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通用业务制度一原则类制度1总则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5管理原则1.5.1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1.5.4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
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2.1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体。
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防备机制管理规定

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防备机制管理规定前言作为一种高危行业,石化生产存在着很多重点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必需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本文将介绍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防备机制管理规定,以便有关部门和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相关规定,从而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了更好地对石化生产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管控,必需对其进行分级。
依据《石化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安全风险分为极大风险、重点风险、一般风险和较小风险四个等级,实在如下:极大风险指生产安全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可能造成多人死亡或者重伤、财产重点损失和严重影响环境等后果的风险。
重点风险指生产安全事故后果严重,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财产损失和有较大的影响环境等后果的风险。
一般风险指生产安全事故后果较为严重,可能造成轻伤、财产损失和有确定的影响环境等后果的风险。
较小风险指生产安全事故后果相对较小,可能造成细小的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后果。
了解以上安全风险等级后,企业必需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掌控措施,以确保各项生产活动的安全性。
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是生产安全风险的紧要来源之一、为了排查和整治隐患,必需实行有效的措施,包括:隐患排查企业必需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排查内容应包括对设施、设备和工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进行发觉和识别。
排查结果将作为整治隐患的依据。
隐患分级管理对于发觉的隐患,必需进行分级管理。
分级等级分为严重、较重、一般和细小等级,需依据情况进行分级。
对于发觉的严重和较重隐患,必需立刻实行措施进行整治。
对于一般和细小隐患,则依照计划渐渐解决。
隐患整治整治隐患需要对隐患进行整改、除去或可控化等措施。
企业必需依据隐患排查结果,订立隐患整改方案。
对于隐患整改不适时或不符合要求的,必需停产整改或实行其他措施,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双重防备机制管理规定作为高危行业,石化生产必需加强对安全管理措施的订立和实施。
1-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通用业务制度一原则类制度1总则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5管理原则1.5.1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1.5.4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
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2.1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体。
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管理体系,旨在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通过对化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明确各自职责,对不同级别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具体来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和实施等环节。
2.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对化工生产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包括隐患排查、隐患评估、隐患整改、验收等环节。
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为基础,确保预防和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系统性原则: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预防机制体系。
3.实用性原则:结合化工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预防机制体系。
4.动态性原则:根据化工行业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预防机制体系。
在实施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时,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顺利实施。
2.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和预防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工具,提高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总之,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是保障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需要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制度名称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制度编号JZGSH-B20201-21-058-2018-2 制度文号中国石化安(2018)268号制度版本2 主办部门安全监管局所属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安全监督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企业制定实施类/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法律部企业改革管理部监督检查者安全监管局签发日期2018年7月3日解释权归属安全监管局生效日期2018年7月3日制定目的规范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泊治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エ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エ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B35181-2017)适用范围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涉及的相关制度《中国石化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化企(2013182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化监〔2014)308号)废止说明原《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安(2016)625号)、《中国石化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5)275)、《中国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122号)同时废止1总则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所属业务类别1总则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5管理原则1.5.1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1.5.4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
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2.1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体。
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1 目的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 评价其风险程度, 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 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 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强化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危险源的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包括:2.1 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2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2.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2.4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2.5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2.6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2.7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2.8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2.9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3 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4 原则4.1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实际运行情况, 成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由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单位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
4.2公司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成员组长:副组长:组员:4.2.1各级职责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 批准重大及重要的风险清单。
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副组长职责: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 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文件编制, 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对评价、治理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企业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
一、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1.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生产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2. 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提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3. 进行风险评估时,应考虑外部环境、人为因素和设备设施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4. 风险评估应定期进行,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
5. 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得到有效落实,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每个岗位都能够发现和排查隐患。
2. 隐患排查应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排查频次和深度,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整理上报企业领导。
3. 针对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得到治理。
4. 隐患治理应注重预防为主的原则,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5.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持续改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双重预防机制1.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风险分级管控注重预防措施的建立和落实,降低风险等级,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
3. 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避免事故发生。
4. 双重预防机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预防措施的贯彻落实。
5. 双重预防机制要求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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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相关制度
《中国石化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化企(2013182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化
监〔2014)308号)
废止说明
原《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安(2016)
625号)、《中国石化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5)
3.1.2.3二级单位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风险识别,二级单位的管理部门应当对基层单位上报的风险分专业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安全部门负责汇总、组织审核,形成二级单位的风险清单。
3.1.2.4企业各管理部门应当对二级单位上报的风险分专业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初步形成各部门的风险清单。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通用业务制度一原则类制度
制度名称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JZGSH-B20201-21-058-2018-2
制度文号
中国石化安(2018)268号
制度版本
2
主办
部门
安全监管局
所属业务类别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3.1.2.5应当结合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和检维修作业运用JSA方法进行风险识别。
3.1.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开展风险识别:
3.1.3.1装置长时间在设计上、下限运行或延长计划检修周期。
3.1.3.2发生火灾爆炸或毒性气体严重泄漏事故。
1.5.2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2.3.1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对业务和属地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隐患治理。
2.3.2企业员工负责岗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
3风险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1风险识别
3.1.1风险识别是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声誉影响事故事件的识别(包括原因、后果和现有安全措施),识别范围应当涵盖总图布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含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用设备设施)、物流运输、应急泄放系统、工艺操作、工程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有人值守建筑物、自然灾害和外部影响等全业务、全流程中存在的风险。
会签部门
/
下位制度制定
企业制定实施类/执行类制度
审核部门
法律部
企业改革管理部
监督检查者
安全监管局
签发
日期
2018年7月3日
解释权归属
安全监管局
生效
日期
2018年7月3日
制定目的
规范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泊治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エ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エ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B35181-2017)
275)、《中国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中
国石化安(2011)122号)同时废止
1总则
1.1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危害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5管理原则
1.5.1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4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2.2事业部、管理部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事业部)是本板块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主体,负责评估本板块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指导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事业部负责人对本板块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承包。
2.3企业是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员工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2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识别。
3.1.2.1基层岗位应当在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本岗位的作业活动和涉及的设备、设施等开展风险识别,建立岗位危险事件清单。
3.1.2.2基层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化原则对管理的对象和业务逐区域、逐装置、逐专业、逐岗位进行风险识别,做到所有危险源、作业活动和相关的设备、设施全覆盖,形成基层单位风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