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投资类协议你需要关注的几个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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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流程及注意事项

投资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流程及注意事项

投资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流程及注意事项投资合作协议是在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达成合作意向后签署的重要文件,它规范了双方合作的各项事宜,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本文将为您介绍投资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顺利签署合作协议。

一、签署流程1. 充分准备:在正式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前,双方应就合作内容、合作方式、责任分担、利益分配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确保双方对协议的内容达成共识。

2. 资料准备:在签署之前,双方应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文件。

投资者应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被投资方则需要提供公司注册文件、财务状况报表等以证明其经营实力和可靠性。

3. 草拟合同:由一方或双方委托律师起草协议书草案,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和合法性。

草拟过程中需注意合同的条款明确、合理,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协议草案进行仔细审查,确认各项条款无误,符合双方的意愿,并无法律漏洞。

如发现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 签署合同:在确认协议书内容无误后,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签署可以采取线下签约、快递邮寄签约、电子签约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方式进行合同签署。

6. 登记备案:签署完合同后,双方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二、注意事项1. 合同的明确性:合同的条款应清晰明确,不能模糊或含糊其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双方应共同确定合同内容,确保各项权益和义务明确。

2. 法律合规性:合作协议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红线。

签署前双方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3. 权益保护: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保护措施和违约责任,确保在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保密条款:投资合作涉及到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合作协议中应有明确的保密条款,确保双方信息不被泄露。

5. 纠纷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调解、诉讼等方式进行纠纷解决,保证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及注意事项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及注意事项

企业投资合作协议及注意事项一、协议介绍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投资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双方在企业投资合作中的权益和义务,以确保投资合作的顺利进行。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请双方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其中的各项条款。

二、合作内容及投资额1. 合作内容: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事项应明确列明,确保各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

2. 投资额:投资方将向合作方提供的资金总额,包括首次投资额和可能的后续投资额,应在协议中明确指定。

同时,应注明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三、权益份额和利润分配1. 权益份额:根据双方实际出资额,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并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2. 利润分配:确定双方利润分配比例,并明确相关权益的转让和退出机制。

四、风险管理及责任1. 风险管理:双方应共同承担和管理投资合作中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应设立风险管理机制,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约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和赔偿标准。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的事项进行保密,并约定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的条款。

同时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知识产权和技术支持1. 知识产权:明确双方在投资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并约定在相关权益转让或终止时的处理方式。

2. 技术支持:说明投资方在技术支持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技术转移和培训安排。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或仲裁。

注意事项:1. 深入尽职调查:投资方在签署协议前,应对合作方的经营状况、信誉等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确保投资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2. 合规合法操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确保合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 协议修订和生效:任何对本协议的更改或修订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资协议书注意事项

投资协议书注意事项

投资协议书注意事项1.引言投资协议书是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之间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件,用以确定投资关系和权益。

在签订投资协议书之前,双方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确立投资目标在起草投资协议书之前,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应该明确投资目标和预期回报。

投资目标可以包括财务收益、市场份额提升、技术合作等。

通过明确投资目标,双方可以更好地制定投资方案和落实各自的责任。

3.确定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投资协议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的确定。

双方应该在协商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估值、市场潜力和风险因素等,以确定合理的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

同时,还需要明确投资金额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表。

4.明确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责任和权益投资协议书应该明确规定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责任和权益。

投资方可能需要提供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的支持,被投资方可能需要提供股权、管理机制、市场前景等方面的回报。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应该清晰地界定各自的责任和权益,以避免后期纠纷。

5.陈述和保证投资协议书中应该包含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投资方可能需要陈述其资产状况、经商经验、法律义务等方面的内容,被投资方可能需要陈述其公司资料、财务状况、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双方还需要对自身的陈述做出保证,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风险提示和退出机制投资协议书中应该明确风险提示和退出机制。

双方需要就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沟通,并确定相应的风险承担方式。

此外,投资协议书还应规定退股、转让或上市退出的相关条款,以便投资者在未来选择退出时有明确的依据。

7.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投资协议书中应该包含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双方需要就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达成共识,并确定如何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存在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最后,投资协议书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需要就适用的法律进行协商,并选择一种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

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流程与注意事项

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流程与注意事项

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流程与注意事项一、引言投资合作协议是合作双方就某项具体项目进行协商和达成一致的法律文书,具有保障合作双方权益和规范合作行为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流程以及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帮助投资者在签署合作协议时能够充分了解和保护自身利益。

二、签署流程1. 商务洽谈阶段商务洽谈阶段是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前提,双方应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合作意向、确定合作方式、以及双方的权益分配等重要事项。

在商务洽谈阶段,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双方需提前明确各自的投资目标、预期收益以及合作期限等重要要素。

- 商务洽谈期间,双方需要保持积极的沟通和良好的合作氛围,及时解决出现的分歧和纠纷。

2. 资料准备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前,双方需要准备和确认以下资料:-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报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资料等。

- 接受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的审查和意见,确保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资金募集与准备如果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双方需要在签署协议之前完成资金募集和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在资金募集与准备阶段,应注意:-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 合理分析项目的风险与收益,明确各方的资金投入比例和回报机制。

4. 草拟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草拟是确保双方权益和合作目标得到保障的关键环节。

在草拟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合作协议应以双方达成的意向为基础,明确项目的具体内容、责任分工、权益保护等条款。

- 草拟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协议合规并能有效维护各方的权益。

5. 协商和修改签署合作协议之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和修改,以确保协议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协商和修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保持平等和公正原则,充分尊重对方的合理诉求。

- 对于关键性和模棱两可的条款,可通过进一步协商和明确来避免日后的纠纷。

6. 签署签署合作协议前,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 双方需详细阅读协议内容,并全面了解各项条款的含义和影响。

投资意向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投资意向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投资意向协议书应注意什么投资意向协议书是双方在进行投资协商过程中达成初步共识的文件,它包括了双方的意向、权益分配、具体投资内容、风险分担等内容。

下面是关于撰写投资意向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一、项目背景与基本内容:在协议书的开头部分,要明确项目的背景和基本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目标、规模、行业、市场前景等。

同时,在此部分还应列出投资方的名称、简介以及股权结构和运作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双方的意向和合作原则:在协议书的次部分,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投资意向和目标,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投资阶段、合作期限等。

此外,还应在本部分列出双方的合作原则,如平等互利、诚信守信、风险共享等。

三、权益分配与财务安排:在协议书中,应详细描述双方的权益分配方案和财务安排。

包括双方的投资比例、股权结构、融资方式和借款利率等。

此外,双方还应明确投资方在项目中有无决策权、签约权等相关权限。

四、投资内容与运营管理:在协议书中,应详细描述投资的具体内容和运营管理安排。

包括投资方的资金流入方式、投资方的参与方式(是否参与公司决策、组织架构等)、双方的投资责任和义务等。

五、风险分担与退出机制:在协议书中,应明确风险分担方案和退出机制。

包括投资方在项目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项目的保护措施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此外,还应明确投资方退出项目的条件和方式。

六、保密条款与违约责任:在协议书中,应包含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双方应对项目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进行约定,并明确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和后果,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附则:在协议书的最后部分,可以加入其他的附则,如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

另外,也可以对协议书的解释、修改、终止等事项进行约定。

在写投资意向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语言简练:投资意向协议书应尽量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和长句子,以便双方更易理解协议的内容和条款。

2.详尽具体:协议书中的内容应该尽量详细具体,排除模棱两可的表述,以避免后续争议和不必要的误解。

投资协议注意事项

投资协议注意事项

投资协议注意事项
投资协议是企业或个人进行投资时必须签订的一种合同。

在签订投资协议前,投资者应该了解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责。

投资者应当清楚的了解投资的项目,回报以及资金用途,同时协议中也应该明确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和责任。

第二,签订投资协议需要注意到协议中的保证和承诺。

投资者需要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资金用途情况,同时企业也需要对资金用途和项目的回报情况做出保证和承诺。

第三,投资人应该注意到协议中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了解到所投资项目的风险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动可能对该项目造成的影响。

协议中应该明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签订投资协议需要注意到条款的合法性。

协议的条款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发生法律纠纷。

第五,协议的签订需要注意交易方式和时间。

投资者应该了解到资金支付方式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议中应该明确时间节点和相关合同条款的执行时间。

第六,在投资协议中合理规避风险。

投资者应加强对所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协议中应明确风险措施和后续的法律责任。

总之,签订投资协议是保障投资者权益以及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投资者应该遵循上述注意事项,注重协议条款的细节,做出明智的投
资决策。

投资合作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投资合作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投资合作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一、双方的基本信息:1.1 投资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1.2 合作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投资方身份、权利、义务:2.1.1 投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

2.1.2 投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2.1.3 投资方享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的权利。

2.1.4 投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保密义务。

2.1.5 若投资方违反协议,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 合作方身份、权利、义务:2.2.1 合作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提供技术、资源等。

2.2.2 合作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技术支持、生产等义务。

2.2.3 合作方享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获取合作回报的权利。

2.2.4 合作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保密义务。

2.2.5 若合作方违反协议,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 履行方式: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各自义务。

2.4 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毕为止。

2.5 违约责任:2.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5.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的请求。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5.1 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可供法院或仲裁机构作为涉案合同之证据,是可执行的。

以上为投资合作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各项条款均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关键要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关键要点一、引言投资合作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投资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

本文将重点介绍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关键要点,以帮助投资者和合作伙伴更好地理解和签署协议。

二、合作目的和范围在投资合作协议书中,首先需要明确合作的目的和范围。

合作目的是指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意图,例如共同开发一个项目或进入一个市场。

合作范围则是指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和领域,包括资金投入、资源共享、技术支持等。

三、投资条件和方式投资合作协议书中需要明确投资条件和方式。

投资条件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方式等。

投资方式可以是现金投资、股权投资或其他形式的投资。

此外,还需要明确投资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和回报,例如股权比例、分红方式等。

四、合作管理和决策机制合作管理和决策机制是投资合作协议书中的重要内容。

合作管理指双方如何共同管理合作项目,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层级、决策流程等。

决策机制则是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何做出决策,例如投资决策、业务决策等。

合作管理和决策机制的明确可以有效避免合作过程中的纠纷和冲突。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是投资合作协议书中的重要保护内容。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作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

保密条款则是指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保守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例如商业计划、技术方案等。

保密条款的明确可以有效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

六、风险分担和责任限制在投资合作协议书中,需要明确风险分担和责任限制。

风险分担是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例如,投资方承担资金风险,合作方承担技术风险。

责任限制则是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范围和限制,例如合作方对于投资方的损失承担有限责任。

七、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投资合作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

合作期限是指合作双方合作的时间范围,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终止条件则是指合作双方可以终止合作的条件,例如违约、不可抗力等。

签署投资类协议-你需要关注的几个重要事项

签署投资类协议,你需要关注的几个重要事项导语:现金流对于企业而言犹如人体的血液,身体失去血液,生命难以存在,同样企业失去资金,其生产经营活动将难以正常运转。

因此创业者设立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筹集资金,而当企业成立后,需要做大做强、扩大再生产的时,仍然离不开筹集资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融资”这件事将伴随着一个企业成长的全过程。

大家都知道引入投资常见的方法是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作为被投资的目标公司面对资源强大的投资方PE/VC,各方面资源都比较匮乏,尤其是风险防控体体系。

这就给我们目标公司的顾问律师或公司法务人员参与顾问单位或所在企业投融资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笔者简单谈谈投资类协议需要关注的点一、投资类项目的主要阶段(一)达成投资意向阶段(涉及“条款清单”或“投资意向书”的签订)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标的公司进行初步审查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前期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方案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条款清单、意向书。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双方只要是达成投资意向,投资意愿,这个条款清单或投资意向书会列明这次投资最基本的商业条款有哪些?提醒,意向书中除了“排他期”“保密条款”等一些个别条款的条款之外,其他的规定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二)尽职调查阶段(投资方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这个阶段是投资方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结束的时候,中机构要给投资人出一份尽调报告,内容基本为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提供给投资方决策使用。

(三)谈判和签约阶段(涉及主要的投资协议文本谈判和签署)这各阶段是投资事项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

这些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或者股东间的其它协议,上述投资类文书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合作协议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投资合作协议的要点与注意事项投资合作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作方式,通过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介绍投资合作协议的要点与注意事项,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投资合作中的相关事宜。

一、投资合作协议的要点在起草投资合作协议时,应该涵盖以下要点:1. 合作目的和范围明确合作双方的目标和意图,确保双方在合作中具有一致的认识。

详细定义合作的范围、规模以及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具体事项。

2. 投资额和股权比例确定每个合作方的投资额和相应的股权比例。

投资额与股权比例的确定应根据各自资源、经验和贡献进行合理的划分,以保证公平公正。

3. 盈利分配方式明确盈利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比例,可以根据投资额和股权比例来划分分红权益。

同时,也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如何处理亏损和风险分担的问题。

4. 管理与决策机制确定合作的管理与决策机制,包括公司章程的设立、董事会的成立与职权划分、决策的程序和方式等。

确保各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能够积极参与和发表意见。

5. 退出机制合作中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因此应该在协议中设立退出机制,明确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可以规定合作期限、受益权分配或者合作终止时的补偿方式等。

二、投资合作协议的注意事项除了以上要点,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合作协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1. 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合作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违法而导致的风险和纠纷。

在起草协议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意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条款明确与详尽协议中的条款要尽量明确、详细,以避免歧义和纠纷的出现。

协议涉及到的各项权益和义务都应该清晰表达,确保双方都能理解并达成一致。

3. 风险与保障措施充分评估合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协议中约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例如,可以明确资金投入的方式、债权担保的设定等,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4. 不可抗力和纠纷解决在协议中预留不可抗力条款,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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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投资类协议,你需要关注的几个重要事项导语:现金流对于企业而言犹如人体的血液,身体失去血液,生命难以存在,同样企业失去资金,其生产经营活动将难以正常运转。

因此创业者设立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筹集资金,而当企业成立后,需要做大做强、扩大再生产的时,仍然离不开筹集资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融资”这件事将伴随着一个企业成长的全过程。

大家都知道引入投资常见的方法是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作为被投资的目标公司面对资源强大的投资方PE/VC,各方面资源都比较匮乏,尤其是风险防控体体系。

这就给我们目标公司的顾问律师或公司法务人员参与顾问单位或所在企业投融资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笔者简单谈谈投资类协议需要关注的点一、投资类项目的主要阶段(一)达成投资意向阶段(涉及“条款清单”或“投资意向书”的签订)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标的公司进行初步审查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前期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方案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条款清单、意向书。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双方只要是达成投资意向,投资意愿,这个条款清单或投资意向书会列明这次投资最基本的商业条款有哪些?提醒,意向书中除了“排他期”“保密条款”等一些个别条款的条款之外,其他的规定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二)尽职调查阶段(投资方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这个阶段是投资方会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结束的时候,中机构要给投资人出一份尽调报告,内容基本为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提供给投资方决策使用。

(三)谈判和签约阶段(涉及主要的投资协议文本谈判和签署)这各阶段是投资事项实施阶段,投资方将与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作为约束投融资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

这些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或者股东间的其它协议,上述投资类文书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割阶段(俗称“放款”)只有最后进行到了交割阶段,公司才能真正收到投资人的投资款,也只有到了这个阶段,才标志着整个投资的过程才算完成。

二、投资类项目的重要条款(一)交易结构条款投资协议应当对交易结构进行约定。

应当明确:投融资双方以何种方式达成交易,主要包括:投资方式、投资价格、交割安排等内容。

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增资、股权转让,少数情况下包括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等,或者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

确定投资方式后,投资协议中还需约定认购或受让的股权价格、数量、占比,以及投资价款支付方式,办理股权登记或交割的程序、期限、责任等内容。

(二)先决条件条款在签署投资协议的时候,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可能还存在某些事项尚未落实的情况,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

为保护投资方利益,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相关方落实相关事项、或对可变因素进行一定的控制,构成实施投资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协议以及与本次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均已经签署并生效;2.标的公司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如股东会、董事会)、第三方和政府(如须)批准或授权;全体股东知悉其在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并无异议,同意放弃相关优先权利;3.投资方已经完成关于标的公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且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政策、交易惯例或投资方的其它合理要求;(三)陈述与保证条款(这可能是投资协议中内容最长的部分)对于尽职调查中难以取得客观证据的事项,或者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至投资完成之日(过渡期)可能发生的妨碍交易或有损投资方利益的情形,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做出承诺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公司及原股东为依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拥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开展其业务所需的所有必要批准、执照和许可;2.各方签署、履行投资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会违反公司章程,亦不会违反标的公司已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的约束;3.过渡期内,原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或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标的公司的任何资产均未设立抵押、质押、留置、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负担;标的公司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置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正常经营以外的重大债务;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已向投资方充分、详尽、及时的披露或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没有重大遗漏、误导和虚构;原股东承担投资交割前未披露的或有税收、负债或者其他债务;(四)反稀释条款为防止标的公司后续融资稀释投资方的持股比例或股权价格,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反稀释条款,包括反稀释持股比例的优先认购权条款,以及反稀释股权价格的最低价条款等。

1.优先认购权。

投资协议签署后至标的公司上市或挂牌之前,标的公司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引进新投资者,应在召开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之前通知本轮投资方,并具体说明新增发股权的数量、价格以及拟认购方。

本轮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按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按同等条件认购相应份额的新增股权。

2.最低价条款。

投资协议签署后至标的公司上市或挂牌之前,标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进新投资者,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轮投资价格。

如果标的公司以新低价格进行新的融资,则本轮投资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无偿向其转让部分公司股权,或要求控股股东向本轮投资方支付现金,即以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的方式,以使本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降低至新低价格。

(五)估值调整条款估值调整条款又称为“对赌条款”,即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向投资方承诺,未实现约定的经营指标(如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等),或不能实现上市、挂牌或被并购目标,或出现其他影响估值的情形(如丧失业务资质、重大违约等)时,对约定的投资价格进行调整或者提前退出。

估值调整条款包括:1.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

若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指标低于承诺的经营指标,则控股股东应当向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

应补偿现金=(1-年度实际经营指标÷年度保证经营指标)×实际投资金额-投资方持有股权期间已获得的现金分红和现金补偿或者以等额的标的公司股权向投资方进行股权补偿。

但是,股权补偿机制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股权发生变化,影响股权的稳定性,在上市审核中不易被监管机关认可。

2.股权回购请求权。

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标的公司的业绩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或不能实现上市、挂牌或被并购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以实现退出;也可以约定溢价购买,溢价部分用于弥补资金成本或基础收益。

如果投资方与标的公司签署该条款,则触发回购义务时将涉及减少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操作程序较为复杂,不建议采用。

实务中对于对赌协议的认识:投资方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的对赌条款是签署方处分其各自财产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投资方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对赌条款则涉及处分标的公司的财产,可能损害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利益,或导致股权不稳定和潜在争议,因而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所以,无论是现金或股权补偿还是回购,投资方都应当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协议并向其主张权利。

(六)出售权条款为了在标的公司减少或丧失投资价值的情况下实现退出,投资协议中也约定出售股权的保护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随售权(共同出售权)条款。

如果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拟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直接或间接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则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控股东或者按其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将其持有的相应数量的股权售出给拟购买待售股权的第三方。

2.拖售权(强制出售权)领售权条款。

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标的公司的业绩达不到约定的要求或不能实现上市、挂牌或被并购目标,或者触发其他约定条件,投资方可以强制公司原有股东参与投资者发起的公司出售行为的权利,投资方有权强制公司原有股东(主要是指创始人和管理团队)和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必须依投资方与第三方达成的转让价格和条件,参与到投资方与第三方的股权交易中来。

通常是在有人愿意收购,而某些原有股东不愿意出售时运用,这个条款使得投资方可以强制出售。

(七)清算优先权条款如果标的公司经营亏损最终破产清算,投资方未能及时退出,可以通过清算优先权条款减少损失。

应指出,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股东超出出资比例分取清算剩余财产。

1.《公司法》第187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虽然有以上规定,但是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再分配补偿机制。

例如,投资协议中可以约定,发生清算事件时,标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支付相关费用、清偿债务、按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如果投资方分得的财产低于其在标的公司的累计实际投资金额,控股股东应当无条件补足;也可以约定溢价补足,溢价部分用于弥补资金成本或基础收益。

我们以俏江南股权融资故事为例,体会下投资协议是如何环环相扣保护资本方的(注:案例中引用的数字可能存在误差,请读者自行查证)2000年,张兰进军中高端餐饮业,创立了俏江南,企业发展得很快。

2008年,全球爆发金融危机,资本方为规避周期性行业的波动,开始成规模地投资餐饮业,在这种背景之下,2008年下半年,鼎晖以等值于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换取了俏江南10.5%的股权,据此计算,俏江南当时的估值约为19亿元。

俏江南融资之后,由于后期企业发展陷入不利形势,使得投资协议中的一系列条款被多米诺式恶性触发:股份回购条款、领售权条款、清算优先权条款,令张兰日益陷入泥潭。

接下来我们具体来看看,俏江南是如何随着时间和局势的演进,逐一触发这些条款的。

鼎晖的投资,给俏江南带来资金的同时,也给其套上了枷锁,他们签的是业界普遍的“对赌协议”:“如果非鼎晖方面原因,造成俏江南无法在2012年年底之前上市,鼎晖有权以回购方式退出俏江南。

”这个关键条件是在2012年年底之前上市。

2011年3月俏江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于A股上市的申请。

2012年1月30日,俏江南被列入中国证监会披露的IPO申请终止审查名单。

A股上市不成,俏江南决定转道赴港上市。

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对定位于中高端餐饮的俏江南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俏江南最终未能实现2012年末之前完成IPO。

这样就导致其触发了向鼎晖融资时签署的“股份回购条款”。

这就意味着,俏江南必须用现金将鼎晖所持有的俏江南的股份回购回去,同时还得保证鼎晖获得合理的回报。

假设鼎晖在协议中要求每年20%的内部回报率的话,那么鼎晖2008年2亿元的原始投资,2013年要求的退出回报至少在4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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