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程序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确保我院出具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规范、正确、有效,提高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质量,制定本操作程序。
2、范围适用于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和公布。
3、职责3.1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能力验证报告。
3.2科室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报告的审核。
3.3业务所负责人负责报告的审批。
3.4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协调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型式检查,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和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单的发布。
3.5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的终签发。
4、工作程序4.1报告的编制4.1.1能力验证报告清晰、全面,包含所有参加者结果的资料,并指出每个参加者的能力。
终报告的批准不应分包。
注:如果不能为参加者提供所有原始资料,那么可以提供一个结果汇总,例如,以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4.1.2能力验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组织机构信息,可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施部门以及负责人的信息、专家组名单及单位等;b)能力验证计划的描述,可包括项目背景、实施过程、参加实验室概况、计划日程、保密要求等;c)能力验证样品的描述,可包括样品的制备、测试方法、样品的均匀性及稳定性检验等;d)能力验证计划的分包情况;e)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可包括分组设计、统计、评价依据、方法以及统计图表;f)能力验证统计的结果评价;g)能力验证计划的技术分析和技术建议;h) 基于本轮能力验证结果的评述和总结。
4.1.3对于连续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较简单的报告即可,上述很多内容在常规报告中可以省略,但应包含在参加者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计划协议或阶段性的汇总报告中。
4.2报告的审核与公布4.2.1能力验证报告发放前应填写《能力验证报告审批表》,即由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起草,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业务所负责人负责审批,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协调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型式检查,授权签字人负责终报告的签发。
4.3报告的修改4.3.1如需发布一个新的结果报告或对报告进行修改,需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更改。
能力验证程序

能力验证程序1. 目的为了不断提高本公司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质量,增加客户对本公司检验能力的信任或为无法溯源的检测设备测量结果的可靠性提供证据,应有计划地组织和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并进行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参加由上级组织的或实验室之间自行组织的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以及组织公司内部不同人员之间、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之间进行的比对试验。
3. 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实验结果的评定。
3.2 各检验科室负责按计划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和比对试验,按规定报送检验结果。
3.3 质量负责人审核实验计划和结果评定报告,技术负责人批准计划和评定报告。
4. 工作程序4.1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检验的组织、实施和评价活动。
4.2 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确定实验室的检验能力的活动。
是为确定某个实验室进行某项特定检验的能力以及监控其持续能力而进行的一种实验室比对,目前国内一般特指由CANS组织的实验室比对。
4.3 内部比对检验4.3.1 由质管部制定能力考核实验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方案(试验项目、试验样品、测量仪器、测量方法、数据处理、结果评定方法、参加人员、计划进度等)。
计划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由质管部组织,各相关检验室具体实施,对全公司检验室检验能力进行考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a. 根据计划,业务部负责准备并分发考核样品。
b. 各参加检验室按考核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并书写检验记录。
c. 第二复核人复核后交室主任审核,并将检验结果报送质管部。
质管部主任审核后,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技术负责人批准,由质管部统一总结考核结果。
d. 当某个检验室的检测结果被判为不满意时,质管部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
能力验证程序

能力验证程序1目的为了不断提高本公司检测水平,满足CMA/CNAS 对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并满足客户对检测工作的要求。
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公正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组参加由CMA/CNAS 及经其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能力验证计划”的审批。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对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3质量负责人根据计划查询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及测量审核信息并及时申报。
3.4各组负责人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比对活动。
4工作程序4.1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包括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计划)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公司已认可领域和预申请认可领域,按照CNAS 对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的要求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并填写《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计划表》。
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1)本公司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必须满足CMA 和 CNAS 要求的领域和频次。
食品微生物1 次/1 年,药物残留1 次/1 年,添加剂1 次/1 年,毒素1 次/2 年,重金属1 次/1 年,营养成分1 次/1 年,理化分析1 次/1 年。
(2)对已开展未经认可的检测项目应同样列入计划,以此检验和提高检测能力。
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3)检测结果的用途;(4)检测技术的稳定性;(5)当 CMA 和 CNAS 提供的能力验证领域不适当时,应考虑增加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频率。
4.2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4.2.1 质量负责人负责查询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比对相关信息及时申请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
4.2.1 在接到样品后,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测能力验证参试指导书的要求组织实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结果,以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完成。
4.3能力验证结果汇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参加的各项能力验证活动记录的汇总,并填写《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比对记录表》。
实验室能力验证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本所实验室定期参加国家、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活动,以考察、监控实验室进行检测工作的持续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所实验室参加的所有能力验证计划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活动。
3.0职责3.1技术负责人3.1.1负责联系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参加。
3.1.2整理上报验证或比对结果,对验证或比对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
3.1.3实验室间比对的实施计划、验证或比对结果不满意时,制定纠正措施计划。
3.2检测组3.2.1负责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准时将检测结果报送技术负责人。
4.0工作程序4.1定义4.1.1能力验证计划:为确定实验室在特定领域的检测/校准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
它是由认可机构或其授权/认可的机构组织和运作的。
4.1.2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由其他机构(如行业或专业领域)组织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4.2申报4.2.1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验室所承担检测项目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组织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落实参加的能力验证计划。
4.3实施4.3.1由技术负责人向检测室发出“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计划,将具体要求和说明传达至实施活动计划的检测人员。
4.3.2检测组根据验证或比对计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填写《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实施计划表》。
实施计划内容包括:验证或比对项目名称、检测样品、检测方法、检测仪器、实施日期、实施进度要求、实施负责人等。
实施计划由技术负责人审核。
4.3.3根据实施计划安排,检测室组织实施,安排项目实施负责人检测。
4.3.4项目实施负责人根据有关检测方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结果经检测组负责人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
4.3.5技术负责人将结果汇总,及时上报组织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的单位。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文件

1 目的:为确保本中心能力验证工作的有效性,维持技术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中心参加的能力验证(包括认监委/认可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以及国际机构组织的比对活动)的组织、运作、结果的利用和纠正措施等活动。
3 职责3.1 技术主管负责能力验证活动计划的制定、管理和监督。
3.2 检测组负责人负责具体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3 检测人员根据能力验证组织机构的要求、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规定开展验证作业(包括实验记录和检测结果的核验等)。
3.4 技术主管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 程序4.1 基本要求4.1.1 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活动,认可范围内的每一个主要检测子领域至少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活动。
4.1.2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中只要有我中心获认证/认可的检测项目,必须无条件参加;当认监委/认可委或国际组织发布的能力验证计划中不包括本中心认可范围的某些主要子领域的验证项目时,本中心可通过参加类似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间接评价中心的技术能力。
4.1.3 能力验证是通过外部措施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重要补充,因此本中心将参加能力验证作为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4.1 能力验证的管理4.1.1 由技术主管制定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组织对计划的审核、提交批准和组织实施。
如需要对计划进行修改时,技术主管应向主任作出书面说明,获得批准后,按修改后的计划执行。
4.1.2 验证活动的相关资料、所形成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如计划、申请/申诉书、报告、纠正措施实施结果、实验记录等)一律归档,保存期限为两个认可周期。
4.2 能力验证活动的流程:(1)技术主管制定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年度计划,其内容包括能力验证计划的名称、检测项目、实施时间、负责人等,并报主任批准。
(2)计划获得批准后,由承担验证项目的检测组负责人向能力验证的组织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承担能力验证的检测组负责人负责组织验证前的准备(包括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参加验证的人员以及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的准备等)。
能力验证程序

通过验证试验和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试验,并加以有效的控制,保证实验室出具的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增强客户对本实验室能力的信任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3 定义3.1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试验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2 能力验证:由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评价实验室的试验能力以及对其进行持续控制的技术活动,包括定值试验、定性试验、数据处理试验和抽样试验等。
4 职责4.1 实验室主任4.1.1 负责批准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和各级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4.2 实验室副主任4.2.1 负责审核《年度质量控制计划》。
4.3 质量主管4.3.1 负责组织参加各级能力验证计划和组织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跟踪能力验证的纠正活动。
4.4 技术主管4.4.1 编制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报告;4.4.2 负责评价能力验证及比对试验的结果。
4.4.3 负责对能力验证不满意结果和可疑结果的自查、纠正和预防活动。
4.5 试验员4.5.1 具体实施能力验证计划和各级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5 程序5.1 质量主管根据CNAS的要求(CNAS-RL02:2007的规定及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在《年度质量控制计划》中提出能力验证计划,报实验室副主任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
质量主管根据《年度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活动。
5.2 当获得能力验证活动时,技术主管根据CNAS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填写《能力验证申请表》提出参加能力验证工作和实验室间的比对活动的申请,报质量主管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5.3 技术主管根据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安排试验员开展相关检测活动。
5.4 技术主管及试验员负责数据统计和计算⑴基于测量结果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进行统计分析;⑵各检测员所提供的数据,应规定一致的置信概率(一般为95%);⑶明确规定离群值的识别和处理方法;⑷为将离群值的影响降至最小,可采用稳健统计量(如中位数、标准四分位数间距、Z比分数、En数等)来描述比对结果;⑸主动配合组织者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提供虚假、不可靠数据。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1.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是为了通过对实验室的测试和测量能力进行验证和确认,保证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服务质量。
2.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内容(1)选择验证项目根据实验室测试项目的范围和特点,选择代表性的测试项目进行能力验证。
验证项目应包括实验室所涉及的主要测试项目,覆盖实验室的全部测试范围。
(2)确定验证方法确定验证项目的测试方法、验证标准和验证方案,包括测试样品的准备、测量方法和测试过程等。
3.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程序(1)能力验证计划编制编制能力验证计划,包括验证项目的选择、验证方法的确定、测试人员和设备的安排等。
(2)验证样品准备根据验证项目的要求,准备代表性的测试样品,并确保样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验证要求。
(3)测试操作按照验证方法和验证标准进行测试操作,确保测试过程的可追溯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分析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包括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结果判读等。
(5)报告编制编制能力验证报告,包括验证项目、测试方法、测试结果、数据分析和结论等。
4.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管理要求(1)组织领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指导和组织能力验证活动。
(2)资源保障提供必要的设备、仪器和材料,确保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人员培训对测试人员进行相关能力验证的培训,提高测试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测试能力。
(4)记录和档案管理做好能力验证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就是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通过严格遵守规程的要求,可以确保实验室的测试和测量能力得到有效验证和确认,提高实验室的测试质量和服务水平。
化验员能力验证规程

化验员能力验证规程
1.目的
为保证检验化验人员操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提高化验室检测能力确保产品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化验室检验人员。
3.职责
3.1化验员负责理化指标检验在本公司平行检验的实施,品保部负责人验证;
3.2品保部负责每年与商检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对比实验。
4.程序
4.1理化检验内部平行实验
4.1.1 每年由品保部组织本公司理化检验人员的平行实验。
4.1.2 实验方法是相同条件下同一样品,同一时间,由不同人员来做。
实验结果由品保部负责人参考国家或出口标准进行验证。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后实验直至合格为止。
4.2 必要时,化验室检验人员参加外部(官方、第三方等)的平行实验。
4.2.1 检验方法是相同条件下同一样品,同一时间,送官方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份做检测,实验室自己保留一份做检测。
由品保部负责人参考国家或客户标准进行验证。
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重新培训检验人员。
4.3理化检验方法
4.3.1 准确称取样品量,在温度、湿度相同的前提下,不同操作者作平行的试验,观察结果是否有误差或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5.相关记录
《比对检验记录》
第 1 页共 1 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能力验证程序
1目的
1.1 识别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差异,增加用户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可信度。
1.2 确定新的检测和测量办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监控。
1.3 识别检验检测机构中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这些措施可能涉及诸如个别人员的行为或仪器的标准等。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参与能力验证与比对的操作者和使用者。
3职责
本程序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质量负责人监督实施,验证与比对工作涉及到的各部门、组织、人员都应积极认真配合。
4程序
4.1 验证与比对计划
4.1.1 积极参加同行业或上级机关组织的能力验证。
4.1.2本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的各个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内部验证与比对。
条件允许每年进行一次与外部检验检测机构的验证比对。
4.2 比对与验证的类别
4.2.1 对新开展的检测项目、方法的论证、数据准确性所进行的比对。
4.2.2 由于人员、环境、设备、方法等因素的变化所要进行的验证与比对。
4.2.3 客户对报告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所要求进行的比对。
4.2.4 检验报告抽查中发现问题,对可疑点进行的验证与比对。
4.3 验证与比对试验的实施
4.3.1 技术负责人应于年初制订《比对(能力验证)计划》,年度计划应包括:拟比对的项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4.3.2 内部组织的比对开始前,技术负责人应制订本次比对实施方案。
比对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比对的目的、组织机构(含职责)、参加部门及人员、时间安排、比对所用仪器、设备、器具等。
4.3.3 综合办公室在比对开始前一周给技术负责人下达比对通知,并附比对方案,以便参加人员有充分准备。
4.3.4 《能力比对验证表》
4.3.5 比对结束后,技术负责人应对比对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写《比对(能力验证)原始记录》内容应包括:比对的目的、组织机构(含职责)、参加科室及人员、比对起始时间、比对所用仪器设备、方法、比对结果参考值的确定方法、比对结果的汇总分析、统计分析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
4.3.6 对比对结果严重超差的,令比对人员重新比对验证,必要时启动《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4 验证与比对的要求
4.4.1 进行验证与比对试验时,要有质量监督员参加,比对人员对各项比对试验应有完整的记录。
4.4.2 验证与比对,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实施的方法的有效性加以评定,并写出评审分析报告。
4.4.3 比对与验证的所有记录、资料由技术负责人整理归档保管。
5支持性文件
《质量记录》: 比对(能力验证)计划
比对(能力验证)原始记录
《质量手册》: 4.5.19结果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