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选址的周边安全距离

合集下载

矿场安全距离规定(3篇)

矿场安全距离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矿场安全距离规定是为了确保矿场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活动的企业。

二、矿场安全距离的定义矿场安全距离是指矿场与周边居民区、公共设施、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的设定,旨在确保在矿场开采、运输、储存等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威胁。

三、矿场安全距离的规定1. 矿场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1)露天矿山:年产40万吨以下、地下矿山年产3万吨以下的,与居民点的可视直线距离必须在500米以上;年产40万吨以上、地下矿山年产3万吨以上的,与居民点的可视直线距离必须在1000米以上。

(2)矿山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居民点、工厂等建筑物和公路、输电线路等公共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 矿场与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1)与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保持100米以上。

(2)与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设施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保持50米以上。

(3)与水库、河流、湖泊等水源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保持100米以上。

3. 矿场与生态环境的安全距离(1)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保护区域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保持500米以上。

(2)与重要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保持1000米以上。

四、矿场安全距离的执行与监管1. 矿山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距离论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距离规定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场安全距离的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4. 矿山企业应定期对矿场周边的安全距离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矿场安全距离的调整1. 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如发现周边安全距离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调整安全距离,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采石场选址周边安全距离

采石场选址周边安全距离

采石场选址的周边安全距离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察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
总局令第 39 号)
第十二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该大于 300 米;第三十一条
周边 300 米范围内不存在生产生活设备。

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004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430 号宣布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在铁路线路双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各1000 米范围内,及在铁路地道上方中心线双侧各 1000 米范围内,严禁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 号)
第十七条严禁在以下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
路、公路桥梁、公路地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 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
缘起向外 50 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四周200 米;
(三)公路地道上方和洞口外100 米。

5、《电力设备保护条例实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备四周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
离)进行爆破作业。

因工作需要一定进行爆破作业时,应该按国家颁发的相关
爆破作业的法律法例,采纳靠谱的安全防备举措,保证电力设备安全,并征适
当地电力设备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赞同,报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赞同。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一定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

解析300米安全距离

解析300米安全距离

解析300米安全距离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总局令39号)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总局39号令第十二条:“相邻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

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此项要求与原国家安监总局19号令第十一条:“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破的时间。

”要求的安全距离增大了10倍多,安全标准有了大大提高,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崭新阶段的又一标志性文件。

对于促进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国家“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目前,全国各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基本上实行了中深孔爆破,但有少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相邻距离不足300米,在监管实践中,如何审批,验收?是否允许生产开工?许多安监部门和企业对此理解不一。

应该说明的是,39号令要求的“300米安全距离”并不是指爆破的安全距离。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浅孔爆破法是不小于300米,深孔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200米。

也就是说,在实际生产中,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设计的安全距离有可能小于300米。

39号令中要求的“300米安全距离”,是指按采矿证划定的矿界之间的最小距离。

这个安全距离考虑到采石场的人员、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公用设施、敏感建筑物、职业卫生等多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是相邻采石场之间距离的最低要求。

而“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要看对“相邻”概念的理解,个人认为采石场之间最小安全距离(300米)的1.5-2倍之间(距离甚至更大)都可以认为是“相邻”关系。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赣安监管一字[2014]76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4〕7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公安厅2014年7月4日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加快金属非金属矿山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彻底改变露天采石场小、散、乱、差的现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露天采石场开采秩序,提升露天采石场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新建露天采石场安全准入条件(一)对露天采石场实现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209号)要求,各地露天采石场的数量要在2012年底基数上减少20%。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按照经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露天采石场采矿权;2.每个县域范围内须由县级政府在现有的采石场中优选一家,作为储备抗洪抢险用等应急处置;3.露天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大型10年至30年、中型5年至20年、小型3年至10年。

(二)属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建露天采石场一律不予批准:1.最低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年或本地区规定的最低(不低于3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不含开采型材的采石场);2.矿区范围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各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3.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4.相邻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5.两个以上(含两个)露天采石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的;6. 以自然山脊为采矿边界,不能满足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的;7.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小型露天采石场相关法律法规

小型露天采石场相关法律法规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条文说明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则应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的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3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的确定

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的确定

技术与市场技术应用2020年第27卷第11期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的确定张㊀科(广东中恒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ꎬ广东湛江524000)摘㊀要:露天采石场生产工艺流程涉及到凿岩(穿孔)㊁爆破㊁铲装㊁运输等主要工序ꎬ其中爆破作业风险极高ꎬ一旦发生放炮事故(如操作不当引起早爆㊁盲炮ꎬ处理不规范造成意外爆炸等)ꎬ势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伤亡㊁设备设施损坏㊁危及周边环境(设施)㊁人员或单位的安全ꎬ特别是当安全距离不足时ꎬ一旦发生事故(或事件)ꎬ势必造成各种不必要的纠纷ꎬ甚至造成第三方人员的伤亡ꎮ再者ꎬ我国法律法规等还针对特殊的保护对象(如电力设施㊁公路㊁铁路㊁通信设施㊁广播电视设施㊁石油天然气管道等)还规定了专门的安全距离要求ꎮ因此ꎬ合理㊁合规确定露天采石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显得尤为重要ꎮ关键词:爆破作业ꎻ爆破安全距离ꎻ保护对象doi:10.3969/j.issn.1006-8554.2020.11.0311㊀选择原则某市露天采石场主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和玄武岩ꎬ大部分矿石质量检测报告显示ꎬ微(未)风化层矿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在80~120MPaꎬ坚固性系数(普氏系数)f在8~12ꎬ周边环境中面临一般民用建筑物较多ꎬ但同时也有个别采石场周边有电力设施㊁公路㊁铁路等情况ꎮ特殊保护对象(如电力设施㊁公路㊁铁路等)可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ꎬ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㊁采石㊁取土㊁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㊁公路桥梁㊁公路隧道㊁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一)国道㊁省道㊁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mꎬ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m ꎬ本文就不针对该项内容进行阐述ꎮ本文根据该市采石场的基本情况ꎬ主要从爆破安全的角度出发ꎬ分析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方法ꎮ2㊀爆破安全距离确定方法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简称 规程 ) 13.1.1爆破地点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允许距离ꎬ应按各种爆破有害效应分别核定ꎬ并取最大值 的规定ꎬ露天采石场主要爆破有害效应为地震波㊁冲击波和个别飞散物(露天采石场主要指的是 爆破飞石 )ꎮ2 1㊀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根据规程第13.2.4条公式(萨道夫斯基公式):R=(KV)1α Q13Q 炸药量ꎬ齐发爆破为总药量ꎬ延时爆破为最大单段药量ꎬkgꎮV 保护对象所在地安全允许质点振速ꎬcm/sꎮKꎬα 与爆破点至保护对象间的地形㊁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ꎬ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ꎻ在无试验数据的条件下ꎬ根据规程中的 表1爆区不同岩性的K㊁α值 进行取值ꎮ分析公式可知ꎬ单考虑某一因素(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ꎬK值越大ꎬR越大ꎻα越小ꎬR越大ꎻV越小ꎬR越大ꎻQ越大㊁R越大ꎮ参数选取:该市露天采石场开采建筑用花岗岩㊁建筑用玄武岩碎石居多ꎬ岩石饱和抗压强度在80~120MPa居多ꎬ坚固性系数f(普氏系数)在8~12ꎬ属于下表和规程 表1爆区不同岩性的K㊁α值 表中的 中硬度岩石 类ꎮ根据上述公式分析可知ꎬ按最不利参数取K=250㊁α=1.5ꎮ表1㊀爆区不同岩性的K㊁α值岩性岩石坚固性系数fKα坚硬岩石>1250~1501.3~1.5中硬岩石8~12150~2501.5~1.8软岩石<8250~3501.8~2.0㊀㊀该市露天采石场周边面临一般民用建筑物居多ꎬ露天深孔爆破主振频率f在10~60Hzꎬ根据上述公式分析可知ꎬ按最不利参数取V=2.0cm/sꎮ同时该市露天采石场采用导爆管雷管非电起爆法ꎬ分段延时爆破起爆ꎬ单段药量最大一般不超过500kgꎬ按最不利参数取单段最大药量Q=500kgꎮ将最不利参数K=250㊁α=1.5㊁V=2.0cm/s㊁Q=500kg代入上面公式进行计算ꎬ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Rʈ198mꎬ因此ꎬ爆破地震波引起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不超过200mꎮ应说明的是ꎬ如果保护对象未列入规程 表2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中时ꎬ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可参照类似工程或保护对象所在地的设计抗震烈度值来确定爆破振动速度极限值ꎬ如表2所示ꎮ该市抗震设防烈度在7~8度ꎬ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7.1采煤㊁采油和矿山生产建筑 可知ꎬ该市露天采石场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属 标准设防类(丙类) ꎬ建筑物抗震烈度取抗震设防烈度即可ꎮ77技术应用TECHNOLOGYANDMARKETVol.27ꎬNo.11ꎬ2020从表2可知ꎬ随着建筑物设计抗震烈度增大ꎬ允许地面质点振动速度则相应增加ꎬ根据上述公式分析可知ꎬV越大ꎬ则R将会越小ꎬ小于V=2.0cm/s的数值ꎮ2 2㊀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由于爆破冲击波受围岩与土层性质㊁覆盖层厚度㊁装药量等诸多因素影响ꎬ目前国家标准中尚未有对中深孔爆破冲击波的统一计算公式(但对地表裸露爆破有冲击波计算公式)ꎬ所以一般参照地表裸露爆破冲击波计算结果ꎬ然后进行工程经验取值ꎻ由于炮孔具有一定的填塞长度㊁上部有覆盖层等因素ꎬ一般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较小ꎮ表2㊀建筑物抗震烈度与相应地面质点振动速度的关系建筑物设计抗震烈度/度567允许地面质点振动速度/cm s-12~33~55~8㊀㊀露天采石场爆破一般属于松动爆破或减弱抛掷(加强松动)爆破ꎬ爆破作用指数n一般在0.75上下(不会超过1)ꎬ根据原规程6.6.3条 爆破作用指数n<3的爆破作业ꎬ对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防护ꎬ应首先考虑个别飞散物和地震安全允许距离 的规定亦可知ꎬ露天采石场台阶爆破ꎬ爆破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可不作为重点考虑ꎮ2 3㊀个别飞散物安全允许距离根据规程可知ꎬ露天岩土深孔台阶爆破个别飞散物的安全距离ꎬ应按设计且不小于200mꎻ浅孔台阶爆破在复杂地质条件下或未形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mꎬ其他情况下可取200mꎮ露天采石场在掘沟阶段时(通常只有1个自由面㊁密集孔㊁药量大)ꎬ存在钻凿浅孔并逐层降坡形成符合设计规定高度台阶的过程ꎬ所以ꎬ露天岩土浅孔台阶爆破个别飞散物的安全距离ꎬ在未形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mꎬ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对待ꎮ1)新设矿区(需进行表土剥离㊁爆破往下进行掘沟形成设计规定高度的台阶)ꎬ或已形成有多级台阶的采场(但未到达«采矿许可证»允许开采的最低标高水平ꎬ仍能继续往下进行掘沟㊁准备形成下一个台阶时)ꎬ由于在未形成设计规定高度的台阶前往下掘沟ꎬ需按浅孔爆破逐层降坡至下一个开采台阶水平㊁形成符合设计规定高度的台阶ꎬ因此ꎬ个别飞散物的距离要求应不小于300mꎮ2)已形成多级规整台阶的采场ꎬ且不能再往下继续开拓台阶(即已经开采至«采矿许可证»允许的最低开采标高)ꎬ个别飞散物的距离要求应不小于200mꎮ不管何种情形ꎬ如果沿山坡爆破时ꎬ下坡方向(坡度超过30ʎ时)的个别飞散物安全允许距离应增大50%ꎮ根据上述分析可知ꎬ爆破有害效应中ꎬ数值最大的是个别飞散物的安全允许距离ꎬ因此矿山爆破安全距离的取值应根据个别飞散物的数值而定ꎮ爆破安全距离确定后ꎬ在爆破安全影响范围内不得设置有其他工贸企业的生产和生活设施ꎬ不得有非本单位设置的建构筑物(主要指的是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民居或其他设施)ꎮ3㊀结语对比从爆破施工安全角度出发确定的 爆破安全距离 与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特殊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 进行对比㊁分析ꎬ取二者最大值作为最终露天采石场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ꎮ同时应注意的是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的角度和要求ꎬ起算位置应从矿区拐点组成的边界往外开始推算ꎬ而不是实际爆破作业点ꎮ参考文献:[1]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S].2014.[2]㊀汪旭光ꎬ于亚伦.台阶爆破[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ꎬ2017.[3]㊀于润沧.采矿工程师手册[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ꎬ2009.87。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10
运输
2分
内部道路运输
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回车安全,弯道处的会车视距不能满足要求,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卸矿平台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应有牢固的车档,车档不小于各种车辆最大轮胎的2/5
1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溜槽、平硐溜井运输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采剥设备
机电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机械设备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4
破碎系统
3分
除尘设施
破碎系统配备了除尘设施
1.5
除尘设备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安全防护罩或护栏
破碎系统转动部位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罩或护栏
3
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工作平台宽度小于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得分
6
封闭圈以下深度
1分
封闭圈以下深度小于100米
1
封闭圈以下深度超过100米不得分
7
排土场情况
3分
有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排土场堆置参数符合设计要求,防洪措施到位
3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
否定项
2
警示标志
2分
警示标志
露天矿边界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开采境界内应对有坠落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地和水仓等加盖板或设棚栏,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设有安全标志和照明
2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3
工作面

解析300米安全距离

解析300米安全距离

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总局令39号)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总局39号令第十二条:“相邻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

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此项要求与原国家安监总局19号令第十一条:“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破的时间。

”要求的安全距离增大了10倍多,安全标准有了大大提高,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崭新阶段的又一标志性文件。

对于促进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国家“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目前,全国各地小型露天采石场基本上实行了中深孔爆破,但有少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相邻距离不足300米,在监管实践中,如何审批,验收是否允许生产开工许多安监部门和企业对此理解不一。

应该说明的是,39号令要求的“300米安全距离”并不是指爆破的安全距离。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浅孔爆破法是不小于300米,深孔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200米。

也就是说,在实际生产中,小型露天采石场爆破设计的安全距离有可能小于300米。

39号令中要求的“300米安全距离”,是指按采矿证划定的矿界之间的最小距离。

这个安全距离考虑到采石场的人员、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公用设施、敏感建筑物、职业卫生等多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是相邻采石场之间距离的最低要求。

而“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要看对“相邻”概念的理解,个人认为采石场之间最小安全距离(300米)的倍之间(距离甚至更大)都可以认为是“相邻”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石场选址的周边安全距离: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第十二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
第三十一条周边300米范围内不存在生产生活设施。

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各1000米范围内,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

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