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8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8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8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特定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

甲方购买该货物用于____________(具体用途)。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均已充分了解并达成一致。

二、货物描述与规格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3.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货物质量:乙方应确保所售货物符合甲方所提供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1. 货物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2. 付款方式:甲方应通过________(如电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

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3. 乙方应在收到货款后,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发票和收据。

四、交货与验收1. 交货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天内交货。

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 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______天内进行验收。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或要求退货。

4. 乙方应承担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失或损坏风险。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应按照未交付货物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外贸的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外贸的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我国某出口企业与日本一家进口商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贸易合同,合同约定由我国企业向日本进口商出口一批货物,总金额为100万美元。

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交货期限等问题产生了严重的法律纠纷。

二、争议焦点1. 货物质量问题:日本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表面瑕疵、性能不稳定等。

进口商认为这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产品的使用,要求我国出口企业进行退货或赔偿。

2. 交货期限问题:我国出口企业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未能按时交货,导致日本进口商的生产计划受到影响。

进口商认为出口企业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货物质量问题分析:- 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对货物质量有明确约定。

我国出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商的要求。

- 日本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我国出口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据。

- 在本案中,我国出口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导致货物出现质量问题。

同时,日本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未及时进行检验和通知,也延误了问题的解决。

2. 交货期限问题分析:- 合同约定了明确的交货期限,我国出口企业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

- 在本案中,我国出口企业未能按时交货,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日本进口商因我国出口企业的违约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四、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就货物质量问题和交货期限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退货、赔偿等。

2. 调解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以公正、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纠纷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纠纷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纠纷案例分析引言国际贸易纠纷是指在跨国贸易活动中,涉及各国间的贸易争端或纠纷。

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合同履行、国家间的贸易政策、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的案例,探讨国际贸易纠纷的背景、原因及解决途径。

案例一:美国与中国的钢铁贸易争端背景:2018年,美国政府宣布对从全球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其中包括中国的出口产品。

这一举措引发了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原因:美国政府认为中国的钢铁出口存在倾销和补贴问题,导致美国本土钢铁产业受到冲击。

另外,美国认为中国对外投资限制过多,未能提供对外国投资者公平的待遇。

解决途径:中美两国在贸易争端上通过谈判寻求解决。

双方都采取了反制措施,对对方产品加征关税。

然而,经过多次谈判后,中美达成了暂时的贸易协议,避免了全面的贸易战。

这一协议包括了中国在美国钢铁领域的进口限额以及就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等问题展开进一步的磋商。

案例二:欧盟对俄罗斯的农产品进口禁令背景:2014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欧盟对俄罗斯实施了一系列经济制裁,其中包括对俄罗斯的农产品进口禁令。

原因:欧盟认为俄罗斯通过对乌克兰的侵略行为破坏了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为了向俄罗斯施加经济压力,欧盟实施了这一禁令。

解决途径:由于禁令的实施使得俄罗斯的农产品出口严重受损,俄罗斯政府对欧盟提起了贸易纠纷诉讼。

此后,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和裁决。

最终,WTO判定欧盟实施的禁令违反了WTO的相关规定,并要求欧盟停止这一措施。

案例三:巴西与印度间的航空补贴争端背景:巴西的航空制造商巴西航空工业公司(Embraer)和印度的航空制造商印度航空工业公司(HAL)之间发生了一场关于航空补贴的贸易争端。

原因:巴西政府指责印度政府对印度航空工业公司进行了非法补贴,从而导致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印度则声称这些补贴是合法的,并指责巴西政府对巴西航空工业公司进行了类似的补贴。

解决途径:巴西政府向WTO提交了贸易投诉,并要求对印度的航空补贴实行制裁。

国际贸易纠纷成功案例总结(四篇)

国际贸易纠纷成功案例总结(四篇)

国际贸易纠纷成功案例总结国际技术贸易案例一、案情原告美国____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____公司)诉称:原告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地为美国纽约州,系被告股东之一。

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____公司签订《聊城____公司合同》,约定:原告与____公司合资成立聊城____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____公司),即被告,注册地为____省聊城市;原告与____公司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原告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万元,占____%的股份,____公司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占ss%的股份;原告与____公司应在被告领取营业执照后____日内,投入各自出资额的____%,之后____日内投入剩余的____%。

另·外,该合资合同还附有一份《专利使用权协议书》,约定:原告将自己拥有的____项实用新型专利使用权提供给被告聊城____公司使用,专利使用费为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时间为原告与____公司首期资金到位后____天内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之后____天第二批资金到位后再付____万元人民币。

该协议书与合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取得营业执照,正式成立。

此后原告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被告始终未向原告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①支付专利使用费____万元人民币;②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____万元人民币,调查费____元人民币。

被告聊城____公司未进行答辩。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提交如下证据。

①[____]纽领认字第____号、第____号、第____号认证书;,以证明原告系合法成立的美国公司;②与____公司签订的合资合同及专利使用权协议书,以证明原告与____公公合资成立被告及协议被告购买涉案专利使用权的情况;③____份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____份专利使用合同书,以证明原告对涉案专利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及转让权;④验资报告及银行证明,证明原告、____公司对被告的出资均已到位。

国际贸易法律纠纷案例(3篇)

国际贸易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被告:某外国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案由:货物质量纠纷基本事实:我公司于2021年3月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供应商向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约定货物质量标准为符合国际通用标准,交货日期为2021年5月。

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但收到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我公司无法正常销售,造成经济损失。

我公司多次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纠纷,但未果,故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 供应商是否应当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责任;3. 我公司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是否应当由供应商赔偿。

三、案件审理过程1. 庭前准备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庭前审查。

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 庭审(1)原告举证庭审中,我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① 国际贸易合同;② 货物质量检测报告;③ 货物照片;④ 我公司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证明。

(2)被告质证供应商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认为货物质量检测报告不具权威性,我公司所提交的货物照片不足以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我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证明缺乏真实性。

(3)法庭辩论原告认为,货物质量检测报告具有权威性,货物照片足以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我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证明真实可靠。

供应商认为,货物质量检测报告可能存在误差,货物照片可能被篡改,我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证明缺乏充分证据。

3. 举证责任分配法院认为,原告对我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负有举证责任,供应商对货物质量负有保证责任。

据此,法院对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四、法院判决1. 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 供应商应当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责任;3. 供应商赔偿我公司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6篇篇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分析:某家国际贸易公司与一家位于德国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贸易商品、价格、数量、交货地点、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意外损坏,导致一部分货物无法交付给买方。

双方在此次交易中存在如下问题:1. 货物损坏:由于运输途中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坏,买方无法收到完好的货物,并怀疑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交付时间:由于货物损坏,部分货物无法按时交付给买方,导致买方无法按计划进行生产。

3. 质量争议:买方认为货物损坏是由于卖方在包装或运输上存在疏忽,要求卖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4.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货物损坏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因此在处理这起纠纷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法律分析:根据国际货物买卖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此案进行法律分析如下:1. 货物损坏:货物损坏属于合同违约事件,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前,货物应当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2. 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当承担延迟交付责任。

根据《公约》的规定,延迟交付一方应承担延迟交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质量争议:如果买方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质量证明,并保留权利进行技术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买方可请求对方进行赔偿或替换货物。

4. 违约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避免类似纠纷发生时的不确定性。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减少纠纷的发生。

三、解决建议:在解决此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建议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调整相关条款并达成补偿协议,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2. 仲裁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以较快速、有效地解决争议。

国际贸易法律风险案例(3篇)

国际贸易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国际贸易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主要业务涉及各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2018年,A公司与B国某进口商B(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500万美元的贸易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限等均由合同规定。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发送至B国。

然而,在货物到达B国后,B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A公司就质量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纠纷焦点1. 货物质量问题:B公司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A公司承担退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2. 交货期限:B公司认为A公司未能按时交货,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解决方式:B公司要求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而A公司则倾向于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三、法律风险分析1. 货物质量问题风险: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在本案中,若B公司能够证明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且该问题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A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退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2. 交货期限风险:根据《公约》第44条规定,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交货。

若A公司未能按时交货,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解决方式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仲裁和诉讼是解决争议的两种主要方式。

仲裁具有保密、效率高、成本较低等优点,而诉讼则具有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周期较长等缺点。

在本案中,若B公司坚持通过仲裁解决争议,A公司可能面临仲裁费用较高、仲裁程序复杂等风险。

四、案例分析及解决方案1. 货物质量问题:A公司应积极配合B公司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B公司能够证明货物质量存在问题,A公司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1)退货:与B公司协商,同意退货,并承担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

(2)赔偿:与B公司协商,同意赔偿损失,包括退货费用、检验费用等。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范文精简处理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范文精简处理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案例描述第一段:在某国际贸易交易中,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

根据合同条款,中国公司应向美国公司提供一批商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运送到目的地。

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商品无法按时到达,并且商品的质量也出现了问题。

第二段:美国公司认为中国公司违反了合同条款,并拒绝支付全款。

中国公司则认为运输问题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并请求法院判决美国公司支付合同金额。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运输问题:货物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后果。

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物流公司的责任,如何确定责任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2. 商品质量问题:美国公司声称收到的商品质量存在问题,这需要由第三方进行鉴定。

如果商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中国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并提供赔偿。

3. 合同条款解释:合同条款对于争议解决非常重要。

美国公司认为中国公司违反了合同条款,而中国公司则主张运输问题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法院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并决定争议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为了解决这个合同纠纷,以下几个步骤可以被采取:1. 对运输问题展开调查:确定货物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的原因,并判断责任归属。

如果是物流公司的责任,可以考虑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可以尝试通过谈判解决。

2. 商品质量鉴定:由第三方机构对收到的商品质量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在问题。

如果商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可以尝试与中国公司进行协商,寻求赔偿或其他解决方案。

3. 合同条款解释:法院应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并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断。

如果运输问题确实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国公司可能会获得有利的裁决。

结论国际贸易合同纠纷需要谨慎对待,各方应该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长时间的纠纷。

通过调查、鉴定和法院解释合同条款等方式,可以帮助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贸易关系的稳定和合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兰陵大蒜事件 一场不平等的贸易纠纷
(2)合同翻译不完整。王先生拿到的标书是大农农产将韩国农水产食 品流通公社的韩文标书翻译成中文之后的版本。原本韩国农水产食品流 通公社的标书内容多达40多页。翻译的时候只翻译了其中的基本内容和 重要信息,对于其他大农农产认为无用的信息没有进行翻译。 (3)约定品质条款要明确,慎用笼统模糊词汇。农管所认为重缺点大 蒜超标,但何为重缺点,何为轻缺点,定义十分模糊,解释权和检验的 权利都归韩国方面所有,蒜农并不清楚哪些被定义为重缺点。
谢谢观赏
二、承运人甩柜导致巨额空运费,谁来担责
(2)预见的时间 我国《合同法》确定为“订立合同时”,而不是“违反合同时”,这是 因为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起着预先分配风险的功能。当事人通过 合同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应地也就确定了合同风险由谁来承担。 (3)预见性判断的标准 个案具体操作时,首先看违约方知道哪些事实、预见到了哪些损失,这 属于对事实的确认。该确认应当依据相对客观的标准进行判断。 结论:(1)违约(2)托运人主张承运人赔偿空运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一、兰陵大蒜事件 一场不平等的贸易纠纷
分析要点: (1)在发货前和货物到港后质检结果不同,原因是两次质检的方法不 同。按照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检验方法,每袋大蒜在质检前可以 先剔除出少于3%的整头坏蒜,之后再进行检验。但韩国农管所的质检方 法是直接在每袋中抽取四分之一的大蒜进行质检,不提前剔除部分坏蒜 ,因此,检测出的重缺点大蒜比例变高。
二、承运人甩柜导致巨额空运费,谁来担责
2014年08月中旬,A公司同韩国的客户签订货物买卖协议,向韩国出口 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贸易术语为FOB青岛港。A公司委托货代向B公 司正常订舱。B公司接受了订舱,并安排2014年08月18日船期,货物已 经重箱进场,且报关放行。但因该航线舱位爆舱,B公司在装船时退载 了部分货物,A公司货物恰在退运货物中。由于A公司已经向买方承诺了 交货期,且约定了高额违约金,因船期迟延,A公司被迫选择退载,并 以空运的方式运输该货物,为此共支付了空运费用人民币30余万元。
法条解读 《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上述法条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1)预见的主体 主体必须是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不是非违约一方或债权人。本案 中的预见的主体即为承运人。
四、闫某、李某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 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2012年10月19日,闫某、李某与国际旅行社公司签订《北京市出境旅游 合同》,约定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四国游,共计旅游费用 165,600元,包括行程为北京一圣保罗一玛瑙斯一里约一多哈一北京的 全部交通费用。出行期间,国际旅行社公司要求闫某、李某自行出钱购 买从圣保罗至玛瑙斯的机票。闫作臣、李秋霞认为该行程是旅游合同约 定的旅游行程线路,国际旅行社公司应依据合同承担上述行程的交通费 用。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国际旅行社公司支付闫作臣、李秋霞自行支出的 机票费用共计17,844.82元。
三、交货不符,减少价金
分析要点: (1)本案所涉及的请求减少价金的救济方法,是指卖方交货不符合同 规定时,买方提出的要求把合同价金减低,并按新价格计算价款后收取 货物的一种救济方法。通过该种救济方法,买方达到了与请求赔偿损失 同样的索赔目标。 (2)本案的卖方虽在产品出口检验时发现大量不合格产品,但未作任 何清理即装船出口,且合同中未约定允许货物中混有不合格产品,致使 卖方交货品质与合同不符,构成违约的卖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兰陵大蒜事件 一场不平等的贸易纠纷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标书,对质量部分的要求是:重缺点大蒜占所有大蒜 的5%以下。重缺点指有病虫害、带伤、形状不良及发霉、腐烂的。随后 ,王先生递交复检申请书,但复检结果仍显示质量不合格。王先生表示 非常不解,大蒜在发货前,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结果合格,但 到达韩国港口后又被韩国农管所认定为不合格,这一前一后的不一致, 令蒜农无法接受。事情发生后,王先生等蒜农找了韩国一家质检机构检 验大蒜质量,检验结果为合格,但农管所并不认可此结果。
二、承运人甩柜导致巨额空运费,谁来担责
之后,A公司向海事法院起诉承运人B公司,请求赔偿因货物退载而造成 的空运费损失。 该案件是典型的承运人“爆舱甩柜”而导致的运输纠纷案件。该案件双 方争议的焦点在于:B公司的甩柜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承运人是否应当 赔,谁来担责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
工商1302班第五组
一、兰陵大蒜事件 一场不平等的贸易纠纷
2015年2月,山东兰陵县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遭遇退货,蒜农们损失 惨重,详情如下:去年年底,兰陵县蒜农投标韩国政府向中国招标的 2200吨大蒜,中标后,蒜农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随后在经过收货方 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12月 中旬,货物到达韩国釜山港口,由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和韩国农管所分 别进行货物检验。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负责对大蒜进行动植物检疫,农 管所负责大蒜的质量检验。随后,农管所表示,质量检验不合格,重缺 点大蒜超标,要求返送货物。
四、闫某、李某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 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闫某、李某与国际旅行社公司签订的《北京市出境旅游 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 旅游合同对交通标准、旅游费用承担和组成均有明确约定,现某、李某 另行支付机票费用要求国际旅行社公司承担有合同依据,其主张标准于 法有据,判决国际旅行社公司支付闫某、李某机票费用17,844.82元。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各方均应按照合同的 约定全面而恰当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闫某、李某重新购买机票的损 失与国际旅行社公司的不当行为具有直接的关系,亦有悖于双方合同的 约定内容,国际旅行社公司应承担机票费用。判决维持原判。
四、闫某、李某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 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典型意义 旅行社和游客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了旅游合同,合同中对交通标准、 旅游费用等做了明确的约定,其中包括游客已经缴纳的旅游费用包含了 所有的机票交通费用。根据上述约定,游客另行支付机票费用的有权要 求旅行社来承担费用。旅行社在安排上存在瑕疵,导致因航班晚点致使 游客自己另行购买机票的损失发生,而该损失与旅行社的不当行为具有 直接的关系,且违反了双方订立的旅游合同的约定内容。因此,旅行社 应对游客支出的机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货不符,减少价金
中国某出口商与斯里兰卡某进口商在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以CIF Colambo价格条件销售泼纹绸,合同价款共计514.50万美元。但在产品 接受出口检验时被发现其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约占货物全部39.4%,且 卖方未予清理。因卖方在合同与信用证上均未标明在货物中混有不合格 产品的比例,故当买方发现货物存在瑕疵后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卖方 减价赔偿损失。 本案经双方协商后,卖方准备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货物减价的方式,承担 交货不符的法律责任,买方也同意按照汇票金额付款。卖方因此在另一 批准备向买方装运出口的玩具制品中扣除价金总额中的150万美元向买 方供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