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成品半成品检验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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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所有的新品都必须做耐寒/耐热试验。

3.3新产品首批(成品和半成品)都必须进行离心试验。

检验室还必须对成品的外包装进行检查。根据QB/T1685-93《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进行检查。

4.0微生物检验标准(由于设备上的问题只对产品进行细菌总数的检验)

4.1成品/半成品:根据GB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进行(除不需要微检的产品所有的产品都

进行微检)。

4.2纯水:参照GB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g

4.3原料:参照GB7916-87 《化妆品卫生标准》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g

4.4空气:不得大于1000cfu/m3

5.0理化试验方法

5.1外观——目测检验

5.2色泽——目测检验

5.3气味——嗅觉检验

5.4PH ——按GB/T13531.1-2000《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进行检验。

5.5粘度

5.5.1仪器

温度计精度0.2℃ 1支

NDJ—1型旋转粘度计 1台

高型烧杯 250ml 1个

5.5.2操作:

取适量试样放入250ml烧杯中﹐使试样恒温在25 ±1℃﹐用NDJ—1型旋转粘度计测定。

5.6离心考验

5.6.1仪器

离心机﹕1台﹔

离心管﹕刻度10ml﹐2支﹔

电热恒温培养箱﹕灵敏度±1℃,1台﹔

温度计﹕精度0.5℃﹐1支。

5.6.2操作

将7ml待验膏霜灌入离心管中﹐用软木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38±1℃的电热恒培养箱内

﹐保持1h后﹐即移入离心机中﹐并将离心机调整到3000r/min﹐旋转30min取出观察。

5.7耐热

5.7.1仪器

温度计﹕精度0.5℃,一支﹔

电热恒温箱﹕灵敏度1℃,一台。

5.7.2操作

预先将电热恒温箱调节到40±1℃﹐取试样两瓶﹐一瓶放入恒温箱内﹐一瓶室温保存作标样﹐

24h后取出耐热样品﹐恢复至室温后与保存标样相比﹐应无分层﹑变稀﹐变成现象。

5.8耐寒

5.8.1仪器

温度计﹕精度0.5℃,一支﹔

冰箱﹕灵敏度±2℃,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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