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协议中投资人的权利条款解析及示例
股权投资协议中投资人的权利条款解析及示例

股权投资协议中投资人的权利条款解析及示例第一篇:股权投资协议中投资人的权利条款解析及示例私募基金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人权利条款一、有关股权转让的权利(一)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优先出售权、跟随售股权条款含义:指在被投资企业IPO前或投资人退出前,如果被投资企业原有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也可同时设定享有选择优先出售或跟随售股的权利。
(二)强制拖售权条款含义:是指如果被投资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原股东没有履行回购义务,投资人有权要求原有股东和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必须按投资人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按与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份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强制原有股东卖出股份的权利可以保障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无法如期上市时,有其他的退出途径。
(三)共同卖股权条款含义:是指在被投资企业IPO前或投资人退出之前,如果原有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份,投资人有权按照拟卖股的股东与第三方达成的价格和协议,参与到这项交易中,按原有股东和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中的目前的股权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比如原有股东准备向第三方转让200000股,而原有股东和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中的目前的股权比例是75%:25%,那么原有股东可以最多向第三方转让150000股,而投资人以同样价格可以向第三方转让50000股,除非投资人放弃这一权利。
投资人的上述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优先出售权、跟随售股权、强制拖售权、共同卖股权,事实上都是对被投资企业原有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来确保原有股东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投入和承诺,避免不理想和不必要的股东进入,使原有股东和投资人具有承担相同风险和收益的条件。
二、新股优先购买权(包括增资优先认购权)条款含义:指投资人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人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人控股比例的下降。
(2)被投资企业新增资本时,投资人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深度解析股权投资协议及其核心条款(二)6篇

深度解析股权投资协议及其核心条款(二)6篇篇1引言:在上一篇中,我们简要介绍了股权投资协议的基本概念、核心条款以及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
本期文章将深入剖析股权投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协议内容,以规避潜在的风险。
一、核心条款解析(一)投资金额与支付方式1. 投资金额:协议中应明确投资金额,包括本金和可能的溢价。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投资。
2. 支付方式:协议中应规定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分期支付的方式可以减轻投资者的资金压力,但需注意每期支付的金额和时间。
(二)股权比例与投票权1. 股权比例:协议中应明确投资者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各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情况。
2. 投票权:投资者在持有股权的同时,也需关注其投票权的行使。
协议中应规定投票权的行使方式和程序,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1. 利润分配:协议中应明确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方式,包括分红、再投资等。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目标进行合理分配。
2. 亏损承担:在目标公司出现亏损时,投资者需共同承担亏损。
协议中应规定亏损承担的比例和方式,以避免因亏损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四)退出机制与违约责任1. 退出机制:投资者在持有股权期间,可能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出投资。
协议中应规定合理的退出机制,如回购、转让等。
2. 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协议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具体内容,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一)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1. 在签订协议前,投资者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
2. 基于尽职调查的结果,投资者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二)法律合规性与合同条款清晰度1. 股权投资协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权投资样本明确股权投资的权益和回报

股权投资样本明确股权投资的权益和回报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认购公司股份等方式,获得公司所有权的一种投资形式。
在股权投资中,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并期望通过持有股权获得回报。
本文将重点探讨股权投资的权益和回报方面的内容。
一、股权投资的权益1.1 股权投资者的所有权权益作为公司的股东,股权投资者享有以下权益:(1)份额享有权:股权投资者可以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盈利分配、资产分配以及决策权。
(2)监督权:股权投资者可以参与公司决策,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管理层合规运营,保护投资者权益。
(3)知情权:股权投资者有权获取公司的财务信息和重大决策信息,以便了解公司业务状况和行为,做出相应的决策。
1.2 股权投资者的管理权益追求股权投资者的最大利益,就需要发挥管理权益,参与和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营。
其中包括:(1)董事会席位:股权投资者可以争取在董事会中获得席位,参与公司的高层决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2)提名权和投票权:股权投资者可以根据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高层管理层进行提名,并行使投票权进行决策。
(3)权益交易:股权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股权交易,灵活调整投资组合,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
二、股权投资的回报2.1 股息收入股权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可以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盈利情况,享受相应的现金股息收入。
股息是公司盈利所产生的现金分配给股东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将股息作为现金分红或重新投资于股票。
2.2 股价增值股权投资者通过持有公司股票,可以通过股价上涨获得资本利益。
股价的涨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状况、市场供求关系等。
如果股价上涨,投资者可以在股票买入时高价卖出,获得差价作为投资回报。
2.3 公司增值股权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希望公司能够实现良好的经营和发展,在公司价值增长的过程中获取投资回报。
公司增值包括企业资产的增长、市场份额的扩大、利润的提高等方面,这些都可以带来股权投资者的回报。
股权投资范本

股权投资范本一、背景介绍股权投资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其他权益,从而获得对该公司的所有权或一部分所有权,并分享其经营成果和风险。
在进行股权投资前,投资者和公司需要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和实现。
本文将介绍一份股权投资范本,包括重要条款和格式。
二、股权投资范本以下是一份股权投资范本的示例,旨在为投资者和公司提供参考:【公司名称】股权投资协议1. 定义与解释1.1 "投资者"指投资本协议中描述的股权投资者。
1.2 "公司"指被投资公司的全体或部分股权。
2. 股权投资2.1 投资者同意购买公司的股权,作为对公司的投资。
2.2 公司同意向投资者出售相应数量的股权。
3. 股权转让3.1 投资者同意将其购买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3.2 公司同意接受投资者转让的股权,并确认其为公司的合法所有人。
4. 投资金额与股权比例4.1 投资者同意向公司支付一定金额作为股权投资。
4.2 投资金额将用于公司的发展和运营。
4.3 公司同意按照投资金额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确定投资者持有的股权比例。
5. 股权的权益和义务5.1 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权持有人,享有相应的股利分配权。
5.2 投资者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获得相关信息。
5.3 投资者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6. 股权转让限制6.1 投资者同意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6.2 公司同意在其他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投资者所持股权的转让。
7. 公司的陈述与保证7.1 公司保证其在股权转让方面的所有陈述和文件真实有效。
7.2 公司保证没有发生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
8. 保密8.1 双方同意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8.2 保密期限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至协议签订后的五年。
9.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股权投资协议明确股权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权责

股权投资协议明确股权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权责本文主要讨论股权投资协议,明确股权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权责关系。
股权投资协议是一种约定,规定了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在这份协议中,投资方向被投资方提供资金,以获取股权并分享企业的收益。
被投资方则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承诺,以使投资方能够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一、投资方权责作为股权投资方,他们有以下权责:1. 提供资金:股权投资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向被投资方提供一定的资金,以购买相应的股权。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发展、扩张或其他经营活动。
投资方应确保按时支付款项,并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2. 股权份额:投资方通过向被投资方支付资金,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这些股权份额代表了投资方在企业中的所有权和利益。
投资方应确保这些股权份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分享收益:作为股权持有者,投资方有权分享企业的收益。
这些收益可以以分红、股息等形式返回给投资方。
投资方应确保能够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分享这些收益。
4. 信息披露:投资方应定期向被投资方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投资方需要确保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向被投资方进行披露。
二、被投资方权责作为被投资方,他们有以下权责:1. 提供信息:被投资方需要向投资方提供有关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等。
这些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需要及时提供给投资方。
被投资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能够帮助投资方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 经营管理:被投资方应根据协议的约定,按照合理的管理方式和商业规范,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被投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盈利。
3. 保护股东权益:被投资方应确保保护股东的权益,包括投资方在企业中的股权份额。
被投资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4. 利润分配:根据协议约定,被投资方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方式,将企业的利润进行分配。
股权投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分析

股权投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分析股权投资协议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规范股权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权益关系、义务和责任。
本文将对股权投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条款。
1. 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股权投资协议中最基本的内容是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的确定。
投资金额表示投资者向公司注资的金额,而股权比例则决定了投资者在公司中的股份和权益比例。
这两个要素通常是在谈判阶段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写入,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理性。
2. 投资期限和退出机制股权投资协议中应明确投资的期限和退出机制。
投资期限表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持续的时间,通常是几年至十几年不等。
退出机制则规定了投资者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出投资,并如何计算退出时的回报。
常见的退出机制包括股权转让、股份回购、上市等方式。
3. 投资者权益和保护股权投资协议应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和保护。
这包括对投资者的特殊权益和股权优先权的规定,以及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在协议中还可以明确约定当出现重大事项时,公司应当先征询投资者的意见或获得其同意。
4. 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股权投资协议中需要明确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机制。
这包括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决策权的分配以及公司管理的规范流程等。
投资者通常会要求在董事会中拥有代表或享有特殊权益,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发挥。
5. 盈利分配和权益价值股权投资协议还需要明确盈利分配和权益价值的计算方式。
盈利分配是指投资者所持股权在公司盈利时的分配比例,权益价值则是指投资者股权所对应的估值。
这些信息对于投资者在退出时获得合理回报尤为重要,因此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6. 保密和竞业限制由于股权投资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协议中应包含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在协议期限内和退出后的保密义务,以及限制投资者在退出后与竞争公司进行业务接触或竞争的限制范围和期限。
7. 解决争议和法律适用最后,股权投资协议中应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法律适用的管辖权。
股权投资协议书解析

股权投资协议书解析甲方(投资者):[投资者名称]地址:[投资者地址]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被投资公司):[被投资公司名称]地址:[被投资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甲方拟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股权投资协议:1. 投资金额与股份分配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投资金额]元,乙方同意甲方以上述金额购买乙方[股份比例]%的股份。
投资完成后,甲方将成为乙方的股东之一。
2. 投资款项的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时间]内,将投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确认时间]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股份证明文件。
3. 股东权利与义务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享有按照其股份比例参与公司决策、获取公司利润分配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股东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 公司治理结构乙方应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甲方作为股东能够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经营状况。
5. 退出机制甲方有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要求退出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并购、清算等情形。
具体退出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7. 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8.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终止。
9. 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投资者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签订日期]乙方(盖章):[被投资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签订日期]。
股权投资协议示例规定

股权投资协议示例规定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旨在约定股权投资事项以及各方在此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定义1.1 “投资者”指本协议中提到的股权投资方。
1.2 “公司”指被投资方,即投资者将资金投入的企业。
1.3 “股权”指公司的股份、权益或其他任何可转让的股权。
1.4 “投资金额”指投资者在本协议项下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数额。
第二条投资条件2.1 投资金额公司同意接受投资者提供的投资金额,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其发行相应数量的股权。
2.2 股权份额投资者根据其投资金额所占公司的比例,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具体比例和份额数额的计算应在协议附件中明确列出。
第三条股权变动3.1 股权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获得其他各方书面同意。
3.2 股本稀释在公司进行后续融资或增资时,投资者拥有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权利,以保证其股权份额不被稀释。
第四条投资者权益保障4.1 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提供与其投资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和市场竞争情况等。
4.2 盈利分配公司盈利后,按照股权比例,向投资者支付相应的分红。
第五条退出机制5.1 IPO退出在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募股时,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自然人。
5.2 协商退出在公司未进行首次公开募股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与其他各方协商制定退出机制,并达成共识。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保密义务各方应对根据本协议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6.2 免责条款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信息为公众所知晓;(2)信息在未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由第三方提供;(3)信息经过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4)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7.2 违约赔偿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弥补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私募基金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人权利条款
一、有关股权转让的权利
(一)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优先出售权、跟随售股权
条款含义:指在被投资企业IPO前或投资人退出前,如果被投资企业原有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也可同时设定享有选择优先出售或跟随售股的权利。
(二)强制拖售权
条款含义:是指如果被投资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原股东没有履行回购义务,投资人有权要求原有股东和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必须按投资人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按与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份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强制原有股东卖出股份的权利可以保障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无法如期上市时,有其他的退出途径。
(三)共同卖股权
条款含义:是指在被投资企业IPO前或投资人退出之前,如果原有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份,投资人有权按照拟卖股的股东与第三方达成的价格和协议,参与到这项交易中,按原有股东和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中的目前的股权比例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比如原有股东准备向第三方转让200000股,而原有股东和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中的目前的股权比例是75%:25%,那么原有股东可以最多向第三方转让150000股,而投资人以同样价格可以向第三方转让50000股,除非投资人放弃这一权利。
投资人的上述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优先出售权、跟随售股权、强制拖售权、共同卖股权,事实上都是对被投资企业原有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来确保原有股东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投入和承诺,避免不理想和不必要的股东进入,使原有股东和投资人具有承担相同风险和收益的条件。
二、新股优先购买权(包括增资优先认购权)
条款含义:指投资人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人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人控股比例的下降。
(2)被投资企业新增资本时,投资人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三、股票被回购的权利
条款含义:如果被投资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约定的投资期限到期,被投资企业应该以一个约定的价格买回投资人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
投资人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随时行使这项权利。
(如果是由投资人提出要求其股票被回购的称为put option ,如果是由被投资企业提出回购投资商的股票称为 call option 。
虽然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被投资企业可以上市,但由于被投资企业的盈利不够,以至于如果上市,他的市值没有达到一个约定的数值如一亿美元,即没有达到一个 qualified IPO 的条件,投资人也会要求被投资企业回购股票。
)
四、反摊薄约定或反稀释约定
条款含义:是一种用来确保原始投资人利益的约定,按照该约定,后来加入的投资人等额投资所拥有的权益不能超过这些原始投资人。
参考表述:(1)投资后,无论被投资企业以何种方式引进新的投资人,应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并应确保新投资人的投资价格不低于本轮投资的价格。
(2)当被投资企业增发时,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低于投资人对应的公司估值,投资人有权从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企业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常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五、排他性条款
条款含义:排他性条款规定的是被投资企业与投资人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被投资企业不能跟其他投资人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私募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六、分红权
条款含义: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被投资公司过度分配利润而对投资人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参考表述: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人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被投资企业在未经过投资人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或者
双方就被投资企业将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就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将由投资人和股东A按照N%对M%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通常投资人的比例较大)。
在投资期内,被投资企业不进行分红。
但自投资期满后,且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后的一个月内,被投资企业应按上述的分红比例将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本条的规定即视为投资人和股东A已就前述分红事项作出了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七、保留权及强制分红权
条款含义:是为了确保投资人在可分配利润中直接保留投资额不受损失,并可进行强制分红。
参考表述:在被投资企业原股东不能履行回购等合同义务时,投资人继续保留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并且有权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后,要求被投资企业将全部利润首先分配给投资人,并在投资人获得的利润数额相当于协定价格的110%之后,在由被投资企业将其余的利润(如有)按照上述约定进行分配。
股东A承诺届时将在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中作出同意公司利润分配,且按前述方式分配利润的意见。
八、强制清算权
条款含义:旨在当被投资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投资人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投资人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投资人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人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投资人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参考表述:投资人有权要求将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并且清算所得应当先支付给投资人。
原则上投资人与股东A将根据股权比例对被投资企业剩余财产进行分配,但股东A应当确保投资人获得清算分配款项/财产不低于本协议第X条计算的协定价格(投资本金+回报)的110%。
如果投资人按照股权比例分得的剩余财产低于协定价格的110%,就差价部分,投资人有权在股东A根据股权比例应分得的剩余财产中直接扣除。
扣除后的剩余财产(如有)将分配给股东A。
股东A承诺届时将在关于公司清算的相关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中做出同意公司清算,且按前述方法分配清算后财产的意见。
九、信息权
条款含义:只要投资者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被投资企业应该向投资人提供投资人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参考条款:投资人将被提供及可以取得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的财务或其它方面的、所有的信息或材料。
投资人将有权向被投资企业管理层提出建议并与之进行商讨。
特别地,被投资企业将提供给投资人:
1、每日历季度最后一日起30天内,提供月度合并管理帐,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每日历年结束后45天内,提供公司的年度合并管理帐;
3、每日历年结束后120天内,提供公司的年度合并审计帐;
4、每日历年/财务年度结束前至少30天,提供公司的年度业务计划、年度预算和预测的财务报表;
在投资人收到管理帐后的30天内,提供机会供投资人与公司就管理帐进行讨论及审核;以及按照投资人要求的格式提供其它统计数据、其它交易和财务信息,以便他们被适当告知公司信息及保护其自身权益。
或者:
投资人享有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投资人有权取得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标的公司应当按时向投资人提供以下资料:1季度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年度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3投资方要求的其它财务资料和其他说明经营状况的资料。
十、投票权、经营管理权
条款含义:通常在投资后,公司治理结构中,投资人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享有一票否决权,并享有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参考表述:1 各方同意并保证,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N 人,投资方有权提名 1 人担任标的公司董事,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会上投票赞成上述投资方提名的人士出任公司董事。
标的公司应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同时办理董事变更手续。
标的公司新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
2 各方同意并保证,所有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上述任何一方提名的董事、监事辞任或者被解除职务时,由提名该名董事、监事的一方继续提名继任人选,各方并应保证在相关股东会上投票赞成该等人士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3 投资方董事对标的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负责监督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使用,保证新增注册资本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4 原股东和标的公司同意并保证,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聘任或解聘必须经投资方同意或认可。
5 下列事项应当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机制审议通过,如系董事会决议事项,则必须经标的公司董事会中的投资方董事的投票确认方可形成决议;如系股东会决议事项,则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2/3)以上,并在投资方的股东代表出席且同意的条件下,方可形成决议:5.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5.2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5.3公司业务范围、业务活动的重大改变;
5.4购买和处置超过 200 万元以上的资产;
5.5公司向银行贷款单笔超过 500 万元或累计超过 1000万元的;
5.6对外保证或者担保;
5.7修改公司章程;
5.8公司吸收新的投资或者对外投资;
5.9提起重大诉讼或仲裁;
5.10超过公司年度预算10%的支出;
5.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12年度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5.13其它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