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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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应收分保账款 1 500 000 、 摊回分保费用 贷:摊回分保费用 1 500 000 5、借: 应付分保账款 900 000 、 贷:存入保证金 900 000 6、借: 应付分保账款 5 100 000 、 贷: 应收分保账款 5 100 000
2010-11-11
2010-11-11
文芳
第四节 分入业务的核算
四、核算举例 3、借:存出保证金 、
47 200
47 200 贷:应收分保账款 4、借:应付分保账款 119 800 、 13 580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分保账款 133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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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芳
P166
甲公司 1、借: 分出保费 6 000 000 分出保费 、 贷: 应付分保账款 6 000 000 2、借:银行存款 400 000 、 摊回赔付 赔付支出 贷:摊回赔付支出 400 000 3、借:应收分保账款 3 600 000 、 摊回赔付 赔付支出 贷:摊回赔付支出 3 600 000
2010-11-11 文芳
第三节 分出业务的核算
(二)账务处理
8、结清分保账款时 、 借: 应付分保账款 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分保账款 银行存款) ( 贷:银行存款)
(三)核算举例
1、收到准备金时 、 110 000 借:银行存款 存入保证金- 业务年度D公司 贷:存入保证金-1999业务年度 公司 110 000 业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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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芳
第三节 分出业务的核算
(三)核算举例
900 000 (4)借:分出保费 ) 240 000 存入保证金 22 500 利息支出 1 162 500 贷:应付分保账款 (5)借: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20 000 ) 贷: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20 000 802 500 (6)借:应付分保账款 ) 121 500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5 000 909 000 贷:应收分保账款

论新会计准则下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论新会计准则下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论新会计准则下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对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处理,部分从业人员了解不甚详细。

根据自己对新准则的理解,对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标签:再保险;新会计准则;会计处理1 新准则的主要内容(1)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2)分出业务的核算:分出业务应独立核算。

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

(3)分保准备金的核算:分保准备金应分开核算。

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应当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4)摊回分保费用和摊回分保赔款的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原保险合同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和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5)分保费收入的确认条件: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②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③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新准则下的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2.1 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1)新准则要求分保分出人应当于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确认分出保费和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于提取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和摊回相关准备金。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再保险业务的核算一、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再保险的种类和作用,掌握分保帐单的编制方法,熟悉分出、分入业务的核算方法。

二、内容要点(一)再保险业务核算概述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一个或多个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再保险按照责任限额计算基础不同,可以分为两类,即: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和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

非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再保险有临时再保险合同、固定再保险合同和预约再保险合同三种基本安排方式。

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根据再保险业务特点,合理组织分保核算;正确编制分保账单,定期清算往来账款;按业务年度核算,实行三年结算损益;涉外业务采用外币分账制核算。

(二)分保账单分保账单是分保分出公司对于分保业务活动的各项财务指标按一定格式填制的凭证。

分保账单的基本内容包括分保费、分保手续费、转分保手续费、分保赔款、保费准备金、赔款准备金、准备金利息、责任转移保费和赔款、经纪人手续费、纯益手续费、税款及杂项、余额等项目。

分保账单的编制方法有两种:一是对分保账单的每一个项目,都按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直接列出具体数字。

二是对分保账单的每一项目都按100%列示数字,再列出某个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然后计算出该分保接受人应分担的数字。

(三)分出业务的核算分出业务的核算内容包括向分保业务分入人分出的保费、摊回分保赔款、摊回费用等。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其账务处理为:财产保险公司向分保接受公司发出分出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中列明的应摊回的赔款、税金及附加、分保手续费、盈余手续费以及本期扣存分保接受公司的分保保证金等项目的合计数:借:应收分保帐款贷: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摊回分保税金存入分保保证金同时,按账单中列明的分出保费、按归还上年同期账单扣存的分保保证金、按分保保证金的利息、按转销分保接受公司的现金赔款:借:分出保费利息支出—分保准备金利息存入分保保证金预收分保赔款贷:应付分保帐款公司与分保业务往来的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如“应收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大于“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公司实际收到对方公司付给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分保账款如“应收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小于“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余额,公司向对方公司实际支付款项时:借:应付分保账款贷:银行存款对于人寿保险公司,其账务处理为:收到现金赔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分保赔款发出分保账单时:借:分出保费预收分保赔款贷: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存入分保准备金借或贷:应收分保帐款或应付分保帐款清算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分保账款或借:应付分保帐款贷:银行存款(四)分入业务的核算对于分入业务的核算内容包括分保费收入的确认与核算、分保赔款和费用的核算、提存准备金核算三项内容。

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核算

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核算

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核算再保险业务的核算是指对再保险业务的财务情况进行核算和分析。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包括再保险收入的核算、再保险赔款的核算和再保险费用的核算等。

保险公司应根据再保险合约的约定,对再保险业务的收入进行核算,确保再保险业务的收入得到正确计算。

再保险赔款的核算是指对再保险事故的赔款进行核算,包括赔款的估计、计提和支付等环节,确保再保险赔款的核算准确。

再保险费用的核算是指对再保险事务的费用进行核算,包括再保险合约的手续费、经纪佣金和管理费等,确保再保险费用的核算符合规定,合理而准确。

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核算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再保险合约管理和风险管理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减少风险,提高风险承受能力,保证再保险业务的稳定和安全。

有效的业务发展管理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扩大再保险业务规模,提高再保险业务的收益和竞争力。

准确的再保险业务核算可以帮助保险公司了解再保险业务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纠正。

总之,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核算是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公司应该制定科学的再保险业务管理与核算制度,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再保险业务的管理水平和核算质量,为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与核算是保险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

合理的管理和核算再保险业务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管理风险,提高业务效益。

再保险业务的管理主要包括合约管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管理。

合约管理是再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发展需要,精选合适的再保险合约。

在签订再保险合约时,保险公司应注意确保合约的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确保再保险合约与自身保险合约之间的信息传递顺畅,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风险管理是再保险业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保险公司应根据再保险合约的条款和相关数据,对再保险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

风险定价是指根据再保险合约的条款和相关数据,合理确定再保险费率,确保再保险业务的收益能够覆盖风险的成本。

7再保险业务核算

7再保险业务核算

公司名称: 接受人名称: 账单期货币单位:
借方
险别: 合同名称: 业务年度:
贷方 金额 分保费 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入 项目 金额
分 保 账 单
项目 分保手续费 原手续费
转分保手续费
分保赔款 保费准备金扣存
利息(%)
保费准备金返还 赔款准备金返还
赔款准备金扣存
税款及杂项 原纯益手续费 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出 未决赔款转出 纯益手续费 经纪人手续费 应付你方余额 你方比例(%) 备注 未决赔款
若按费率3%计算,本业务年度毛净满期保费为9,000,000 元,超赔分保费计270,000元
(二)赔款
赔款计算时依据不同的超赔合同确定损失计算单位。
险位超赔合同是按每个危险单位来计算,事故超赔合同是 按每次事故来计算,产品责任险等业务的超赔合同是按保 单年度全部赔案的累计损失来计算。对于某些业务由于责 任的累积,损失金额过大,特别是巨灾事故超赔,超赔合
注意:
在本例中,最低保证保费支付形式下,业务 年度终止调整保费账单时即使发生10,000元的差 额,接受人也不予退还。因为这10,000元是分出 人向接受人支付的最低保证保费。
2.按浮动费率进行计算和调整 在业务年度终止后的延续期内,每年在年度终了后, 要根据发生赔款的变化计算出实际费率,并对分保费进行 计算和调整。因此,分出人应每年编送分保费调整账单, 直至全部责任结束。
火灾分入业务日记账
业务年度2001年
日期:2002年4月1日
分出 人/ 经 纪人 手续费 /纯益 手续费 经纪 人手 续费 保费 准备 金 赔款 准备 金
货币:美元
余额 借方 ﹍ 500 贷方
进账 编号
合同 编号
账单 期

再保险公司业务的会计核算

再保险公司业务的会计核算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基本特点 属于保险合同 合同双方都是保险人 属于补偿性合同 独立于原保险合同
再保险按责任限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两类,即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和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保险金额
成数分保
溢额分保
金额
自留30%
分出70%
200 000
200 000
60 000
140 000
0
400 000
400 000
120 000
280 000
0
700 000
400 000
120 000
280 000
假设某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为20万元,现有3笔业务,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款分配的结果列示如下表所示。
溢额分保计算表 单位:元
业务次序
总额 100%
自留部分
分出部分
保险金额
保费
赔款
保险金额
保费
赔款
比例
保险金额
保费
赔款
第一笔
200 000
3.再保险合同债权、债务不得抵销
再保险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应单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随意抵销。
【例】A保险公司与B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 再保险合同,约定将A公司与安泰公司签定的一份 原保险合同,的保险风险的一半转移给B保险公司,即B保险公司将承担未来保险事故发生时所付赔偿金的一半,同时将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一半分给B保险公司。原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总额为50000元,保险金额为500000元,保险期为一年,保费一次性支付。假设在保险期内,保险事故发生,定损后确定的赔付金额为400000元。则A保险公司作为分保人,应该于收取保费时,记入保费收入50000元,同时记录再保险合同费用25000元,而不能仅记录25000元的保费收入。在赔付时,记录赔付成本400000元,同时记录应收再保险赔偿金200000元,也不能以相互抵销后的净负债200000元列示。只有这样才能反映A保险公司的全貌,才能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收益和费用状况。

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

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

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承保的风险再次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

再保险在保险行业中起到了重要的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的作用,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减少单一风险带来的损失压力,确保其资金充足并提高经营的稳定性。

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是指对再保险事务进行记账、核对以及报告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一般分为附从再保险和主动再保险两种。

附从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向再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时,再保险合同的条款与其自己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条款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再保险。

附从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是将再保险费用按照与再保险合同相应的保险责任期间进行摊销。

具体操作为,在报表期内将再保险费用按照风险承保的时间分配到相应的保险责任期间,并以此计算相应的费用支出。

主动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基于业务战略需要,自愿与再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合作。

主动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分出再保险和分保再保险两个环节。

分出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承保的一部分风险再次转移给其他再保险公司。

在进行分出再保险时,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再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将再保险合同的相关金额确认为再保险责任准备金,并提取相应的损失准备金,以应对再保险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在报表中披露再保险合同的相关信息。

分保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保费的收受方,承担其他再保险公司的风险。

在进行分保再保险时,保险公司需要将收入确认为担保责任,并根据再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将相应的再保险责任准备金留存。

总之,再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于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再保险会计核算方法,并确保相关操作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要及时和准确地披露再保险合同的相关信息,以保障投资者和监管者的权益。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船名
A B C
保额
2 000 000Βιβλιοθήκη 保费20 000赔款
40 000
8 000 000
80 000
30 000
10 000 000
100 000
50 000

保险人为了方便处理保险金额巨大或性质特殊 的业务,还可在第一溢额合同的基础上,再组 织第二、第三乃至第四溢额合同。
例如,某保险公司组织了一个溢额再保险合同,合同 规定原保险人对每一风险单位的自留额为10万元。现 有5笔不同保险金额的该类保险业务,保险金额的分配 情况如下表

成数再保险的特点:



手续简单,节省人力和费用。 合同双方的利益一致。 缺乏弹性。 不能均衡保险责任。


2、溢额再保险 (Surplus Reinsurance )
溢额再保险是以保额为基础,由分出公司先确定每一 危险单位自己承担的自留额,当保险金额超出分出人 的自留额时,才将溢额部分办理再保险。 例2 某一船舶溢额再保险合同,分出公司自留额为 2 000 000元,分入公司的分入限额为4线,即 8 000 000元。现有3笔业务,其保险金额、保费和赔 款数额如下,请计算分出公司、分入公司各自所分担 的保险责任、分享的保费和承担的赔款金额。
(二)按分保安排方式分类 1、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是指在 保险人有分保需要时,临时与再保险人协商,订立再 保险合同,合同有关条件也都是临时议定的。 优点: 在时间上随时依需要而办理; 具有选择的自由; 针对性强 缺点: 缺乏及时的保障; 不符合经济原则。
最大可能损失是指在所有保护系统失灵,相关应急 处理人员以及公共救灾机构无法提供任何有效救助 的情况下,单一设施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以及营业 中断损失的合计最大金额。 (二)自留额 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 分出人根据其本身的财力而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 称为自负责任或自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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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再保险业务概述 第二节 再保险业务饿核算要求和凭证 第三节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再保险业务概述
一、再保险的概念 再保险又称分保,它是再保险人对原保
险人(或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的保险,也 是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种类。
分出业务的保险公司称为分出公司、分 保分出人或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 险公司称为分入公司或分保接受人。
分保账单是分保分出公司对于分保业务活动的 各项财务指标,按一定格式填制的凭证。
(一)分保账单的项目
1.分保费
分保费是指分保分出公司根据分保业务计算的 应付给分保接受人的保险费。
2.责任转移保费和赔款
责任转移包括未了责任转移和未决赔款转移。 原保险人为了在短时期内结清责任,往往采用责任 转移的方式将未了责任和未决赔款的责任转移给下 一年度的分保接受人,以结清该年度的账户。
退回分保手续费
返还现金赔款
准备金利息
应收你方余额 合计
第三节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一、分出再保险业务的核算 分出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直接承保的业
务,根据分保合同的规定分给分保接受人的业务。 分出业务公司对分出业务的核算,主要是定期编 制分保账单,计算分保应收、应付的收支项目, 正确计算损益。 (一)账户设置
准备金利息是指按分保合同规定办法和商定利率,对 扣存的准备金计算利息,并将计算的利息并入账单。如果 是交换分保业务,可经双方商定互免计算准备金的利息。
6.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
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是指分保接受人根据分保合同 规定,按分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分保分出人,以分担分 保分出人的营业费用。
7.经手佣金或经手手续费
3.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是指根据分保合同按分保费的一定比例 (一般为分保费的40%),由分保分出公司扣存的保险费 准备金,并在下一账单期退还。
4.赔款准备金
赔款准备金是指按分保合同规定,在业务年度终了时, 对于尚未支付赔款的已报告赔案,为了正确结算当期损益, 分保分出人扣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5.准备金利息
11.余额
这里的“余额”是指分保账单中收支轧抵后表现在借 方或贷方的差额。因为分保账单的借贷方要平衡,所以, 应付的余额列在借方,应收的余额列在贷方。
(二)分保账单的编制方法
分保账单的编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 每一项目都按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 直接列出具体数字;另一种是在分保账单 内每个项目都按100%列示数字,再列出某 个分保接受人所接受的比例,然后计算出 该分保接受人应分担的数字,这样就简化 了账单编制的手续。
3.“摊回分保费用”账户
该账户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 摊回的应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
4.“存入保证金”账户
该账户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按合同约定扣 存分保接受人的保费形成的准备金。
4.对于分保分出人来说,再保险业务的核 算主要是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赔款、摊回 分保费用、存入保证金、分保业务往来等 内容。对于分保接受人来说,再保险业务 核算主要是分保费收入、分保赔款支出、 分保费用支出、存出保证金、分保业务往 来等内容。
5.再保险业务收支核算。
6.再保险业务账款的结算。
二、分保账单
(表 4-1)
XX 险
XX 合约
公司
货币单位
借方
项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分保手续费
原手续费
转分保手续费
分保赔款
税款及杂项
原纯益手续费
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出
未决赔款转出
分保费退回
纯益手续费
经纪人手续费
应付你方余额
合计
你方成分 XX%
业务年度:
账单期:
贷方
项目


分保费
未到期责任保费转入
利息(%)
保费准备金返还
退回转分保手续费
(一)临时再保险合同
临时再保险合同是对于业务的分出和分入, 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均无义务约束,可自由选择。
(二)固定再保险合同
固定再保险也称合同再保险,是分出公司和 分入公司对于所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有义务约束, 双方都无权选择。
(三)预约再保险合同
预约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 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无义务约束,而分入 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必须接受,无权选择。
再保险包括国内再保险和国际再保险。
二、再保险的种类
再保险按照责任限额计算基础不同,可以分 为两类,即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 和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一)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分保分出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 分保合同,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的一种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成数分保和 溢额分保:
分保业务通过经纪公司安排时,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即为经 手佣金。
8.盈余佣金或纯益手续费
分保接受人对分保分出公司良好的经营成果表示奖励,将其 所得利润的一部分,返还给分保分出公司即为盈余佣金。
9.赔款及费用
赔款及费用是指根据分保合同规定,应由分保接受人 负担的赔款及处理赔案的有关费用。
10.税款
税款是指分保分出人按保费实际收入计算缴纳的营业 税金等,按惯例可以向分保接受人分摊。
1.成数分保
2.溢额分保
(二)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又称超额损失分保,它 是以赔款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再保 险。非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超额赔款再保 险和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1.超额赔款再保险
(l)险位超赔再保险。
(2)事故超赔再保险。
2.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
再保险有临时再保险合同、固定再保险合同 和预约再保险合同三种基本安排方式。
分出业务核算时运用的主要账户有“分出保 费”、“摊回分保赔款”、“摊回分保费用”、 “预收分保赔款”、“应收分保账款”、“应付 分保账款”等。
1.“分出保费”账户
该账户核算保险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 受人支付的分保费。
2.“摊回分保赔款”账户
该账户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 摊回的应由其承担的赔款。
四、再保险的作用 (一)分散危险、控制损失 (二)扩大承保业务量
第二节 再保险业务的核算要求和凭证
一、再保险业务核算要求 1.再保险业务涉及分入业务和分出业务,对于同 一笔再保险业务,同时涉及分保分出人的核算和 分保接受人的核算;对于同时开办分出业务、分 入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分别分出业务和分入业 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2.按再保险的业务险种,对分入、分出业务进行 明细核算。 3.实行3年(或5年)期损益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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