)锯材出口(赞比亚,数量)锯材进口(中国,数量)锯材出口(赞比亚,美元)锯材进口(中国,美元)图2 锯材出口与进口(2008-2016,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统计与中国海关数据)No. 20刊号:224 2018年5月4人们并未完全放弃农作。
相反地,很多妇女、儿童和亲友都被召唤去耕作,顶替那些连月离乡背井在树林中寻找血檀的农夫。
血檀采伐的收入则用来交学费、医药费,购买食物、家庭用品、自行车、电话、太阳能板和牲畜等。
日益扩大的血檀贸易涓滴地影响赞比亚全国农村。
他们直接与外国投资者建立联系,赚取重要的现金收入,并建立创新的商业模式,加快小规模生产和资源开采的步伐。
另一方面,他们仍镶嵌在法律含糊和政府监管有限为特点的农村经济体系中。
因此,即使这些活动有短期利益,却也重复历来存在的剥削模式。
具体地说,当地伐木工采收木材每立方米平均约可得23美元,而中国制造商在这些原木进一步加工前,需要支付进口商每立方米约1,000–1,100美元。
建议:赞比亚森林局应对珍贵商业物种(包括血檀)的平均国际价格进行季度市场调查,并定期向权限下放单位(特别是省级和区级林业官员)公布调查结果。
建议:赞比亚区级林业官员应定期陈列(例如以公告形式)商业物种的国内和国际平均价格。
同时,赞比亚森林局应与赞比亚税务局就收益共享方案展开讨论,以增加省级和区级办公室的财政资源及在采伐场内监测与核查任务的次数。
建议:鉴于伐木特许经营模式多年的失败经验,赞比亚政府必须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和人民的长远生计,实行在2015年《森林法》中的创新措施,包括社区、联营与私营的林业管理。
建议:参照赞比亚野生动植物部门的框架,赞比亚森林局应让社区能由血檀贸易中获益。
在可行的情况下,木材生产和交易应按2015年《森林法》和《社区森林管理条例 SI 11/2018》中的规定被视为社区企业。
研究结果3:政策制定中未切实考虑重大的环境风险。
由于贸易发展迅速,很难评估目前血檀采伐作业对环境的长期影响。
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分析研究。
但研究结果显示,潜在的环境问题与过去5至7年间的快速和大规模砍伐相关。
例如樵夫对环保法规的意识低落。
只有6%的樵夫依法在距河流50米或以上的地方砍伐树木。
只有4%樵夫知道法律规定河流四周设有缓冲区,但声称缓冲区只限于2至40米 (低于法令最低50米的限度)。
大约有90%樵夫似乎并不知道存在这样的限制 (因此也不知道相关的法令规定) 。
这些数据指明潜在的负面环境影响;该项目没有评估采伐区的长期环境状况。
但是令人不安的是除了普遍不知道或不尊重最基本环保法规的运营商外,砍伐活动似乎完全没有官方监控。
事实上,本研究显示唯一的官方 ‘监控’ 是在装卸区检查原木的直径和长度,但这检查只为处理付款事宜,显然不是为了验证环境或可持续性标准及原木来源是否受到尊重。
图3 农民在进入血檀价值链前后的活动刊号:224 2018年5月5欠缺监控主要是由于森林局在资源和能力方面受到极大限制。
官方授权管理森林的政府部门未获足够的资源做监控工作。
因此,随着时间在价值链中,政治、既得利益和精英掌控等因素令血檀(或其他物种)生产的可持续性等环境考量余地变得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