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勘误表及定额解释
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分别列项计算。
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m3,石方为0.7m3。
四、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空桩大口径桩体(其余桩种不扣)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后,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系数1.1。
五、人工土方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4.5m计算,超过4.5m时(不包括局部加深),应按机械挖土方相应定额执行;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4.5m时,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时,因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造成槽、坑之间土方全部挖除,当该挖除体积小于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体积时,应按实际开挖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
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
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系数1.06;单项定额乘系数1.18。
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如采用集水井抽水,费用按实计算,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6、采用井点排水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相应定额。
井点管的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7、干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4)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加固工程说明 (10)第三章砌筑工程说明 (14)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18)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说明 (31)第六章金属结构说明 (32)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说明 (35)第八章耐酸防腐、保温隔热说明 (37)第九章附属工程说明 (39)第十章楼地面工程说明 (40)第十一章墙柱面工程说明 (41)第十二章天棚工程说明 (43)第十三章门窗工程说明 (44)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说明 (45)第十五章其他工程说明 (48)第十六章脚手架工程说明 (49)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说明 (52)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说明 (53)第十八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说明 (54)总说明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管理、使用。
是编审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2003浙江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20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上册中国计划出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勘误表汇编(doc 11页)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勘误表汇编(doc 11页)2006-02-27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三)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配合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8、外墙外保温补充定额(11B—3、4)中抗裂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及厚度定额是如何考虑的?答:该定额中的抗裂防水砂浆是按1:3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的25%的防水抗裂胶浆拌和而成,厚度是按4mm考虑的。
如设计使用的材料或厚度不同时,均可调整。
9、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高低联跨的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如何套用定额?答: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按脚手架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面积,并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版上册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上册中国计划出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答:可以。
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0.5%~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
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03定额解释

1、总说明十一“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
”问洞库照明费中是否只有人工费,而没有材料费?洞库照明费是否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答:为合理起见,暂定洞库照明费中80%为人工费,20%为材料费。
洞库照明费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并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
2、定额规定机械土方施工湿土排水费可另计,但湿土排水费如何计算较合理?答:机械土方施工,如采用简易集水坑(井)和水泵进行排水,套用湿水排水定额乘系数0.6。
3、宁波市地下常水位、土壤类别等如何确定?答:地下常水位、土壤类别等的确定按勘察设计文件为准,如勘察设计文件不明确,则以业主的现场签证为准。
4、地下室支护系统中的钢筋砼环梁、支撑梁、钢支撑等构件如何套用定额?地下室支护系统(含相应的桩基)是否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答:地下室支护系统中的钢筋砼环梁、支撑梁原则上仍按本市原规定执行,即模板、砼定额:砼环梁(不分截面高宽比)套用无梁式带形基础,砼支撑套用基础梁相应定额;钢筋定额:砼环梁、砼支撑中的钢筋均套用现浇构件钢筋相应定额。
钢支撑套用钢结构相应定额。
地下室支护系统(含相应的桩基)属于施工技术措施费,均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第一章说明四、第四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五-4等规定中都提到“大口径桩”,这大口径桩的截面直径如何界定?答: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桩基,当其截面直径D≥800mm(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时称为大口径桩。
6、地下室底板与柱基(独立基础)相连时,工程量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答:柱基的工程量并入地下室底板(包括加深部分),套地下室底板定额。
7、混凝土水泥增量(%)如何调整?答:鉴于目前本市砂资源来源广泛丰富,粗、中、细砂已综合考虑,自2003版计价依据实施后,混凝土水泥增量(%)不作调整。
1、工程土方、泥浆场外运输费、处置费如何计算?答:工程土方、泥浆场外运输费应套用新定额第一章、第二章相应的定额子目进行计算。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七、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 差内容; 差内容; 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 2.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 仓库、 仓库 、 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 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 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 消耗量 。 如需要再次搬运的 , 应在二次搬运费项 目中列支。 目中列支。 八、工、料、机单价的确定 本定额中人工单价:一类人工24 24元 工日, 本定额中人工单价:一类人工24元/工日,二类 人工26 26元 工日;材料单价按2002 2002年 人工 26 元 / 工日 ; 材料单价按 2002 年 4 季度价格取 机械台班单价根据《 定 ; 机械台班单价根据 《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 用参考单价(2003) 进行取定。 用参考单价(2003)》进行取定。
五、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但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 量分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 量分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 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 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 余均为二类人工。 余均为二类人工。
3 . 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 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 . 用量少 、 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 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5 .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 、 商品沥青混凝土 、 本定额中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 厂拌三渣等均按成品价考虑。 厂拌三渣等均按成品价考虑 。 其单价中除包括产 品出厂价外,还包括了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品出厂价外 , 还包括了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 装卸 费用。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 费用 。 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 , 其单价包括泵送 费用。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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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勘误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
1.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应按下翻梁砖模外侧的宽度,乘砖模外侧的长度,再乘满堂基础垫层底至下翻梁垫层底的深度以m3;计算。
2.在打现场预制方桩时,如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可否按第四章(P.99)说明
六第6条规定执行?
答: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运距在500m以内时,可按Ⅱ类构件运距在1km 以内的运输定额,乘系数0.70计算。
即定额〔4-415 —(4-416×4)〕×0.7
3.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时,如何计算搅拌费和泵送费?
答: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96.00元/10m3(其中人工费52元、机械费44元),泵送费54.00元/10m3(其中人工费10元、机械费40元),檐高超过60m时,±0.00m以上部分的混凝土每增高10m以内,增加5%泵送费,人工费、机械费同步调整。
4.如何正确执行定额中规定的钢筋长度计算规则?
答:定额中钢筋长度的规定,是按常规施工工艺计算的,当设计(规范)有规定时,应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当设计不明确时,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5. 上册(P. 200)定额4-401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的就位、安放定额基价是否有误?
答:该定额的基价(1593元/t)有误,应改为184元/t,其中机械费改为157.33元,交流电焊机改为0.139台班,履带式起重机改为0.077台班。
6. 下册(P. 40)定额10-148、10-149单独大理石扶手的基价是否有误?
答:有误,更正如下:
材料中的圆钢φ10以内原单位t改为kg、原单价2299.00元改为2.299元。
定额子目10-148 原基价3789元改为1492元,材料费3689.54元改为1392.83元。
定额子目10-149 原基价4258元改为1961元,材料费原4144.04元改为1847.33元。
7. 墙面镶贴块料面的定额子目中,未含基层抹底灰的工料费用,应如何计算?
答:镶贴块料面的抹底灰定额,按以下补充子目计价:
墙面抹水泥砂浆底灰
工作内容:清理、湿润基层,调运砂浆,刷浆、抹灰,清扫落地灰等全过程。
计量单位:100㎡
注:1. 本定额适用于镶贴块料面的基层抹灰。
2. 定额按二遍考虑,如抹灰遍数不同时,另按每增减一遍定额调整。
3. 梁、柱面抹底灰,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计算。
8. 综合脚手架计价的计算基础是建筑面积,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后,我省03版定额脚手架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作哪些调整?
答:我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下册P249页:一、综合脚手架第2点“以下内容
并入综合脚手架计算”所包含的(1)、(2)、(3)三点修改为以下两点:
(1)骑楼、过街楼下的人行通道和建筑物通道,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墙(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
(2)设备管道夹层(原称技术层)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
以上两点涉及的面积计算,仅适用于计取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和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费用。
9.高度在3.6m以内的内墙脚手架和天棚抹灰脚手架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高度在3.6m以内的内墙抹灰脚手架费每100m2抹灰面积按31.00元计算,(其中人工费15.00元、机械费3.00元);高度在3.6m以内的天棚抹灰脚手架费每100m2抹灰面积按58.00元计算,(其中人工费29.00元、机械费6.00元)。
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以上相应费用乘系数0.33计算。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三)建筑
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
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
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
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
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配合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
/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
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
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
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8、外墙外保温补充定额(11B—3、4)中抗裂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及厚度定额是如何考虑的?
答:该定额中的抗裂防水砂浆是按1:3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的25%的防水抗裂胶浆拌和而成,厚度是按4mm考虑的。
如设计使用的材料或厚度不同时,均可调整。
9、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高低联跨的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按脚手架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面积,并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定额。
10、第十八章建筑物层高超过3.6m增加水泵台班的定额,其适用范围是否包括20m以下部分层高超过3.6m的面积?
答:包括20m以下部分层高超过3.6m的面积。
11、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工程量计算规则四“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根据不同高度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不同高度的人工费及机械费”。
这里的总面积是否应包括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答:不包括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应按首层室内地坪以上不同檐高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超高人工降效增加费和超高机械降效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