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技术导则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街道全要素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街道全要素建设技
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04.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街道全要素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城市建设精细化的要求,贯彻精致街道和全要素理念,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城市街道全要素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建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等有关各方,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提升城市道路的建设品质。
各区人民政府、各建设单位应在新改扩建道路建设和慢行交通改造提升、日常道路维修等工作中,结合《导则》的技术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慢行友好城市,适应城市街道从“以车优先”向“以人为本”转型,打造慢行交通示范路,严格保障慢行交通设施的连续性、安全性和舒适性,强化慢行交通的轨道衔接、绿道连通和安全过街,提升慢行交通品质,促进绿色出行。
二、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水平,满足适老化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要求,打造全龄友好型城市、残疾人友好型城市。
三、积极推广应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杆、牌、箱、柜应减尽减,全面提升城市街道空间品质,并充分预留各类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的搭载扩展条件,提高市政设施的智慧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附件:《武汉市城市街道全要素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
设计获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5.11.24
•【字号】鄂建[2005]130号
•【施行日期】2005.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
奖项目的通知
(鄂建[2005]13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中央在鄂和省直各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规协秘字第[2005]038号文件和省建设厅鄂建办[2005]80号文件要求,省城市规划协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2005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评选活动。
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择优的原则,采取小组初评,大组评议、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共评出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78项(见附表),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29项、表扬奖14项。
经省建设厅网站公示无异议,现予正式公布。
附件: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
2005年度湖北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基于大规模街景图像的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色彩控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 TU984.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739X (2024)05-0076-05 收稿日期 2023-09-09摘 要 街道色彩是城市风貌特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承载着独特色彩信息的历史文化风貌街区。
然而,在现有的历史文化风貌街区色彩调查方法与评价技术中,存在着色彩样本数量少、人工成本高、宏观控制无法深入到街道尺度、色彩量化指标不明晰等问题。
该文以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为例,依托大规模街景图像数据,利用算法提取街区主色并构建合理的色彩评价模型,可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色彩控制与修复提供引导。
关键词 街道色彩 街景数据 色彩控制评价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 武汉Abstract Street color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urban landscape characteristics, especially i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neighborhoods that carry unique color information. However, in the existing methods and evaluation techniques for color investigation i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neighborhoods,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a small number of color samples, high labor costs, inability to penetrate macro control to the street scale, and unclear color quantification indicators. Taking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style blocks in Wuhan as an example, relying on large-scale street view image data, by using algorithms we extract the main colors of the blocks and construct a reasonable color evaluation model, which can provide guidance for color control and restora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style blocks.Keywords Street color, Street view data, Color control evaluatio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district, Wuhan基于大规模街景图像的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色彩控制研究Color Control of Wuha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District Based on Large Scale Street View Images徐耀新 | Xu Yaoxin 周 钰 | Zhou Yu1 研究背景我国的城市色彩研究起步较晚,早期的色彩规划主要借鉴欧洲和日本。
《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技术导则》

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技术导则前 言为深化落实我市总体规划,提高我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张扬城市形象特色,围绕加强城市建筑色彩的城市规划管理,实现控制和引导我市城市建筑色彩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创建我市“整体和谐、多样有序”的城市建设色彩景观形象,特编制本控制技术导则。
目录1.总则2.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图则3.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4.城市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5.具体城市建筑色彩设计引导6.建筑色彩报批标准格式7.附则1.总则今天,武汉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城市建设高潮,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地位不断提升,城市功能日趋协调,城市空间环境日趋合理。
在这样大发展的背景中,城市规划工作将面临的问题要任何时代复杂得多,研究确立我市的城市建设色调、创新和彰显我市城市魅力,是新世纪开创武汉城市规划管理新局面的崭新课题之一,是我市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意义深远。
1.1为控制和引导武汉城市建筑色彩的选用和设计,实现对我市建筑色彩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整体和谐、多样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形象的实施,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我市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与建筑设计条件、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功能布局、建筑体量形式等建筑管理内容并列,是我市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
1.3本导则的主要成果构成包括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图则、城市建筑控制细则、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城市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城市建筑色彩设计引导等。
1.4本导则中城市建筑色彩是指城市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外观色彩,具体包括建筑本身的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的各种构件等部位。
1.5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为武汉市中心城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的建筑及附属设施,武汉市其它地区的建筑色彩设计和管理可参照本导则。
1.6本导则实施的总体目标是的创建“整体和谐、多样统一”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形象。
《武汉市主城区建筑色彩和材质管理规定》D【一般控制区】

马赛克花砖
墙壁 其他
透明无色玻璃
【强调色可使用范围】
【屋顶色可使用范围】
Sept2
办公类建筑禁用色与推荐基调色和材质
• 一般控制区禁用基调色彩与材质
基调色
Sept3
辅助色
办公类建筑推荐色彩范围 强调色
屋面色
部位 占各立面面积75%以上
占各立面面积约20%
占各立面面积约5% (强调色+辅助色<占各立面面积约25%>
• 一般控制区居住类建筑推荐98色中的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屋顶色的使用范围
【基调色可使用范围】
【辅助色可使用范围】
···特别是高层建筑物的中·高层部分推荐使用(明度6以上)
• 以下情况可以不受色彩基准范围限制 ①本地生产的石材和木材、本地烧砖的色彩 ④地域象征性大桥、柱子等公共构造物的色彩
②无着色的玻璃和金属的色彩 ⑤安全法规等规定的色彩
武汉公共类建筑,应该营造大气、高端、个性的公 共景观,外立面的基调色中建议以高明度(5~8.0),低 艳度(2以下)的暖色系(YR橙色~Y黄色)为主,材质推 荐自然石材、花砖、玻璃等有风格厚重的材质。
确定区位
确定项目所在区域
确定参照基准
确定控制分区级别 明确需参照推荐色
谱或禁用色谱
确定特色引导
确定项目所在 区域色彩 定位与引导
其它 0R~4.9YR 5.0YR~5.0Y
其它 5YR~5.0Y
明度 5.0以上8以下 3.0以上8.5以下、8.5以上 3.0以上8.5以下、8.5以上 3.0以上8.5以下、8.5以上 2.0以上8.5以下、.8.5以上 2.0以上8.5以下、8.5以上 2.0以上8.5以下、8.5以上
天府新区 色彩 导则

天府新区色彩导则
天府新区色彩导则旨在为该地区的建筑和景观色彩提供统一、和谐、美观的指导原则。
以下是该导则的主要内容:
1.色彩基调:以天府新区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城市规划和功能
定位为基础,确定以清新、自然、温暖的色调为主要基调,营造宜居、舒适、和谐的色彩环境。
2.色彩搭配:强调建筑和景观之间的色彩搭配,要求建筑与周围环
境相协调,景观与建筑相呼应,避免色彩冲突和不和谐的情况出现。
3.色彩分区:根据天府新区的不同区域和功能划分,对色彩进行分
区规划。
例如,商业区可以采用较为明亮的色彩,居住区则以温馨、淡雅的色调为主。
4.色彩文化:注重体现天府新区的文化特色,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
代设计手法相结合,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色彩文化。
5.色彩管理:建立完善的色彩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加
强对建筑和景观色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色彩导则的实施效果。
武汉市新城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目录一.总则 (3)1.1编制目的 (3)1.2适用范围 (3)1.3编制依据 (3)1.4编制层次及要求 (4)1.4.1编制层次 (4)1.4.2编制要求 (4)1.5编制期限 (4)1.6编制原则 (5)1.6.1强化统筹作用 (5)1.6.2突出远近结合 (5)1.6.3利管控促实施 (5)1.6.4鼓励技术创新 (5)二、重点功能区城市设计 (6)2.1一般规定 (6)2.1.1选取原则 (6)2.1.2编制要求 (6)2.1.3管控要素 (7)2.2整体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8)2.2.1设计说明 (8)2.2.2必要图纸 (8)2.3地段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9)2.3.1设计说明 (9)2.3.2必要图纸 (9)2.4带规划方案挂牌项目城市设计成果形式 (11)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围绕《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强化城市设计“实现支撑战略性的城市功能,打造更精致的空间格局、塑造更具特色的标志形象,提供更优质的品质环境”,推进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及实施,按照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于开展武汉市(开发区)城市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武汉市5个新城区及2个开发区,具体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经开区(含汉南)、东湖高新区范围内的重点功能区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对重点功能区以外需要点状供地地块的城市设计编制,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3编制依据(1)《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2)《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及各区十四五规划;(3)《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48号)》、《武汉市建筑管理审批指导意见(汉十条)》等法规及政策文件;1.4编制层次及要求1.4.1编制层次新城区(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层次包括分区城市设计(纲要)、重点功能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地段城市设计。
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

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等部位)的色彩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各规划分局按照规定权限承办建筑项目色彩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基色调、辅助色调和点缀色调应按照《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规定,根据建筑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本市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并与周边建筑以及城市环境色彩相协调。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根据《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对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提出指导意见,并附在规划设计条件中。
(二)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所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对特殊地区、重要地段、重要建筑的建筑色彩管理,应提交局技委会讨论;对旧城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周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筑色彩管理,应提交专家咨询会讨论。
(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在核准建设单位报审施工图时,应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对建筑设计图、建筑立面色彩效果图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图及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建筑色彩的,应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核准。
第七条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时,建设单位应在其施工现场,将审批后的建筑立面色彩效果图和公示牌予以公示。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相关资料及竣工立面彩色图片一并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或分局纳入建筑规划验收范围,验收合格的颁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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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技术导则2004-03-22 发文时间:2003-12-11前言为深化落实我市总体规划,提高我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张扬城市形象特色,围绕加强城市建筑色彩的城市规划管理,实现控制和引导我市城市建筑色彩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创建我市"整体和谐、多样有序"的城市建设色彩景观形象,特编制本控制技术导则。
目录1.总则2.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图则3.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4.城市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5.具体城市建筑色彩设计引导6.建筑色彩报批标准格式7.附则1.总则今天,武汉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城市建设高潮,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地位不断提升,城市功能日趋协调,城市空间环境日趋合理。
在这样大发展的背景中,城市规划工作将面临的问题要任何时代复杂得多,研究确立我市的城市建设色调、创新和彰显我市城市魅力,是新世纪开创武汉城市规划管理新局面的崭新课题之一,是我市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意义深远。
1.1为控制和引导武汉城市建筑色彩的选用和设计,实现对我市建筑色彩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整体和谐、多样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形象的实施,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我市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与建筑设计条件、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功能布局、建筑体量形式等建筑管理内容并列,是我市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
1.3本导则的主要成果构成包括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图则、城市建筑控制细则、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城市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城市建筑色彩设计引导等。
1.4本导则中城市建筑色彩是指城市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外观色彩,具体包括建筑本身的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及附属建筑的各种构件等部位。
1.5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为武汉市中心城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的建筑及附属设施,武汉市其它地区的建筑色彩设计和管理可参照本导则。
1.6本导则实施的总体目标是的创建"整体和谐、多样统一"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形象。
即适应武汉新世纪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创新武汉城市建筑色彩规划管理机制,强化具有独特底蕴和内涵的武汉城市"色彩—形态"意象景观,用形象的城市色彩语言向世界张扬武汉城市丰富的自然资源、悠久的历史文化、现代的城市功能和多彩而生机勃勃的城市生活风尚之美。
1.7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原则体现城市建筑功能特色的整体美——展现城市区片的功能特点,促成整体和谐的色调的建筑形象。
体现城市建筑文化特色的人文美——挖掘代表城市文化的色彩内涵、直观地表现城市区片特有的人文精神。
体现城市建筑山水特色的自然美——彰显武汉特有的"一城江水半城湖"城市格局,充分体现城市区片的自然特色。
体现城市建筑生活特色的环境美——表现武汉城市建筑支撑的现代生活风尚,集聚大都市的魅力和活力。
2.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图则方案(一)方案(二)2.1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管理图则是武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未来城市建设色彩环境和色彩要素组合方式的规定性文件,是为实施武汉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和管理而建立的一项技术指导性控制框架。
2.2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图则结合城市建设管理实际,遵循城市色彩的功能分区、街道景观、公共环境、标志性的模式,按照便于城市规划色彩控制管理的具体要求,将武汉市中心城区内建筑分为50个城市建筑色彩控制片区、若干大型城市色彩景观节点和城市色彩界面控制带,形成的"点—线—面"结合的武汉城市建筑色彩管理控制体系。
2.3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图则的依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汉市城市国土管理局《武汉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武汉市城市国土管理局2.4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图则(图、表)2.5城市建筑色彩的主要控制内容总说明:本导则作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对本市城市建筑色彩的规定性技术性控制框架。
建筑(群)色彩与其所处地域的环境艺术氛围相关联,其表现力明显受到自然环境、地域文化、时代审美取的影响,为给我市城市建筑设计创新留出较大的创作余地,本技术导则是将建筑色彩与建筑经济指标、建筑形态和体量等要素并列,以指导性为原则的最低标准规定。
风貌协调区:是基本形成城市建筑风格特色的片区,本区内建筑色彩必须与片区内的特定的标志性或代表性建筑(群)的色调风格相协调,并与周边环境氛围相一致,以营造和保持本片区内在的建筑特色风貌;在本区内的现状建筑色彩与该地区城市色彩景观相冲突的,有必要在适当时期通过色彩整治等措施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必须通过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整体控制区:是具有特定的建筑景观风貌优势或武汉城市近期将加大发展力度的地区,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建筑的色调必须与片区内的整体建筑功能色调风格相协调。
本区内建筑色彩原则上应本导则推荐色调中选取,对于本区内影响城市景观的重要建筑色彩,应按武汉城市建筑色彩管理程序,严格控制建筑色彩的整体效果、色彩的面积、色彩的搭配、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严格控制本区内大规模建设的居住类建筑屋顶色彩,以实现大幅度改善城市总体色彩环境的目的,对造型别致的重大公建项目,可适当放宽限制,以丰富城市建筑特色,增加城市亮点。
引导发展区:是武汉城市未来市级或区级城市建设发展的重点地区,需要通过规划管理大力引导发展形成本区的建筑风格特色;要求本区内的城市建筑色调应具备与自身功能、形式、体量相协调外,还要在一定程度上与建筑所处的环境相协调;本区内的建筑色彩一般不做强制性控制要求,主要根据建筑所处的区位、建筑主导功能、建筑所处的环境以及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并遵循建筑和审美的专业设计原理,确定具体的建筑(群)主色调和外观色彩搭配。
总体引导区:是武汉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地区,需要总体引导发展形成建筑色彩风格特色的地区;本区内的城市建筑色彩要求具备与自身功能、形式、体量相协调,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红、黑、绿、蓝、橙、黄等,更不允许高彩度搭配的外观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如需以强烈色彩作为建筑外观色调的,必须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审批。
景观控制区:包括东湖、南湖、墨水湖、龙阳湖、沙湖等5个色彩控制片区,是体现武汉城市滨江滨湖特色的重要地区,更是需要通过严格控制建筑色调,形成我市滨水特色风貌景观环境的重要地区;本区内的建筑色调必须考虑到周围环境的色彩特征,禁止使用任何破坏周围环境整体色调的建筑色彩;特别严格控制直接朝向风景名胜区、滨水景观区和大型城市绿地的建筑外墙和屋顶色调,要求建筑主立面色彩进行多种色彩搭配方案比选;本区内大体量建筑的色调宜根据推荐色谱进行选择设计,屋顶的色调以较暗的蓝色、橙色、绿灰色为主,以烘托武汉城市"湖光山色"静谧、素雅、清新的山水美。
大型城市景观节点:包括汉口西北湖广场、武展广场、火车站广场、首义广场、洪山广场、光谷广场、沌口中心广场等大型城市景观节点,涵盖了展现武汉城市风采和精神面貌的"窗口"地段,建筑色彩必须体现节点景观的标志性要求,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材料色彩必须严格控制。
本区内的大型建筑外观色彩搭配应具有明显的标识功能,建筑主色调应真实反映建筑的使用功能和性格特征,辅助色应能发挥强调或弱化建筑形体的作用,点缀色应控制在建筑门窗、特定构造、附属设施等小范围内,起到明确指示或隐喻暗示作用;应从严控制本区内建筑的屋顶色彩,本区内建筑屋顶色彩必须考虑具有城市标志性和俯瞰城市的效果;本区内建筑附属场所的铺地色调必须考虑与街道景观、场所环境和建筑环境的风格协调搭配,原则上允许不同功能场地选用不同的色调,但必须有合理的过渡和衔接,同一场地内的铺地也可以根据场地活动领域不同采用不同的铺地色彩,但必须具有同一的基色调。
城市色彩界面控制带:包括武汉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地带、江汉路、武珞路、金融街、机场路、徐东路、中南路、以及东湖环湖路等城市重要的色彩界面控制带,是体现武汉城市总体形象和色彩表现的重要廊道;本区内的建筑色调应以"多样统一"的色彩形式表现出具有活力的景观特色风貌;要求在专项色彩规划设计的指导下,管理严格控制出相对完整的城市建筑色彩景观带;重点对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上的相对固定设施的色彩进行控制,如公交车站、电话厅、轻轨车站、指示牌、厕所、人行天桥、栏杆、座椅、花台、灯具、垃圾筒等;铺装地面色彩应选择反射系数低的材质和低明度色彩,推荐运用促进热闹气氛的米色、橙色、暗红色等相互搭配成活泼图案,原则上一条街道两侧的铺地允许采用不同的图案,但必须采用同种色调。
3.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我市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卡,包括冷灰色系、暖灰色系、中灰色系、重彩色系和淡彩色系等五类300种色彩,具体的建筑色彩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材料、体量和周边环境进行选取和运用。
4.城市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4.1城市建筑色彩根据面积和部位的不同,分为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三类,城市建筑色彩选用色彩搭配主要指建筑的主色调和辅色调搭配所产生出建筑色彩的整体观感效果,武汉城市具体的建筑色彩运用色彩搭配方案应遵循"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在建筑选用推荐色谱基础上,根据建筑功能、材料和环境进行精心设计来实现,不排除有创意的色彩搭配成分。
(详见城市建筑色彩选用搭配色谱)城市建筑主色调:占建筑的大面积外表面的部分,能真实反映建筑的功能、体量、形式和用材特征。
城市建筑辅色调:用色面积应小于主色,起到有力地衬托主色调的配色作用,使主体建筑与建筑环境成为有序的色彩环境。
城市建筑点缀色:主要运用在建筑物形象需要加强的部分。
4.2建筑色彩对比搭配色相对比:通过类似色相间的对比协调,强调建筑的统一色彩因素,体现建筑整体、稳重的色调效果。
明度对比:通过色彩明度的高中调、高短调、和中短调对比搭配,体现建筑的明亮、轻快的色调效果。
纯度对比:通过色彩纯度的低强、低弱和中弱对比,强调建筑的明媚、柔和的色调效果。
4.3建筑色彩调和搭配高明度调和:通过色彩的高明度、低纯度的变化调和,强调建筑的优雅、浪漫的色调效果。
近似色调和:通过近似色调间的协调配合,强调建筑的含蓄、飘逸的色调效果。
对比色调和:通过两种明度、纯度接近的色调间的搭配,强调建筑的华丽、活泼的色调效果。
5.具体城市建筑色彩设计引导5.1城市建筑色彩的控制是在兼顾传统和现实的同时,要求与城市环境色彩风格相协调,前瞻性地创新和灵活运用色彩的表现功能,烘托武汉现代城市的生活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