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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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八章---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危害的预防(新大纲新考标版初训)

6、第八章---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危害的预防(新大纲新考标版初训)
➢引起慢性中毒的毒物有金属、有机化合物等,如 铅、汞、锰、苯等。
➢ 中毒原因
➢ (1)急性中毒原因 引起急性中毒的原因很多,根据化工系统近几 年来的统计,大多数的急性中毒事故的原因是违章操作,约占全 部事故的60%~70%。如超压运行,操作温度过高或过低,物料 多加或少加,或开错阀门、忘记关阀门等使大量毒物泄漏,造成 急性中毒。如某树脂厂环氧树脂车间在水洗树脂时,操作工人未 按规程要求降温即加苯,引起容器爆炸,大量苯外溢,造成多人 急性中毒。
•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 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操作规程。
• 4)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八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 职业危害防护
• 本章学习要点
1、熟练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 责 2、熟练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知识 3、熟练掌握职业危害防护知识 4、熟练掌握职业危害申报管理知识
• 第一节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职责
P246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 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科学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

第六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者健康权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并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要求,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坚决遏制在建筑施工中出现职业病事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源头控制等方式,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减少对劳动者的危害。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和网络,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科学有序,综合治理,防治相结合。

第三条国家实施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民利益第一。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对象、范围和控制目标第四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指从事特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由于接触或者作业环境中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第五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等。

第六条具有下列病因之一的因素在用人单位作业环境中存在,可引起劳动者患上与其工作有关的疾病的,应当执行本法:(一)国家提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在用人单位作业环境中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的整体目标是:(一)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发展;(二)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三)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四)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职责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业病防治职责:(一)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者配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防范和监测等工作;(三)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四)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五)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六)做好职业病防治记录。

第十条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业病防治职责:(一)开展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研究和指导;(二)开展职业病检测、诊断和评估;(三)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四)提供职业病防治服务和咨询。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防护措施等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第八章 职业危害婚后夫妻要同补叶酸与职业病管理

第八章  职业危害婚后夫妻要同补叶酸与职业病管理

第八章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第一节职业危害与职业病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从业人员作业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几个方面。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性危险因素按其来源主要包括:(1)生产工艺过程,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不同而变化。

如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传染性因素等因素有关。

(2)劳动过程,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的程度有关。

(3) 作业环境,主要是作业场所的环境,如室外不良气象条件、室内由于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

如按其性质,可按以下因素分为几方面。

(一)环境因素(1)物理因素:是生产环境的主要构成要素。

不良的物理因素,或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噪声、振动、高低气压、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与电离辐射(如x射线、7射线)等,这些都可以对人产生危害。

(2)化学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及这些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也称为工业毒物。

毒物以粉尘、烟尘、雾气、蒸气或气体的形态遍布于生产作业场所的不同地点和空间,接触毒物可对人产生刺激或使人产生过敏反应,还可能引起中毒。

(3)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在作业环境中都可存在某些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和真菌等。

(二)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如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的不合理,工作的紧张程度等;个人生活习惯的不良,如过度饮酒、缺乏锻炼等;劳动负荷过重,长时间的单调作业、夜班作业,动作和体位的不合理等都会对人产生影响。

(三)其他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的投入和管理带来影响。

职业健康第八章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健康第八章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健康概论》
七、职业病报告
1.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报告职责及法律责任 2.职业病报告程序与时限 3.职业病报告内容
(1)尘肺病报告卡。 (2)农药中毒报告卡。 (3)职业病报告卡。
§8.3 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概论》
一、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 ①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监管相关规章。 ②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 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③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概论》
(4)疾病。是指由于工作活动和与工作有关的情况引 起和造成的可以确认的身体的或精 神的伤害。
(5)事件。是指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伤害、疾病(不论 程度如何)或死亡的与工作有关的情况。
(6)工作场所。是指组织控制下的进行与工作相关活 动的实际位置。
《职业健康概论》
2.建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是组织为建立职业卫生安全方 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 互作用的要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 业卫生安全方针所需要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 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职业健康概论》
3.策划 (1)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2)法规和其他要求。 (3)目标和方案。
《职业健康概论》
4.实施与运行 (1)资源、作用、责任、职责与权限。 (2)能力、培训和意识。 (3)沟通、参与和协商。 (4)文件。 (5)文件控制。 (6)运行控制。 (7)紧急事件准备与响应。
《职业健康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课件 第八章职业风险与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课件 第八章职业风险与保障

• 工伤风险的主要特征 ➢ 工伤风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
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可能性。
➢ 工伤风险的主要特征是雇主责任。
• 失业的界定 国际劳工组织对失业的定义为:凡在特定的年龄以上,在考察期内没 有工作,但是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并在积极寻找工作的状态, 称为失业。
• 失业的主要类型 摩擦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季节性失业。 根据人们的就业意愿,失业可分为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根据 失业的表现形式,可分为显性和隐性失业。
比利时于1900年、法国于1905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的形成过程 • 公共救助阶段
1834年,英国颁布了《济贫法》,为失业者提供救济,有劳动能力的事业者很难 得到救济。
• 工会失业金给付项目 1824年,英国的蒸汽机制造协会为其成员提供失业金。
• 政府补贴项目自愿性失业保险阶段 1893年在伯尔尼建立,此后在瑞士的其他城市建立
• 失业救助:失业救助是指公民因失业而生计困难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维持最 低生活水平的资金或实物的救助项目
• 促进就业:促进就业主要体现在教育政策和人力资本政策方面。
•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 服务。
• 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以培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劳动 者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第二节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产生的原因:工业伤害 • 工伤保险的形成过程 德国1884年以特别立法形式颁布了《劳工灾害保险法》,标志 着社会工伤保险的开始。 • 工伤保险的属性特征和功能 工伤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赔偿,即补偿不追究过失。
➢ 工伤保险的属性特征:工伤保险坚持雇主责任制。 ➢ 工伤保险的功能: (1)保障职工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补偿;(2) 注重工伤预防和康复;(3)免除职工工作的后顾之忧;(4)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5)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

198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 作的决定》;1991年国务院发布《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2年全 国人大常委会颁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 全法》。此外,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劳动安全卫生 规章和安全卫生标准 。
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第6章专章对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做了规定,它与《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发 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 的大量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标准,构成了 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一)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 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不可剥夺的首要人 权。既然劳动过程客观上存在着危害劳动 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因素 ,
那么,就必须对劳动者实施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 危害是我国劳动立法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社会主 义法律的正义的体现。《劳动法》第52条明确规 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 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 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 故,减少职业危害。”
立法权都属于各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联邦设立了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并随后于 1970年公布了《职业安全和卫生 法》,1977年公布了《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 法》。在日本,1947年公布了《工人赔偿 法》,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
在各国不断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劳动 立法的同时,有关的国际劳工立法也日益加 强并在深度和广度上极大地影响着各国的 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这方面的国际劳工立 法主要有 :1921年《油漆中使用自铅公约》 和《受雇用于海上工作的儿童及未成年人 的强制体格检查公约》;1925 年《工人事 故赔偿公约》、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三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

全文共分为八章四十九条规定,主要规范了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下面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三、依法管理,科学决策。

四、综合防控,分类管理。

五、责任明确,倒查追究。

六、技术先进,设备适用。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立足职业病的特点,区别于一般卫生防病工作。

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者长期接触和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环境和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卫生防病工作是指针对常见疾病的防控工作,二者在目标、方法、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使工作场所的危害程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技术措施包括:改变工艺、工程控制、设备改造、使用代替物等。

管理措施包括:合理布局、周密计划、科学管理、定期检查等。

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岗位培训等。

第五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岗位操作、劳动保护和应急处理中。

第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向劳动者提供相关培训。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定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的健康状况,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预防机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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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防护的支持系统准备就位。 (5)进入有害环境前,应先穿好化学防护服;在有害环境作业人员,应始
终穿着化学防护服。 (6)化学防护服被危险化学品污染后,应在指定区域脱下服装。 (7)若化学防护服在某种作业场所中迅速失效,应重新评价所选化学防护
服的适用性。 (8)化学防护服的使用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评价其是否适合使用。
(3)生产环境中的危害因素:指不良的气象条件 (包括不良的温度、湿度、气压、气流速度等), 作业环境布设的不良状况等。
二、 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1.概念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
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法律意义上,职业 病有一定的范围,即指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职业病名 单”的职业病,也就是法定职业病,它是由政府主管 部门所规定的特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诊断、确诊、 报告等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 关规定执行。只有被依法确定为法定职业病的人员, 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 业病有十大类115种。
二、 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具体分类名单如下: ①尘肺(13种); 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③职业中毒(56种); 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 ⑦职业性眼病(3种); 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⑨职业性肿瘤(8种); ⑩其他职业病(5种)。
第八章职业危害及其 预防
本章学习要点
·了解职业危害的因素 ·了解职业危害的防护 ·了解职业危害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
从职业病危害说起: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不容忽视, 国际劳工局呼吁关注!
全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每年掠走200万人生命。
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全球 国民生产总值的来自%。一、 职业危害因素
1.概念 在生产劳动场所存在的,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及劳动能力产
第二节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及其安全防护
2、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1)生产性毒物作用的表现形式 急性中毒、慢性中毒 、亚急性中毒 (2)带毒状态。 (3)致突变、致癌、致畸 3.常见的职业中毒
(1)汞中毒 (2)苯中毒 (3)刺激性气体中毒 (4)窒息性气体中毒
第二节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及其安全防护
4.防毒措施 (1)密闭、生产自动化,这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
途径。 (2)采用无毒、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这是从根
本上解决毒物危害的首选方法。 (3)通风。 (4)排出气体的净化。 (5)个体防护
二、生产性粉尘及其防护
1.生产性粉尘的概念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 体颗粒称为生产性粉尘,简称粉尘。 固体物质的机械粉碎和研磨; 粉状物料的混合、筛 分、包装及运输过程,以及物质的加热、燃烧、爆炸 等过程。
二、 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2.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
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
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4)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第二节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及其安全防护
一、生产性毒物及其防护
1.生产性毒物的定义 (1) 气体 (2)蒸气 (3)雾 (4)烟 (5)气体胶尘
2.化学防护服使用的注意事项
(1)应该制定化学防护服的保护计划确保化学防护服的准确发放。
(2) 污垢以及残留的化学品会影响可重复使用的化学防护服的防护性能, 合理地清洗化学防护服能延长其使用的寿命和次数。
(3)污染的化学防护服应按一定的顺序脱下,必要时可寻求帮助者,从而 最大程度地减小二次污染的可能性。
三、辐射危害及其预防
1.非电离辐射 不能使物质产生电离作用的辐射,即称为非电
离辐射。主要指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激光、射 频辐射(包括高频射线和微波)。 2.电离辐射
辐射过程中能使物质产生电子和正离子的辐射, 称为电离辐射。主要从天然放射性物质和人工放射性 物质放出的一种能量。
在极高剂量的放射线作用下,能造成3种类型的放 射伤害: (1)对中枢神经和大脑系统的伤害 (2)对肠胃的伤害 (3)对造血系统的伤害 辐射的预防:从辐射源、危害途径和受辐射人员三
方面入手。
一、化学防护服的使用 1.一般原则 (1)任何化学防护服的防护功能都有其局限性,作业人员应事先了解其所
使用的化学防护服的局限性。 (2)作业人员使用任何一种化学防护服都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严格
按要求使用。 (3)作业人员在穿着化学防护服前,应进行外观缺陷检查,如有损坏,不
允许使用。 (4)在使用化学防护服前,使用者与其他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确保化
生不良影响或有害作用的因素,统称为职业危害因素。 2.分类 (1)生产过程的职业性危害因素 ,包括 ①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工业毒物。 ② 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振动。 ③ 生物因素:如真菌、霉菌、蘑菇孢子、炭疽杆菌、布氏杆
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制度和劳动组织 的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
二、生产性粉尘及其防护
2.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全身性中毒、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光感应性、 感染性、致癌性、尘肺 3.尘毒危害防治
(1)生产设备做到密闭化、自动化或者远距离控制,尽量使操 作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 (2)通风排毒和净化回收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4)定期检查身体,及早查出病变,及早治疗 (5)讲究个人卫生
(1) 作业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2) 使用任何一种个人防护用品都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严格按要求 使用。
(4)脱下时,应考虑帮助者的个人防护措施。
(5) 受污染的化学防护服应置于指定的地方,最好放在密闭容器内。
(6)不应在食品和饮料的消费区域、吸烟区和化妆区等地方穿卸化学防护 服。
(7)作业人员穿好化学防护后要注意个人卫生,不应吸烟、吃东西、喝饮 料、使用化妆品或者去厕所。
(8)作业人员穿着化学防护服从事重或过重的劳动强度作业时,应规定最 长的工作时间和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应选择 使用供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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