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XiamenUniversity
《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 为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平,保护⽣态环境,制定了《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下⾯是详细内容。
《厦门市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活垃圾管理,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平,保护⽣态环境,保障⼈民⾝体健康,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活垃圾(以下称⽣活垃圾),是指本市市区、镇所在地街道、风景旅游区、独⽴⼯业区、经济开发区以及上述区域的近岸海域范围内,⼀切单位和个⼈在⽇常⽣活及为⽣活服务活动中产⽣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活动中产⽣的垃圾。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活垃圾管理⼯作。
区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辖区内的⽣活垃圾管理⼯作。
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市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环保、计划等⾏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活垃圾治理发展规划,经市⼈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章 ⽣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五条 ⽣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应设施的相关标准和环境卫⽣清扫保洁标准,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执⾏。
本市有关标准由市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制定,经市市容环境卫⽣⾏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执⾏。
第六条 卫⽣责任区的环境卫⽣清扫保洁,必须达到本市环境卫⽣清扫保洁标准。
环境卫⽣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市区主次⼲道、公共⼴场、⼈⾏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由所在区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车⾏隧道、公路、铁路、专⽤道路,由管理单位负责; (三)实⾏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四)飞机场、港⼝码头、⽕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线路始末站、公园、旅游景点、⽂化体育场所、公共浴场、停车场、风景名胜区、商业⽹点、⼯业区、仓储区、保税区、开发区等场所,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 (五)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应对其所辖区域负责清扫保洁; (六)街⼼花园、绿地、绿化带、花坛,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集贸市场由市场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近岸海域、沙滩、护坡及港⼝客、货运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海⾯,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其他公共海⾯由市市容环境卫⽣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九)举⾏⼤型户外活动,组织单位在活动期间应负责保持场所的整洁并在活动结束时及时清理场所; (⼗)施⼯⼯地由施⼯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业主负责。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全文)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全文)•2017中国环保行业高端人才交流会--中国环博会上海站•5月清洁燃煤发电论坛,燃煤发电清洁化发展之路(二)推行分类投放由区政府牵头,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1.分类规定。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
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
全市统一组织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袋选型招标,各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区环卫部门3.分类投放要求。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责任人定义详见《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环卫系统收运网络。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4.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或使用APP 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方式回收处理可回收物。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商务局,各区环卫部门(三)推行分类收运由区政府负责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
1.建立直运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思明区、湖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直接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运往后坑环卫基地或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其他垃圾运往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回收物自行处理;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可回收物由各区自行处理;全市的有害垃圾由各区、各单位自行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逐步建立起以清洁直运为主的收运模式。
厦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处理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有效的环保措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实施。
作为一个具有环保意识和责任感的城市,厦门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期为城市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首先,厦门市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居民需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进行投放。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和废玻璃等,有害垃圾主要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荧光管等,湿垃圾是指厨余垃圾,而干垃圾则包括其他不可回收物。
市政府将在社区设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并进行定期收运和处理,以保证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和处理。
其次,厦门市还将加大对单位和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力度。
各类单位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确保垃圾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投放。
同时,市政府将加强对单位和机构的督导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厦门市还将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同时,还将利用各类媒体和社区平台,加强对垃圾分类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市民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
最后,厦门市将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监测体系,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还将加强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大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总之,厦门市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将通过多种措施,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城市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清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垃圾分类事业努力奋斗!。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57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6.04.22
施行日期
2016.04.22
文号
厦府办〔2016〕57号
主题类别
城市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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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6〕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结束——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背景随着人口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垃圾问题日益突出。
垃圾分类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不仅涉及城市形象、市民健康,更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问题。
近年来,厦门市在垃圾分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
目标通过本方案,旨在推进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的分类准确率、资源利用率,减少垃圾排放总量、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方案内容1. 建设分类设施为了方便市民的分类投放,必须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在厦门市内的各个小区、公共场所等适当位置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如纸类、塑料类、金属类、湿垃圾、干垃圾等等分类垃圾桶,并在垃圾桶上标明可投放的垃圾种类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此外,可在小区、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倡导板块,通过新媒体、户外广告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及操作方法。
2. 制定分类收运计划按照居民出垃圾和单位出垃圾分别进行收运计划,制定垃圾收运的方案,分别区分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等种类,并制定不同的收运设备和方法。
例如,对湿垃圾采用密闭式收集运输方式,对可回收物采取分类收集、专项运输方式,确保各类垃圾在收集的过程中不互相混合。
在收集运输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加装垃圾压缩机,最大力度减少垃圾排放总量。
3. 宣传教育和监管在垃圾分类运营过程中,宣传教育和监管都是关键环节。
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操作技能。
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垃圾分类运营行为。
制定垃圾分类投放纪律和处罚规定,定期对垃圾分类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4. 建立垃圾处理系统垃圾分类完成后,需要对不同种类的垃圾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将湿垃圾按照分解周期进行堆肥处理,制成有机肥和土壤改良剂;干垃圾先进行分类处置,质量质检合格后,进行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可回收的垃圾则可以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分类回收和加工利用;有害垃圾需交由专门机构进行灭菌处理并安全处置。
结论厦门市垃圾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厦门湾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厦门湾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问题日益突出,垃圾分类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作为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厦门市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工作。
为了更好地处理厦门湾地区的垃圾问题,制定了厦门湾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首先,对于厦门湾地区的垃圾分类,我们将采取“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分类方法。
其中,“厨余垃圾”主要包括食材残余、食品加工废弃物、餐厨垃圾等;“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等;“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垃圾。
通过这种分类方法,可以更好地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为了有效实施垃圾分类,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通过在厦门湾地区设置不同类型垃圾的收集点,比如设置专门的厨余垃圾桶、可回收垃圾回收站、有害垃圾收集点等,方便市民投放垃圾。
同时,还将加强对垃圾分类收集点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为了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社区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
同时,还将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教育,培养青少年和员工的垃圾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氛围。
最后,为了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通过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职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将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总之,厦门湾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动厦门湾地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创建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保护厦门湾的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让厦门湾更加清洁、美丽。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运营方案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垃圾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在中国,尤其是大城市中,垃圾问题尤为严峻。
由于长期以来的“治理不彻底”,垃圾随意扔等问题依旧时有发生,给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制度。
其中,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垃圾分类,受到了广泛关注和好评。
本文将介绍厦门市垃圾分类运营方案。
方案内容分类目标厦门市垃圾分类的目标是将日产量在0.5吨以上并具有清运价值的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其中:•“餐厨垃圾”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机构和居民家庭产生的餐饮废弃物;•“可回收物”指可重复使用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和纺织物等;•“有害垃圾”指对健康和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包括废旧电器、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油漆和化工品等;•“其他垃圾”指除上述三类废弃物外的生活垃圾。
收集方式厦门市的垃圾分类采用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收集方式。
市政府在全市设有四类垃圾专用收集车,分别为“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可回收物专用收集车”、“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和“其他垃圾专用收集车”。
在收集垃圾的过程中,市政府对收集车辆和收运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核,并要求收集车辆必须声光报警、全程关注垃圾箱状况、对运输的垃圾实施密闭式管理等。
处理方式垃圾经收集后,将会被送到垃圾处理站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腐败的餐厨垃圾会经过压缩、干化、发酵等一系列的处理,最终生产出有机肥料;可回收物则在处理站进行压缩、破碎等处理后,再由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回收与利用;有害垃圾聚合在专门的垃圾箱中,由专业企业转移后送入有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则被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执法与宣传为了保证垃圾分类制度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派遣了专门的执法队伍,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市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
厦门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厦门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厦门市垃圾处理问题日益凸显。
不正确的垃圾处理方式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厦门市政府决定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环境质量。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培养市民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2.2 原则•全民参与,共同推行垃圾分类;•科学分类,合理投放;•产业协同,实现资源化利用;•强制执行,加强管理和监督。
3. 实施步骤3.1 立法和政策制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
3.2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将厦门全市划分为若干个垃圾分类收集区域,并配备充足的分类垃圾桶和收集车辆。
同时,加强对垃圾分类员工的培训,确保其具备专业的操作技能和垃圾分类知识。
3.3 推行分类投放教育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在社区、学校、单位等地方设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牌和标语,组织宣传讲座和培训班,制作宣传手册和视频,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方式,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意义。
3.4 垃圾分类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大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对于分类不准确的个人和单位,实施相应的惩罚机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3.5 资源回收和利用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中心,进行垃圾的分拣、压缩和资源化利用。
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加工处理,将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和发酵,将有害垃圾进行安全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4. 保障措施4.1 技术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利用先进的垃圾分类技术,提高垃圾分类的效率和准确性。
4.2 资金支持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设和运营。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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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全面推进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及《厦门市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厦门大学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统一负责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邱伟杰
副组长:谢银辉、林公明、李峰
成员:曾铮、陈泗林、王沈扬、李招淡、洪海松、刘君彬、张玉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办公室主任由资产处处长兼任,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漳州校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职责分工
资产处: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校内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监督督促校内各单位、经营门店
垃圾分类;负责垃圾分类设施采购及部署;负责与厦门市垃圾分类相关部门对接工作。
后勤集团:负责校内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学生宿舍和教工住宅区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遴选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校内相关人员垃圾分类业务培训。
宣传部:负责多渠道、多方面宣传发动全校师生及进校游客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监督和发动学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校工会:负责宣传发动全校教职工,特别是住校教职工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校团委:负责宣传和发动学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推动全校垃圾分类工作。
翔安校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翔安校区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与翔安区政府垃圾分类相关部门对接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及直属单位:负责各单位楼栋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具体实施和监督落实,配合后勤集团科学安排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集中收集转运等。
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开展垃圾分类研究等工作。
二、分类模式及具体分类流程
(一)分类模式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厦门市规定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类别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校园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以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垃圾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1.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2.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胶片及相纸等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二)分类与收集流程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1.学生宿舍和住宅区分类收集流程
(1)将宿舍或家中的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装袋投放至室外厨余垃圾桶,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其他类别垃圾分类装入相应垃圾袋中,并就近投放到室外相对应的分类桶内。
(2)保洁员统一收集,将厨余垃圾桶内的垃圾在规定
时间运至固定的垃圾集中装运点,对接市政厨余垃圾收运车清运;其他种类的垃圾由后勤集团车辆分类收集清运。
(3)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需统一投放至校园内专门设置的大件生活垃圾投放点,由后勤集团负责清运,不得随意堆放于普通垃圾投放点。
2.食堂、商户等分类收集流程
(1)食堂
①各食堂自备符合厦门市标准的垃圾分类桶。
②厨余垃圾必须单独放置在厨余垃圾桶中。
③在固定的时间段内,由垃圾清运车直接上门收集直运至市垃圾处理站。
(2)商户
①商户根据自身日常产生的垃圾情况自备符合厦门市标准的一类或多类垃圾分类桶。
②厨余垃圾必须单独放置在厨余垃圾桶中。
③根据后勤集团安排,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段内,商户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在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并运至固定的垃圾集中装运点,对接分类垃圾清运车外运。
(3)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①所属各部门自备符合厦门市标准的垃圾分类桶。
②所属各餐厅的厨余垃圾须单独放置在厨余垃圾桶中,自行联系有资质专业公司对接清运。
③其他种类垃圾须根据后勤集团安排,在每日固定的时
间段内,分类投放在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并运至固定的垃圾集中装运点,对接分类垃圾清运车外运。
3.校园公共区域及学院垃圾分类收集流程
公共区域按片区划分,由负责日常垃圾收集的保洁员将果皮箱中的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通过分类收集车进行分类统一收集,运送到固定垃圾堆点进行分类投放,由后勤集团车辆分类清运。
保洁员分类收集车辆上需张贴相应分类标识。
各单位楼栋内垃圾需由保洁人员运送到就近的固定垃圾堆点进行分类投放,由后勤集团车辆分类清运。
三、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步骤
(一)摸底部署阶段(2017年9月—2018年7月)
1.资产处与后勤集团组织对校内教工住宅区、学生宿舍区和公共区域垃圾桶分布及数量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学校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根据摸底情况核定拟配置的分类设施设备及宣传栏数量,并确定安装位置等;积极联系厦门市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争取支持。
2.起草《厦门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以及各部门分工,明确设施设备需求,落实资金投入等。
3.组织召开校内有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进行工作分工。
4.资产处落实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部署,与厦门市联系落实校内垃圾外运处理对接事宜。
(二)广泛宣传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0月)
通过宣传部、校工会、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广泛宣传,对学校师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将厦门市和我校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具体实施措施等广而告之。
1.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易班、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致全校师生的倡议书”、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全校师生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并着重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在游客进校门及游览途中,由志愿者采用多种方式对进校游客进行宣传,引导游客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2.组织专项培训
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或者参加我校举办的专项培训,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市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等,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1月)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资产处根据分类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分
类工作,跟踪垃圾分类情况,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相关工作措施
(一)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由各责任人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1.学校公共区域、教工住宅和学生宿舍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后勤集团;
2.各单位管理区域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本单位(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应将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物业合同,并监督实施);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施工单位;
4.校内店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店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一般履行下列义务:
1.细化分解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3.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并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收运至固定垃圾堆放点或垃圾装运点;
4.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及时制止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的行为。
(二)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以及志愿者队伍
学校组织和聘请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督导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和监督师生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尽快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督导员和志愿者主要职责为:
1.在校内垃圾分类投放点督促引导师生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并对违反分类规定投放的行为进行劝阻;
2.对负责楼栋师生进行入户引导、宣传;
3.做好垃圾分类日常台账及基础数据采集,并及时上传;
4.做好师生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收集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制定奖惩措施
1.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学校加大投入,对垃圾分类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奖励垃圾分类袋、垃圾桶以及其他小礼品等方式,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和个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惩罚机制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的各成员单位应将垃圾分类要求写入相关规章制度,并作为有关考评、评比等的考核内容。
学校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积极的单位及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对拒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法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