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法门寺建筑工地支架坍塌事故单位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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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的处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罚:
1. 责令停工整顿: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整顿期间不能从事相关施工活动,直至整改完毕并经核查合格为止。

2. 罚款: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对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罚款数额一般与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相关,可以是一定比例的项目投资额或损失金额。

3. 暂停施工资质:对存在重大违法安全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暂停其施工资质,禁止其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直至整改完毕并经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资质。

4. 吊销执照: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或多次违法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使其无法继续经营。

5.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可能被判处罚金、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刑罚。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罚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事故具体情况决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以
安全为重,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危大工程事故案例及处罚

危大工程事故案例及处罚

危大工程事故案例及处罚那我给你讲个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事故案例以及相应的处罚情况哈。

一、建筑外墙脚手架坍塌事故案例。

1. 事故经过。

有这么一个建筑工程,要盖个十几层的大楼。

施工方为了赶工期呢,在外墙搭脚手架的时候就开始各种偷工减料。

那些脚手架的钢管啊,好多都是薄壁的,不符合标准,就像你用很薄的纸糊的架子似的,不结实。

而且在搭建的时候,工人也没有按照规范来,连接的扣件有的都没拧紧。

结果有一天,工人们正在脚手架上干活呢,突然“轰”的一声,脚手架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塌了下来。

好多工人直接就从上面掉下来了,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

2. 事故原因分析。

首先就是材料不合格,那些薄壁钢管根本承受不了那么大的重量和压力。

就好比让一个小婴儿去扛一袋大米,肯定扛不住呀。

工人操作不规范,没有拧紧扣件,这就使得整个脚手架的结构不稳定。

就像搭积木的时候,你有几块积木没搭好,整个积木塔就容易倒。

还有呢,施工方的管理也是一团糟。

没有专门的人员对脚手架的搭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这就好比放羊一样,让工人随便弄,不出事才怪呢。

3. 处罚情况。

施工单位可惨喽。

监管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了重罚,罚了一大笔钱,就像从他们口袋里掏走了一块大肥肉。

而且责令他们停工整顿,什么时候把问题彻底解决了,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开工。

项目经理也受到了处罚,他的职业资格证书被暂扣了。

这就好比他开车的驾照被暂时没收了一样,不能再随便接工程了。

对于那些违规操作的工人,有的被辞退了,有的还被要求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合格了才能继续上岗。

这就像学生考试不及格,要重新学习补考一样。

二、深基坑坍塌事故案例。

1. 事故经过。

在一个城市的中心,要建一个大型的地下停车场,所以就挖了一个挺深的基坑。

这个基坑周边呢,有很多老旧的居民楼。

施工方在挖基坑的时候,没有对基坑的边坡进行有效的支护。

他们就觉得应该没事,挖着挖着,有一天下了一场大雨。

雨水就像个调皮的小恶魔,不停地往基坑里灌。

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处理[1]

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处理[1]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
陕西省宝鸡市“ 03.13” 模板坍塌事故
组长:叶煜阳 组员:伍凤来 温作恭 郑亚峰 姚佳伟 金琪 郑基伟 江俊民 方旭 明
2008年3月13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 程在浇筑混凝土梁板过程中,发生一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 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 发生事故的正圣门东A区建筑为单层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东西宽 21 m,南北长28 m,梁板标高为2O.5 7年底搭设完毕。2008 年3月12日17时开始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总量为300m³,经过连夜施工 ,13日上午已浇筑260 m³,1O时左右,当浇筑快要结束时,高跨①~ ④轴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发生突然坍塌,造成作业面正在浇筑混凝土 的8名施工人员和1名在架体下方巡查的人员被埋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施工单 位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9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吊销执业资 格证书、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撤职、罚款等行政处罚;施工 、监理、劳务等单位分别受到罚款、吊销施工资质等行政处罚。


在搭设正圣门模板支撑系统过程中,劳务队没有按照施 工方案进行搭设,立杆间距和横杆步距严重超过了方案的 要求。方案要求立杆排距和列距均为600 mm,水平横杆步 距为1500mm,架体底部垫板采用60mm×80mm方木。但现场 实际搭建的模板支撑系统立杆间距多为1030~1820mm,最 大间距为2020mm,水平横杆步距为1560~1750mm,部分底 部垫板采用50mm×70mm方木,整个架体未设置剪刀撑,经 计算,立杆钢管承受的实际抗拉(压)强度值达到279.865 N/mm2,达到了立杆设计允许抗拉(压)强度值205N/㎜2 的1.37倍。正是由于模板支撑系统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导致稳定性和载荷力不足,承受不了如此大面积的混凝土 浇筑量而坍塌。

工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情况的通报

工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情况的通报

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来源: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晋建办字[2009]419号各市建设局(建委):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已经发生了12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导致23人死亡、10人受伤,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了严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对发生的12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的29个单位和27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现将处罚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发生及处罚情况(一)吕梁柳林县燎原商厦外装修工程起重伤害事故事故发生情况:1月14日15时30分,吕梁市柳林县燎原商厦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发生一起龙门架拆除过程中钢丝绳断裂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主要原因是无资质施工,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处罚情况:1、对建设单位柳林县燎原商贸有限公司实施4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建议太原市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施工单位太原科利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柳林县建设局对无资质施工项目监管不力,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二)朔州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坍塌事故事故发生情况:4月7日18时35分左右,朔州火车站改扩建工程的站房工程在浇筑候车大厅一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事故,主要原因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有误,扣件质量不合格,造成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处罚情况:1、对施工单位山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实施20万元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暂扣期限为2009年4月16日-2009年6月14日)的行政处罚。

给予注册建造师王庭瑞停止执业1年(停止执业期限为2009年9月21日-2010年9月20日)、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坍塌事故法律案例分析(3篇)

坍塌事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5月,某建筑公司在进行一栋住宅楼的建设过程中,因施工方违规操作导致地基基础不稳,发生了严重的坍塌事故。

事故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万元。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违规施工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违规施工:在本次事故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特别是在地基基础施工过程中,未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和地基处理,导致地基基础不稳。

2. 施工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也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3. 监管不力:在事故发生前,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方的违规行为。

三、法律责任分析1. 施工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本次事故中,施工方因违规施工导致地基基础不稳,最终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2. 监理方责任: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本次事故中,监理方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方的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监管部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本次事故中,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方的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施工方违规施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未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和地基处理,导致地基基础不稳。

同时,施工方在施工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监理方在事故中也存在一定的责任。

建筑企业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与处罚制度

建筑企业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与处罚制度

建筑企业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与处罚制度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施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与处罚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建筑企业在施工安全事故中的责任追究与相应处罚措施。

一、责任追究1. 建筑企业主体责任建筑企业是承担施工责任的主要组织,应对施工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

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若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作为施工过程的监督者,对建筑企业的施工行为有着重要的监督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如果监理单位未能尽到监督职责,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施工的安全性,确保设计合理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设计单位应向建筑企业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如设计单位的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个人责任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承担着具体的职责和任务。

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

个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或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处罚制度1. 罚款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建筑企业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罚款。

罚款的数额将根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测算,以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促使企业重视施工安全。

2. 暂停工程严重的施工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建筑企业的工程被暂停。

暂停工程的时间将根据事故的后果和原因进行衡量,以确保建筑企业彻底整改并提高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是一个高危
险作业行业,伤亡事 故频繁发生,连年不 断,安全生产形势十 分严峻 。
建筑工人安全素质低,
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市场仍未规范是目前 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 原因。
案例一 2008年3月13日, 陕西宝鸡市扶凤县法门寺佛文化景 区正圣门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脚手架高 约30米、长40米。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陕西省第二建筑工程 总公司,具有工民建一级资质。劳务承包单位为陕西鼎立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案例3

2003年3月29日2时10分,由中铁一局市政环保工程 总公司承建的甘肃省平凉市城区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在管道沟槽开挖施工中,给水管网破裂涌水,当1名 施工人员打开给水管网阀门井盖下井关闭给水阀门 时晕倒,随后,又有2名施工人员在未采取有效防护 措施情况下先后下井施救也倒在井内,共造成3人窒 息死亡。
1.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3.树立忧患意识,学会应急本领 4.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群防为重 5.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6.安全第一,重在预防,加强教育,杜绝违章 7.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8.只有在阳光下,绿叶才有希望;只有在防范中,成果才能保障 9.祸在一时,防在平日 10.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12.杜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13.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4.灾害常生于疏忽;祸患多起于细末 15.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16.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17.宁烦十次保安全;不省一次去冒险 18.安全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 19.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20.进入工地要带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
法门寺一工程发生坍塌事故 4死5伤

陕西法门寺工程建设工地坍塌事故

陕西法门寺工程建设工地坍塌事故

陕西法门寺工程建设工地坍塌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8年3月13日10时10分左右,在由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有限公司投建、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施工总承包、“挂靠”在陕西鼎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农民工劳务队具体施工、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的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建设工地,发生了1起建筑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150万元。

二、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认定
造成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3.13”较大建筑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架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质量不合格,劳务人员盲目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支架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主要原因是:隐患整改不力,施工秩序混乱,安全管理不严;次要原因是:培训工作薄弱,严格监理不够,工期比较紧张。

根据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综合因素分析认定: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3.13”建筑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较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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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法门寺建筑工地支架坍塌事故4单位9人受处分
■事件回放
支架坍塌4人亡5人伤
今年3月13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扶风县法门寺文化景区合十舍
利塔正圣门工程建设工地上,正在建设中的正圣门东A区的满堂架
整体倒塌,正在脚手架上工作的十几名工人,一瞬间被摔向地面。

此次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150万元。

对于倒塌的原因,一名姓李的工人说,由于支架上的钢管过于稀疏,剪刀撑拆卸得过早,导致支架不堪楼体重压,发生倒塌。

之前,工
人们曾多次提出过此问题,可都没有得到圆满解决。

另外,因工程
进度赶得比较急,工程的一些中间环节没有及时跟上,就在顶部打
混凝土,导致上部重量过大,这也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楼体钢架突然整体下陷,两三秒时间,十几名工人从20多米高的架子上被重重摔下……”死里逃生的李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眼里仍然满是恐惧。

昨日,法门寺“3·13”坍塌事故处理结果在省安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事故原因支撑体系搭设质量不合格
据了解,此工程由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有限公司投建,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施工总承包,“挂靠”在陕西鼎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农民工劳务队具体施工,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事故发生后,由省安监局、建设厅、监察厅、总工会和宝鸡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等进行了认真调查。

昨晚,记者从省安监局网站上看到了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对此次事故的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显示:造成“3·13”建筑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架模
板支撑体系搭设质量不合格,劳务人员盲目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支架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主要原因是,隐患整改不力,施工秩
序混乱,安全管理不严;次要原因是,培训工作薄弱,严格监理不够,工期比较紧张。

处理结果4单位9个人受处分
根据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综合因素分析认定:宝鸡扶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正圣门工程“3·13”建筑坍塌事故是一
起生产安全较大责任事故。

事故相关各方的责任是:“挂靠”在陕西鼎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
司名下的农民工劳务队为直接责任;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
司第九分公司为主要责任;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四监
理部为重要责任;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为领导责任。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挂靠”在陕西鼎立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农民工劳务队、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和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门寺工程监理部等4个事故责任单位和9名事故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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