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精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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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1.税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2.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自然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其中自然人是最主要的纳税义务人。

3.纳税年限:个人所得税以纳税年度为周期,纳税年度一般与日历年度一致。

4.税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指个人所得额。

个人所得额=收入额-减除费用-特定扣除项目。

其中,收入额包括各类所得的全年累计金额,减除费用是指在个人所得额中可以减去的费用,特定扣除项目是指在个人所得额中可以扣除的特定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5.税率和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根据个人所得额不同,逐级递增地计算税率,税率分为7档,分别是3%、10%、20%、25%、30%、35%、45%。

根据税率和个人所得额计算出税额,税额=个人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税收优惠政策:为了刺激经济发展、鼓励个人购房、创业等,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有一定额度的扣除;对于小微企业的创业收入可以减免一定的所得税等。

7.税务申报和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属于年度所得税,需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8.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对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支付工资薪金和给予劳务报酬的,有扣缴义务,需根据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及时上缴国家财政。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应向纳税人开具相应的发票或凭证。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不在境内居住,或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

对于综合所得,如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所得额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

对于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实行比例税率,统一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包括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基本费用扣除是指每月固定的扣除金额,如5000元。

专项扣除是指在取得某些特定收入时可以额外扣除的费用,如社保费用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的额外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4.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残疾人和孤老人员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等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5.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务检查等内容。

同时,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如偷税、逃税等,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以及非居民个人的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纳税人的所得额和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等扣除各项费用和税收优惠后的净所得。

8.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环节。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个税的知识点总结

个税的知识点总结

个税的知识点总结
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税率征收的税收。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总结:
1. 纳税人范围: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实际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或者实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

2.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计算,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分为7个等级,税率逐级递增。

3. 免税额:每年确定一个免税额,低于该金额的个人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 所得分类: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5. 扣除项目:个人可以享受一些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减少相应的金额。

6. 纳税义务:个人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时间缴纳税款。

雇主也有义务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7. 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一些特定行业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等。

8. 税务登记:个人在取得收入后,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获取纳税人识别号。

9. 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根据中国税法和双边税收协定的规定进行计算和缴纳。

总体来说,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收入水平递增征收的税收,涉及到纳税人范围、计算方法、免税额、扣除项目、纳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个人应当了解相关的税法规定,及时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知识总结(二)任务二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框架: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一、内容及征税方式应纳税额⭐⭐⭐⭐⭐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二、适用税率1、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年终汇算清缴、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三、应纳税所得额(一)年终汇算清缴稿酬1万元。

该纳税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6万元,有两个年满3岁的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

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1)全年收入=260000+10000×(1-20%)+10000×(1-20%)×70%=273600(2)基本费用=60000(3)专项扣除=60000(4)专项扣除附加=1000×2×12+2000×12=48000(5)应纳税所得额=273600-60000-60000-48000=105600(6)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5600×10%-2520=8040【例2】某居民个人2020年扣除“三险一金”后共取得含税收入12万元,除住房贷款专项扣除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计算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000×12=48000(2)应纳税额=48000×10%-2520=22801、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1)计算公式(3)⭐巩固练习【例1】小张2020年7月大学毕业后,9月1日正式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月底发放9月份工资8000元(已扣三险一金),无其他扣除。

计算小张本月预缴税额。

【参考答案】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9<0,本月无需预缴税款【例2】某居民个人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1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1500元,【例3】某居民个人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4500元,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

个人所得税基础必学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基础必学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基础必学知识点
1.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
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自然人,包括中国境内的居民
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和预扣率
表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
数 = 应纳税额。

3.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工资、薪金所得等来源于企
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另一种是个体工商户和个
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由个人提供的相关纳税申报资料自行申报和缴纳
税款。

4.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等费用的扣除,以及其他特定情况下
的扣除和减免政策。

5.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居民个人可以选择每月或每季度预缴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在年度汇算
清缴时进行缴纳。

6.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措施,
如对于离退休人员、外籍人员以及非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等,
有特殊规定和政策。

7.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申报和缴纳纳税款的材料和信息,并接受税务机关的
监督检查。

8.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税务调查和审查,
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税款追缴、滞纳金、罚款等。

对于严重违法者,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第五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基本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1)居民个人(2)非居民个人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提示1】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住所≠住房=习惯性居住地)【提示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义务的其他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2.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5篇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5篇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总结5篇第1篇示例: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是国家的重要税收收入来源之一。

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知识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不仅可以避免因不了解税法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还可以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各种形式的收入。

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的各项所得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法中,也规定了一些收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比如军人的军衔津贴、抚恤金、退役军人的优待金等。

还有一些特定的收入,如奖学金、助学金等也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限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起征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等级,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起征点指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超过起征点的收入就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一般来说,工薪所得的纳税人是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而对于一些其他类型的所得,如稿酬所得、经营所得等,则需要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公民参与公益事业、教育、医疗、购房等方面的支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中设有许多减免和优惠政策。

对于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均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税前扣除,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会进行申报审核、征收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保障个人所得税的合法征收。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指的是在国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指的是在国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或者没有住所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一般分为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

综合征税是将纳税人的各项收入累计计算后再进行征税,而分类征税是将纳税人的不同类别的收入分别计算和征税。

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法定税率表确定,包括7个等级。

税率表中的税率逐级递增,最低为3%,最高为45%。

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点,按照法定规定,居民个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时,方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根据获取的各项收入按照法定规定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计算税额。

常见的计税方法包括综合所得额法、应纳税所得额法和简化计税方法。

5.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例如,对于小微企业的收入,可以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6.个税起征点政策的变化:在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1999年制定以来,经历过多次调整。

最新的个税起征点调整是在2024年,从月收入3500元提高到5000元。

7.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属于全球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经典代表。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征税原则,对美国公民和居民个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都要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8.运用个人所得税筹划财富管理:个人所得税筹划是指通过合理的财务和投资安排,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减免和优惠政策,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实现财富增值和保值。

9.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和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和完善。

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公平、透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同时要应对国际税收竞争和税收规避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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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精华总结企业所得税和外资所得税大家觉得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没错, 外资的更优惠, 税率更低, 且存在很多地域性和行业性优惠,并且比较的多。

那么这两个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在哪里呢?这里先不回答, 我将在我的总结里慢慢渗透, 希望大家能以比较的思想来学习这三章所得税。

最重要的是要把企业所得税那一章一定学好, 我再强调一次,希望大家能够稳扎稳打, 不要心急。

毕竟, 所得税和流转税一样,在共同点上学习不同点是最能应付考试的, 也是最能让自己理解的更透彻的,更是最能让自己不断找到税法学习感觉的极佳方法。

我们认为,任何一门课程都应该用“比较” 的思想去学习,不断寻到区别所在,慢慢的,也就进入状态了。

1、非居民性工资薪金来源地的问题。

这里是个重点内容。

首先要注意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不适用183天的这个规定,严格按照90天来考虑,注意是个隐藏考点。

1在境内居住未超过90天或183天(税收协定国家或地区适用此天数,以下同的,仅对在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内企业承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即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外企业支付部分是免税的。

注意这个免税的理解,因为其他非工资薪金所得要对在境内工作时取得所有收入征税的。

2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或183天,但未超过一年(即仍为非居民,或者说成无住所,一个意思的,对在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这里包括境内境外企业支付都要纳税;境外工作时取得的工资不纳税。

3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注意已经成为居民性纳税人了未超过5年的,境内取得的工资不用说,应该纳税,临时离境取得的境内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外企业支付的部分“免税” , 注意这里免税的含义, 因为作为居民性纳税人本来要承担全球纳税义务的, 所以用的免税这个词。

4企业高管问题。

境内企业的高管如果属于以上1的情况,境外工作时取得的境内企业支付的仍要纳税。

如果属于2的情况。

总结一下就是说境内企业高管成员无论在境内呆多久,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一定要纳税, 当然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是否纳税,按照上面的情况判断就好了。

以上是个人所得税必考内容,注意理解性记忆。

2、居民性纳税人和非居民性纳税人问题。

外商企业所得税中也有此问题,即外国企业在境内无机构场所营业代理人的情况, 仅对境内所得承担纳税义务,这种情况叫做非居民性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中,由于牵涉到个人,相对要定义的详细些, 是为了更好的判断是否为非居民性纳税人,这个正是个人所得税中的重点内容。

非居民纳税人举例:外国人,香港人, 台湾人,澳门人,外籍华人。

这些人工作之余没有理由回到中国,即即便在中国有房子,但根已经不在中国了。

而中国国籍的人, 即便在国内没有房子了,但根还在中国,即便在国外呆了几十年, 也属于居民性纳税人。

但非居民可以转化成居民性纳税人, 只要满足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注意不是满一年。

比如从2003年2月2日到2004年2月2日均呆在中国,也不算居民性纳税人。

纳税年度是指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还要注意临时离境的概念, 上例如果是从2003年1月30日至2004年1月30日均呆在中国,则仍属于居民性纳税人,因为境外时间未超过30日。

这里注意理解一下。

还有种情况也叫临时离境,即累计出境未超过90日,但这个条件要在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比如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内累计出境时间未超过90日,但1月份不在国内,即1月份出境31日,属于一次性离境超过30日,还是不属于居民性纳税人。

掌握了这些,才能继续我们个人所得税的讨论,因此一定要注意临时离境的理解。

这里说的多了点, 希望大家不要觉得烦躁, 因为我个人觉得这里很重要的。

例1、某德国人从2003年1月20日至2004年1月20日均在中国境内,此人由于未在境内满一个纳税年度,因此为非居民性纳税人。

(X解答:1月1日至19日离境仅19天,属于临时离境范畴。

因此仍为居民性纳税人。

例2、某香港人在中国大陆从1999年5月至今均在境内居住,则此人属于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

(X解答:1999年肯定不能算做满一年,只能从2000年开始计算,至2003年算居住满3年, 2004年仍未满一年,因此只能说居住满3年。

例3、某美国人2003年1月1日来中国工作, 2004年3月回国, 其中1月份去香港10日做演讲, 3月1日去澳门参加某剪彩活动, 4月1日回中国, 5月10日去比利时参加高层论坛, 5月30日回中国, 10月1日参加台湾分公司的公司庆典活动, 在台湾呆了29天。

此美国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在中国取得100万美元收入,在境外共取得50万美元收入,则该美国人应在中国就150万美元交纳个人所得税。

(X解答:3月份离境超过30日,虽然其他离境并未超过30日,累计也未超过90日,但由于一次离境时间超过30日,只能是非居民性纳税人,仅对境内取得收入纳税。

3、工资薪金的几个特殊情况问题。

1年终奖金等一次取得多月收入情况。

“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纳税,如果取得时的月份工资未超过800元, 要合并减去费用800元计算; 如果取得时的月份工资超过800元, 则奖金不再扣除费用,直接按规定税率计算,这里是“单独”的含义。

2年薪制。

分月先按月工资预交,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时平均到各月与每月的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年终汇算清缴。

注意这里是“合并” ,别按照1的方法计算年终奖了。

注意这里和某些特殊行业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是一致的,比如海上作业行业等。

不再熬述。

3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超过去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要征税,注意这里不是超过自身去年工资总额的3倍,这里注意和4退职费区分一下。

这里只做定性判断就可以了。

但退职费要掌握计算。

4 退职费收入。

这里和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不同的概念。

其实就是“内退”职工取得的收入。

分月取得的,分月计算。

这里主要是注意一次性取得的, 按照月工资平均为各月计算,但不能超过6个月,如月工资为1000元,一次性退职费为5000元,则平均为5个月计算。

一次性退职费如果为12000元,还是只能平均成6个月的工资,即按照2000元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理解。

4、出租车问题。

出租车司机拥有出租车所有权的,按照个人承包经营所得即5级税率计算所得税,不拥有所有权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即9级税率计算所得税,理解记忆。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问题。

本来属于企业,可却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地方。

但是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理念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却是如此的相似。

有些小点又不太相同,比如税率的确定,捐赠的扣除等。

在这里做个比较性总结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同以其生产经营的全部所得征税。

企业所得税也是。

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即老板取得的非生产经营所得,比如股利,利息所得,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该按照各自相应的税率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这里一定要注意税率的确定问题,个人所得税中把收入分为11种正是和企业所得税最大的区别之一。

2生产成本和费用可按规定扣除。

这里和企业所得税是多么的相似。

其相同点包括:可扣除“三项经费” 按照计税工资总额17。

5%,工资薪金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扣除相关合理费用和成本,这里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均是可以全额扣除的, 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三新”费用,可以全额扣除。

这里也是一样的。

不同点包括: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个人独资企业是整体不超过销售收入2%扣除,并可无限期结转。

而企业所得税中广告一般按照2%或者8%或者全额扣除,可结转下期,而业务宣传费是按照0。

5%扣除,并且不能结转下期。

注意一下;投资者(即老板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在计算计税工资时不能将老板计入; 投资者家庭生活费用和企业收入划分不清的,不能扣除,划分的清的,投资者用企业收入支付的生活费用不得扣除;投资者家庭和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 其折旧不能全额扣除,应由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所占比例来扣除, 企业所得税中不存在这种情况;公益救济性捐赠, 投资者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超过个人应纳税所得的30%的部分,可以扣除,而企业所得税中是不超过调整前应纳税所得的3%部分可以扣除。

这里注意投资者应纳税所得包含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和非生产经营性应纳税所得。

6、收入的次的判定。

这里太重要了,我认为除了判定居民性和非居民性纳税人外,这里是最重要的了。

这里要注意1所得税中仅有7个所得项目是按照次的规定来征收的,因此不包括另外4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2按次征收的7个项目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均好理解。

关键问题就在剩余的三个项目中。

更多内容回复可见:(1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劳务报酬所得次的规定一个月内连续取得同一事项的收入的, 按照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

教材上举的那个例子很好理解, 我再另外举几个例子,一定要注意“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1、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举行了5次演讲,每次收入为1000万。

则此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为1000*5(1-20%*20%,这里一定要加总,不能按每次演讲的收入计算,因为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2、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5次, 每次取得1000元收入。

设计高校某教学楼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

则当月此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为1000*5(1-20% *20%+20000(1-20% *20%,对比例1例2应该能找到点感觉了吧,所以劳务报酬中的同一事项的理解很重要。

(2稿酬收入次的规定这里我认为比劳务报酬次的规定要好理解,关键只要掌握教材的那几点就好了。

再版的收入单独计算;追加印刷的视同一次收入加总计算; 连载的视同一次收入加总计算;先连载再出版再连载,作为三次收入分别计算;分次支付稿酬的,加总计算。

掌握这个理念就ok了。

这里特别注意一下追加的问题和再版的问题。

(3财产租赁所得次的规定没什么说的, 分月计算就好了, 只是这里注意一下个人租赁房产时, 可以扣除800元的维修费的问题, 先扣除维修费还是先扣除基本费用800是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般会回避掉, 按照先扣除维修算就好了,和教材中的不违背。

7、财产转让所得问题。

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仅在转让时按照收入减除取得成本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居住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税, 个人出售房产后1年内复购房的,按照购房与售房的价格比例退税, 当然如果购房比售房价格高, 可以全额退税。

但是这里注意已经不是第一次购房了,所以契税不能免了。

拿出来提示一下。

8、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

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仅上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的, 按照5级税率计算,所得实际不归个人支配,而是固定取得收入的,按照9级即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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