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
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更好执行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工作票的技术规范和规定,加强电力生产工作票的管理,使工作票在生产中起到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原则是作为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的补充规定,包含变电、输电、配电、通信等专业。
1.3本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公司系统各级单位部门的工作票管理职责、工作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办法,包括工作票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票的执行管理、工作票的样票管理、计算机打印工作票的规定、工作票的检查、统计分析、存放及考核。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区域内的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引用文件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CSG/MS 0406-2005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Q-CSG 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21002-2008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关于执行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和电气操作导则有关问题的批复(安生[2004]44 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安监[2004]10 号)2.2应用文件广东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广电人〔2008〕160 号)3术语和定义3.1外单位:是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进入运行单位管辖范围内进行有关工作的单位。
3.2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修配及相关场所。
3.3“三种人”:是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3.4动火执行人:是指动火工作现场实施动火工作人员。
3.5动火监护人:是指动火工作现场对动火工作进行全过程监控,保证动火工作安全的工作人员。
南方电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工作票执行规定

南方电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工作票执行规定工作票执行规定1 一般规定1.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中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a)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b)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c) 口头或电话命令。
1.2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前,必须向运行部门提交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运行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3 有关工作票的执行按工作票流程图(见附录A)进行。
2 根据任务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2.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2.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实地观察。
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
2.3 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a) 负责提出正确完备的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b) 结合实际对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前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c) 检查核实已完成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要求;d) 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有效的组织工作;e) 督促、看护本工作班人员遵守本标准的规定的要求;f) 检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 工作票的选用3.1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等情况选用办理工作票。
3.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应用状态,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3.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不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应用状态,凡是不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3.4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为: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设备在8h内无法恢复的,则应办理工作票)。
4 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写4.1 填写工作票应对照接线图或模拟图板,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应与现场实际的名称和编号相符合。
工作票实施规范(输电部分)

5.3.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5.3.4单位和班组: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或外单位名称。班组与厂站属于同一主管单位(工区、队所、车间等,或施工单位)的可不填单位名称。多班组参加工作时应分别注明班组名称。
5.3.5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总人数共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5.1.10工作票一式两联,一联由工作负责人保存,一联由工作许可人保存,两联编号相同。工作票及其附属单、安全技术交底单、现场勘察记录和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的幅面宜采用A3或A4纸。
5.1.11工作票的编号应连续并可追溯。编号规则如下:
a)生产信息系统工作票自动生成编号由4段信息组成:“年(4位数字)-月(2位数字,不足两位数时前加0)-种类号(S+数字)-流水号(3位数字,不足3位数时前加0)”组成;非自动生成工作票编号时,在上述4段信息整体前加大写的“S”,流水号独立编号,工作票上的最小单位名称内不允许编号重复。
5.1.3工作票上的签名人员,应在纸质工作票上或工作票信息系统上清晰完整地签署姓名,并准确填写日期和时间。在办理许可、间断、变更、延期、终结等手续时,通过当面方式办理的应本人签名,通过电话、派人和信息系统等其他方式办理的,经双方确认和同意后可代签名,如:“张三(李四代签)”。
5.1.4工作票上的栏目若无需填写或者确无内容,签名和数字项应划上斜线“/”,内容项应填写“无”。
5.3.8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班不分组时应填写除工作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含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姓名。工作班分组时,填写工作小组负责人姓名,并用括号加数字在小组工作负责人后面注明包括该小组工作负责人在内的小组总人数。工作负责人兼任一个工作小组负责人时,应重复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
南方电网“十个规定动作”

南方电网“十个规定动作”1、凭票工作凭票工作:是指进入已投运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场所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电气工作票,并根据已签发工作票进入现场组织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规定:除设备在8h内可恢复的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或在非高压场所的低压回路上工作可以实施口头或电话命令外,其他在电气场所的工作,均需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凭票进场开展工作。
电气工作票是指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任务和内容,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总结的书面依据。
按规定办票,凭票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工作,是确保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组织措施,是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的基本制度。
2、凭票操作凭票操作:是指电气操作人员根据调度下达的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填写电气操作票,并按照已审核操作票拟定的顺序进行一系列相互关联、依次连续进行的电气操作。
《安规》和南方电网《电气操作规程》规定了不填用操作票情况:1)事故处理;2)拉开、合上断路器、二次空气开关、二次回路开关的单一操作;3)投上或取下熔断器的单一操作;4)投、切保护(或自动装置)的一块连接片或一个转换开关;5)拉开全厂(站)唯一合上的一组接地开关(不包含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使用的接地线;6)寻找直流系统接地或摇测绝缘;7)变压器、销弧线圈分接头的调整;电气倒闸操作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1)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线路工区值班员)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命令清楚明确,受令人因将内容向受令人复诵,核对无误。
2)操作票实行“三审”制度:操作票填写人自审、监护人初审、值班负责人复审。
三审后的操作票在取得正式的操作令后执行。
3)模拟预演:倒闸操作前,应将已拟定的操作票在模拟系统上按照已定操作顺序践行演示操作,核对相符。
4)原则上不允许在防误闭锁装置或防误闭锁装置解锁状态下进行倒闸操作,特殊情况下解锁操作须经变电运行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操作前检查防误闭锁装置在投入位置。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调度操作指令票实施细则》、《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编写说明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编写说明1、编写的主要依据:Q/CSG 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南网公司对《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和《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有关条文解释及说明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将南方电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和有关条文解释及说明中的内容合并纳入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3、结合云南电网的实际情况,将云南电网公司的《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调度操作指令票实施细则》、《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三个细则中的术语及状态定义统一,与南网公司的《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电气操作导则》主要区别如表1所示:4、将云南电网中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地刀的名称统一为“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不再用“开关”及“刀闸”,但“空气开关”仍然使用。
5、将工作票的格式做了适当调整,如表2所示:6、《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中对于工作票的填写与《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有区别的地方如表3所示:7、《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中规定线路工作票终结后盖“已执行”印章,但印章样式中只有“工作终结”、“作废”印章,无“已执行”印章。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中增加了“已执行”印章,并明确:线路工作票若因故未执行,则盖“作废”印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若执行完毕,工作许可部门所执有的工作票盖“工作终结”印章,工作单位所持有的工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8、《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对工作票的审查及管理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工作票执行后,变电工作票每周(或大班)由班组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或班组站长)审核、检查完毕后,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并在该印章右边署名。
(南方电网)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最新版

编号:
工作负责人:
单位和班组:
计划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工作班人员:
共人
工作任务:
停电线路名称:
工作地段: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应断开(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应合接地开关、装设接地线:
应设遮拦、应挂标识牌:
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
应装设的地线
线路名称及杆号
接地线编号
其他
安全
注意
事项
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工作票会签人签名:
工作
许可
许可的命令方式
许可人
许可工作时间
年月日时分
工作
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申请方式: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间断工作间Fra bibliotek时间许可人
负责人
方式
工作间断时间
许可人
负责人
方式
增加
工作
内容
不需变更安全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项目: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
终结
工作负责人汇报:线路上所装设的地线共组已全部拆除。
终结报告方式
许可人
终结报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备注:
QCSG 1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单位控股及管理的发电、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工作中的电气工作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发电、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运行部门的电气工作。
1.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的用户变电站、自备发电厂的电气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GB 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T559—1994 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术语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
工作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员。
工作监护人:是指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
值班负责人(值长):是指变电站(发电厂)当值的运行的指挥者,掌握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运行状态,负责受理工作票,对工作范围内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负责的人员。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修订)

QB/YW206-01-2008QB/YW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修订)云南电网公司 发布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内容与方法 (3)5.1 工作票执行要求 (3)5.2 工作票填写说明 (12)5.3 工作票的管理 (17)6 检查与考核 (19)7 附录 (19)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变电站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21)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22)附 录 C(规范性附录)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23)附 录 D(规范性附录)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26)附 录 E(规范性附录)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 (29)附 录 F(规范性附录)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31)附 录 G(规范性附录)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34)附 录 H(资料性附录)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 (36)附 录 I(资料性附录)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 (38)附 录 J(资料性附录)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 (39)附 录 K(资料性附录)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 (40)附 录 L(资料性附录)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附 录 M(资料性附录)变电工作间断续表 (42)附 录 N(资料性附录)线路工作间断续表 (43)附 录 O(资料性附录)kV 线路重合闸投、退续表 (44)附 录 P(资料性附录)工作票月统计封面 (45)附 录 Q(资料性附录)工作票填写示例 (46)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4—2004)和《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CSG 1 0005—2004)的要求,并在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Q/YW206-13-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公司的《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Q/YW206-13-2007)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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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所有电力生产企业从事35及以上架空线路及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基建安装工作,10及以下配电网络的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3.1 术语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以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
工作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员。
工作监护人:是指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
工作许可人:是指当值的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站值班员,负责落实完成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办理许可和终结手续的人员。
工作班人员:是指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包含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吊车驾驶员等)。
外单位人员:是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线路设备、设施维护工作人员或基建施工人员。
双签发:是指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在线路上进行工作需办理工作票时,工作票经本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设备主管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即会签)的过程。
双签发时设备主管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也称为工作票会签人。
双重命名: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电气设备中文名称和编号。
计划工作时间:是指不包括设备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措施实施时................间.的设备检修时间。
事故抢修:是指设备设施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状况时,为迅速将故障或异常的设备设施进行处理,以便迅速恢复运行的工作(不含事故后转为检修的工作)。
3.2 线路状态的划分运行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都在合闸位置,线路全部处于带电状态。
热备用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在断开位置、而隔离开关在合闸位置,相应的二次回路投入,即线路虽退出运行,但没有明显的断开点;热备用状态的线路应视为运行线路...............。
冷备用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隔离开关都在断开位置,线路与变电站带电部位有明显断开点。
但线路本身处于完好状态。
检修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隔离开关都在断开位置,两侧装设了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开关。
或线路虽然不检修,但因二次设备上有工作使该线路停电,尽管该线路两侧没有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但该线路不具备投入运行的条件,也应视该线路为检修状态。
4 总则本标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工作原则。
本标准可以直接指导线路电气工作标准的制定,有关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配网(农网)的线路电气工作票及标准由各运行单位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标准。
5工作票执行规定5.1 一般规定5.1.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a)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b)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c)口头或电话命令。
5.1.2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前,必须向运行部门提交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运行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1.3 有关工作票的执行按工作票流程图(见附录A)进行。
5.2根据任务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5.2.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5.2.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实地观察。
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
5.2.3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a)负责提出正确完备的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b)结合实际对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前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c)检查核实已完成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要求;d)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有效的组织工作;e)督促、看护本工作班人员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f)检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和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3 工作票的选用5.3.1 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等情况选用办理工作票。
5.3.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应用状态,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5.3.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不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应用状态,凡是不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5.3.4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为: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设备在8h内无法恢复的,则应办工作票)。
5.4 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填写5.4.1 填写工作票应对照接线图或模拟图板,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应与现场实际的名称和编号相符合。
5.4.2 要用蓝、黑钢笔,圆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非关键词错、漏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5.4.3 工作票关键字不得修改..........,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2处,总共不得超过3个字(由多个阿拉伯数字、中文字组成的编号视为一个字)。
笔划不清需补笔划的不属修改范围。
签发人不在工作现场时,工作票的修改可由工作负责人进行,但必须经签发人同意。
修改的方式:错别字:错别字的修改应在其上方修改,同时在错别字横划三道。
漏字:在漏字处下方划“^”符号,在“^”的上方写上所漏的字。
5.5工作票的签发5.5.1 工作票签发人在审核工作票时,应按照电网网络图及相关变电站(发电厂)一次主接线图,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满足要求后方可签发工作票。
5.5.2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a)工作必要性;b)工作是否安全;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5.5.3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后,工作票即被认为已签发。
5.6工作票的送、收5.6.1 属计划工作的,第一种工作票和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提前一天送交许可部门,属临时工作的,可在工作前送至许可部门,经许可人审查无误后,签名并填写收到时间。
许可人在审票时发现未按要求填写工作票、工作票各栏填写错误或不明确,应当拒收工作票。
5.6.2不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不存在工作票的送票及收票过程。
5.6.3对因为距离远不便送工作票到调度的,可不送工作票到调度,由工作负责人电话与调度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6.4若在审查中发现疑问,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
如工作票存在下列情况的,值班负责人应拒收该份工作票,重新填写签发。
a)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不清;b)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或超出计划停电时间;c)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d)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e)工作票上的修改不符合规定。
5.6.5 收到工作票后,工作负责人、调度各执一份工作票。
5.7 工作许可5,7.1 调度应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要求及时向有关发电厂、变电站及用户端下达操作任务和操作指令。
5.7.2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站值班员)的安全责任:a)审查工作必要性:b)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c)发电厂、变电站、用户端线路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7.3 当有关发电厂、变电站和用户端完成工作票所要求安全措施并报调度后,由调度工作许可人通知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填写“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栏。
如为“当面”通知的,由调度许可人填写双方“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栏并签名。
如为“电话”通知的,由双方在所执的工作票的该栏,许可人签名由工作负责人代签名。
5.7.4 在部分可代行调度功能的变电站(名单由相应主管局确定,一般仅限于从变电站放射形出线且无环供和倒供可能的线路)中,可由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履行许可手续,并报调度备案。
5.7.5 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内对其管辖的架空线路或电缆进行工作,凭已办理许可手续的线路工作票,经值班人员许可(明确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后,在“备注”栏双方签名)后开始工作。
当工作涉及变电站内其他设备停电时,应由该工作班人员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并实行“双签发”。
5.7.6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不需履行许可手续,但对于需要退出相关线路重合闸的工作,在工作前应由工作负责人与调度取得联系,得到有关重合闸已退出的明确答复后,并将下达通知的调度员姓名记在工作票上。
5.7.7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5,8 工作监护5.8.1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
开工前,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向全体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
5.8.2 组织工作班成员落实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措施全部做完后,工作负责人才可以向工作班成员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班成员在接到开始工作的命令后,方可按照分工开始工作。
5.8.3 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责任:a)认真执行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工作要求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b)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应提出异议;c)工作时互相关心工作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
5.8.4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5.8.5 对施工复杂容易发生危险的工作,除工作负责人亲自监护外,还应增设专职监护人,专职监护人不得做其他工作。
5.8.6 工作中如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或其他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有权决定停止工作。
5.9 工作间断5.9.1 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
工作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派人看守。
恢复工作前,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5.9.2 填用多天有效工作的第一种工作票,每天收工时需要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第二天开工前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