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于23w/或84kj/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 2-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十一条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气温不超过28℃。

第三章保健措施

第十二条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三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第十四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制度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对热辐射强度较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第四章组织措施

第十六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七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 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制度,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第五章审批和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由施工作业基层单位生产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审查合格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由二级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字盖章(盖单位行政章)。

第二十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是高温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其中,一联由进行高温作业的基层单位保存;一联留存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二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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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或有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

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3、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监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信、、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铁路、民航、农业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激作。

(二)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

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痞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朴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4、高温作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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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6、清仓、清库作业;

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

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

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

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

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

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七、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

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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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好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近,应设置员工休息室。

8、按制度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制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制度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

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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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

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处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

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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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6、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重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建立和实施重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重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要重视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对重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

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重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当重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连市重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王)管理使用《连开发区重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

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8、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根据重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10、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在重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3、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由班uu负责,安全附件由葛uu;孙x负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 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6、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由杨xx负责。

17、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8、制定详尽的重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保护员工安全的重要基石 在各个行业中,危险作业是无法避免的一部分。无论是建筑工地还是化工厂,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意义 危险作业是指可能给员工以及环境带来潜在危险的工作,如高空作业、有毒物质操作等。这些工作需要特殊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规范危险作业的流程,明确责任和义务,减少潜在风险,提高作业安全。 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要素 1. 危险作业辨识与评估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和评估。这包括明确危险因素、作业步骤、可能产生的风险等。只有对危险作业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安全计划 安全计划是确保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它需要明确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每一项危险作业都有详细的执行计划。

该计划还应包括员工培训和负责人指定等内容,以确保团队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3. 设备和设施 危险作业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对作业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相应的设备要求,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此外,必要时还要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 4. 员工参与和培训 员工参与和培训是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员工应参与制定安全计划、评估危险作业和提出改进建议。此外,培训应覆盖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紧急事故处理和急救知识等,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监控和改进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监控和改进是持续的过程。通过监控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此外,还需要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修订制度并随时更新,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各级管理者应负起责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人员也应自觉遵守作业规程,保持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在进行危险作业时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八大危险作业的员工。 三、八大危险作业范围 1. 高处作业 2. 电气维修 3. 焊接切割 4. 挖掘机械操作 5. 起重机械操作 6. 爆破作业 7. 化学品储存和使用

8. 危险品运输 四、责任分工 1. 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并对八大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 3.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从事八大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并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4. 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五、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完好。 2. 高处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 3. 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 严禁超重、超员、超高等违规操作。 六、电气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电气维修前必须断开电源,并确保电源已经完全切断。 2. 电气维修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 3. 电气维修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鞋子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

用。 4. 严禁对未经检修的设备进行操作。 七、焊接切割安全管理制度 1. 焊接切割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使用的设备完好。 2. 焊接切割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 3. 焊接切割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 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焊接切割。 八、挖掘机械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 挖掘机械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设备完好。 2. 挖掘机械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 3. 挖掘机械操作时必须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超载、超速等违规操作。 4.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或电力线路下方进行挖掘作业。 九、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 起重机械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设备完好。 2. 起重机械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上岗。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内容与要求: 4.1危险作业范畴及基本要求: 1)本制度涉及的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带电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交叉作业、破土作业等。 2)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4.2动火作业: 1)除营运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 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方可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后方可申请动火。 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由公司安保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4)安保部向动火负责人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必 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 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 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 移动火地点。 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保部负 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即危险作业审批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 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 保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前,应该有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还应该了解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

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2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因危险作业导致的事故 和伤亡,规范危险作业行为,提高作业效率,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 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高压电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机器设备维修 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挖掘作业等。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事故和伤害的工作 活动。 (二)分类:根据作业特点和风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八类,即高 空作业、高温作业、高压电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机器设备维修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挖掘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一)人员管理: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 期进行复审。 (二)设备管理:确保危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定 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风险评估: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点 和应对措施。

(四)作业程序:制定详细的作业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罩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监督检查: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检查情况。 (七)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应对措施。 (八)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作业安全知识。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并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增强安全意识。 五、危险作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一)事故报告:发生危险作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性 危险作业指的是涉及高风险、可能导致事故或伤害的工作活动,如高 空作业、电气操作、化学品操作等。这些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和人身伤害。 因此,制定和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危险作业 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危险作业的分类和风险等级,并规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 安全技术要求,从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其次,危险作 业管理制度可以建立和完善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潜 在的危险源,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后,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 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 事故的损失和风险。 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1.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和概念,将危险作业 进行分类,根据风险等级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要求。 2.作业程序和要求:规定危险作业的准备和组织流程,明确作业人员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作业的步骤和要求,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和拆除、设 备操作和维护、作业人员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3.作业许可和审批程序:规定危险作业的许可和审批程序,明确作业 许可的申请、审批和核发流程,包括审查作业计划、检查设备和工具、核 对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等内容。

4.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建立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程序,对危险 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如引导员的设置、警示标 志的标识、临时设施的稳固等。 5.作业人员培训和教育:建立作业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度,明确培训的 内容和要求,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紧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6.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明确事故的报告渠 道和流程,加强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 整改和预防措施。 为了有效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制定和修订制度: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和修订符合实际需要 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培训和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 识和技能,让他们熟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3.督促和检查:建立作业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 控制,定期检查和评估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持续改进:根据实际的作业情况和问题,不断完善和改进危险作业 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修订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综上所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重 要意义。通过制定和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作 业带来的风险和事故,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保障作业的 安全、高效进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分配和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存在危险作业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危险作业: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或危害员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 第四条责任分工:企业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危险作业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承担危险作业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自己部门 危险作业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员工有义务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的培训和学习。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安全第一: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企业最重要的任务。 第七条预防为主: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降低事故风险。 第1页/共3页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八条综合治理:对危险作业进行全面治理,从管理、设备、人员等多个方面综合运用措施。 第九条日常管理:采取日常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五重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和员工五重责任,形成层层落实的管理体系。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的主要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的合理分工:危险作业需要设立专门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岗前培训: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对作业内容、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掌握。 第十三条作业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作业安全规程,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确保员工按规程操作。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应对措施,加强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章责任和处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动火作业的管理 1、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2、凡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气体厂房、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隔绝气体****,堵好盲板,(如有条件时要求拆除一段生产联系的管道)经分析化验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分析记录。 1)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燃物含量0.5%。 2)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燃物含量0.2%为合格。 3、取样分析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如动火工作中途中断半小时以上者,则动火前应重新取样分析合格。 4、管道、设备、容器中如有易燃易爆或受热后能起化学变化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沉积物时,必须先清理干净后,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才能允许动火。 5、在设备、容器、管道、地沟等内部动火应按“密闭设备内部修理安全规则“执行,必须设有二人以上在外面监护,采取规定的防护和救护措施。 6、严格遵守“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规定”,进入罐内前除取样分析可燃按气体含量达到规定要求外,有毒在害气体浓度也应达到允许范围,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应在18-21%之间,罐外也须有专人监护,动火人在罐内作业时不允许气吹割,离开罐时,不得将乙炔焊枪放在罐内。

7、动火作业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牢固的工作架或捆好安全带。到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的并应采取防止火花或焊渣飞溅的措施,有5级(包括5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登高作业。 8、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乙炔瓶、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动火。乙炔气、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应在7米以上。 9、动火前应将现场易燃或可燃物清除干净,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中动火。 10、动火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应切断电源,收拾好器具,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才能离开。 11、动火前,应经安全主管检查动火安全措施,在确认无问题后签发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 12、厂区内全面严禁吸烟。 13、本制度在停电检修中同样有效,安全主管负责全公司动火证审批手续。 14、无证动火或违章动火者,视情节罚款20-100元/次,并扣除部门月奖金200元。 二、入罐作业的管理 1、设备(槽罐、塔、釜、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3篇)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科室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3、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背景 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些作业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通常这些危险作业是涉及到高空作业、高温、有害物质、尘埃和噪声等环境条件的作业。为了减少这些危险作业对员工的潜在伤害,必须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动态平衡作业安全要求——明确高处作业时,必须要保持身体平 衡和稳定,禁止站在物体或设备的边缘进行作业,对于有危险倾斜和变形的设施必须除去,必要情况下,要使用安全带等防护措施。 2.管理深度挖掘作业安全要求——明确挖掘施工过程中要保持稳定,通 过场地勘察和土质分析确定平坦面可承受载荷,超深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并操作防坠器材。 3.管理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明确爬升、维修和安装等工作必须采取安 全带等防护措施,对于不能保证安全的人员不能从高处进行操作。 4.管理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要求——对于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了解化学 品的性质,做好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的工作,同时进行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导致严重后果。 5.管理有害物质作业安全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必须要进行有效 的控制,必要情况下要使用个人保护装备,同时对于更新更换设备应根据环保标准来更新。 6.管理动土工作安全要求——明确动土时不能够超出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范围进行作业,要进行场地勘察和土质分析,以保证施工安全。 7.管理高温作业安全要求——明确高温作业时必须要注重防止燃爆和火 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好救援准备。 8.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明确在有限空间内不能够进行持续性 作业,应根据现场的情况,确定空气流通和通风的方案,采用适当的设备进行作业。 危险作业对员工的潜在伤害很大,因此企业应该理解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员工的安全。通过上述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作业对员工的伤害,确保生产安全并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企业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和规定。

九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九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各行业的工作过程中,有一些危险作业需要进行。这些工作涉及到人身安全,如果不加注意,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在危险作业中,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本文将介绍九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停电作业 停电作业是指必须要切断电源才能进行的作业。在进行停电作业之前,需要进 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已切断电源,并建立停电保护措施。同时,在作业期间,需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发生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停止作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进行的作业,例如悬挂吊篮、攀爬等。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需要进行特殊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身着安全带,并定期进行安检,确保安全。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喷涂等需要使用明火或弧光的作业。进行动火 作业之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动火区域消防设施完备,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作业人员需要穿着防护服,确保安全。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是指进行爆破、拆迁等涉及到爆炸物的作业。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 需要进行特殊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排除无关人员。 危险品作业 危险品作业是指进行危险品的搬运、存储、装卸等作业。在进行危险品作业之前,需要进行危险品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作业人员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机械作业 机械作业是指进行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作业。在进行机械作业之前,需要进行 机械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作业人员需要穿着安全服、安全帽、防护鞋等防护用品。

挖掘作业 挖掘作业是指进行各类挖掘设备的操作作业。在进行挖掘作业之前,需要进行地质勘察、隐患排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作业人员需要穿着安全服、安全帽、防护鞋等防护用品。 粉尘作业 粉尘作业是指进行磨削、切割、打磨等会产生粉尘的作业。在进行粉尘作业之前,需要进行粉尘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作业人员需要穿着防护口罩、防护镜等防护用品。 高温高压作业 高温高压作业是指进行热力设备的操作作业。在进行高温高压作业之前,需要进行高温高压设备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同时,作业人员需要穿着专门的防护服,确保作业安全。 在以上九大危险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重中之重。通过做好各项的安全检查、制定科学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等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安全。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

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0篇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0篇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 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概述 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针对危险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旨 在有效防止危险作业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保障危险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制度主要适用于电力、石化、钢铁、危险化学品等行业涉及的危险作业人员。 危险作业人员的定义 危险作业人员是指在操作特定设备或从事特定工作时,存在生命、健康和财产 安全严重危险的人员。这些人员通常需要接受特殊的培训和考核,掌握特定技能和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危险作业人员的分类 危险作业人员按照其特点和职责可分为以下几类: 1.高处作业人员:如电信、建筑、厂房高处作业人员等。 2.热作业人员:如炼钢、炼铁、炼油、喷涂等行业作业人员等。 3.焊接作业人员:如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作业人员。 4.爆破作业人员:如洞掘、拆毁、礁岩开采等作业人员。 5.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如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转移作业人员。 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培训和考核要求:危险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 其掌握相关安全技能和知识,达到安全操作标准要求。 2.责任要求:危险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严格 履行操作职责,在危险作业操作前需要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准备工作,保证安全。 3.监督和检查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其安全操作行为符合相关标准,防止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 4.应急处置要求:危险作业人员在操作中发生紧急情况时,需要迅速采 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减少损失和威胁。 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实施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需要以下几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1.法律法规支持: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和健全,规范危险作业人员的 安全操作要求和责任义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

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修订范本7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修订范本7篇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第四条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第五条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机动处、质量安环处审查合格,同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第七条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八条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第十条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且开工后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第十二条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锁挂签做好能量隔离。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第十三条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及三废的处理设施,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第十四条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9%~23.5%(体积)。分析合格后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绝。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溅喷伤人和人孔盖螺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合同协议、条据文书、讲话致辞、心得体会、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activity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s, speeches, experience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目录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 引言 (1) 危险作业的定义和重要性 (1) 目的和意义 (2) 危险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3) 安全第一原则 (3) 预防为主原则 (4) 全员参与原则 (5)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6) 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6) 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步骤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8) 危险作业管理的具体措施 (9) 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9) 危险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要求 (10) 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 (11) 危险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 (1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12) 定期评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12) 收集危险作业事故的经验教训 (13)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14) 结论 (15) 总结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5) 强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执行 (16) 引言 危险作业的定义和重要性 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潜在危险或风险的工作任务。这些工作任务可能涉及高度危险的环境、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操作危险设备等。危险作业的定义包括了那些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工作任务。 危险作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首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员工的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危险作业环境中工作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通过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其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在危险作业环境中工作可能会导致工作中断、设备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通过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员工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工作,减少错误和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此外,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还有助于保护环境和减少环境污染。在危险作业环境中工作可能会导致化学品泄漏、废物排放或环境破坏。通过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理,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和类型。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中的危险作业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其次,需要进行危险评估和风险评估。通过评估潜在的危险因素和风险水平,可以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再次,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员工需要了解危险作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指导。最后,需要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可以确保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总之,危险作业的定义和重要性在工作安全、生产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和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保护环境和减少环境污染。因此,各个行业和组织都应重视危险作业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目的和意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引言: 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潜在危险或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工作。这类工作往往涉及高风险的行业,如建筑、矿山、化工等。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将探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1. 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危险作业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员工的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首要目的就是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 2. 预防事故的发生 危险作业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规范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预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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