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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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结课论文3500字_卫生法结课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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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结课论文3500字_卫生法结课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卫生法结课论文3500字(一):任务驱动法在“卫生法”教学中的应用探究论文[摘要]任务驱动法是一种创新的教学方法,属于探究式教学的范畴。

任务驱动法在卫生法教学中的应用,通过创建一定的教学情境,为学生营造出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有利于激发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提升卫生法教学的效率和效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前言卫生法学是以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法学与医学的交叉学科。

高等医学院校也更加注重卫生法学的教学质量,并将其纳入到学生必修课程范畴。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主要开展机械式教学,学生被动的听讲,知识点主要靠学生的死记硬背,而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素养培养则比较漠视,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

在国家推行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尝试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融合到卫生法教学中,发挥该教学方法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卫生法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一、将任务驱动法运用到卫生法教学中的重要价值分析1.有利于提升学生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任务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任务教学的引领者,从任务的设计到任务的分析,再到任务的完成,整个过程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和引领,需要学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自主完成。

在任务驱动法教学过程中,不仅包含了卫生法学的知识和问题,需要学生加以认真分析和解决,很大程度上帮助学生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还锻炼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他们将来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在卫生法教学中,采用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学生们带着任务参与到学习当中,不仅能够提升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开发他们的创造性,切实增强他们的学习能力。

在卫生法教学中融入任务驱动法,其主要的目的不是要学生探寻唯一的答案,而是要学生真正的参与到实际教学当中,亲自去体验,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思考、去分析、去判断、去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锻炼和培养自己学习、掌握及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最终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

卫生法规论文

卫生法规论文

医疗卫生中的情、理、法——《卫生法规》结业论文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公共卫生和自身健康也愈加关注,与此同时,卫生和健康领域的挑战也日益凸显,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也愈加尖锐。

缝肛门、八毛门、贵州护士扇患儿事件一次次的刺痛着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神经。

患方敲诈、辱骂、殴打医务人员,围攻医院,有甚者故意将医务人员致残、致死……一幕幕暴力恶性事件在全国频频“上演。

因此卫生法学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医学生,必须要提高自己在医疗卫生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合法权益,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理解在医疗卫生中的情、理、法之间的关系。

医患关系愈演愈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医疗技术的不成熟,医患之间缺乏沟通以及社会和舆论的误解或偏见也为医患矛盾推波助澜。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医务人员和患者对卫生法律知识的误解与匮乏。

卫生法学的知识的熟练掌握可以避免一些医学纠纷,同时也可以应用其处理医学纠纷,管理医药卫生事业。

北大医院事件,这场医疗纠纷中就涉及非法行医的问题。

医师必须通过了执业医师考试,经注册后,才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也没有相应的处方权。

而在一些医疗纠纷中就是一些医师没有行医资格而非法行医导致严重后果。

医师对《处方管理方法》的不了解,不重视也在一些方面引发了医患纠纷。

比如说医师在开处方时不按照处方的书写规则,书写处方时字迹潦草,自行编制药品缩写或用代号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用语,,不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目前存在一些医师开处方时不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违反《处方管理方法》规则。

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的开具质量和调剂质量,减少不合理用药和差错事故的发生,可以一定程度减少医疗纠纷。

我国卫生法专业案例教学论文

我国卫生法专业案例教学论文

我国卫生法专业案例教学论文摘要:法律职业技能是对法律的运用技能、技巧和方法的总和,是掌握和分析证据的能力、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分析能力、辩论和协商、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的综合体现。

这些技能很难仅靠教师讲解理论知识、简单介绍和讨论案例来掌握,要依赖于实践经验的积累。

一、美国判例教学法概况(一)研究概况美国的法学教育领先世界,其中有个重要因素在于其采用了判例教学法。

它为美国培养了一批批杰出的法律职业人才。

判例教学法是由兰德尔在1870年至1895年执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期间推行的教学方法。

后来由其接班人艾姆斯改革并推广了判`例教学法,并编写了《票据法判例教科书》。

到1910年这一方法在整个美国取得了统治地位。

但美国法律界对判例教学方法一直有批判之声。

如霍姆斯就认为兰德尔思想的弱点在于其将法律作为一个逻辑统一体,事实上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著名的社会法学创始人庞德在批判兰德尔的同时,肯定了判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方法的合理性。

以弗兰克为首的现实主义者对判例教学法进行了全面批判,直指判例教学法理论的学术化与实践化,科学训练与职业训练相脱节的内在矛盾。

美国法学界在对判例教学法进行批判的同时,也在对它进行改造,所有的改造都指向一个方向:协调法律教育中学术化倾向与职业技能的实践化倾向的矛盾。

经过改造,形成了临床法律教育法、问题教育法和实际训练法等新的判例教学教学法[1]。

(二)基本特征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博登海默认为:“法学乃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

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的独立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脱离。

”[2]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认为法律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

所以,法律教学应注重实践。

此外,法律教育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在社会中塑造出一个“法律者阶层”,他们中有法官、法学家、律师、企业中的法律顾问、金融组织的法律从业者等。

这样的阶层只能由经过训练的有基本相通的思维方式和言语系统的人构成。

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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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结课论文范文怎么写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精华所在,是法学适应医学发展的现实需要而发展的应用法学的边缘学科。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法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法学论文篇一:《卫生法学法律教育》1卫生法学实践性教学存在问题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

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

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

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

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

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

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_医学卫生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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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_医学卫生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一):提高医学院校学生学习卫生法的积极性探讨论文【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卫生事业改革逐步深入,对于医学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

即他们不仅要具有深厚的医学专业功底,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因此,卫生法成为了医学院学生学习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但是很多医学院学生并不重视这一要素,对此存在抵触心理,从而弱化了卫生法的价值。

本篇文章,以卫生法为主体,探讨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必要性,【关键词】提高医学院卫生法积极性医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它在包含了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同时,还具有服务型,所以其地位至关重要。

在医学发展的过程中,医疗纠纷事故经常发生,促使医患关系存在紧张状况。

为了强化医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学习卫生法成为了医学院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因此,教师和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卫生法的重要性,以科学的方法提高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积极性。

一、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必要性(一)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医学专业素养医学院的学生并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获取这么简单,他们承担着治病救人的重要职责。

目前,我国医疗事业逐渐发展壮大,所以对于医学院的学生也有了很高的要求,他们除了要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开展卫生法的学习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更加全面认识医学专业,丰富个人的医院素养。

而且只有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他们才能有效发挥个人的职责。

(二)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规范医学具有服务性质,所以医学院的学生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一方面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地体现自身的医学素养。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事件经常发生,一些医院因为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道德素质,服务意识弱化,引起了病人和家属的不满。

因此,医学院的学生需要学习卫生法,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降低我国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

高职卫生教育法学论文分析

高职卫生教育法学论文分析

高职卫生教育法学论文分析摘要:现阶段高职院校医学专业一般都开设有卫生法学的课程,医药卫生专业的学生不仅应当掌握基础医学理论与实践技能,还要明白从医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素养,以便他们在未来走上工作道路时能够遵从法度、卓有成效地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推进职业发展。

本文结合当前高职卫生法学的教学现状,着重谈一谈现阶段卫生法学专业中存在的种种有待改进的问题,继而从实际教学情况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高职院校卫生法学课程的建设助力,以期提升医科专业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学科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高职院校;卫生法学;教学现状;实践策略卫生法学课程是当前医学专业所普遍开设的一门课程,其重要程度虽然不及医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但是却对学生的专业学习以及未来的从业之路产生莫大的影响。

现行卫生法学课程的主要内容是给学生讲解跟从医者有关的一些法律条文,让学生能够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遵守相关法律、不做有违医师执业法律规定的事,并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职业发展等。

作为一种素质教育类型的课程,卫生法学往往被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生所忽视;必须承认的是,现阶段卫生法学课程的设置也需要得到改善。

卫生法学是医学与法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学习这门科目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也能够帮助学生在未来的从业道路上解决很多法律问题,更好地促进个人职业的发展。

因而针对高职院校卫生法学教学现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则需要结合着具体的教学实际来有目的性地进行改善,更好发挥卫生法学的教学影响,赋予卫生法学合理的教学地位。

一、高职院校卫生法学的教学现状简述(一)课程深度较浅,专业性不足高职院校的卫生法学课程要求医学与法学两个学科的交叉与融合,这不仅对相关的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在课程内容设置与安排方面也有一定难度。

现阶段不少高职院校卫生法学的课程设置都出现了深度比较浅这一问题,因为卫生法学所要求的教学要点是医学与法学分不开的,有时候说着医学就会忘了法学,谈到法学却也只停留在医学的表面。

卫生法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卫生法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地非法行医案为案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卫生法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的作用。

通过对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的分析,旨在为卫生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卫生法;非法行医;案例分析;公共卫生安全一、引言卫生法是调整国家在卫生事业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法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卫生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本文以某地非法行医案为例,分析卫生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案例背景某地发生一起非法行医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在非法行医过程中,张某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王某受伤,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三、案例分析(一)事实分析1. 犯罪嫌疑人张某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 张某在非法行医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王某受伤,构成二级伤残,侵犯了王某的生命健康权。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经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判决结果分析1. 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张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 张某赔偿患者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四、结论与建议(一)结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因非法行医导致患者受伤,严重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卫生法论文 (3)

卫生法论文 (3)

卫生法学习心得体会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卫生法在医务人员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将来规范自己工作不可缺少的法律准则。

作为一名将来要从事医务工作的医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里学习了卫生法规这门课程。

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的从医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所有的课程中我们系统的学习了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知识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等等。

在课堂上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能够分析违反法律事件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会分析简单的一些案件,结合自己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实例,区分什么是侵害患者权利的举止,那些医疗操作的不规范,越权行为等等。

并且了解了卫生法的立法过程包括哪些环节。

在课程的所有环节尤为重要的是执业医师法律制度,从中了解了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条件及注册的相关事宜。

以及执业医师应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医务,以及考核和培训等等。

也学习了在从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接下来一年后自己报考执业医师时,奠定的基础。

执业医师法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学科,我们今后所从事的工作所涉及,我们在卫生法的规范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法懂法不违法。

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了解自己在从医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能够用法律规范自己,直到自己和周围的人依法行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和合法的处理医患关系,并且安全的工作。

面对着每天频频爆出的医疗纠纷及暴力伤医事件,我们更要学好卫生法学,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

在真正成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之前,我们还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将来有能力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我们学习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作为我们处理相关事件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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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论文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浅谈发展我国卫生法学的原因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

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

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虽然说从建国开始就着手建设,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更注重于发展经济,可以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还是一个很低的水平。

自从2003年SARS事件以来,我国逐步将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提上了正规,特别是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更是强力出击。

但是时至今日,回顾将近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我国做得还不够好,正如网上评论所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是相对不成功的。

”相对不成功,应该说还是有成功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中的不足。

因此我们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在的医患关系极其紧张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着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患者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医护人员大部分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后果很多,例如经常媒体报道的患者袭击医生,患者破坏医院设备,最严重的将会导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彻底失败。

因此卫生法学就是为了改变这一严重的境况,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化,使改革走上正轨。

卫生法律体系对提高我国卫生工作水平、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卫生法制建设经过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艰苦努力,已基本形成一套符合国情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卫生法制建设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卫生执法力度还不强。

如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处理,药品生产、供应、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有待完善。

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是当前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对解决医患冲突,改善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卫生服务是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有自己的固有特点和规律,医学技术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医学科学技术尚不能解决所有疾病的救治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理解。

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等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方面,其中舆论监督尤其重要。

正确的舆论导向,能促使群众客观地理解医学技术的特点,理解国家的卫生政策,理解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形式、方法和难点,同时也能促进医院改进工作,最终让病人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到更加完美的医疗服务。

二、我国现在对医疗产品管理的制度非常混乱医疗产品是一个涉及面极为广泛的概念,从简单但必不可少的产品(如压舌板、轮椅)到复杂的高科技产品(如有源植入器械心脏起搏器),甚至是一般伤风感冒的药物都属于医疗产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报告,2001年约有500,000种不同的医疗产品投入市场,总价值为1,450亿美元;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医疗产品行业是目前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预计2006年其全球市场总价值将超过2,600亿美元。

当前,建立有效的医疗产品管理机制已被各国政府作为健康领域首要的工作之一。

目前我国的医疗产品管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

很多医院使用一些来源不明的医疗器械,这些医疗器械没有经过相关安全部门的检测,没有合格证,对病人的生命存在极大隐患。

另外就是药物的不规范使用,抗生素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中国的医生很喜欢用抗生素,因为使用抗生素后疗效好,疗程短,可以凸显医生技术的高明。

但是随意乱用抗生素的后果就是产生耐药效果。

抗生素用得越多,耐药效果越早越明显。

很多专家表示,再如此乱用抗生素治疗,中国将很快回到以前没有抗生素治疗的时代,到时候很普通的一次感冒都可能导致严重感染而夺去一条宝贵的生命。

拿中国和美国或者欧洲等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就会发现我国很多地方还存在漏洞。

1、在产品责任主体方面,欧盟和美国在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者是主要的责任主体,对其产品及因产品故障所致的一切后果负责;而在中国的法规中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政府承担着产品及使用的责任,成为一些冲突的根源。

2、在质量体系方面,美国对医疗产品的质量体系要求是单独立法,作为强制执行的要求。

欧盟并没有独立的质量体系法规,而是将要求融入欧洲统一标准中,并在产品上市前审查环节加以体现。

此外,在欧盟MDD已成功地将对质量体系的保证作为产品上市前控制的主要手段。

而中国仍沿用最终产品审查作为产品控制的主要方式,并且割裂了产品控制和质量体系管理。

3、在上市前控制方面,上市前控制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标准的应用、技术和专家的支持、对有效性的要求和产品审查的灵活性等方面。

欧盟和美国将标准作为上市前控制的技术指标,由于充分意识到标准体系的重要性,政府十分关注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与国际化标准组织保持密切合作,以获得最新的标准知识和信息。

欧盟在?医疗器械指令中确立了标准的法定地位,将标准的要求作为关键的安全审查依据。

中国建立了自己的标准体系,但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目前的标准远远不能满足?产品发展的需求,国际标准的转化速度过慢成为最主要的问题。

4、在上市后控制方面,美国和欧盟都对上市后的医疗产品有严格要求,FDA的上市后监督主要通过GMP、医疗产品报告制度、医疗产品跟踪制度和医疗产品召回制度来实现;欧洲基本采纳了美国的经验,建立了类似的报告制度和上市后监管体系;目前,中国对上市后的管理制度正在建设之中,两年前开始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正在试行,但立法者和管理者对不良事件管理的方法学及上市后监管有效性的评价仍不甚理解。

医疗产品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卫生法律体系的完善,不仅对于医疗产品的管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同样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尚未成熟近十年我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发生,给民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如今,随着交通、通讯设施的高科技化发展和全球人口交往的日益频繁,我们的社会和生存环境更为复杂,传统的疾病预防控制的地域及空间发生了变化,发生各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几率明显增加,处理的难度及复杂程度也进一步加大。

仅从病原体之一的病毒看,在迄今发现的4000多种病毒中,有100多种可直接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命。

而且,新的病原不断被发现。

近20年世界上发现的32种新传染病,其中半数左右已经在我国出现。

据统计,目前已登记的化学物总数达4100万种,我国农药产品有1.4万个,年产量100万吨,这都为化学中毒事件比以往更为频发创造了条件。

严重急性呼吸合症(SARS )的爆发和扩散,更对我们的公共卫生应对体系提出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在全球化时代,由于物资,人员,信息交流的频繁,地方性事件都可以转变成为全球性危机。

同时,在一个信息交流手段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中,关于危机事件信息的任何扭曲和遮掩都不可能持久,反倒可能会失去信息主动权,造成更大的混乱,加剧危机。

SARS 危机,幸亏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发现,果断决策,使危机事件的发展才出现转机。

最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从此次SARS危机中吸取教训,尽快建立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

在SARS事件之前,由于我国尚没有作出突发事件发布的规定,尚没有因应变化了的新形势而建立起一套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运作机构,这容易影响对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

在对诸如传染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方面,我国曾有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在法律规范方面,针对我地区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见性差、病因复杂、传播迅速、危害严重的特点,我国先后制定了《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9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01]112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特别的,与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比,我国对于传染病的控制最为成熟,《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了有关应急措施:类似传染病(如炭疽)爆发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

此外,为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储备的经费及药品、运输、通讯等物资,各地方政府一般都根据中央政府文件规定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储备金制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储备金,并规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物资与资金的及时到位。

面对“非典”流行的突发事件,我国政府除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各项措施外,国务院还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连续采取了两项法律措施,首先是明令重新公布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紧接着又制定和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这无疑是旗帜鲜明地表达了政府的态度和决心:要将防治“非典”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靠科学和法治来最终战胜“非典”。

实践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提出的依法行政将是新一届政府做好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的思想。

经过几年的发展后,我国在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方面,已有戒严法、国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等一系列紧急状态法的单行法,其中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至今仍是抗击“非典”斗争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但是,“非典”是一种新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的传染病,需要有新的应对措施,需要完善相关立法;同时,《传染病防治法》的某些规定还比较原则,也需要进一步具体化;此外,在“非典”防治工作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也亟需强化相关法律制度。

为此,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当前最终战胜“非典”的现实需要,并且也为今后处理有关公共卫生的其他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完善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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