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电子化注册后变更_医师注册变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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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注册/变更指南

(如有相关文件的以文件要求为准)

一、执业注册

医师申请执业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复印材料只需提交1份,所有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下同):(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与资格证书同底版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四)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五)拟执业机构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六)集体注册时,医疗机构出具的已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申请注册人员情况汇总表;

(七)特殊情形:

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注册者,或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还须提交由本行政机关指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医师执业培训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因《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刑期满两年的执业医师需办理重新注册时)

3、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申请换发新证的,还须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由注册机关收回)。(八)重新执业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保持与之前注册一致。

二、变更注册

1、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增加“执业地点”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增加执业地点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二)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七)拟执业机构聘用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八)集体变更时,医疗机构需出具申请变更人员情况汇总表;

2、变更“执业类别”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二)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原资格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收回);(六)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变更“执业范围”

(一)《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二)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七)以下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①同一类别其他专业高一层次学历证书及原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经三级医疗机构系统培训或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按医师执业注册程序办理。办理时将执业助理医师证收回。

4.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按新类别医师执业注册办理,原类别《医师执业证书》注销收回。

三、多机构备案申请所需材料:

(一)《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表》2份;

(二)拟备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册备案(离职备案报告)所需条件:

1、调离、退休、退职;

2、被辞退、开除;

3、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备案满两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所需材料:

(一)《医师离职备案报告表》2份;

(二)报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五、注销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

(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三)说明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材料。

六、医师执业证书补发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2份;

(二)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照3张。

七、医师资格证书补发所需材料:

(一)《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

(三)《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同底版免冠正面小二寸彩照3张。

八、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考试取得):

复印材料需提交2份,加盖单位公章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一式3份;(照片处盖章)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般存于个人档案中)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医师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修改信息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

1、《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备案医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特殊情况:

1、之前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有效的状态下,可在变更端口进行办理;

2、变更执业范围及其执业资格类别的也可在变更端口直接办理;

3、如医师既办理变更执业助理证书上的主要执业机构,又同时办理助理升执业信息的,可在变更端口直接办理;

4、变更执业类别,变更完成后,收回旧证书,打印新的执业证书;

5、变更执业地点的,在备注页上打印;

6、仅变更执业范围的,打印变更页;

7、仅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如果按注册流程办理的打印备注页,如果按变更流程办理的,打印变更页;

8、同时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和执业范围的,打印变更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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