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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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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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 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1. 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它项目(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2)岀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岀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岀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退休人员再任职、企业(职业)年金、股票期权的行权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 范围:(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如: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个体岀租车运营等(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的个人;(3)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纳税人。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3.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岀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岀,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答疑的整理汇编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答疑的整理汇编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答疑(整理汇编)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整理最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资料

个税法规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8)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10)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发文单位:国务院发文日期:2018-12-18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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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好好聊聊个人所得税那些事儿。

你知道吗,个人所得税就像是从你口袋里“掏”出一部分钱给国家哦!比如说,你辛苦工作挣了一笔钱,这时候就可能要交税啦!
先来说说交税的范围吧。

你的工资、奖金啦,那肯定是要交税的。

就好像你去超市买东西,你总得为拿到手的商品付钱吧,个人所得税差不多也是这个理儿。

“那我的稿费要不要交税呀?”嘿,当然要啦!只要是你的合法收入,达到一定标准都可能要交税哦,这没啥好抱怨的,毕竟交税也是咱为国家做贡献嘛!
还有税率呢,这可就有讲究啦!不同的收入范围对应着不同的税率,就像爬楼梯,越往上走,比例可能越高。

比如说你收入就那么一点点,那税率可能就低一些,要是你收入特别高,那税率自然也就高了一些呀,这难道不合理吗?
再说说扣除项吧,这可是能少交税的好办法哟!比如子女教育呀、继续教育呀、大病医疗之类的,这些都能扣除呢,就好像给你在交税的路上开了
些“小绿灯”。

“哎呀,那如果我忘记申报扣除项了怎么办?”那可就太可惜啦,赶紧去补申报呀!
总之,个人所得税虽然看似有点麻烦,但却是很重要的哦!咱可不能小瞧它,得认真对待,该交的交,该享受的扣除项也别错过呀,大家说是不是?。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个⼈所得税的分类和计算⽅法是什么个⼈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然⼈(居民、⾮居民)之间在个⼈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中称。

那么,个⼈所得税的计算⽅法是什么?⼜分为哪些呢?下⾯,店铺⼩编为你解答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分为三种:第⼀种为⼯资薪⾦所得,第⼆种为个体经营所得,第三种为劳务所得(如绘画,创作等)。

个⼈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每⽉收⼊额-5000)*适⽤税率-速算扣除数个⼈所得税计算公式解释:每⽉取得⼯资收⼊后,先减去个⼈承担的基本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再减去费⽤扣除额5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45%的7级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个⼈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呢?这⾥有个计算公式:1、⼯资:即初始收⼊(合同上所写的收⼊)2、三险⼀⾦: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属于五险⼀⾦的⼯伤保险和⽣育保险不算在这⾥)3、起征点:⾃起,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5000元举例说明:假设您的⽉⼯资为6000元,⼯作地点是⼴州(这个城市的三险⼀⾦标准是养⽼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8%)。

那么:应纳税额=6000-6000x(8%+2%+1%+8%)-3500=1360(元)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1360x3%-0=40.8(元)也就是说,在⼴州⽉⼯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所得税40.8元。

虽然最后实际到⼿只有4000多元,但⾄少现在知道了,“少了的钱”⼏乎都⽤来缴纳五险⼀⾦了,只有极少⼀部分⽤来缴纳个税⽽已。

注意:以上为⼯资、薪⾦所得税率适⽤2013年计算以上就是⼩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家通过以上知识有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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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_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_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表
2.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表1进行)
(四)不含税劳务报酬计算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表如下(表2):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三)含税劳务报酬计算
税率表如下(表1):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_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以下是烟花美文网为您搜集整理的《最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x(1-20%)]/[1-税率x(1-20%)] (按表2进行)
或=[(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x(1-20%)]/当级换算系数 (按表2进行)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按表1进行)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个⼈所得税的应税项⽬的内容有哪些如果公民的⼯资超过5000的,对于超过部分,是需要按照⽐例缴纳个⼈所得税的,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那么个⼈所得税的应税项⽬的内容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的应税项⽬包括以下11项:1、⼯资、薪⾦所得⼯资、薪⾦所得,是指个⼈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资、薪⾦、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这就是说,个⼈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开⽀渠道或以现⾦、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付的,都是⼯资、薪⾦所得项⽬的课税对象。

2、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经⼯商⾏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商户,从事⼯业、⼿⼯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业的⽣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从事个体⼯商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临时从事⽣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商户和个⼈去的的⽣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按⽉或者按次取得的⼯资、薪⾦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录象、演出、表演、⼴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这⾥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字、图⽚、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作品”,包括本⼈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

个人所得税背景资料[整理]

个人所得税背景资料[整理]

一、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及一般性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发展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最初的目的是解决战争经费的来源,当时政府规定,按照个人的收入状况,每人要向政府缴收入税,富有的人缴纳的税款高一些,贫穷的人缴纳的税款少一些。

后来人们发现向个人征收所得税,不但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还可以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水平,缩小国民间个人收入的差距,某种意义上可以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为“稳定器”。

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税基广、弹性大及调节个人收入等特点,继英国之后逐步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推广和发展,成为许多国家税制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税种,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都在45%左右,边际税率一般在40%左右,但发达国家低档税率一般都比中国高,如一些欧洲发达国家的最低一档税率大概都在20%以上,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起着重要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简介。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最早于1950年提出,原名称叫“薪酬所得税”,但由于当时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长期实行低工资制,该税未曾出台就被搁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随着党中央决定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我国的税收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1980年,针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个人取得所得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法》。

由于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对外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外籍个人来华工作、提供劳务并取得收入的情况不断增多,我国对外籍个人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来华转让技术专利以及租赁财产等取得的六项所得征税。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为800元,按月计征;其它五项所得都实行20%的税率,按次计征。

对外籍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我国充分行使税收管辖权,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处理国家间的税收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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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二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有关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可以从工资收入扣除。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税的项目
1.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规定
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年薪、绩效工资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上述方式计税的项目还有:
(1)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部分;(2)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

2.内部退养费的计税方法
4.股票期权所得的计税方法
上市公司员工取得不公开交易的期权的税务处理见下表:
5.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二、“财产租赁所得”计税有关规定
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有关规定(一)个人转让住房的所得税政策
(二)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注意的问题】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三)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和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代付税款(不含税所得)的计算公式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五、稿酬所得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

必要费用的减除为每月2000元。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规定:
(1)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扣除,只能扣除生计费用,即2000元/月。

(2)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3)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4)公益性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5)其他关于租赁费、汇兑损益、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亏损弥补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1)投资者的工资不能扣除,只能按规定标准扣除生计费,2000元/月。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个人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不是经营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生活费用与经营费用混在一起的,并且难以划分的,一律不能扣除。

(3)经营与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税务机关核定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的数额或比例。

(4)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5)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
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均不能税前扣除。

(7)亏损弥补期限为5年,经营两个以上企业的,不能跨企业弥补年度经营亏损。

(8)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9)兴办两个以上独资企业,于年终汇算清缴:先汇总清算,再分摊各企业缴纳。

股息红利
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的利息,不征;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的利息,按照20%征收;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的利息,按照5%征
收;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掌握,能力等级2)
—、免税项目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资助的扣除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经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境外税款扣除限额采用的是分国分项计算、分国加总的方法,不同于企业所得税的分国不分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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