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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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画、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一、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外文或中外文相结合。

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括号内应注明注册地。

注释: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其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

公司名称必须明确表明公司类型,在后面必须加上“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注:公司注册地址要说明确切的地址,不能使用电话号码或邮政信箱等,地址应为实际存在的地点。

三、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开展商务、市场营销、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服务。

(二)开展网络媒体、广播电视、传媒网络、新闻出版等信息服务业务。

(三)提供展览、展示、博览会等展览展示服务。

(四)定制、代理、销售装置、家具、饰品、高档礼品、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等。

(五)提供旅游、酒店、餐饮等服务。

(六)投资、经营实业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活动。

注释: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是公司经商的基础和依据。

四、公司组织形式第四条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独资投资组建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出资人与公司为两个主体,出资人享有有限责任,即其只承担出资额度的责任。

五、公司注册资本及分配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出资人(人名或公司名称)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一)出资方式:(注明出资方式)(二)股权比例:(注明股权比例)(三)利润分配:(注明利润分配方案)注释:注册资本是指一家公司在注册时注入的资本金,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

出资人可采取货币出资方式、实物出资方式,以及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等。

股权比例是指出资人在公司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资金大小、劳动时间等要素决定。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获得的纯利润在股东间的分配情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设立目的:公司成立旨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实现经济效益,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加股东的财富,同时为社会创造价值。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发起人按照法定比例缴纳。

四、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五、公司地址:公司注册地址为(XXX),办公地址为(XXX)。

六、公司股东及股份情况:公司的股东包括:(1)股东1:(姓名),持有公司股份(XX%);(2)股东2:(姓名),持有公司股份(XX%);(3)股东3:(姓名),持有公司股份(XX%);……七、公司经营管理架构:(1)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1-3名董事,其中包括1名董事长。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并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和管理;(2)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1-2名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捍卫股东权益;(3)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实施董事会决策;(4)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和监督;(5)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由董事会任命。

八、公司决策程序: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董事会进行讨论和决策,需经过多数董事的同意。

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股份、合并、分立、解散、收购、重大投资、授权重要合同等。

九、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应对内外部审计进行配合,确保财务信息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十、公司分红政策:公司的股东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权益。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由董事会制定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一、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经过法律程序进行备案。

任何修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护股东权益。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独资设立、投资、经营的公司形式。

相对于其他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对于公司所有人的责任有所限制,这为个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保障。

然而,为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三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和权责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董事会制度,设立一名董事。

第五条董事的权责董事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业务发展计划、财务决策等重要事项,并对公司的经营结果负责。

第六条董事的任职和解职董事由公司所有人任命,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董事可以因违反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被解职。

第七条公司所有人的权责公司所有人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有权对董事的任免进行投票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八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公司所有人投资。

第九条资本的增减公司所有人有权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公告。

第十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度结束后应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向公司所有人进行披露。

第四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的重大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投票决策,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需要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的合同签署公司的合同签署应由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董事应保证签署的合同符合公司利益和法律要求。

第五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公司的解散公司可以因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目的、公司所有人决定、依法解散等原因进行解散。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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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住所:身份证地址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

(20年内缴足)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不得抽逃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制定以下章程。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 xx 年最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下面是的我为您带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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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公司在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东只投资设立本一人有限公司,本一人有限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XXX 货币 XX万元 XX万元 XXXX年X月XX日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的公司剩余财产。

(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公司章程规定一次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六)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五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任。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
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度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报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决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二)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对公司股东负责。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议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议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二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二十一条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失
(二)提取10%法定公积会;
(三)提取5%的任意公积会;
(四)支付股利;
(五)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股东决定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话
(三)依法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
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四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和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
(三)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四)缴纳所欠税款;
(五)清偿公司债务;
(六)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十七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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