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环评报告书(报批版)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及黄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发地对近地的金矿进行采矿取金,这种无序的粗放采金,浪费甚至破坏了国家黄金资源,同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人民政府为了保证国家黄金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发展地方经济,控制农民小采选的乱挖乱采,控制矿山开采对环境的污染,***人民政府同意**金矿5万吨选厂浮选锌置换工艺工程立项。该项目拟采用井下开采和重选选矿工艺,金精矿是本工程的唯一产品。

**金矿设计矿山采矿能力为年5万吨,年工作日330天,日采矿152吨。选矿厂设计处理原矿石能力为年5万吨,年工作日250天,日处理200吨矿石。本项目基本建设总投资采用道路改造方案,选厂建在水泥厂附近采用浮选锌置换工艺的总投资为895万元。项目投产后正常年份需要流动资金100万元。基本建设资金由各合作公司按所占股份比例出资解决。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中心进行“**金矿5万吨选厂浮选锌置换工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中心对该项目有关基础资料进行了初步调查,并组织课题组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环保主管部门一起进行了现场踏勘,之后编制了本环评报告书。

1.2评价目的

(1)按照国家环保法及有关规定,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实事求是的论证该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其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2)通过资料分析、类比调查、现场监测,再搞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周围主要污染现状的基础上,预测该工程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短时间与长期的影响,并提出控制或减少工程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3)为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提出依据,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服务。

1.3编制依据

本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和HJ/T19-1997 国家环保局

(10)《**金矿5万吨选厂浮选锌置换工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1)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1.4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金矿5万吨选厂浮选锌置换工艺工程建设其主要宗旨是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矿山资源,保护区域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并防治污染。污染控制以控制工程污染源达到有关评价标准要求为目的。

基于本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和珍稀动植物,本评价环境保护目标

为:

(1)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质量不造成明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改变其现有的使用功能。

(2)废水排放标准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废水排放对地下水质量不造成明显影响。

(3)控制噪声扰民,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工业区标准。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水环境

项目区域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噪声

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

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二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运营期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标准。

1.6评价工作等级和重点

1.6.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按照《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和HJ/T19-1997)提供的方法确定评价等级如下:

(1)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拟建项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总量约为4.38m3/d,根据导则中有关评价等级划分的原则与方法,水环境影

响评价拟定为三级。

(2)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仅为选矿工程,其产品只是产出选矿金精矿,产出的精矿

均拟外委加工,不进行冶炼。因此,气型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

矿石破碎产生的粉尘为主。故本评价仅对环境空气作定性分析。

(3)噪声评价等级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的有关规定,本期工程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4)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生态评价工作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的有关规定,确定生态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6.2 评价重点

由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本评价工作重点将以工程分析、水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影响评价和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为重点,对其他方面进行一般性分析。

1.7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8km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地下水评价范围为厂址周围3km范围内。

(3)噪声影响评价范围

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范围内。

1.8评价工作程序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