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程2011年[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金治理结构及各合伙人权利义务 (3)第三章基金的投资 (5)第四章基金的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 (8)第五章基金的费用 (9)第六章基金的财产 (10)第七章加入基金、退出基金、增加出资和减少出资 (11)第八章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12)第九章基金的信息披露 (13)第十章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一章通知 (14)第十二章保密义务 (14)第十三章附则 (15)附件《合伙人名录》 (15)**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全体合伙人认购,共同设立,为规范基金的组织和运作,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等合伙人之间的相关协议,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基金的组织与运作、基金与合伙人、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基金、合伙人具有法律约束。
第三条基金的组织形式:基金采用限合伙企业形式,为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第四条基金名称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五条基金主要经营场所:beijing。
第六条基金的合伙人: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附件《合伙人名录》所列[ ]人。
第七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为*。
第八条基金认购方式:由特定对象认购,认购对象包括个人和机构,基金不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募集。
第九条设立时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为[ ] 亿元(指人民币,下同),其中:(*)认购金额为[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 ]%;除(*)之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购总额为[ ]万元,占基金规模的[ 99 ] %。
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章程样本

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章程样本本章程旨在规定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原则和成员权益。
所有股东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本章程,以共同遵守公司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1.1 名称公司名称为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
1.3 宗旨公司的宗旨是通过股权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成员企业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股东2.1 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2 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权、知情权等权益。
2.3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3.1 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
3.2 经营管理团队经营管理团队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具体运营事务。
3.3 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进行监督。
第四章:运营原则4.1 公平原则公司内部交易、决策等事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2 合作共赢公司致力于与各方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互利的合作关系。
4.3 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安全。
第五章:股权结构与变更5.1 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结构应明确各股东的出资额、股权比例等。
5.2 股权变更股权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利润分配6.1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
6.2 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章:章程修改章程修改应由股东大会提议,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八章:附则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解散时,本章程失效。
请所有股东认真阅读本章程,并同意上述规定。
如有异议,请在签署前提出。
一旦签署,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日期:2023年---以上为2023年股权合作公司章程样本,供您参考。
股票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股票投资公司章程(2)股票投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节董事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董事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第九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 范本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年[●]月[●]日目录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2)第二条公司的设立 (3)第三条宗旨、范围和投资限制 (3)第四条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 (4)第五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第六条股东会 (7)第七条董事会 (10)第八条监事 (14)第九条股东、董事、监事勤勉义务 (15)第十条经营管理 (16)第十一条财务和会计 (17)第十二条税收与分配 (19)第十三条经营期限 (19)第十四条终止与清算 (19)第十五条其他规定 (21)[●]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章程”)由以下各方于2011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市订立:甲方:[A]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B]身份证号码:住所:[●]丙方:[C]身份证号码:[●]住所:[●]丁方:[D]身份证号码:[●]住所:[●]戊方:[E]身份证号码:[●]住所:[●]己方:[F]身份证号码:[●]住所:[●]以上各方分别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前言本章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的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定义除非本合同正文中的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a)“公司”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由各方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
b)“投资”指公司对投资组合公司的任何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跟进式投资和过桥融资。
c)“投资组合公司”指公司对其进行任何投资的任何公司。
d)“经营期限”指本合同第13.1款规定的本合同的期限,包括该期限根据本合同第13.2款的任何延长。
e)“关联方”对任何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由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共同被控制的任何企业或其他实体。
“控制”一词指拥有百分之五十(50%)或更大的注册资本份额,或拥有任命总经理或其他管理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负责人的权力,或不论是否有所有权,拥有控制股东、董事会或对企业或其他实体有最终决定权的其他人的表决的权力。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股权投资公司章程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少投资公司随之兴起,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股权投资公司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公司股权章程

投资公司股权章程投资公司股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应该怎么写?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应该怎么写?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基本情况,股东及出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原则及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的修改,附则。
公司咋陈丽之前,需要以设立公司的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在确定已经符合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后,设立人应该制定公司章程,章程的制定母子至于约束公司高级职员的行为。
不同类型的公司章程的书写规范是不一样的,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一则股权投资公司章程的范本。
▲xxxx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情况中文名称:xxxx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第三条股东情况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国籍住址/住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咨询。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
第七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亿元。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出资情况如下: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委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决定董事和监事的薪资报酬;(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八) 修改公司章程;(九)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9042股权投资公司章程范例Examples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Equity Investment Companie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投资公司章程【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区XXX路XXX号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10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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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程2011年[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基金治理结构及各合伙人权利义务 (3)第三章基金的投资 (5)第四章基金的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 (8)第五章基金的费用 (9)第六章基金的财产 (10)第七章加入基金、退出基金、增加出资和减少出资 (11)第八章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12)第九章基金的信息披露 (13)第十章解散和清算 (13)第十一章通知 (14)第十二章保密义务 (14)第十三章附则 (15)附件《合伙人名录》 (15)**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全体合伙人认购,共同设立,为规范基金的组织和运作,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等合伙人之间的相关协议,全体合伙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基金的组织与运作、基金与合伙人、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基金、合伙人具有法律约束。
第三条基金的组织形式:基金采用限合伙企业形式,为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第四条基金名称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五条基金主要经营场所:beijing。
第六条基金的合伙人: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为附件《合伙人名录》所列[ ]人。
第七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委派代表为*。
第八条基金认购方式:由特定对象认购,认购对象包括个人和机构,基金不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募集。
第九条设立时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基金规模(认缴出资总额)为[ ] 亿元(指人民币,下同),其中:(*)认购金额为[ ]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1 ]%;除(*)之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购总额为[ ]万元,占基金规模的[ 99 ] %。
各合伙人具体认购金额见附件《合伙人名录》。
第十条出资缴纳期限与安排(一)本基金采用分期缴付制,有限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出具的缴款通知所规定的时间缴纳20%的初期出资款。
其余出资款每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为基金每次对项目企业出资时间的7 个工作日前,且有限合伙人每次缴纳出资额=基金对该项目企业总投资额×(有限合伙人认购金额×80%/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二)普通合伙人(*)根据基金对项目企业的投资进度分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1.(*)每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为基金每次对项目企业出资时间的7个工作日前,且(*)每次缴纳出资额=基金(企业)对该项目企业总投资额×[ 1 ]%;2.基金应在每次投资项目企业十个工作日前向(*)和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但无论基金是否发出上述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和(*)均须在基金每次拟投资项目企业时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每期出资。
在基金实际存续期间如(*)和有限合伙人按本款缴纳的出资与其在合伙协议和本章程项下认缴出资出现差额则做减资处理。
第十一条基金的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7 年。
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普通合伙人根据项目退出情况有权决定可延期 2 年;延期期满,如果尚有项目企业未实现退出,由全体合伙人表决是否延长存续期限,如果全体合伙人无法就延期事宜达成一致同意意见,基金应到期立即进行解散,但基金持有的尚未完成退出的项目企业股权应全部无偿归所有合伙人所有。
若基金投资的全部项目企业在存续期届满前完成退出,基金可提前解散。
第十三条(*)作为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基金治理结构及各合伙人治理结构及各合伙人权利义务第二章基金治理结构及各合伙人权利义务第十四条以下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基金的名称;(二)改变基金的经营范围;(三)修改或补充本章程及合伙协议,但本章程及合伙协议规定由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的除外;(四)以基金名义对外借款及/或对外担保;(五)以合伙人的出资或基金的投资收益购买不动产或者处分基金的不动产;(六)将基金的财产出质或担保;(七)任一合伙人将其所持基金的财产份额出质或担保;(八)变更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职责范围;(九)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全体合伙人一致推举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运作事务,并执行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普通合伙人执行的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决定、执行基金的投资及其他业务;(二)根据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实施;(三)基金品牌的使用;(四)召集合伙人会议和基金合伙人交流会;(五)基金其他事务的管理、控制、运行以及政策决定等事项,但合伙协议和本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除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金的下列事务由普通合伙人做出决定并执行:(一)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和实缴出资(认缴出资到位)确认书,确认各合伙人认缴和出资实缴情况;(二)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因上述事项变更而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和本章程并代表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和本章程。
(三)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基金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并有权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书》等工商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登记文件。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应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合伙协议或本章程规定的行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及有限合伙人利益的行为;(二)不得擅自以基金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将基金的财产质押;(三)按照合伙协议本章程的规定以基金名义与自己及其关联人从事关联交易的,应保证该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的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基金和/ 或有限合伙人利益的情形;(四)保证基金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第十九条普通合伙人执行基金事务可按照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的规定提取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合伙协议以及相关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基金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依据本章程行使其权利,不视为执行基金的事务。
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义务(一)按照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的向基金出资;(二)按照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和本章程约定,履行在基金的设立、经营、解散、清算等事宜中需要有限合伙人履行的其他协助、配合等义务;(三)在基金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基金的财产。
第二十二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一)对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二)获取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清算报告;(三)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并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但费用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有限合伙人承担;(四)在基金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五)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六)与基金进行交易;(七)自营或合营与基金相竞争的业务;(八)本章程规定的或全体合伙人一致授予的其他权利;(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各合伙人可以单独或与他方合作从事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等业务,也可以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方合作设立实体从事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等业务,合伙人从事前述业务不视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基金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人从事该业务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基金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四条基金在存续期内不雇佣工作人员,管理事宜由普通合伙人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负责处理。
第二十五条基金设立合伙人大会,由全体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召集;普通合伙人可根据情况决定召开合伙人大会,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人大会不影响会议召开,合伙人表决事项按照本章程及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合伙人交流会议,与合伙人及时沟通基金运作情况,听取合伙人的相关建议。
第三章基金的投资第二十七条基金的投资方向:(一)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内外IPO 上市条件的高速增长的成长型企业,或具有增长潜力的成熟企业。
(二)闲置资金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短期债券、新股申购等低风险金融产品及银行存款。
第二十八条基金的投资领域:基金的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消费服务、医疗健康、TMT、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清洁技术等。
第二十九条基金拟投资的目标企业的主要选择标准:(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拥有核心技术或不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三)有初步的资本市场认可的公司形象,商业市场广阔;(四)行业内占据优势地位,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五)具有清晰的业务模式且主营业务突出;(六)企业收入和利润的年增幅一般超过20%,且预测未来3-5 年内将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七)企业运行稳健、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八)企业管理团队稳定且值得信赖。
第三十条基金投资限制:(一)投资于一家项目企业的股权,原则上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30%;(二)投资于一家项目企业的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35%;(三)闲置资金可用于新股申购、可转债申购、货币型基金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除用于新股申购外,不得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
第三十一条如果基金投资超出上述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二条基金进行投资时,原则上应当直接作为单个项目企业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采取下列具体方式进行投资:(一)基金单独或与其他机构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单个项目企业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二)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普通合伙人作为单个项目企业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
具体投资方式由普通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十三条基金的股权投资程序第五条项目获取与筛选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商业计划书等项目资料,与企业进行初步接触。
形成项目入库申请,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投资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
第六条项目立项对入库管理的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撰写项目立项报告,并提请召开项目立项会议。
经项目立项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批准的项目,可开展后续推进与实施。
第七条项目决策对通过立项的项目,进行深入的现场调研,完成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形成项目投资建议书,并提请召开投资决策会议。
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建议书和项目汇报,对项目投资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并经批准的项目,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