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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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国有企业章程范本

国有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企业的组织与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企业宗旨是:[请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权利第四条本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名称]全额出资设立,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第五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择管理者,决定有关管理者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六)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七)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八)修改企业章程;(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权第六条本企业设立董事会,由[上级主管部门名称]委派,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三)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五)制订企业发行债券的方案;(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根据管理者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九)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本企业设立监事会,由[上级主管部门名称]委派,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企业的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管理者第八条本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任命或聘任。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维护县国有资产在资源整合中的权益,着力提高投融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与保值增值,同时有利于我县对外合作发展以及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对县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二章经营宗旨、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第五条:经营宗旨公司经营宗旨: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调整战略及发展规划,维护县国有资产在资源整合中的权益,整合国有资产存量,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资本经营和项目投资,充分发挥投融资功能,对政府确定的公益性、政策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企业化经营与管理,以国有资产增值为最大目标,同时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第六条:主要职责××××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一是代表县政府履行厂坝矿区资源整合新公司设立后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参与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二是负责对甘肃小厂坝铅锌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阳山金矿持有的16%的股权管理;三是负责县政府投资到红川酒业有限公司36%的股权管理;四是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逐步将县政府管辖的其他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管理;五是按照县政府的安排,负责国有资本的对外投资管理活动;六是负责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总量及投资和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以“XXXX有限公司”为名称,是一家国有企业。

章程二:公司性质本公司为国有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与法人地位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章程三: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以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为目标,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章程四: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接受国家的委托经营,履行国家分配给本公司的任务;2.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进行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3.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4.开展产业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等金融活动;5.从事进出口贸易、国际合作等经营活动;7.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社会捐赠等。

章程五: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国有独资,国家为唯一股东,享有全部股权。

章程六:公司组织架构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等组织架构。

1.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国家委派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2.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国家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3.经营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及其下属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章程七:公司治理本公司将秉持科学合理、透明公开、民主决策、权责分明的原则进行治理。

1.公司通过内部监控、审计、评估等手段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营;2.公司在重大决策事项上进行董事会会议,并通过多数表决原则进行决策;3.公司制定沟通和反馈机制,使公司内外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情况;4.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经营。

章程八:公司经营管理本公司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1.公司将按照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市场,发展新产品和服务;2.公司将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工作环境;3.公司将加强内外部风险管理,保护企业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4.公司将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国资公司章程

国资公司章程

国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明确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公司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3 公司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宗旨与范围2.1 经营宗旨:公司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2 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根据具体业务填写,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产业投资等)。

第三章出资人与股东3.1 公司的出资人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3.2 出资人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监督、指导公司规范运作的义务。

第四章公司党组织4.1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

4.2 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章董事会与监事会5.1 公司设立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5.2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

5.3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产生、职权、义务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章经理层与高管6.1 公司设立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2 高管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

6.3 经理层和高管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章财务与审计制度7.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和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透明。

7.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八章职工民主管理与人事8.1 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关系。

投资公司章程(精选3篇)

投资公司章程(精选3篇)

投资公司章程(精选3篇)投资公司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此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中国。

住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5亿元。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协调、稽核和管理。

第九条本投资公司章程范本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公司从事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其他,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开拓信托业务,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资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国资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单独出资设立。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公司设立、经营和管理的根本性文件,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权益、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终止解散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出资人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五章股东权益第九条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条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亏损弥补、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由出资人决定。

第十二条出资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六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者选举产生,其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和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者选举产生,其职责、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十七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虚报、隐瞒、伪造、篡改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章终止解散第二十条公司因依法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投资设立的法人独立经济实体。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XXX。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限期。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X。

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

第七条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第九条公司的总部设在注册地址,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办事处、分公司。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十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机构,实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公司董事长任主席,其他董事为执行成员。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履行职责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保护国有资产,由监事长任主席,其他监事为执行成员。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内部机构,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通过内部机构分工合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第三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五条公司以国有资产为股本,国有资产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第十六条公司具有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权益,包括权益保护、收益分配、参与决策等。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规范,保护环境、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依法纳税,按照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

第十九条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五章公司财务与审计第二十条公司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

第六章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

国资委公司章程模板

国资委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描述]。

第六条公司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第七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人数]名。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下设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党委负责公司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六条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执行公司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外部监事人数]名。

第十九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股东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五)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公司财务、审计与信息披露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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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章程系列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1418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Sampl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State-owned Investment Company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1]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是xxx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宗旨:××××××。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亿元。

第十四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股东一:(法人股东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地址:××××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元,其中首期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自然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元,其中首期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五条公司设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核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股权转让等的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市国资委所派股东代表应当事先根据市国资委印发的管理办法执行,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十一)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程序:(一)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二)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三)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代表。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股东会表决方式:(一)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作其他特殊规定)。

(二)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做出关于其他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应保证公司注册资本到位,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第二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职工董事×名。

董事由股东提名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由职工代表出任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

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五条董事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董事会并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委托,代表公司执行有关业务;(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三)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四)按照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财务事项及资产状况的报告;(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六)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二)拟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四)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五)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六)审议公司所属子公司调整、合并、分立、解散方案,报股东会批准;(七)决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八)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批准;(九)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并报股东会批准;(十)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十二)制定公司各项基本规章制度;(十三)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四)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本条作相应调整)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根据董事会授权,与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年度经营责任书;(四)签署公司发行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重要合同和董事会重要文件,根据董事会决议签发各种聘任或解聘文件,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其他职权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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