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
财务制度库存现金限额

财务制度库存现金限额一、库存现金限额的设定1. 参考企业规模和业务规模企业的规模和业务规模对库存现金限额的设定产生直接影响。
一般来说,规模越大的企业,需要储备的库存现金也会越多。
如果企业的业务范围较广,现金交易也比较频繁,那么库存现金限额就需要相应地提高。
2. 考虑企业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是企业长期生存发展的关键,因此在设定库存现金限额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流动性需求。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突发的资金需求,若库存现金限额过低,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因此,在设定库存现金限额时,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流动性需求。
3. 考虑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是设定库存现金限额时另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如果企业在业务运营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那么需要适当提高库存现金限额,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
另一方面,若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降低,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1. 建立科学的审批机制为了有效管理库存现金限额,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审批机制。
在设定库存现金限额时,需要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每一笔现金支出都经过合理审批。
同时,需要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企业在管理库存现金时,需要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对于每一笔现金支出,都需要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流程,防止现金的滥用和挪用。
3. 合理规划现金流动在管理库存现金时,企业需要合理规划现金流动。
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现金流动计划,确保现金的充分利用和流动性。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预算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现金流动中的问题。
4. 加强内部控制为了确保库存现金限额的有效管理,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
在库存现金的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审计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同时,需要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和稳健经营。
如何管理库存现金限额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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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2.企业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且不得私设“小金库”。
3.现金管理“八不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即: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1.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坐支情况,并同时报告开户银行,便于银行对坐支金额进行监督和管理。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你知道现金管理的规定有哪些吗?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现金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现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和子公司。
第二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三条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业务开展情况,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超出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
一般情况下,库存现金限额在5万元以内。
第四条各单位出纳人员为库存现金的具体管理人员,负责现金保管、报销支付,现金日记账登记,现金盘点工作。
出纳办理现金业务要严格执行集团财务报销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五条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补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六条市内零星采购,能签发银行转账支票结算的,用转账支票支付;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开具银行转账支票予以支付,不准用现金支付。
异地采购,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应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第七条结算起点暂定为3000元。
第八条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除没收资金外,对涉及的人员从严处理。
第九条严禁使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白条”抵库。
第三章出纳银行卡管理第十条为了方便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经集团财务资金部批准,各单位可以出纳名义开立银行卡。
第十一条出纳银行卡由出纳保管,密码应由会计保管。
第十二条银行卡应开通网银业务,交易信息发送到财务。
第十三条出纳银行卡视同现金管理,每笔款项结算记录应附在会计记账凭证后。
第十四条凡办理出纳银行卡的单位,必须与出纳办理个人银行卡使用协议(附件1)。
第十五条为了防范现金保管风险,每天下班前,留存不超过2万元的库存现金,其他现金可存入出纳银行卡。
第十六条出纳银行卡账户不得用于本单位以外的资金结算,不得用于出纳本人的资金结算。
第十七条出纳银行卡上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纳入本单位账户核算。
会计准则 企业库存现金限额

会计准则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实用版】目录一、什么是库存现金限额二、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方法三、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程序四、库存现金限额的确定原则五、会计准则对库存现金限额的影响正文一、什么是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
这个限额的设定既要保证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当单位的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行调整。
二、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方法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
对于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单位,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经过审查、核定和综合平衡后,在申请批准书上填写批准限额数。
三、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程序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2.开户单位根据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填报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4.开户银行经过审查、核定和综合平衡之后,在申请批准书上填写批准限额数。
5.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四、库存现金限额的确定原则库存现金限额的确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
2.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降低现金管理风险。
3.考虑到单位的经济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库存现金限额。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五、会计准则对库存现金限额的影响会计准则对库存现金限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要遵循会计准则,确保现金管理的合规性。
2.库存现金限额的调整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保现金收支的准确性。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五篇)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库存现金安全,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库存现金,是指各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本规定是对各公司涉及现金收支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
集团及所属各公司财务部是具体办理现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出纳员是负责库存现金安全的保管人。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第四条各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____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大额现金,应按规定上报批示,可以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____每日零星支出额____核定天数每日零星支出额____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第六条各公司库存现金如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
第三章库存现金的保管第七条现____管人员应负责对现金做如下保管:(一)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和代收代付款项)或其他物品;(二)保险柜的钥匙和____只能由现____管人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____告诉他人;(三)现____管人员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必须将现金、支票、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不得随意存放;(四)现____管人员变更时,新任接交人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____。
第八条现____管人对核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必须核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所有库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第四章库存现金存、取管理第九条各公司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不得私设“小金库”。
关于核定营业网点库存现金限额的通知

关于核定营业网点库存现金限额的通知
各信用社、事业部:
根据现金管理相关要求,同时为鼓励一线业务人员宣传和引导客户尽可能充分利用非现金结算工具办理各项业务,大力提高非现金结算业务所占比重,大力宣传非现金业务结算。
在保证营业网点正常现金收付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现金收付量和库存余额,降低风险和非生息资金占用,提高资金收益。
经联社研究,决定对营业网点库存现金限额进行调整。
根据ATM机的布放使用情况,已安装并投入使用ATM机的网点,按柜员尾箱、ATM机分别核定库存现金限额,ATM机库存现金限额核定以ATM机日均余额为基础,柜员尾箱库存现金限额按各网点存、贷款月均余额、业务量、周边结算环境等结合ATM机限额额度进行核定。
附件:作联社营业网点2012年库存现金限额核定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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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管理第二条公司必须建立钱帐分管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立,实行管钱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必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第三条在款项移交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
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由综合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组成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随时的盘点。
第四条现金的收入和保管现金的收入为小额的销售收入,不能转帐单位的销售收入,特殊情况下的借款,领款的收回,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现金结算的收入;现金保管应有可靠的防盗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如下: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3、根据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方面等各种奖金;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元以下的小额支出;8、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银行支票或本票支付。
确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财务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公司的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6#元。
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不得将单位的。
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第九条各管理处除了执行好上述相关规定外,再作以下规定:1、所有管理处发生的现金业务均由管理处二级财务核算员统一与公司财务结算,并必须在票据上签名;2、二级财务核算员每日根据相关票据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3、管理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其中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有物管费、临时停车费、住宿费、资产管理费、场租费、安防系统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必须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用收款收据开具的业务包括代收的水电费、文明装修保证金、代收的泊位费、借书卡押金、电卡押金等;4、支出业务主要包括:文明装修保证金、借书卡押金等款项的退还,此款的退还必须凭原始的收款收据;5、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二级财务核算员必须与公司财务把当日管理处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便于公司出纳把现金存于银行;6、每个星期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扣罚二级财务核算员20元/次。
中国银行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doc

中国银行关于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银行文号:中银财[1996]578号发布日期:1996-12-25执行日期:1996-12-25生效日期:1900-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运用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减少现金库存过大的风险,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将库存现金降到最低限度,总行决定在全系统实施库存现金限额控制的办法。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限额控制范围:各级行、处金库的库存本外币现金,各营业网点尾数箱的备付本外币现金。
二、确定库存现金限额的原则:(一)金库人民币库存现金限额,以保证营业网点2-3天的现金支付量进行确定;外币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各级行外币收付量、集中、运送等情况进行确定。
全年收付相抵,净回笼行的金库库存现金限额要尽量压低。
(二)尾数箱备付金限额。
收款柜台的尾数箱实行空箱上柜,不制定限额;付款柜台的尾数箱和收付合一的尾数箱的备付金限额以人民币和几种经常支付的外币不成把的零头金额进行确定。
三、库存现金限额的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辖内机构和本行自身库存现金限额,汇总后于明年1月底前报总行备案。
本行自身的库存现金限额由总行核定。
(二)人民币库存现金限额如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没有核定,由我行按上述办法自行核定,如人民银行已予核定,上报总行时予以说明。
四、库存现金限额的检查:为了保障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有效实施,一方面各级行处的领导和财会部门、出纳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行处库存现金的情况,超过限额时要抓紧及时解缴;一方面上级行要对下级行的库存现金状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巡回检查,要制度化。
对于那些对现金管理不重视,经常超过限额,屡教不改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甚至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处分或处理。
同时要建立库存现金的报告制度,各级行处每天营业终了,要将当日库存现金额逐级上报到省分行出纳部门,经省分行汇总后,于次日上午报总行财会部(出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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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
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