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最新企业纳税分析
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

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1. 引言本报告旨在分析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情况,并通过具体数据和案例展示税收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行业,在税收政策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通过深入研究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情况,可以更好地了解税收对该行业的促进作用,为政策制定者和业内人士提供参考。
2.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概述2.1 基本税种房地产行业的基本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2.2 税收政策调整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在不同的时间段会有所调整,这些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来制定的。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稳定市场预期。
3. 房地产行业税收对比分析3.1 土地增值税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房地产时需要缴纳的一项税费,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
房产税则是房地产拥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固定税费,根据房屋的产权和面积等因素计算。
3.2 契税与营业税契税是在房地产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根据成交价值和所在地区进行计算,一般由买方承担。
营业税是指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营业税费,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进行计算。
3.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从房地产交易中得到的收益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个人所得的金额和持有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
房地产交易中的利润会被个人所得税部分征收,这也是鼓励长期持有房产的一种政策。
4. 房地产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案例分析4.1 政府购房补贴政策案例某市政府针对首次购房人士推出了购房补贴政策,购房人士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购房补贴作为税收减免。
这一政策鼓励市民购买房产,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4.2 鼓励租赁房产减税政策案例某市政府为鼓励出租房产,制定了租赁房产减税政策。
根据出租房屋的面积和租金等因素,出租人可获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
这一政策吸引了更多业主将房产用于租赁,增加了供应量,缓解了租房问题。
5.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析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点1.行业特点。
政策调控强、产业链长、资金密集、开发周期长、对地方财政收入的重大影响、社会影响大;2.概念。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应补(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年度内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对财务人员要求很高3.会计核算的要求。
鲜明的行业特点,销售预售收入的特点决定了其核算的独特性,成本计算较复杂。
4.税收处理的特殊性。
--未完工销售的应纳税所得额、已完工销售的的应纳税所得额;--预售收入的特点;可作为广告和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预缴的税费可以税前扣除,部分预提费用可以作为计税成本对待--新老项目的不同处理要求;老项目的界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针对老项目有两种计税方式:一是采用一般方法计税,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不含增值税税款)和10%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当期不含税销售额*5%的征收率计税。
企业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二、汇算清缴的审核步骤1.收入的审核《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分析报告引言本报告旨在对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们将通过对2024年的税收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解读,以及对相关政策的评估,来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概况在2024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呈现出一定的增长态势。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总额为X亿元,相比去年增加了Y%。
这主要得益于行业的发展和政府的相关税收政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构成不动产税不动产税是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种之一。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不动产税收入为A亿元,占据了总税收的B%。
不动产税的征收主要依据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包括房地产的面积、等级和用途等因素。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房地产行业的另一大税收来源。
在2024年,房地产行业纳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C亿元,占总税收的D%。
这个税种是根据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来计算的,所以征收的税额与不动产的价格密切相关。
地方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也是房地产行业需要纳税的一项重要税种。
在2024年,房地产行业交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税为E亿元,占总税收的F%。
这个税种的征收主要是为了支持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房地产行业的土地使用进行征收的一项税种。
根据2024年的数据,房地产行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G亿元,占总税收的H%。
这个税种的征收主要根据房地产单位占用的土地面积和用途来计算。
其他税收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税种外,房地产行业在2024年还需要交纳其他一些税收,包括印花税、所得税等。
这些税种的具体金额和比重相对较小,但也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总额有一定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评估政府的税收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税收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2024年,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增加税收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一、房地产市场分析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需求持续旺盛。
政策的支持和金融的扶持也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部分城市甚至出现了过度投机和房地产泡沫的现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开发和销售中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政策分析我国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政策规定较为严格,对于企业应纳税款的计算和缴纳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依据主要包括土地成交价值和建设成本等因素。
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纳税方面需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确保纳税合规和及时缴纳税款。
企业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筹划和优化税务结构,降低土地增值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1. 合理确定土地成本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成本是影响土地增值税纳税的重要因素。
在土地开发和规划阶段,企业需要合理确定土地成本,避免因成本低估而导致土地增值额度被高估,从而增加纳税负担。
企业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用途和市场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成本,确保企业在纳税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增值税负。
2. 加强税前利润调整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对税前利润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降低土地增值税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税前利润调整,企业可以将一部分盈利进行合法合规的调整,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
可以采取合理的成本调整、资产重组等策略,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额,提高企业盈利空间。
3. 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积极利用这些政策降低土地增值税负。
对于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国家实行了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开发此类项目来获得税收优惠。
对于土地整理集约利用和城市更新改造等项目,也能够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土地增值税负。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种及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种及税率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的扩大,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在这里我们将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税种及税率。
一、税种1. 增值税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最为重要的税种之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进行销售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在3%至5%之间,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除了销售房地产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从事的其他业务,如金融租赁、装修、佣金等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2. 印花税印花税是经过国务院核准的法定税种,主要是对房地产购销、抵押和租赁等交易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置或者销售房地产的时候,需要缴纳印花税。
缴纳印花税的税率也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3. 房产税房产税是在中国的税制改革中被废除了,自2011年至今,在中国国内缴纳房产税的规定都被取消了。
4.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经出售的房产进行了重新评价,若新价格高于前次价格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通常在30%左右。
但是,在一些政策比较松散的地区,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的土地增值税会相对较低。
二、税率在中国的税收体系中,税率是根据制定的计税基础来确定的。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税率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1. 增值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利润中,增值税通常是最大的一项缴税。
在大多数地区,增值税的税率是5%左右,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其他的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的缴纳时,除了会有一些抵扣项目之外,例如一个地区的政府可能会减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当地的印花税,从而减轻企业的负担。
2. 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购置或者销售房地产时,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在大多数地区会在0.5%左右。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印花税的税率可能会有所变化。
例如,在北京城六区外的地区,印花税的税率可能会在0.1%左右。
3.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在大多数地区的税率会在30%左右。
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现状及对策

市 建 设 . 营城 市 . 地 产 投 资成 为经 济 发 展 新 的 增 长点 。 着 房 地产 经 房 随 业 的发 展 , 地产 业 税 收 在 整 个 税 收体 系 中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 国家 调 房 是 节 房 地 产 经 济和 社 会 经 济 分 配 的 重要 杠 杆 , 国 家 和地 方 财政 收 入 的 是 重 要 来 源 。 地 产 企 业 的蓬 勃 发 展 , 税 收增 长 提供 充 足 的 税 源 , 给 房 为 也 税 收 征 管带 来 新 的挑 战 。 就 当前 房 地产 业 的 现 状来 看 , 地产 企 业 偷 房
得税 。
、
房 地产 企 业 的 纳 税 现 状
( )富 豪 多 , 税 少 。房 地 产 企 业 是 暴 利 行 业 , 前 房 价 越 来 越 一 纳 当
( )以 自用 房 、 作 建 房 、 配 利 润 、 外 投 资 、 建 筑 商 抵 房 为 三 合 分 对 给 由不 作 为收 入 处 理 。根 据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营业 税 暂 行 条 例 》 ( 、 房地 产
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 的纳税现状及对策
青 州 市会 计 集 中核 算 中心 刘桂 林
【 要】 摘 当前 , 房地产业的发展 , 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提供 了充足的税源 ; 为 同时房地产企业的欠税、 漏税、 偷税现象严重,
企 业 与 政 府 “ 系 密切 ” 行 政 干预 对 征 收 带 来 阻碍 。 本 文主 要 从 房 地 产 企 业 纳税 的现 象 入 手 , 层 分 析 偷 漏 税 的 手段 和 方 法 , 关 , 层
利 率 计 算利 润 额 , 人 当 期 应 纳税 所得 额 中 , 并 统一 计 算 缴 纳 所得 税 , 待 工 程 完 工后 进 行 结 算 调 整 。 地 产 销 售 发 票是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销售 产 房 品 的 原 始凭 证 , 是 税 务 机 关计 税 的主 要 依 据 。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 大 也 但 绝 多 数 房 地产 企 业 不 按 发 票 管 理 规 定 管 理 发 票 : 开 票 时 采 用 大 头小 尾 在 票、 自制 发票 、 入 打 白条 不 开 发 票 等 手段 隐 匿 收 入 . 者做 支 现金 和 收 或
碧桂园财务报告税务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碧桂园集团作为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财务报告的披露对于投资者、分析师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碧桂园财务报告的分析,特别是对其税务情况的探讨,旨在揭示其税务管理的现状、风险及合规性,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
二、碧桂园财务报告概述碧桂园集团于2021年发布了年度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5,672.3亿元,同比增长约1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19.2亿元,同比增长约30.2%。
以下是针对其税务情况的详细分析。
三、税务收入分析1. 增值税:碧桂园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是其主要的税种之一。
根据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增值税收入约为275.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4.9%。
这一比例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处于合理水平。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碧桂园的第二大税种。
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收入约为32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5.8%。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体现了碧桂园的盈利能力和合规经营。
3.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
碧桂园在报告期内土地增值税收入约为68.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2%。
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反映了碧桂园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4. 其他税费: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碧桂园还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报告期内,其他税费收入约为12.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2%。
四、税务支出分析1. 税收优惠政策:碧桂园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国家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碧桂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这些优惠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2. 税务筹划:碧桂园在税务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筹划能力。
通过优化业务结构、调整收入确认方式等手段,碧桂园实现了税收成本的最优化。
例如,通过合理规划项目进度,使得收入确认更加合理,从而降低税收风险。
房地产企业各环节涉及的税收分析

房地产企业各环节涉及的税收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支柱性产业,也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重点对象之一。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收分析较为复杂,需要从不同的环节逐一分析。
一、开发环节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企业的核心业务,也是涉及税收的重要环节。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主要税收包括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属于土地交易方面的一种税收,主要针对土地出让所得实行征收,它是按照该土地的增值部分计算,并且是属于事业性税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需要获得土地,并以此作为开发的基础,当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并将其售出时,就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追缴土地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营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以及减税优惠等因素后的净利润,按照税率进行计算所应缴纳的税收。
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业务时,除了要支付增值税外,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房源销售环节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源时需要缴纳的主要税收包括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1)契税:契税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收,它是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征收。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源时需要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所获得的各种收入进行征收的税收,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房地产销售收入应计入个人所得税范围。
如果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对象是个人,那么销售所得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如果销售对象是企业或单位,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物业管理环节房地产企业不仅需要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还需要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涉及的主要税收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维护和建设城市设施、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而实行的一种城市税。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物业管理时,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房产税:房产税是指对持有房地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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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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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应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①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②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③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④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⑤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⑥不动产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涉及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1.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1)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
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
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2.其他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592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京地税营[1995]319号)规定: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
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
具体的方式也有以下两种:
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
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
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
例如,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
在这一经营过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
甲方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
对双方分别征税时,其营业额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
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
营企业,合作建房。
对此种形式的合作建房,则要视具体情况确定如何征税:
①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②房屋建成后,甲方如果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则不属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那么,对甲方取得的固定利润或从销售收入按比例提取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对合营企业则按全部房屋的销售收入依“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③如果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则此种经营行为,也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的行为。
因此,首先对甲方向合营企业转让的土地,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其营业额按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
其次,对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甲、乙方后,如果各自销售,则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有如下规定: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
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3)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京地税营[1995]319号)规定:
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建筑物毙砼等舾赡旰罂山课菁劭罟榛构悍空撸馐蔷呶思涌熳式鹬茏扇〉囊恢执傧侄巍6砸浴盎贡尽狈绞较劢ㄖ锏男形Π聪蚬郝蛘呤杖〉娜考劭詈图弁夥延谜魇沼邓埃坏眉醭健盎贡尽敝С觥?br /> (4)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4]205号)规定:
①关于中外双方合作建房的征税问题
中方将获得的土地与外方合作,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后,不论是按建成的商品房分配面积,还是按商品房销售后的收入进行分配,均不符合现行政策关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因此,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费;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收入的当天。
同时,对销售商品房也应征税。
如果采取分房(包括分面积)各自销房的,则对中外双方各自销售商品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如果采取统一销房再分配销售收入的,则就统一的销售商品房收
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如果采取对中方支付固定利润方式的,则对外方销售商品房的全部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②关于中方取得的前期工程开发费征税问题
外方提前支付给中方的前期工程的开发费用,视为中方以预收款方式取得的营业收入,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计算征收营业税。
对该项已税的开发费用,在中外双方分配收入时如数从中方应得收入中扣除的,可直接冲减中方当期的营业收入。
③对中方定期获取的固定利润视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计算征收营业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
计算公式=营业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