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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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餐饮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餐饮公司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餐饮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餐饮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餐饮管理咨询等。

第五条餐饮公司的经营地址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

第六条餐饮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餐饮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八条董事会是餐饮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其中包括一名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监事会是餐饮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人数不少于三人。

第十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一条餐饮公司应依法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地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餐饮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餐饮公司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餐饮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餐饮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公司权益和利润分配第十六条餐饮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餐饮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八条餐饮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订和解释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会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如今不少餐饮连锁店,那么,下面是特地为大家的关于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以xxx品牌为基础,在做好单店经营的同时,组织相关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组织特色食品、绿色饮料、高档白酒的研发生产;组织“xxx”品牌饭庄连锁经营;组织“xxx”“节能分餐火锅成套装置”的生产运用和普及推广;开展特色火锅店连锁经营;开展餐饮业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食堂酒店管理服务;开展其它经营活动。

最终,通过相关产业的配套发展,打造xxx企业产业链条并最终实现xxx企业的跨地域和跨行业规模发展。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初步确定为:“xx省xx县xxx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具体名称以有关部门审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在xx县城关镇文明路63号附1号xxx饭庄5楼(xx县城外环路自来水公司路口—顺达加油站路段)。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餐饮业用具开发与推广、餐饮业原料生产及物流配送、餐饮服务连锁经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业专业人员劳务输出、食堂酒店管理服务、其他相关经营。

第七条、公司的组织及经营模式为:以餐饮业为运动轴心的链条式产业经营,主营餐饮服务,兼营其它相关产业。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元,其中,“xxx”产权房屋米,折价出资元,“xxx”节能就餐火锅专利权折价出资元,货币出资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出资。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名称第九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股东登记表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备注第十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其投资。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餐饮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和员工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和企业文化的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和内部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所有公司成员均应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全体股东的讨论和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修改。

第二章公司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设立,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享有作为法人的权利和承担法人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三人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运营部、财务部等,各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分工合作,负责各自的业务范围,共同完成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规划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酒水供应、批发零售食品等相关业务。

公司将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第八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严格把控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成为一家国内餐饮业的知名品牌,提供多元化的餐饮产品和服务,并追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第四章股东权益和分配第十条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总额为X元,每股面值为Y元。

第十一条股东的权益包括权益收益和管理权益。

权益收益是指公司的经营所得,按照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管理权益是指股东在公司决策中享有的权益,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等。

第十二条公司每年结束后,应根据当年的经营状况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原则上应遵循先支付公积金和税费,再支付股息和红利的原则。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合法、规范并面向股东的原则,财务活动需遵从财务预算、严格核算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对财务报告进行公示和报备。

餐饮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称为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为XX Catering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外卖配送、食品研发和销售等。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方针是: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提供高品质的餐饮服务,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餐饮品牌。

第四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1. XX股份:出资人为XX,持股比例XX%;2. XX股份:出资人为XX,持股比例XX%;3. XX股份:出资人为XX,持股比例XX%。

第五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公司成员都应遵守。

第二章公司成员第六条公司成员包括股东和董事。

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以保护自身利益;2. 分享公司的红利、收益和剩余财产;3.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股份的权利;4. 公司清算时按照持股比例分享财产。

第八条公司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由X至X个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决策和表决等事项遵循公司法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财务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作和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和环境保护,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第十五条公司应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公司变更和解散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散手续。

生鲜行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生鲜行业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生鲜产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部门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生鲜产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生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新鲜、优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标准,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合格的生鲜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质量标准、供货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条款。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部门应确保生鲜产品储存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温度、湿度适宜。

第八条生鲜产品应按照种类、等级、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定期对储存环境、设备进行消毒,确保生鲜产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加工管理第十条加工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生鲜产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二条加工过程中,严格把控原料质量,杜绝使用过期、变质原料。

第五章配送管理第十三条配送部门应确保生鲜产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新鲜。

第十四条配送人员应熟悉配送路线,确保按时送达。

第十五条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配送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生鲜产品损坏。

第六章销售管理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销售技巧。

第七章员工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公司关心员工生活,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加加食品:公司章程(2020年5月)

加加食品:公司章程(2020年5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2第三章股份 ------------------------------------------------------------------------------------- 2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6第五章董事会 --------------------------------------------------------------------------------- 21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第七章监事会 --------------------------------------------------------------------------------- 32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37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41第十二章附则 --------------------------------------------------------------------------------- 4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简称],为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地区为[地区]。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业务、食品销售业务、餐馆管理和经营、外卖服务等。

第四条公司股东本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1. [股东姓名1],持股比例[%]2. [股东姓名2],持股比例[%]3. [股东姓名3],持股比例[%]第五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公司管理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推选产生。

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的重要事务,并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议。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推选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股东权益。

第八条公司经理本公司设有经理,由董事会推选产生。

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九条公司财务本公司设有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三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条章程的修改1.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过股东会议的审议通过。

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公司章程的生效本章程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始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另行约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报股东会议备案。

以上为餐饮公司章程范本,供参考使用。

具体内容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 注:本范本内容仅作参考之用,具体编制章程时请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

食品合伙公司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合伙企业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名称为:[食品合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企业”)。

第三条本企业经营范围:[详细列出经营范围,如食品研发、生产、销售、加工等]。

第四条本企业住所:[详细列出住所地址]。

第二章合伙人第五条本企业由[合伙人人数]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人包括:[合伙人姓名及出资比例]。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方式:[详细列出合伙人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额:[详细列出各合伙人出资额]。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时间:[详细列出各合伙人出资时间]。

第九条合伙人出资证明:合伙人出资后,由本企业出具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人出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其出资,但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合伙事务执行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事务由合伙人共同执行。

第十二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之间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合伙人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四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四章合伙人权利义务第十五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一)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文件;(二)参加合伙企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三)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四)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转让或者请求购买其他合伙人的出资;(五)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比例向合伙企业出资;(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维护合伙企业利益;(三)保守合伙企业商业秘密;(四)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亏损;(五)其他依法承担的义务。

第五章盈利分配与亏损分担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

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食品厂公司章程范本〔通用5篇〕食品厂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开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那么。

第二条企业名称: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老实信誉原那么,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开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展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平安,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展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食品加工厂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加工厂经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加工厂的经营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加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原料采购、加工生产、质量控制、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食品加工厂应坚持诚信经营、质量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为社会提供安全、健康、美味的食品。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原料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优质、价廉的原则,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并保存合同及相关凭证。

第六条原料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对原料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得入库。

第七条对验收合格的原料,应做好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批号、数量、质量等信息,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三章加工生产与质量控制第八条食品加工厂应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第九条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食品加工厂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厂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四章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厂应建立健全产品销售体系,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厂应做好产品标签标识,明示产品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厂应设立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咨询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召回的不合格产品,食品加工厂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第五章员工管理与培训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厂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七条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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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如今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

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第二十二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须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就就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行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一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一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合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三十一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教研员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一式肆份,公司留存一份,各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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