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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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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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危险作业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

第三条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化学作业等。

第四条员工应根据本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员工应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了解作业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七条在作业前,员工应检查相关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在作业前,员工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查验其有效性。

第九条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员工应检查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条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员工应确认电源已切断,并标示警示牌。

第十一条在进行机械作业前,员工应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在进行化学作业前,员工应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和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作业过程第十三条在作业过程中,员工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员工应遵循“两人制度”,确保相互监督和支持。

第十五条在作业中,员工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式,不得超负荷操作。

第十六条在作业中,员工应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并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在作业中,如发生突发情况,员工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在作业过程中,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范,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如发生危险作业事故,员工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公司将视事故情况,及时组织应急救援,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十一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了解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一切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炸危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开展危险作业前,应首先组织危险作业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针对危险作业,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过程、安全措施、风险评估等内容;2. 对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3. 准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工器具,确保其完好可用;4. 做好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等;5. 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整个危险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执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人应对危险作业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执行过程第六条危险作业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七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期间,参与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违反操作规程。

第八条在执行危险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责任人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九条对于作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十条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的变化,如发现有危险源的产生或者其他风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后期工作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相关的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恢复正常的工作环境;2. 对所使用的安全装备和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3. 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4. 归档和记录相关的作业资料和安全情况,做好文件的保存。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作业人员应年满____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应与公司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一致,如与其他规章制度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条公司要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岗位操作上,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权责。

第七条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作业人员、制定操作方案、获取必要的安全设备、进行事前培训等。

第八条高空作业的管理要求:(一)高空作业应在天气良好、风力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二)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三)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使用合格的升降设备。

(四)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禁止高空作业人员盲目操作或变相提高高度。

第九条电气作业的管理要求:(一)电气作业应持有电工操作证书的员工进行,禁止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二)电气设备在维修和检测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断电措施,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三)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第十条机械作业的管理要求:(一)机械作业应由持有相应机械操作证书的员工进行,禁止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从事机械作业。

(二)机械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固定物品、设置防护装置等。

(三)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修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第十一条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并定期维护、检测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的管理,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稳定运营,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危险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挖掘作业、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从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实施危险作业,确保各项安全规定得以贯彻和执行。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制定危险作业管理计划,并将计划向全体员工发布并解释,同时保证计划的全面推行。

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级管理人员应在危险作业开始前,针对具体的作业环境,编制详细的操作方案,并指派专人监督实施过程,并负责每日作业的检查和记录。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并参与安全技术宣传和培训,确保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第八条特定作业人员应获取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执行具体危险作业任务。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九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明确作业目标和计划,确定作业时限;(二)评估危险性和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三)确定作业人员数量和配置要求,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四)申请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作业所需的资源的可用性;(五)编制危险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六)安排现场布置和交通指引,确保作业区域的清晰可见。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条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二)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设置限制性施工区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区域;(四)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五)定期维护和检验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六)设立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应对突发事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作业环境下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危险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维护、有毒有害物质处理等危险作业。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在危险作业环境下从事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的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

第六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操纵技能,并定期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作业行为。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危险迹象和隐患应立即纠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确保工作人员在危险作业环境下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应当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二章危险作业环境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危险作业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明确危险作业环境的监督和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环境监督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环境检测:定期对危险作业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环境中无超标污染物和有害气体。

2. 通风系统:对危险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通风设备,确保空气流通和污染物排放。

3. 照明设备:危险作业环境中应当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观察工作区域。

4. 管道防护:对于存在管道、线缆等危险物料的区域,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工作人员被损伤。

5. 工作区域标识:对于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

第三章危险作业人员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危险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案,明确危险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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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于23w/或84kj/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含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地区的露天作业,不含矿井下作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 2-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

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十一条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气温不超过28℃。

第三章保健措施第十二条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三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第十四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制度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对热辐射强度较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

第四章组织措施第十六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七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 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制度,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

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第五章审批和管理第十九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由施工作业基层单位生产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审查合格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由二级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字盖章(盖单位行政章)。

第二十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是高温作业的凭证和依据。

不得随意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

其中,一联由进行高温作业的基层单位保存;一联留存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二条《公司高温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一、目的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

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1、企业安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三、危险作业范围: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3、或有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

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3、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监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信、、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铁路、民航、农业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激作。

(二)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痞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三)对不符合法律、行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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