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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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有关电力企业: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2年第50号),提升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更好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充分认识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重要基础。

电力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

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保障电力供应是电力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核心手段,基本任务是保障电力系统的充裕性和安全性,为保障电力供应发挥基础性作用。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进入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已经从“用上电”变成“用好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民生工作决策部署也对电力可靠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和明确目标,电力可靠性管理已成为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支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为有效应对新形势,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进一步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2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一)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进一步厘清各自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工作内容、目标、流程和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效率。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前言电力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一直是电力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关注重点。

为了更好地管理电网电力可靠性,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颁布了《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针对《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操作规程,旨在进一步规范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电网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一、总则1.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电力企业和监管部门。

1.2 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基础为《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实施细则实施期限为5年,届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延长或修订。

二、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2.1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应按照国家、地方的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电力质量、电网电力稳定性等指标。

2.2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应按照国家、地方制定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2.3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且如实公布在企业和政府部门相应的网站上,以保障公正、公开和透明。

三、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3.1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依据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结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除故障、维护设备、升级设备等措施,以提高电网电力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2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加强对电力负载的缓解,合理规划和利用发电资源,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电网电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备件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故障出现时及时进行抢修和处理,以确保电网电力的连续稳定供应。

四、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4.1 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应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和控制,确保电网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

4.2 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明确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做以监督报告,加强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作者:-----------------------日期:附件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二○一○年八月前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依照有关最新标准,并结合河南省电力公司实际情况,对2008年5月省公司下发的《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规定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宁丙炎、姜国庆、王晓辉、王伟刘亚辉、李威、孙建国、赵雨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全面推进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状态检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真正做到将状态检修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特制定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等为基础,依据设备的运行工况、基本状态以及同类设备家族历史等资料,通过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设备检修计划,达到设备运行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设备维修策略。

第二条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的是强调管理和技术分析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通过精益化和科学化管理,降低设备陪试(修)率,提高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三条状态检修工作应建立健全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网络(一)省公司、电力试验研究院、各供电公司应有专人负责状态检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公司、工区、班组三级状态检修管理网络。

第四条本规定根据当前电网发展、技术进步的要求和公司系统运行检修实际情况,对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doc 17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doc 17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doc 17页)刘亚辉、李威、孙建国、赵雨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全面推进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状态检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真正做到将状态检修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特制定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等为基础,依据设备的运行工况、基本状态以及同类设备家族历史等资料,通过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设备检修计划,达到设备运行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设备维修策略。

第二条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的是强调管理和技术分析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通过精益化和科学化管理,降低设备陪试(修)率,提高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三条状态检修工作应建立健全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网络(一)省公司、电力试验研究院、各供电公司应有专人负责状态检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公司、工区、班组三级状态检修管理网络。

第四条本规定根据当前电网发展、技术进步的要求和公司系统运行检修实际情况,对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公司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内设备和输电线路。

第六条本规定的应用范围包括省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状态检修工作原则第七条省公司应不断完善状态检修工作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执行体系。

第八条应本着“统一协调、规范推进、持续完善”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第九条切实落实管理职责,保证状态检修工作有条不紊的逐步开展,切忌对设备放任不管,变成“不坏不修”,给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条状态检修管理要求专业化、标准化。

随着电网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时修订管理和技术标准,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

2023修正版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引言电厂作为能源供应的重要基地,其可靠性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保障电厂的正常运行,制定和执行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1.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确保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达到预期的目标。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电厂设备的可靠性管理。

2. 定义- 可靠性:指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行的能力,通常通过失效率、可用率等指标来衡量。

- 可靠性管理:指通过各种手段和工具,全面管理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包括预防性维护、故障分析、设备替换等措施。

3. 可靠性管理流程3.1 设备定义和分类首先,对电厂中的设备进行定义和分类,明确不同设备的功能和特点。

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和影响程度,对设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策略。

3.2 可靠性评估对电厂设备进行可靠性评估,包括对设备的失效率、可用率等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为后续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3.3 预防性维护根据设备的可靠性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

通过对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4 故障分析与改进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分析故障原因和故障模式,预防同类故障的再次发生,改进设备的可靠性。

3.5 设备替换和更新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可靠性评估结果,制定设备的替换和更新计划。

及时淘汰老化设备,引入新的设备,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

3.6 可靠性监控和追踪对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进行监控和追踪,定期进行设备的状态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4. 可靠性管理工具为了支持可靠性管理工作,可以采用一些可靠性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故障树分析(FTA):通过分析故障的根本原因,来预防故障的发生。

- 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对设备的失效模式进行分析,评估失效对系统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河南省电力公司2008年4月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中关于编制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是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的依据。

评估的结果作为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和改进的依据。

本标准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新良、马晓久、张健壮、周宁、韩金华、莫坚松、姚勇、王晓辉、罗道军、王东生、李昕、王志立。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990099'>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展状态检修工作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90099'>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GB/T <#990099'>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990099'>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 <#990099'>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全省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水平,根据最新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输变电可靠性是指输变电设施、系统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是衡量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的基础性指标。

第三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对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严格按照电力系统和设施状态的划分,以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反映电力系统和设施的运行工况、健康水平以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公司系统一项长期性基础管理工作,工作范围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物资、制造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送变电建设公司等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六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受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的统一领导,公司系统内实行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领导和所属各单位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工区(部室)、班站(站所)。

第七条省公司建立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生产技术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网络,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发展策划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调度通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生产副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门负责人成员:输变电可靠性网络各部门可靠性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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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全省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水平,根据最新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输变电可靠性是指输变电设施、系统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是衡量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的基础性指标。

第三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对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严格按照电力系统和设施状态的划分,以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反映电力系统和设施的运行工况、健康水平以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公司系统一项长期性基础管理工作,工作范围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物资、制造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送变电建设公司等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六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受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的统一领导,公司系统内实行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领导和所属各单位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工区(部室)、班站(站所)。

第七条省公司建立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生产技术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网络,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发展策划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调度通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生产副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门负责人成员:输变电可靠性网络各部门可靠性工作人员。

第八条各单位应相应成立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网络。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协调本单位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系统输变电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规程、制度、标准和办法。

(二)负责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制定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公司各业务部门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输变电可靠性目标,组织制定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目标。

(四)应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在上级单位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公司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交相关专业及部门,督促落实相关改进措施,确保可靠性目标的完成。

(六)负责所属单位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以及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负责召开公司输变电可靠性专业会议,宣贯规程制度,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的经验交流和专题研究。

(七)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输变电可靠性专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各业务管理部门应主动应用输变电可靠性数据指标,指导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规划(设计)部门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提高电网系统可靠性水平。

电网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应有可靠性论证的相关内容。

(三)安监部门在开展电网及设备安全分析活动时,应将输变电可靠性数据作为重要依据,将可靠性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于现场输变电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查找其安全隐患及缺陷等问题,督导各单位加强设备或系统的安全管理,减少故障次数,提高安全可靠水平。

(四)生技部门应将输变电可靠性指标作为设备评价的重要依据,重大技术改造、检修项目应有可靠性论证和评估;要加强综合检修计划和停电计划管理,完善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加强设备状态评价和缺陷管理,强化停电作业中可靠性关键点控制;应大力开展状态检修和不停电作业,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五)基建部门应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管理,参与相关停运事件原因分析,提高新投设备(系统)可靠性水平。

(六)信息部门应加强对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为需要应用可靠性数据的业务系统提供应用集成支持。

(七)物资部门应充分运用可靠性数据分析结果,优选可靠性高、质量优良的设备,提高电网装备水平。

(八)调度部门应加强综合停电计划管理,优化电网运行方式,配合做好输变电可靠性指标预测和数据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工区、班站等)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制度与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输变电可靠性数据信息,开展相关数据审核,执行输变电可靠性指标计划,及时分析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专责人制度。

(一)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作为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专责岗位,具体负责公司输变电可靠性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可靠性管理网络中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负责人,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本部门工作联系人。

(三)各单位应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岗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日常管理工作。

并配备输变电可靠性岗位备用人员,协助输变电可靠性专责做好可靠性相关工作。

各单位所属基层单位应设置输变电可靠性专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四)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生产实践和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现场设备和生产管理。

2.掌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相关规范、制度及标准,熟练掌握和应用输变电可靠性评价规程、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3.熟悉电力系统专业知识,了解所在单位相关专业的主要业务内容。

(五)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的连续性。

人员确需调整时,必须做好工作交接,交接工作时要交接所有可靠性资料及历年可靠性数据,尤其是历年可靠性数据要视为重要生产设备历史资料,应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审核制度。

(一)省公司建立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审核,数据按要求上报国家电网公司之前所有输变电可靠性数据须经相关专业专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

(二)各单位应建立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审核工作机制,班站(站所)录入数据之前须经过审核,各地市级专责在数据上报之前须对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再次进行审核,所有上报数据须经相关专业专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单位输变电可靠性主管领导应对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分析会商制度。

(一)省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建立分析会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输变电可靠性分析会议,会议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输变电可靠性网络中相关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重大会商会议,须由主管领导主持召开。

(二)省公司每月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管理要求,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数据的诊断分析,查找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专业进行会商、协调,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各单位应建立分析会商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定期召开分析会商会议,定期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数据诊断分析,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专业进行会商,制定相应改进措施,提高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发布制度。

省公司在公司系统内每季度定期发布经过审核和分析的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数据,建立发布制度,发挥可靠性数据的指导服务作用,促进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及其它相关专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制度。

省公司每年定期开展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各单位的输变电可靠性专责须经过省公司组织的可靠性考核。

第四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十七条目标管理。

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实施年度(月度)指标计划控制。

(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指导下,省公司每年年初结合电网及各类设备运行实际,确定输变电可靠性年度指标计划目标,并依此分解。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和年度指标计划,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停电计划,并依据年度停电计划做出月度指标预测分解。

并定期对停电计划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反馈。

(三)可靠性目标实行刚性管理,未经上级单位批准,可靠性指标目标值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八条数据管理。

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管理工作。

(一)输变电可靠性统计范围包括公司系统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

35千伏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视条件逐步纳入统计。

(二)各单位应根据输变电可靠性评价规程规定,做好输变电可靠性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对输变电可靠性运行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统计。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信息的收集、统计、审核和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的停电事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录入输变电可靠性信息系统(Web版)。

2.各级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的作业流程须规范化,各级输变电可靠性专责对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数据认真检查校核,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月对全省的输变电可靠性数据进行统计审核,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三)各级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安全规定对可靠性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权限和密码管理,及时对可靠性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各级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可靠性数据信息。

(四)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干预。

各单位需要更正已确认上报的可靠性数据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同意。

(五)省公司定期开展可靠性数据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对可靠性数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积极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归口管理部门。

1.建立常态检查监督机制,由省公司及各单位可靠性专责人员组成的公司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监督网络机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可靠性数据进行现场检查。

加大对数据失真单位的处罚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各单位每月应及时依据调度日志、PMS系统数据、工作票、操作票、变电站运行日志等资料对输变电可靠性数据进行核实,确保可靠性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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