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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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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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所)律师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依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律师行业和盈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根据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律师服务计费要考虑如下因素:(1)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间;(2)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3)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4)委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问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5)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6)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7)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地域范围;(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可以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委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详情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详情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详情1. 服务收费概述本文档旨在向客户提供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收费详情。

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以独立决策为原则,不寻求用户协助,专注于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2. 收费方式我们的法律服务收费方式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根据法律服务的类型和复杂程度进行收费- 根据律师提供服务的时间和工作量进行收费- 根据案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收费- 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和要求进行收费3. 收费项目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律咨询服务我们的律师将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咨询内容和时间长度进行收费。

3.2 诉讼代理服务我们的律师可以代理客户进行诉讼事务,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诉讼阶段和工作量进行收费。

3.3 合同审查和起草我们的律师可以审查已有合同并提供相关建议,或者根据客户的需求起草新的合同。

收费将根据合同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确定。

3.4 公司法律事务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公司章程起草、股东协议起草等。

收费将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

4. 联系方式及咨询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详情,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街道123号- +86 123 4567 8901我们的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和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收费方案,并为您解答任何相关问题。

5. 免责声明本文档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详情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保证。

最终的收费标准和方案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协商结果确定。

请在与我们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时,与我们协商并确保明确理解相关收费细则。

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法律服务费用规定

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法律服务费用规定

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的法律服务费用规定本文档旨在明确盈科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地区提供法律服务所涉及的费用规定。

以下是我们的费用政策和相关细则。

1. 计费方式盈科律师事务所采用以下计费方式之一:- 按小时计费:根据律师在案件中所花费的工作时间来计算费用。

按小时计费:根据律师在案件中所花费的工作时间来计算费用。

- 按项目计费:针对特定的法律项目,事务所会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风险以及所需资源等因素来确定费用。

按项目计费:针对特定的法律项目,事务所会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风险以及所需资源等因素来确定费用。

2. 计费标准具体的计费标准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我们将在与客户初次接触时进行明确说明。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计费标准:- 律师费:律师费是指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律师费的计算基于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案件复杂性、工作时间和难度等因素。

律师费:律师费是指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律师费的计算基于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案件复杂性、工作时间和难度等因素。

- 咨询费:咨询费是指客户在寻求法律咨询和建议时所支付的费用。

咨询费的计算方式与律师费类似,根据律师的专业程度和所花费的时间来确定。

咨询费:咨询费是指客户在寻求法律咨询和建议时所支付的费用。

咨询费的计算方式与律师费类似,根据律师的专业程度和所花费的时间来确定。

- 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在涉及诉讼案件时,客户需要支付的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费用,如起诉费、律师代理费等。

诉讼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诉讼程序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在涉及诉讼案件时,客户需要支付的与诉讼程序相关的费用,如起诉费、律师代理费等。

诉讼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诉讼程序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3. 付款方式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以下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我们会在合同中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财务规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财务规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财务规定
目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财务规定,以确保法律服务的财务运作合规、高效。

收费标准
1. 收费标准应合理、公平,基于服务的性质、复杂度和律师的专业水平确定。

2. 收费标准应在与客户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前明确告知客户,并确保客户理解和接受。

发票开具
1. 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准确地开具法律服务费用的发票,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报税。

2. 发票的内容应真实、清晰,并包括必要的法律服务信息。

资金管理
1.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2. 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以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费用追偿
1. 律师事务所应积极追偿欠款,确保服务费用的及时收取。

2. 如遇到无法追偿的情况,律师事务所应及时采取合法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财务纪录
1. 律师事务所应妥善保存财务相关的纸质和电子记录,包括收支明细、发票、合同等。

2. 财务记录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保存,并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合规要求
1. 律师事务所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财务运作合规。

2. 如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更新财务规定,以适应法律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以上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财务规定,希望能够为律所的运作提供指导和规范。

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收费政策

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收费政策

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收费政策1. 概述本文档旨在说明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收费政策。

盈科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型和复杂程度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2. 收费标准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2.1 服务类型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类型,盈科律师事务所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常见的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咨询- 合同起草- 诉讼代理- 公司法律顾问等2.2 复杂程度盈科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复杂的案件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收费标准可能会相应提高。

2.3 工作量盈科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案件的工作量来制定收费标准。

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 研究法律问题的时间- 起草文件的时间- 参与会议和谈判的时间- 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时间等3. 收费方式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3.1 固定收费对于一些简单的法律事务,盈科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服务类型和工作量制定固定收费标准。

客户在开始服务之前需支付固定费用。

3.2 按小时收费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或需要长期跟进的事务,盈科律师事务所会按照律师的工作时间收费。

律师会记录工作时间,并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收费金额。

3.3 业绩提成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盈科律师事务所与客户可以达成业绩提成的协议。

根据案件结果或特定目标的达成情况,律师事务所将获得额外的报酬。

4. 预付款和结算方式盈科律师事务所通常要求客户在开始提供服务之前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金额根据服务类型和预期工作量而定。

在服务完成后,盈科律师事务所将向客户提供详细的账单,并要求结算尚未支付的费用。

5. 其他费用除了基本的律师服务费用外,客户还需要承担一些其他费用,例如:- 法院费用- 印花税- 专家咨询费等6. 费用变更盈科律师事务所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的权利。

在可能调整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将提前通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协商和协调。

北京盈科法务机构的法律服务报价方案

北京盈科法务机构的法律服务报价方案

北京盈科法务机构的法律服务报价方案1. 简介北京盈科法务机构是一家专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机构。

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高效、准确、可靠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本报价方案旨在详细介绍我们的法律服务及相应的价格。

2. 法律服务范围2.1 法律咨询服务我们的法律咨询服务涵盖广泛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法律咨询- 公司法律咨询- 劳动法律咨询-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税务法律咨询- 诉讼与仲裁法律咨询2.2 合同起草与审核我们的团队拥有丰富的合同起草与审核经验,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并最大程度地保护客户的利益。

2.3 诉讼与仲裁代理我们的律师团队具备丰富的诉讼与仲裁代理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代理服务,并致力于以最佳方式解决争议。

2.4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作为公司法律顾问,我们将为客户提供持续的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法律支持、公司治理建议等。

3. 价格方案3.1 法律咨询服务费用- 按小时计费:每小时XX元- 按项目计费:根据具体项目性质进行报价3.2 合同起草与审核费用- 合同起草:根据合同复杂程度进行报价,起步价XX元- 合同审核:根据合同复杂程度进行报价,起步价XX元3.3 诉讼与仲裁代理费用- 诉讼代理: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进行报价- 仲裁代理: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进行报价3.4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按月计费:根据公司规模和需求进行报价4. 报价有效期本报价方案的有效期为XX天,自报价方案发送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北京盈科法务机构的法律服务报价方案的简要介绍。

如需详细了解或讨论具体项目,请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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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所)律师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依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律师行业和盈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根据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律师服务计费要考虑如下因素:(1)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间;(2)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3)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4)委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问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5)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6)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7)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地域范围;(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可以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委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盈科律所计费标准

盈科律所计费标准

盈科律所计费标准《盈科律所计费标准:解开法律服务收费的“神秘密码”》嘿,你知道吗?在法律服务的神秘世界里,就像超级英雄有自己的能力等级一样,律所计费也有它的一套“超级标准”。

要是不了解这个标准,就像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宝藏,一不小心就可能被隐藏的“收费陷阱”这个大怪兽给吞掉!盈科律所的计费标准那可是相当重要的,这就好比你去购物,不看价格标签就盲目买单,那最后的账单可能会让你惊掉下巴,在寻求法律帮助时,搞不清计费标准也会让你的钱包陷入“危险境地”啊。

一、咨询费:打开法律知识大门的“入场券”“咨询费呀,就像是你敲开法律智慧宝库的敲门砖,可别小瞧它!”咨询费是很多客户与盈科律所接触的第一笔费用。

它就像一场电影的门票,你付了钱,才能走进这个充满法律知识的“电影院”。

盈科律所的咨询费是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律师的经验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比如说,你要是咨询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可能就像是买一张普通电影票的价格;但如果是复杂的商业法律事务咨询,那可就像是购买3D巨幕电影票,价格自然要高一些。

这是因为处理复杂商业事务的律师就像是拥有“超能力”的法律精英,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就像超级武器一样珍贵。

你难道想让一个“法律小白”给你解答复杂的商业法律问题吗?肯定不希望吧!二、案件代理费:打赢法律战役的“粮草费”“案件代理费啊,这可是你在法律战场上的粮草,没它可不行!”当你决定委托盈科律所代理你的案件时,这个费用就登场了。

它有点像你请保镖保护你的安全,你付的钱越多,可能请来的就是更厉害的“保镖”。

对于简单的案件,可能代理费相对较低,就像请一个初出茅庐但充满干劲的小保镖。

例如,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律师可能只需要按照基本的流程进行处理。

但是,如果是像企业并购这种大型的、复杂的案件,那代理费就会像火箭一样飙升。

这时候的律师团队就像一个精锐的特种部队,他们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复杂的谈判、精心的文件起草等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像是一场激烈的战斗,而代理费就是他们战斗的“粮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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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盈科所全体执业律师为托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盈科所各地分所可依照当地的律师服务收费治理规定,做适当调整。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同意托付,指派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向托付人收取的服务酬劳。

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托付人另行支付:(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承办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3)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托付人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1)完成托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刻;(2)完成托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3)托付事项的复杂程度;(4)托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咨询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5)托付事项的经济价值;(6)办理托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7)办理托付事项所涉地域范畴;(8)主办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9)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在同意托付后能够预收全部或部分费用,也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或完成法律服务后收取。

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托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向托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预收办案差旅费的,相关案件承办律师应当留存合法票据,及时向托付人出具。

第八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公民,本所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关于有其它专门情形,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公民,律师拟低于本方法所确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的,需经本所执行合伙人同意。

第二章收费方式第十条:盈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能够依照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

第十一条:计件收费是律师为托付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事务或制作法律文书等服务,按照服务的件数收取服务酬劳的收费方式。

计件收费一样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依照当事人争议财产的数额,按比例收取服务酬劳的收费方式。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第十三条:计时收费是按照确定的单位时刻收费标准,依照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的有效工作时刻,运算收取服务酬劳的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四条:计时收费标准口头咨询、参加项目谈判能够以计时收费的方式确定收费金额;口头咨询计时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合伙律师每小时300至3000元人民币,非合伙律师每小时100至1500元人民币;参加项目谈判计时收费按如下标准执行:合伙律师每小时500至3000元人民币,非合伙律师每小时300至2000元人民币;参加项目谈判实行计时收费的,应依照项目规模确定最低收费额;实行计时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第十五条:风险代理收费是依照法律事务的办理结果,从托付人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收取服务酬劳的收费方式。

第十六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律师应当告知托付人本所依照政府指导价拟定的收费标准,若告知后托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能够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七条:下列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要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证待遇的案件。

(三)要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要求支付劳动酬劳的案件。

第十八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三章计费标准第十九条:刑事案件计费标准:(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时期分不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时期: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2:审查起诉时期: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3:一审时期: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20000—100000元人民币(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时期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律师连续介入两个以上时期的,能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自第二时期起酌减收费;(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不计件收取。

第二十条: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一)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能够按审判时期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如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含十万元),为争议金额的8%-10%(最低收费3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的(含50万元),5%—6%;(3)争议标的在50万以上至100万元人民币的(含100万元),4%-6%;(4)争议标的在100万以上至500万元人民币的(含500万),3%-4%;(5)争议标的在500万以上至1000万元人民币的(含1000万),2%-4%;(6)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人民的(含5000万元),1.5%-2%。

(7)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人民币的(含1亿元),为1.3%-2%。

(8)争议标的在1亿元以上的,1%-2%以上标准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托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最低不得低于20%。

(四)再审、申诉案件分不按照一个审判时期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时期,自第二时期起酌减收费。

(六)上述比例为每一个时期的计费标准,若本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时期,自第二时期起酌减收费。

第二十一条: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时期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非合伙律师,每件收费5000—10000元人民币;合伙律师,每件收费10000—50000元人民。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2到5倍收费:(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刻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咨询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阻碍的案件。

(四)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

(五)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证待遇的案件,要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要求支付劳动酬劳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常年法律顾咨询收费(一)常年法律顾咨询包括企业常年法律顾咨询、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咨询、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咨询和其他经济组织常年法律顾咨询。

(二)常年法律顾咨询通常依照其资产规模确定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无法确定其资产规模的,合伙律师年法律顾咨询费最低为50000元人民币,一般律师年法律顾咨询费最低为30000元人民币。

(三)常年法律顾咨询服务收费按年计费;常年法律顾咨询费的支付方式为半年度或年支付。

(四)常年法律服务范畴不包含下列事务:(1)托付人的异地分支机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2)托付人涉及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需要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以及行政复议、商标、专利代理等专项事务。

(3)托付人的长期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第二十四条:其它非诉讼法律服务收费(一)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代理商品房买卖、出具律师函,按合同标的收费,但每件(次)不低于5000元。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项目谈判、律师见证、资信调查,按所涉及的财产标的收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0元;(三)以上两条涉及业务经协商也可按计时收费标准收费。

(四)公司、企业设立按注册资本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五)企业改制项目按如下标准协商收费:(1)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按资产总额的1.5%以上收取,但最低许多于10万元人民币;(2)组建或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本总额的3%以上收取,但最低许多于10万人民币;(3)收购、兼并、分立、产权交易,按资本总额的3%以上收取,最低许多于10万元人民币;(4)破产、清算、注销,按实际情形收取,但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六)股票上市、企业发债、信托产品,按拟募集资金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七)商标代理按如下标准收费:(1)国内商标注册申请或续展或转让,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2)外国商标注册申请或续展或转让,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3)著录项目变更,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4)许可合同备案,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5)商标复审或异议或争议或撤销,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

(八)专利代理按如下标准收费:(1)发明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2)有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4)专利权撤销,每件不低于4000元人民币;(5)专利权无效,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6)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属争议,每项于低于10000元人民币。

(九)房地产项目按如下标准收费:(1)房地产按揭,按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额的千分之三,但可依照项目具体情形、开发商及银行的要求作适当调整;(2)房地产购买和销售签约法律服务,对个人,每件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对房地产公司,每份合同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3)预售登记,每件收取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4)产权登记(含代收代缴契税),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5)抵押登记,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

(十)法律文书代书按如下标准收费:(1)起诉状、答辩书、反诉状,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2)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反要求申请书,每件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3)申诉状每件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4)合同起草,每件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本所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并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本方法由本所合伙人会议负责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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