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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网约车考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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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出租汽车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法各不相同,根据发案特征,可归纳为哪几种形式?
A、暴力劫持型
B、威胁恐吓与诈骗型
C、游说劝服型
D、药物麻醉型
答案:AB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针对出租车犯罪的形式:(1)暴力劫持型。(2)威胁恐吓型。(3)诈骗型。(4)药物麻醉型。
19、通过电信方式开展电召服务的,宜使用96166出租汽车约车号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每个地区出租车的约车电话都不一样,96166是银川的电召号码。
20、出租汽车轻微服务纠纷主要有________。
A、价格纠纷
B、乘客纠纷
C、语言纠纷
D、磕碰纠纷
答案:ABCD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纠纷中的轻微纠纷主要包括(1)价格纠纷。(2)乘车纠纷。(3)服务纠纷。(4)语言纠纷。(5)磕碰纠纷。此外,由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之间因语言差异,视同错觉,理念误解等,也容易引发纠纷。
8、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后超过1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当出租汽车驾驶员连续运营达到4个小时后,必须休息且至少休息20分钟。

2024年档案培训总结(三篇)

2024年档案培训总结(三篇)

2024年档案培训总结____年档案培训总结一、培训背景在____年,档案工作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一个组织或单位来说,档案管理是确保信息安全、知识管理、业务运作的基础。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我单位在____年组织了一系列的档案培训活动。

二、培训内容1. 档案基础知识培训本次培训活动首先对档案基础知识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和学习。

包括档案的定义、特点、分类,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对档案的编纂、整理、利用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演示和实操,让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2. 数字化档案管理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数字化档案管理成为了档案管理的新趋势。

因此,本次培训还重点介绍了数字化档案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包括数字化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流程、数字化档案的存储和检索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使档案管理人员掌握了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基本能力。

3. 档案保护和安全培训档案保护和安全是档案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为此,本次培训还重点对档案保护和安全措施进行了深入讲解。

包括档案保管的环境要求、防火、防盗、防湿等方面的常规措施,以及档案存储、传输和销毁中的安全问题等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档案利用与服务培训档案不仅仅是为了保管,更是为了利用和服务。

为了提高档案利用和服务水平,本次培训还重点对档案利用和服务进行了系统培训。

包括档案利用的法律依据和方法、档案服务的内容和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三、培训效果通过本次档案培训,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 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升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实操操作,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他们对档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掌握了更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更加复杂和繁重的档案工作。

2. 数字化档案管理水平提高随着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推进,档案管理人员对数字化档案管理有了全面的认识,并掌握了相关的技术和方法。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1.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9月10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生产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所辖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2011年修订)

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2011年修订)

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珠司[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珠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珠司[2011]34号)局机关各处、科、室,市劳教所,局直各单位:根据局内设机构与工作职能的调整,对各部门提供归档的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进行了修订,经市直机关《文书档案保管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审查小组审查和局领导同意,现印发大家,请认真执行。

并请各部门在每年1月上旬,将上一年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档案资料送局档案室归档。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局办公室联系人,伍敏燕,电话,2662011。

附:《珠海市司法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珠海市司法局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附件珠海市司法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机构│内容│归档范围│保管│备│││││期限│注│├────┼────┼────────────────────────────────────┼───┼───┤││(一)│1本局党组织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党务││││││工作││││││├────────────────────────────────────┼───┼───┤│││2在上级党委(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中形成的本机关工作方案、│永久│││││报告、总结等│││││├────────────────────────────────────┼───┼───┤│││3本局党务工作简报、情况反映│10年││││├────────────────────────────────────┼───┼───┤│││4本局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5本局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并协助各党支部做好入党发展对象的选拔、培训、考│30年│││││察、吸纳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一│├────────────────────────────────────┼───┼───┤│││6本局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政│├────────────────────────────────────┼───┼───┤│││7本局党组织和党员统计年报表│永久││││├────────────────────────────────────┼───┼───┤│││8本局组织和承办对党员的管理、培训、考察,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30年│││││,形成的文件材料│││││├────────────────────────────────────┼───┼───┤│││9本局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方案│30年│││治│├────────────────────────────────────┼───┼───┤│││10本局制定的党建责任制、行风评议材料│30年││││├────────────────────────────────────┼───┼───┤│││11本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汇报材料│10年│││├────┼────────────────────────────────────┼───┼───┤││(二)│1本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监督、总结材料│永久││││政务│││││处│公开││││││├────────────────────────────────────┼───┼───┤│││2本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成的通稿、记录│10年│││││等材料│││││├────────────────────────────────────┼───┼───┤│││3本局制定的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标准或接受评议考评考核过程中形成的│30年│││││材料│││││├────────────────────────────────────┼───┼───┤│││4本局编制的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等│永久│││├────┼────────────────────────────────────┼───┼───┤││(三)│1本局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监察││││││审计││││││├────────────────────────────────────┼───┼───┤│││2本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30年││││├────────────────────────────────────┼───┼───┤│││3本局纪检监察综合性工作报告│││└────┴────┴────────────────────────────────────┴───┴───┘ ┌────┬────┬────────────────────────────────────┬───┬───┐│││3.1年度以上的│30年││││││││││││││││├────────────────────────────────────┼───┼───┤│││3.2年度以下的│10年││││├────────────────────────────────────┼───┼───┤│││4本局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监察│4.1处理结果为警告(不含)以上的│永久││││审计││││││工作││││││├────────────────────────────────────┼───┼───┤│││4.2处理结果为警告的│30年││││├────────────────────────────────────┼───┼───┤│││4.3无处理结果的│10年││││├────────────────────────────────────┼───┼───┤│政││5对本局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工作,预防渎职、失职事件发生所形成的规章制│30年│││││度等文件材料│││││├────────────────────────────────────┼───┼───┤│││6审计│││││├────────────────────────────────────┼───┼───┤│││6.1审计机关或本局在专项审计、领导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治││6.2年度审计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四)│1本局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永久││││机构│文件材料│││││编制││││││组织││││││人事││││││工作│││││处│├────────────────────────────────────┼───┼───┤│││2成立临时机构的文件│││││├────────────────────────────────────┼───┼───┤│││2.1经当地市委、市政府批准或同意,由本局牵头成立跨部门临时机构的通知│永久││││├────────────────────────────────────┼───┼───┤│││2.2本局内部开展专项工作,设立临时工作机构的通知│30年││││├────────────────────────────────────┼───┼───┤│││2.3本局参加由其他机关牵头成立的临时机构、临时组织的通知│10年││││├────────────────────────────────────┼───┼───┤│││3本局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4本局人事任免文件│永久││││├────────────────────────────────────┼───┼───┤│││5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材料│││││├────────────────────────────────────┼───┼───┤│││5.1本局表彰本系统的│永久││││├────────────────────────────────────┼───┼───┤│││5.2受省部级或当地党委、政府表彰的│永久││││├────────────────────────────────────┼───┼───┤│││5.3受本局表彰的│30年││││├────────────────────────────────────┼───┼───┤│││5.4受市级部门表彰的│10年││└────┴────┴────────────────────────────────────┴───┴───┘ ┌────┬────┬────────────────────────────────────┬───┬───┐││机构│6对本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编制││││││组织││││││人事││││││工作││││││├────────────────────────────────────┼───┼───┤│││6.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6.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7本局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永久│││││恤等文件材料│││││├────────────────────────────────────┼───┼───┤│││8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9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政│├────────────────────────────────────┼───┼───┤│││10本局干部职工名册│永久││││├────────────────────────────────────┼───┼───┤│││11人事工作统计材料│││││├────────────────────────────────────┼───┼───┤│││11.1年度以上报表│永久││││├────────────────────────────────────┼───┼───┤│││11.2年度以下报表│30年││││├────────────────────────────────────┼───┼───┤│││12本局干部(职工)劳保、医疗、养老保险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治│├────────────────────────────────────┼───┼───┤│││13市委、市政府制发的关于本局的机构设置、人员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14上级领导对本局组织、人事工作的指示、批示、谈话的记录│永久││││├────────────────────────────────────┼───┼───┤│││15普发性文件材料│10年│││├────┼────────────────────────────────────┼───┼───┤││(五)│1本局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30年││││工会││││││工作││││││├────────────────────────────────────┼───┼───┤│处││2局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3本局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结果、改选、工会会员发展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4本机关特困职工调查报告、调查表│10年│││├────┼────────────────────────────────────┼───┼───┤││(六)│1本局共青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发展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共青││││││团工││││││作││││││├────────────────────────────────────┼───┼───┤│││2本局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培训、开展活动等文件材料│30年││││├────────────────────────────────────┼───┼───┤│││3本局团员名册│30年││└────┴────┴────────────────────────────────────┴───┴───┘┌────┬────┬────────────────────────────────────┬───┬───┐││(七)│1本局妇委会换届结果、妇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妇女││││││计生││││││工作├────────────────────────────────────┼───┼───┤│││2本局妇女组织在保障、维护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形成的材料│10年│││政│├────────────────────────────────────┼───┼───┤│││3本局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报表、基本信息登记表等│30年││││├────────────────────────────────────┼───┼───┤│││4计生工作会议记录、责任书│10年│││├────┼────────────────────────────────────┼───┼───┤││(八)│1本局组织本系统人员素质教育、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专题培训工作形成的文件│││││培训│材料││││治│工作││││││├────────────────────────────────────┼───┼───┤│││1.1通知、学籍表、名册、课程安排│30年││││├────────────────────────────────────┼───┼───┤│││1.2其他材料│10年││││├────────────────────────────────────┼───┼───┤│││2丰富本机关文化生活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处│(九)│1本局领导出国或出境访问、工作考察等│永久││││外事││││││活动││││││├────────────────────────────────────┼───┼───┤│││2本局工作人员随团出国审批手续│10年││││├────────────────────────────────────┼───┼───┤│││3本局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证(照)办理手续│10年││├────┼────┼────────────────────────────────────┼───┼───┤││(一)│1本局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会│││││二│议││││││材│││││办│料││││││├────────────────────────────────────┼───┼───┤│││2本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禁毒工作会议、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公证工作会议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公││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简│永久│││││报│││││├────────────────────────────────────┼───┼───┤│││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30年││││├────────────────────────────────────┼───┼───┤│││3本局召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工作会议文件材料│30年││││├────────────────────────────────────┼───┼───┤│室││4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4.1本局为主办的│││││├────────────────────────────────────┼───┼───┤│││4.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简报│││└────┴────┴────────────────────────────────────┴───┴───┘┌────┬────┬────────────────────────────────────┬───┬───┐││会│4.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30年││││议││││││材││││││料││││││├────────────────────────────────────┼───┼───┤│││4.2本局为协办的会议文件材料│10年││││├────────────────────────────────────┼───┼───┤│办││5本局领导出席其它机关召开会议的讲话稿│││││├────────────────────────────────────┼───┼───┤│││5.1在市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市政法委领导、省司法厅召开的会议│永久││││├────────────────────────────────────┼───┼───┤│││5.2其他职能机关召开的会议│30年││││├────────────────────────────────────┼───┼───┤│││6市委政法委召开的有查考价值的会议文件材料│10年││││├────────────────────────────────────┼───┼───┤│││7省司法厅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文件材料│││││├────────────────────────────────────┼───┼───┤│││7.1司法行政、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信访、│30年│││││维稳、禁毒、劳教会议的主要文件(决议、记要、领导讲话等)││││公│├────────────────────────────────────┼───┼───┤│││8一般会议材料、通知│10年│││├────┼────────────────────────────────────┼───┼───┤││(二)│1本局举办重要庆典、仪式、纪念活动具有影响的重大活动等过程中形成的活动方│永久││││各种活动│案、邀请函、参加人员名单、嘉宾名册、领导讲话、贺信(电)、新闻通稿等材料│││││、接待工││││││作材料││││││├────────────────────────────────────┼───┼───┤│││2本局举办法制宣传活动、法律援助等专题业务活动材料│30年││││├────────────────────────────────────┼───┼───┤│││3本局接待工作计划、方案│││││├────────────────────────────────────┼───┼───┤│││3.1党和国家、省部级以上领导人及知名人士对本机关工作进行检查、视察的│永久│││室│├────────────────────────────────────┼───┼───┤│││3.2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本局工作进行检查视察的接待计划、│30年│││││方案│││││├────────────────────────────────────┼───┼───┤│││3.3接待其他单位的│10年│││├────┼────────────────────────────────────┼───┼───┤││(三)│1本局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各类报表)│永久││││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材││││││料││││││├────────────────────────────────────┼───┼───┤│││2本局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各类报表)│10年││││├────────────────────────────────────┼───┼───┤│││3本局重要职能(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的总结│永久││└────┴────┴────────────────────────────────────┴───┴───┘┌────┬────┬────────────────────────────────────┬───┬───┐││工作计│4局机关内部各科室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重要的情况汇报│30年││││划总结││││││统计材││││││料││││││├────────────────────────────────────┼───┼───┤│││5局机关内部各科室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一般的情况汇报│10年││││├────────────────────────────────────┼───┼───┤│││6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四)│1本局制定法规性文件,年度以上规划、纲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永久││││业务│制宣传等工作的│││││法规││││││制度│││││办│联合││││││发文││││││├────────────────────────────────────┼───┼───┤│││2本局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企务的最后草稿│30年││││├────────────────────────────────────┼───┼───┤│││3本局形成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4本局联合发文的文件材料│││││├────────────────────────────────────┼───┼───┤│││4.1本局为主办的│││││├────────────────────────────────────┼───┼───┤│││4.1.1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重要业务问题的(法规政策性、重大业务│永久│││公││建设内容的)│││││├────────────────────────────────────┼───┼───┤│││4.1.2、一般业务问题内容的│30年││││├────────────────────────────────────┼───┼───┤│││4.2本局为协办的形成文件材料│10年│││├────┼────────────────────────────────────┼───┼───┤││(五)│1本局制订的完善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含各科室)│30年││││文秘││││││工作││││││├────────────────────────────────────┼───┼───┤│││2本局综合办文部门关于秘书、保密、档案等工作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30年││││├────────────────────────────────────┼───┼───┤│││3本局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规划、方案等文件材料│30年││││├────────────────────────────────────┼───┼───┤│││4本局一般工作汇报、通知│10年│││室├────┼────────────────────────────────────┼───┼───┤││(六)│1本局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请示、││││││批复、││││││承办││││││事项││││││├────────────────────────────────────┼───┼───┤│││1.1涉及司法行政法规政策、法律等重要业务工作问题的│永久││││├────────────────────────────────────┼───┼───┤│││1.2涉及司法行政法制宣传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法律保障工作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2本局对同级、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的复函│││││├────────────────────────────────────┼───┼───┤│││2.1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法规、政策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问题的│永久││└────┴────┴────────────────────────────────────┴───┴───┘┌────┬────┬────────────────────────────────────┬───┬───┐││批复、│2.2涉及法制宣传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法律保障工作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承办││││││事项││││││├────────────────────────────────────┼───┼───┤│││3省司法厅、市委、市府、市委政法委督办事项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3.1本局主办的│永久││││├────────────────────────────────────┼───┼───┤│││3.2本局协办的│30年││││├────────────────────────────────────┼───┼───┤│││3.3一般性事项,无明确处理结果│10年│││├────┼────────────────────────────────────┼───┼───┤││(七)│1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永久│││办│编辑编││││││写的材││││││料││││││├────────────────────────────────────┼───┼───┤│││2反映本部门、本系统各方面工作情况和问题的综合简报、情况反映等│永久││││├────────────────────────────────────┼───┼───┤│││3司法简报、信息、普法宣传工作简报、信息│永久││││├────────────────────────────────────┼───┼───┤│││4本局编印或出版的各种杂志、刊物、年鉴及定稿│永久│││├────┼────────────────────────────────────┼───┼───┤││(八)│1本局制定应急预案│30年│││公│应急││││││处理││││││├────────────────────────────────────┼───┼───┤│││2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2.1事件对社会公众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永久││││├────────────────────────────────────┼───┼───┤│││2.2事件的影响较小│30年││││├────────────────────────────────────┼───┼───┤│││3本局在参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九)│1本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信访│││││室│工作││││││├────────────────────────────────────┼───┼───┤│││1.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1.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2本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记录摘要│30年││││├────────────────────────────────────┼───┼───┤│││3指定下级机关上报的、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结案材料│30年│││├────┼────────────────────────────────────┼───┼───┤││(十)│1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省司法厅领导检查、视察、调研本局司法行政法制宣│永久││││检查│传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法律保障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时形成的通知、方案、讲话│││││视察│、记录等│││││调研││││││├────────────────────────────────────┼───┼───┤│││2市级部门领导一般性检查视察时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3本局工作汇报材料│30年││└────┴────┴────────────────────────────────────┴───┴───┘┌────┬────┬────────────────────────────────────┬───┬───┐││检查│4本局开展的重要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通知、下级机关的汇报、统计数据、调研报│永久││││视察│告等材料│││││调研││││││├────────────────────────────────────┼───┼───┤│││5本局组织的对一般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材料│10年││││├────────────────────────────────────┼───┼───┤│││6本局对下级区局或有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时形成的意见、建议、讲话、备忘录│永久│││├────┼────────────────────────────────────┼───┼───┤│办│(十一)│1上级机关文件内容针对本局的│││││往来││││││文件││││││├────────────────────────────────────┼───┼───┤│││1.1上级机关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局主管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永久│││││传等主要职能工作的指示、批示、谈话的记录│││││├────────────────────────────────────┼───┼───┤│││2市委、市府、市政法委党政机关颁发的属本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公││主管业务的文件需要贯彻执行的│││。

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总结

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总结

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总结1第一篇: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总结首先,非常感激有关领导给了我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感激学生处领导的细心关注,给了我这一个重要的交流平台,希望以后能多参加这样的学习和交流,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和吸取好的理论和经验,对学校相关方面的工作能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为了加强贵州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推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安排,我参加了省教育厅在“贵州省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中心”(贵州师范大学)举办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

培训时间为:x月x日—12月x日。

培训教师为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教授、副教授等。

通过五天的学习我收获很大,除了学习到了专业的理论知识以外,我还从各个培训教师和同学们身上吸取了一些经验,毕竟我才是一个刚刚工作的新手,在理论方面学习还不够,经验更无从谈起,但是这一次的培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想从以下方面来总结一下我这次培训的收获:一、培训主要内容12月4号,报到交流12月5号,开办典礼,心理学及大学生心理档案建设,拓展训练;12月x日,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辅导员心理健康养成与维护心理;12月x日,改善教学水平,提高幸福指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其教育系统;12月x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员专业成长; 12月x日,交流与学习。

(以上学习课件资料见附件)二、理论收获学习到了心理学相关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关于大学生心理的知识。

培训班拓展的材料是《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还来不及仔细阅读,几天时间大概看了一下主要标题和内容)。

当然这一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更多的是给与我经验方面的指导。

三、经验收集1.各高校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列为公共必选课也开设心理咨询室,并且进行心理普查,参观了贵州师范大学的心理普查的仪器。

特色是:多了一个读答题卡的机器,可以许多学生共同进行普查,这样节约时间。

广东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实际情况,现制定《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任务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学科类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2019年7月12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全国建立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内容和线上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管理,同步治理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

二、主要目标通过备案管理、专项排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进行内容审查。

参照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标准,同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三、实施期限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备案范围(治理范围)机构住所地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已经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其主办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纳入备案管理(专项治理)范围。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珠海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日期】2018.01.03•【字号】珠卫计办〔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珠海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区卫计行政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各民营医疗机构:根据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医学〔2017〕23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26-27日,6月2-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做好以下考务工作:一、报名方法(一)网上预报名。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和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市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我市共设13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卫计局,香洲区卫计局、斗门区卫计局、金湾区卫计局、万山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卫计局、高栏港区卫计局、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和遵医五院。

具体信息见附件1。

各区属的考生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计行政部门报名点确认报名;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和遵医五院的考生在医院统一进行现场确认;横琴新区、市直属单位以及由市卫计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计局报名点确认。

8月18日上午在张国强校长办公室召开了校长及部主任工作会议

8月18日上午在张国强校长办公室召开了校长及部主任工作会议

珠海广播电视大学简讯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第 83 期珠海电大、城职院成教学院办公室主办2010年12月31日本期目录☆珠海电大召开建校30周年暨荣获全国示范电大座谈会☆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专家组莅临我校调研指导工作☆珠海电大“打包”培训项目获企业认可☆珠海电大探索珠澳合作新途径☆珠海电大召开2010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会议☆珠海电大班级园地初具雏形☆珠海电大学子设奖学金回报母校☆珠海电大文法教学部开设新教师公开课☆珠海电大中职部丰富社团活动提升学生素质☆珠海电大学生活动丰富多彩☆光荣榜☆短讯追忆往昔畅想未来珠海电大召开建校30周年暨荣获全国示范电大座谈会12月26日,珠海电大综合训练馆装饰一新,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气氛,学校建校30周年暨荣获全国示范电大座谈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学校退休老同志代表、资深员工、校友代表及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斗门电大代表、兼任教师代表、在读学生代表等70多人欢聚一堂,追忆往昔,畅想未来,为学校荣获全国首批地市级示范性电大而欢欣鼓舞,为母校更美好的明天祝福。

座谈会在《追逐太阳》的歌声中拉开序幕。

大会首先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的老同志、在校工作时间15年以上的资深员工及为母校发展赢得了良好声誉的杰出校友等进行了表彰。

蔡胜校长简要回顾了近年来学校的办学成绩,向大家介绍了学校的中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学校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介绍了学校实施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工程的工作措施,令人倍受鼓舞。

座谈会气氛亲切热烈。

老同志们回首过去,感慨万千,难忘激情岁月,展望未来,更是豪情满怀,充满再创辉煌和必胜的信心,都表示将继续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年过八旬的首任校长黄灼均为我们深情讲述了学校建校初期鲜为人知的故事,把我们带回了那个艰苦创业的年代。

方树昌老校长在发言中历数了三十年来,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希望我们以全国示范性电大为新起点,继续谱写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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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档案教育培训网
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用户操作指南
一、学员注册
打开浏览器(浏览器的版本必须为7.0以上),进入珠海档案信
息网(),在首页的右边点击图标。

或者直接输入珠海市档案教育培训网的网址(),在网站首页左侧找到“登录(上岗证)”窗口,如图:
未注册的学员点击“注册”按提示进行注册。

注册时需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

如输入的身份证号不合法或已经注册,系统将提示错误。

下一步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中,带*号项为必填项。

“通迅地址”必须完整填写,一定要包括所在市(以便今后检索和统计),填好后,点击“提交”对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对,核对完毕,
点击“确认无误,提交数据”。

也可以“返回,重新填写”,对资料进行修改。

如图:
提交数据之后,进入到照片上传页面。

按要求上传照片后,完成注册步骤。

(如图)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员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将影响到您的报名考试以及上岗证的申领。

2、请注意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30。

二、学员登录
打开“珠海市档案教育培训网”首页,在左侧“登录(上岗
证)”窗口中,输入已注册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和验证码,点击。

登录后进入“考生管理”页面,页面左侧菜单栏中有修改资料、上传照片、进入网上学习、考试报名、报名情况查询、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功能。

如图:
三、网上学习
点击“考生管理”页面左侧“进入网上学习”菜单,进入“网上课堂”页面,如图:
1、课程简介
需学习的课程有六门,包括《档案工作概论》、《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电子文件管理》、《档案利用与服务》、《档案保护》。

上述六门课程有学习期限,超过期限学习记录将被系统自动清零,学员需重新学习。

如图:
2、进入课程
选择一门课程进入学习,可点击“进入课程”。

如图:
点击进入任一课程后,可以看到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课程简介、教师介绍、参考资料等信息(如图)。

点击进入课程学习页面。

页面左侧是“课程学习状态”提示,左下为“编写学习心得”,页面中间显示为课程具体章节学习进度。

右上是“课程学习”、“课程介绍”、“参考资料”、“课程作业”、“课程反馈”、“退出课程”功能菜单。

如图:
点击课程章节中的“进入课程”,弹出视频学习页面(如图),视频画面会自动播放,即可开始网上学习。

如需暂停,可单击暂停按钮。

系统会记录您每个视频学习的时间和学习进度,如一次没有学完,下次播放时,系统会直接跳到上回学习的地方。

如需全屏播放可双击屏幕画面,退出全屏播放可点击键盘左上角“”键。

在学习视频的过程中会弹出问题,需回答后才能继续后面的学习。

学习完后会弹出提示,点击“确认”可进入下一课件的学习。

如图:
在学习过程中,可点击“课程学习页面”左侧下方,编写学习心得。

3、课程作业:每门课程的章节全部学习完毕后,学员需完成课程作业并达到及格(60分),否则该课程将视为未能完成,不能报名考试。

点击“课程学习”页面右上功能菜单,进入“课程作业”页面,点击“做作业”(如图),开始作业。

完成作业后点击提交,返回“课程作业”页面。

如果成绩及格,出现下图,表示该门课程已完成了课程作业。

如果作业成绩不及格,需重做至及格。

(如图):
4、课程反馈:每门课程都设“课程反馈”,用来调查学员对
课件资源的满意程度。

学员可点击“课程学习”页面右上
功能菜单提交对该门课程的意见。

四、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由珠中江三地档案部门自行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形式、内容等要求以学员所在地档案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中山、江门两市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进度分别由两市档案局各自管理。

学员如有问题,可向所在地档案局咨询。

珠海市档案局联系人:罗人芳,联系电话:
中山市档案局联系人:黎佩文,联系电话:0760-1
江门市档案局联系人:陈永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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