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装修设计规范
剧院内部精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剧院内部精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前言剧院作为文化艺术场馆,承载着重要的文化传承功能,需要具备良好的空间布局和舒适的环境。
精装修施工是剧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做好剧院设计施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剧院内部精装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面入手,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设计目标1.提升剧院的文化艺术品位和文化传承效果,通过精装修优化剧院的空间布局和环境氛围,为观众营造更好的观赏体验。
2.确保施工安全,充分考虑施工环境、设备和工艺等因素,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同时兼顾施工造价和施工效率。
3.通过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进度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周期同时得到保障。
三、设计内容1.施工环境准备(1)施工场地清理:在施工前,需要对剧院内部进行深度的清理,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
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理垃圾、清洁地面、清理流通道路等。
(2)安全措施准备:在施工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准备好相关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3)设备准备: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进行相关的验收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和设备不出现质量问题。
2.施工方案的制定(1)施工方案编制:在施工前,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并进行沟通。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进度、工序流程、材料及设备使用、质量控制等内容,确保相关人员对施工方案有完整的了解。
(2)施工队伍的组织:组织一支高水平的施工队伍,拥有专业的技术和工程经验,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3)施工现场的协调和管理:通过有效的施工协调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施工进度的安排(1)施工时间的安排:根据工地情况和施工计划,在安排施工时间时,要尽量避免与现有设施和活动冲突。
(2)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根据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工序、时间、需要的材料和人员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进度管控:通过进度控制系统,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视线设计4.2座席4.3走道4.4其它第5章舞台5.1主台、侧台5.2乐池5.3舞台机械设备5.4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防火7.2疏散7.3消防给水7.4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观众厅体型设计8.2观众厅混响设计8.3扩声系统设计8.4噪声控制8.5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给水排水9.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 1.0.1 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 1.0.4 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小型 300~800 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1800 座。
第 1.0.5 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0~100 年,丙等 25~50 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 1.0.6 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 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 1.0.7 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篇一: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由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GB/T50356国家标准,对三大类厅堂的建筑声学设计进行了规范,这里的三大类厅堂除专业电影院外,应该是相近的厅堂,未特别注明话剧剧场、戏曲剧场、歌剧院或(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gb/t,50356-2005,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音乐厅等,都归入多功能剧场。
事实上,各地所建的大剧院、文化中心剧场都为多功能剧场,其建声设计均应按此规范进行。
一般认为建声设计应包含厅堂体型、体量、混响时间、声场分布、噪声控制及声缺陷消除几个方面。
既然称为建声设计,其与建筑的整个过程及多个工种会发生关联,理应相互配合。
但目前国内对剧场的设计往往分为建筑设计、内装修设计及各工种设计几大块,时间、过程、设计单位等相对独立,建声设计虽然贯穿于剧场建设的整个过程,但联系、配合的很少,这样就达不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应引起重视的作为设计者,大家对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对混响时间频率特性重视不够,这是因为混响时间频率特性跟厅堂的装修材料、结构密切相关,只有与装修设计者充分沟通、协商。
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不同的吸声结构才能予以满足,而相对合适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对音质的影响更大。
作为建声设计,按国家标准,对体型、体量等作为一般性规定,由负责建声设计者提出意见、建议,但现实情况是,在规划阶段,建声还未参与,往往是由业主提出,更有甚者是某一领导提出,交由土建设计单位。
理论上不存在无法处理的建声解决办法,但毕竟是一件费钱、费工的事,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
标准把噪声控制作为专门的章节进行了规范,关于噪声控制是剧场建声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剧场的静态噪声往往达不到NR30曲线的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1、剧场的太平门的隔声量不达标。
2、空调盘管风机噪声过高。
3、消防机械排烟风道未做隔声降噪处理。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剧院是一种专门用于演出艺术表演的建筑物,其设计规范旨在为演出提供适宜的环境和条件,以提高观众的观赏体验,并为演员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舞台和工作条件。
以下是剧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1.功能布局:剧院的功能布局应包括观众厅、舞台、后台、彩排区、训练区、办公区和服务区等。
观众厅应有适宜的座位数量和舒适的座椅布局,能够提供良好的视觉和听觉效果。
舞台应具备适宜的大小和高度,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2.空间规划和尺寸:剧院的空间规划和尺寸应满足安全、舒适、美观和便捷的要求。
观众厅的座位布局和视角应能够使每个观众都有良好的观赏体验。
舞台的大小和高度应适宜,以便演员的表演和舞美效果的展示。
后台的大小和布局应满足演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包括化妆间、更衣室、休息区和设备储存区等。
3.声学设计:剧院的声学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观众的听觉体验。
应采取合适的材料和构造来控制声音的反射和吸收,以提供清晰、均衡和自然的音效。
声学设计还应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演出和声源的特点,以保证音乐、对话和音效的质量和效果。
4.照明设计:剧院的照明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演出的需求,包括剧目的氛围、舞台效果和演员的视觉效果等。
应采用适宜的照明设备和控制系统,以便实现灯光的强度、颜色和方向的调节。
5.通风和空调设计:剧院是一个密闭的空间,通风和空调设计至关重要,以确保舒适的室内环境和演出的进行。
通风系统应能够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并确保空气的循环和净化。
空调系统应能够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以适应不同季节和演出需求。
6.安全和紧急疏散:剧院的安全和紧急疏散设计应遵循相关的建筑和消防规范。
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和设备,以识别和防止火灾、漏电和其他安全隐患。
应设立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并明确指示和标识,以便观众和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安全地撤离。
综上所述,剧院的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功能布局、空间规划和尺寸、声学设计、照明设计、通风和空调设计、安全和紧急疏散等方面。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观演建筑室内设计--剧场、电影院的观众厅及音乐厅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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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避免来自内外部的噪声背景 外部主要是环境噪声,因此对门厅、休息厅 等尽量和外部形成封闭式空间,而对观众厅的对 外出入口应设置过渡空间,使观众厅周围的出入 口均起到“声锁”的作用。其次是通风,空调等 机电设备发出的噪声应使其房间远离观众厅或进 行充分有效的隔声措施,设立必要的消声器、减 振器等,以避免空气传声和固体传声。如北京儿 童剧场观众厅与上层的多功能厅之间,采用隔声 隔振的新型浮筏或楼板,效果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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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齐头顶水平面以上的后墙应是吸 声的,如为曲面应是扩散的。 (14) 楼座栏板以及面向舞台的任何其 他表面面饰应是吸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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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阻止从观众厅后面凹角产生的 回声,这类凹角在平、剖面上都能出现。 特别是观众厅后墙的处理,需要特别慎 重,如果要避免后墙反射声朝着声源方 向反射回来时可能产生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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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观众能正面对向舞台
为使观众不以不舒适的侧身坐姿面向舞台, 因此横排座位应有一定曲率,使每位观众都能正 对表演区,剧场的曲率半径 R ≥ 2S(S 为最大视 距 ) ,宽度不大的观众厅,后部座位可以采用直 排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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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俯角和仰角的控制
观众的仰视、俯视都不利于看清目标,有 时还会引起不适,仰视常出现在前排观众 ( 特别是电影院 ) ,俯视常出现于楼座最远排 观众。 • 剧院中的俯角,为观众眼睛至大幕在舞台 面投影线中点的连线与台面形成的夹角。 • 人的正常俯角为 15 ° ,转动眼睛时为 来自 www.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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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装修设计规范篇一: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观众厅3.1 视点和视距3.2 视线和有关夹角3.3 座席、排距和走道3.4 座席、排距和走道3.5 银幕3.6 干扰光的防止第4章声学第5章放映机房第6章其它用房6.1 门厅、休息厅6.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6.3 厕所第7章防火和疏散7.1 防火7.2 疏散第8章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8.3 电气附录一银幕尺寸及其与观众厅的关系附录二名词解释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 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3.5m;三、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最少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方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或由城镇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
第3章观众厅3.1 视点和视距第3.1.1条设计视点应取画面下缘中点。
池座第一排观众地面至设计视点的高差不应小于1.50m及不大于2.50m。
第3.1.2条最小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普通银幕:宜为画面宽度的1.5倍,并不应小于1.3倍;二、变形法宽银幕:当其画面高度与普通银幕画面高度相同时,宜为宽银幕画面宽度的0.88倍,并不应小于0.76倍;当其画面高度大于普通银幕画面高度(镜头焦距相等)时,宜为宽银幕画面宽度的0.74倍,并不应小于0.64倍(均见附录二图2)。
注:银幕宽度、高度参见附录一。
第3.1.3条最大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普通银幕:宜为画面宽度的5倍,并不应大于6倍;二、变形法宽银幕:当其画面高度与普通银幕高度相同时,不应大于宽银幕画面宽度的3倍;当其画面高度大于普通银幕画面高度时,宜为宽银幕画面宽度的2.50倍,并不应大于3倍(均见附录二图2);三、除按上述计算外,尚宜控制在36m以内,最大值不应大于40m。
3.2 视线和有关夹角第3.2.1条水平斜视角不应小于45°(见附录二图2)。
第3.2.2条仰视角不应大于40°(见附录二图3)。
第3.2.3条观众厅视线升高“c”值不宜小于每排0.12m。
若受条件限制时,可取隔排0.12m,但此时座席中区必须错位。
3.3 座席、排距和走道第3.3.1条观众厅每座面积:甲等不宜小于0.80㎡,乙等不宜小于0.70㎡,丙等不应小于0.60㎡。
注:观众厅面积算至银幕后的墙面。
第3.3.2条观众厅座席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0.48m,软椅不应小于0.50m;二、座席排距: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75m,软椅不应小于0.80m;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90m,软椅不应小于0.95m;台阶式(散座、楼座)的座席排距应比上述值适当增大;靠后墙最后一排的排距应增大0.12m。
第3.3.3条每排座席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两侧有纵走道且为最小排距时,每排座席数不应超过22个,以后排距每增加50mm,可增加2个座席;二、长排法:每排座席可增至50个;三、仅一侧有纵走道时,上述座席数相应减半。
第3.3.4条短排法两个横走道之间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不设横走道时,其前面的一个横走道与后墙之间不宜超过10排。
第3.3.5条座席应按弧线或与弧线近似的折线布置(小型可按直线布置),或两种方法混合布置。
观众厅正中一排或1/2厅长处弧线的曲率半径一般等于银幕至最后一排的水平距离。
第3.3.6条观众厅走道除应按每百人0.60m分别计算宽度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的中纵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不宜小于0.80m;横走道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20m;二、长排法的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第3.3.7条观众厅坡地面最大坡度不应大于1:6。
超过1:6时应采用台阶式地面;走道坡度为1:10至1:6时,即应采用适当防滑措施,超过1:6时应采用踏步。
3.4 放映角第3.4.1条放映水平偏角不应大于3°(见附录二图2)。
第3.4.2条放映仰角不宜大于3°,放映俯角不宜大于6°;放映室设在楼座后上方时,放映俯角可至9°(见附录二图3)。
3.5 银幕第3.5.1条银幕应设置坚固的金属银幕架、幕轨、可调节画面的幕框和保护幕。
丙等电影院可酌情简化。
银幕弧面中点至幕后的墙面距离一般应为1.20~2.00m。
第3.5.2条宽银幕在水平方向应呈弧形,其曲率半径应等于放映距离。
当画面宽度不超过8m时,银幕可为平面。
第3.5.3条银幕倾角不应大于±3°。
第3.5.4条银幕前不宜设镜框式台口。
3.6 干扰光的防止第3.6.1条银幕边框、银幕后墙及附近的侧墙应为黑色或深色。
银幕前方的顶棚应采用低反光罩面材料(若有台口亦应如此)。
第3.6.2条观众厅侧墙或顶棚的上方设窗或通风口时均应有遮光措施。
第3.6.3条放映光束上缘距银幕附近的顶棚(或台口下缘)不应小于0.50m。
楼座下最后一排观众至画面上缘的视线距楼座前缘下部凸出部位不应小于0.30m。
第3.6.4条入场门、安全出口(太平门)宜设甬道或门斗。
第4章声学第4.0.1条观众厅体型尺寸及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观众厅内表面应避免反射声能集中;二、当有楼座时,其下部开口高度与深度之比不应小于1:2;三、观众厅每座容积不宜小于3.5立方米和大于5.5立方米;四、吸声材料的布置应满足混响计算和消除50ms以后的强反射声。
当设置立体声时应消除效果扬声器的颤动回声。
注:未设台口(或宽台口浅台深)时,体积算至银幕后的墙面。
第4.0.2条观众厅满座最佳混响时间在500~1000Hz范围内宜采用1.0±0.1s。
其余频率与500Hz混响时间的比值宜为:125Hz 1.0~1.3250Hz 1.0~1.12000~4000Hz 0.8~1.0设置立体声时,满座最佳混响时间宜为0.7±0.1s。
计算值与最佳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计算频率为125,250,500,1000,2000,4000Hz)。
第4.0.3条观众厅扬声器组的高频扬声器应置于银幕高度2/3处。
高频扬声器轴线应指向观众席的1/2~2/3处。
扬声器箱支座及箱体在发声时不应产生振动噪声。
第4.0.4条银幕后面的墙面必须作强吸声处理。
第4.0.5条在放映机、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均开启时,空场观众席的噪声级:甲等电影院不应超过40dB(A);乙、丙等电影院不应超过45dB(A)。
设置立体声时,噪声级均不应超过40dB(A)。
第4.0.6条放映机房的混响时间及频率特性宜与观众厅的混响要求相适应。
篇二: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总则一、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用于观众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
三、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四、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座以上;大型 1201~1600座;中型 801~1200座;小型 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五、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1~100年,丙等25~50年;2、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3、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六、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七、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一、剧场 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二、观众厅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三、池座stalls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四、楼座 balcony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