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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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考研复试班-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协和考研复试班-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协和考研复试班-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考研复试经验分享中国医学科学院(下称院)成立于1956年,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医学科学学术中心和综合性医学科学研究机构。

北京协和医学院(下称校)由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于1917年创办,是我国最早设有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本科教育的重点医学院校。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历届领导人对院校的发展十分关心支持。

江泽民主席1997年亲笔为院校题写了“严谨、博精、创新、奉献”的院校训;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对院校发展寄予了深切关注和殷切期望,温家宝总理指出:“协和具有办学的有利条件和优良的教学传统,应该办好,也一定能够办好,办出协和的特色,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医学人才。

”医学信息研究所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中国医学科学院情报研究室,1974年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图书馆合并成立了医学情报研究所,1993年更名为医学信息研究所。

50余年来,围绕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医学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在医学信息研究与情报调研、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医学信息分析评价、生物信息学、卫生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大量的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

先后参加了国家和卫生部自"七五"以来的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健康中国2020"战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等,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先后开发研制了《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服务系统(SinoMed),建成了一站式医学信息服务平台、卫生政策研究知识服务平台。

编辑出版《医学信息学杂志》、《中国卫生政策研究》、《医学研究杂志》、《中国医药导报》、《中国现代医生》等正式刊物及《重大疾病防治动态》、《艾滋病科研动态》、《妇幼卫生科技进展》、《计划生育科研动态》、《心血管病研究展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动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舆情监测简报》等内部刊物。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管理办法农教[0]103号(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tudents Research Fund)(简称SRF)创立的宗旨: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

第二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一)学校从事业经费中划拨的专项经费;(二)大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第三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遵循“理实结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资助原则,按照“公平立项、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面向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生。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创新、联合、交叉扶持有基础、有“苗头”的项目。

第二章资助范围及申报条件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资助范围为:(一)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二)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三)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四)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五)社会调查项目;(六)其他有研究、实践价值的项目。

学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的项目优先资助。

第六条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创新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立项后能持之以恒自主完成研究工作。

第七条主要面向1-3年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动物医学专业4年级学生可申报。

第八条学生以团队形式申请。

每个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组建团队。

第九条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十条此前已获国家或学校创新项目资助且尚未结题者,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目录1.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02.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8)3.北京协和医学院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15)4.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24)5.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34)6.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44)7.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53)8.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62)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8月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第一条、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德才兼备的医学科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是: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艰苦奋斗,团结合作,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严谨的学风和强烈的事业心及为祖国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进行一般学术交流的能力及一定的写作能力;五、身心健康。

第二条、培养年限、时间分配一、培养年限:3年。

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达到硕士水平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研究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同等学力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凡拟提前毕业者应于答辩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并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教育处组织对申请人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估,待评估全部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三个月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试行)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试行)

北京协和医院章程(试行)序言北京协和医院创建于 1921 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协和人的不懈努力,医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二条医院性质: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北京协和医院;英文名称:Peking;英文缩写:PUMCH。

第四条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 号(东院),100730;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41 号(西院),100032。

医院网址为:。

第五条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领导体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条功能定位: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任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全国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高等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示范基地,临床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核心基地。

第八条医院精神:严谨、求精、勤奋、奉献。

第九条医院理念:待病人如亲人,提高病人满意度;待同事如家人,提高员工幸福感。

第十条医院宗旨: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主体,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和健康需求,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传承协和优良传统,培养优秀医学人才,引领医学科学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医院愿景:以“学术协和、品质协和、人文协和”第二章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

第十三条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范文

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范文

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协议范文尊敬的领导、老师:为了进一步推动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充分激发研究生们的创新潜力,我院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以资助具有科研创新潜质的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项目。

为确保该基金的有效运作和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资助协议书:一、基金设立目的研究生创新基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升其科研实践能力,拓展科研视野,培养科研创新精神,为学术科研做出积极贡献。

二、资助对象本基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资助方式1. 申请资助的研究生需提交详细的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助。

2. 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科研创新价值和实施计划确定,最高不超过一定标准。

3. 资助款项用于支持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资助管理1. 被资助的研究生需定期向学院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2. 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交流,并向学院提交成果报告。

3. 如有违反资助协议或未按时完成项目的,学院有权要求返还资助款项。

五、资助评选1. 学院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资助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2. 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实施计划等,评审结果公开、公平。

六、协议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学院领导批准生效。

七、其他事项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个学年。

如需续签或其他补充规定,双方可另行协商。

特此协议。

研究生院日期:2023年1月1日请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学院负责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情况简介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情况简介

在临床医学领域,资助项目涵盖了肿瘤、心血管 、神经科学等多个方向,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影 响力的研究成果,如新型肿瘤免疫治疗方法的研 发、心血管疾病的早期预警和干预策略等。
在公共卫生领域,资助项目关注重大传染病防控 、环境健康等领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如新冠疫情防控策略的制定等。
资助项目的社会影响与价值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 金情况简介
目录
•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概述 •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的申请与评审 •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的资助项目与成果
目录
•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的监督与评估 •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的未来发展计划
01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概 述
基金的设立与宗旨
设立背景
为了促进首都医学的科技创新和成果 转化,提高北京市整体医疗水平,首 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应运而生。
基金的未来资助重点与方向
资助重点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将重点关注重大 疾病防治、中医药现代化、生物医药前 沿技术等领域,加大对原创性、基础性 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跨学科、跨领域 的合作研究。
VS
资助方向
基金将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国 际合作项目等不同类别,针对不同层次和 类型的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
05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的 未来发展计划
基金的发展战略与目标
发展战略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将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优先、协同发展、开放共享的原 则,致力于提升首都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目标
在未来五年内,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将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医学 科技创新项目,培育和引进高水平的医学科技人才,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医 学科技创新中心。
首医基金的资助项目不仅取得 了显著的学术成果,还产生了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代码:名称: 公共管理申请一级学科−−−−−−−−−−−−代码: 1204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类别□博士二级□√硕士二级□硕士特需项目−−−−−−−−−−−□无硕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2018年4 月18 日填说明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填写,填写数量根据本一级学科点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科方向数量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

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

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

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

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学科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Ⅰ学科简介与学科方向Ⅱ师资队伍注:1.“海外经历”是指在境外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学位,或在境外高校/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

一院高校联合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一院高校联合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一院高校联合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技术创新,加强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探索航天技术发展的新领域、新方向,规范一院高校联合创新基金(以下简称CALT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合作,依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一院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CALT基金,是一院技术创新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与一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高校及相关产学研合作平台发布,主要用于支持高校探索与导弹武器、航天运输等一院技术发展领域相关的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以便及时掌握高校相关领域最新研究成果。

第三条通过设立CALT基金支持高校相关前沿技术研究,用于启发和支撑一院技术创新工作的有效开展,是落实一院与战略合作高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形式。

项目遵循“指南指导、自由申请、平等竞争、择优立项、严格考核”的原则。

第四条CALT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探索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是指创新性较强,研究难度较大,对提升一院原始创新能力有较大推动作用,并有较好的成果转化和应用前景的项目。

原则上,重点项目从往年探索项目中选择,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研究经费20万元。

探索项目是指有一定的探索性和创新性,对探索航天技术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的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研究经费10万元。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相关的研究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技术创新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发布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二)负责制定和发布项目指南;(三)负责项目的受理、组织评审、项目变更、监督实施;(四)负责提出年度CALT基金额度申请;(五)负责控制项目预算和综合平衡经费安排,编制里程碑拨款计划;(六)负责下达项目研究计划;(七)负责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院属单位开展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财务主管部门是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与项目经费相关规章制度;(二)负责筹措年度项目经费,按里程碑拨款计划拨付经费;(三)配合技术创新主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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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暂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博士生从事对科学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医疗或技术创新研究,激励博士生做出重大创新成果,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校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第二条研究生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条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来源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经费,并通过争取海内外友好人士、企事业单位的赞助等多种形式,逐步扩大基金筹措渠道。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由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负责,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申报、结题资料的审核和项目成果的评估。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11月集中受理一次。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所院推荐审查签字后,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由所在所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第七条各所院推荐项目数一般不超过可申报研究生总数的2%。

第八条学校每年资助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个,资助的金额为2-5万元。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出申请资助金额,再由研究生教育委员会专家审核并提出建议资助金额,最后由学校主管领导确定予以资助的额度。

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九条项目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原创性,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具有应用前景技术创新研究或重大的实践价值;
第十条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每个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2个(含)以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依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研究生教育委员会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提出资助项目建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及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资助名单及方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报校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

第四章经费与管理
第十二条资助项目的经费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所院,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研究工作及使用科研经费。

第十三条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申请书规定开展研究工作。

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规定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年度项目进展报告。

第十五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助研津贴、印刷费等。

第十六条资助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一半。

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可根据对资助项目跟踪检查的情况决定后期资金的拨付。

第十七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由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获资助的项目不得更换承担人。

资助项目完成或终止后,由项目承担人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项目总结(含经费决算)报告。

剩余经费退回研究生创新基金,未拨经费停止拨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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