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
中职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年)实施方案”》(粤教师[2011]21号)要求,根据我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需要,制订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20年)。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中职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打造我省中职学校高层次领军专业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系统设计、高端培养、创新模式、整体推进,到2020年,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开阔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为建设教育强省、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对象及选拔(一)培养对象范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包括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三类。
培养对象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职教师和校长。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师德表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从事职业教育工作1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质和专业发展前途。
(3)有相关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培训经历,参加省级以上教师(校长)培训,并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
2.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培养对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职业教育双师资格,有累计2年左右相关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培训经历,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学理念新、有特色,在本区域和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较好的教学业绩和人才培养成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3.11•【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选条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厅函[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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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厅函[2008]2号)部属各高等学校:(国人部发〔2007〕根据人事部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155号),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已经确定,其中,我部直属高校有101人入选,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高校把“工程”人选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培养和支持力度,努力为“工程”人选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促进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作用。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校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附件:教育部直属高校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单位姓名人数证书编号北京大学柳彬12007-360-001中国人民大学蔡雯、杜鹏22007-360-002至2007-360-003清华大学肖杰、黄翊东、张政军、白重恩、陈晔光、余锡平、王小云72007-360-004至2007-360-010北京化工大学张立群12007-360-011北京师范大学邵久书、曹卫东、戴永久32007-360-012至2006-360-014北京外国语大学孙友忠12007-360-015北京交通大学唐涛12007-360-01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邓金根12007-360-017中国农业大学周志强、韩鲁佳22007-360-018、2007-360-019北京林业大学冯仲科12007-360-020中央财经大学张礼卿12007-360-021中央音乐学院薛伟12007-360-022南开大学程鹏、白志鹏、李翔海32007-360-023至2007-360-025天津大学练继建12007-360-026大连理工大学贾振元12007-360-027东北大学王成恩、杨天鸿22007-360-028、2007-360-029吉林大学贺来、崔田、韩志武、陈启军42007-360-030至2007-360-033东北师范大学韩东育12007-360-034东北林业大学王传宽、付玉杰22007-360-035、2007-360-036复旦大学葛均波、周忆、蒋最敏、邵正中、章清52007-360-037至2007-360-041同济大学李新贵、孙利民、仲政32007-360-042至2007-360-044上海交通大学杨洪全、汪小帆、沈文忠32007-360-045至2007-360-047华东理工大学王辅臣12007-360-048华东师范大学曾和平、吴鹏、黄书光32007-360-049至2007-360-051华北电力大学牛东晓12007-360-052南京大学王炜、李向东、黄发有、鞠熀先42007-360-053至2007-360-056东南大学时龙兴、易红22007-360-057、2007-360-058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乔建永12007-360-059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张农、朱真才22006-360-060、2006-360-061江南大学王兴国12007-360-062南京农业大学章文华12007-360-063浙江大学杨德仁、曹一家、孙笑侠、何莲珍42007-360-064至2007-360-067厦门大学谢素原12007-360-068山东大学张承慧、尹龙卫22007-360-069、2007-360-070中国海洋大学杨桂朋12007-360-071武汉大学周创兵、舒红兵22007-360-072、2007-360-073华中科技大学吴军、罗小平22007-360-074、2007-360-075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国、陈文22007-360-076、2007-360-077华中师范大学王恩科12007-360-078华中农业大学黄巧云12007-360-07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姚莉12007-360-080湖南大学何益斌、马超群22007-360-081、2007-360-082中南大学夏昆、李劼、柳建新32007-360-083至2007-360-085华南理工大学张宪民12007-360-086四川大学冯小明、张旭、陈谦明、徐玖平42007-360-087至2007-360-090西南财经大学赵德武12007-360-091重庆大学刘庆12007-360-092西南大学黄承志、周常勇22007-360-093、2007-360-094西安交通大学卢天健、李涤尘、徐寅峰、邢子文42007-360-095至2007-360-09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蔡焕杰12007-360-09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峰12007-360-100兰州大学王为12007-360-101 注:证书上日期一栏请填写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结束——。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4.14•【字号】赣人社字[2016]201号•【施行日期】201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201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3〕2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名额、范围和对象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00名(国家级人选选拔今年暂停)。
围绕江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面向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注重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倾斜。
人选从各地、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评审产生。
二、选拔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技发展态势,进行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三)潜心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从事理论实践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四)具有承担科学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推荐名额“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名额,根据各设区市、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下达,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姓名:单位:部门:九江市人事局制填表说明1.生日: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2.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3.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
4.毕业时间: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
填至“月”,如64.05。
学历、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应相互对应。
5.学位:系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6.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
7.行政级别:只享受单项副厅级待遇的专家的行政级别请填“单项副厅”。
8.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9.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10.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或最后从事的专业。
11.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教学/社会科学教学/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农业技术/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科学其它/自然科学其它12.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3.省贴年份:填写被批准享受省政府津贴的年份。
14.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
15.关于获奖情况的填写。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角色栏置空,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角色栏可选填下列之一。
骨干/主体/一般16.工作经历:限100个汉字含标点,填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17.突出贡献:限200个汉字含标点,填专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主要突出贡献事迹(200字以内):科研成果(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推荐2006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推荐2006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1.04•【文号】教人司[2006]2号•【施行日期】2006.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推荐2006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教人司[2006]2号)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依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在总结近年来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经验的基础上,人事部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发[2005]12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请你校(单位)推荐名候选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经学校(单位)党委和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报出。
四、报送材料:请各高校于2006年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1、推荐人选工作报告一份,该报告主要对推荐人选数量、产生程序等做简要说明,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人社厅函[2017]42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7.03.02
【实施日期】2017.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中央和国家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中央企业人力资源部: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
才。
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发展领域、有可能产生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明确选拔重点。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地方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把产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重点面向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面向高新区、创。
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参考样本

事业单位岗位实施资料事业单位岗位实施有关程序和要求一、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主要步骤:(1)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科学合理地设置具体岗位,确定岗位等级,明确岗位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和岗位薪酬等。
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指导思想、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与实施范围、已核准的岗位情况、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岗位聘用的方法步骤以及具体措施、组织领导等。
(2)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明确本单位三类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工作要求及标准、任职条件和相关待遇等,经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研究制定本单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
(3)征求职工意见。
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增强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透明度,落实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集体讨论通过。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岗1 / 191位设置实施方案提交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
2 / 192(5)实施方案审核与备案。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的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编制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岗位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内容。
三、岗位聘用(一)岗位聘用程序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3、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4、竞聘上岗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4、《事业单位岗位待聘人员情况表》;2 / 1925、《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人员申请表》;6、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7、签订的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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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七斤
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
1982.05
高级工程师
13
黄浩
江西嘉陶无机材料有限公司
1977.09
副研究员
14
王勤波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979.06
副教授
15
尧梅香
江西共青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1977.12
高级工程师
16
冷璐
江西海盾信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982.10
副教授
九江市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资格
1
冷清明
九江学院
1987.06
副教授
2
崔晋
九江市第三中学
1980.09
中小学高级教师
3
王洪涛
九江学院
1975.07
教授
4
曾文瑜
九江职业大学
1973.10
教授
5
方宏才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1975.12
副主任医师
6
柳阳娟
湖口人民医院
1975.11975.07
副主任医师
8
胡华南
九江中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976.12
副教授
9
廖桂根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1973.11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0
刘建
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76.08
高级畜牧兽医师
11
王长生
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85.10
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