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汇票测试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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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之汇票测试题

试卷说明:

该试卷共有四种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题

四、案例分析题

测试目的:

一、复习汇票知识

二、考察对汇票知识的掌握程度

开始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B、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0日内付款

C、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D、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2、如果持票人将出票人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在汇票不获承兑时,下列有关出票人票据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出票人不负任何票据责任

B、出票人仍须对善意持票人负偿还票款的责任

C、出票人与背书人对善意持票人负偿还票款的连带责任

D、出票人与背书人、持票人共同负责

3、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下列情况中,汇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是()。

A、前手破产

B、承兑人破产

C、前手以外的背书人破产

D、保证人破产

5、汇票的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是()。

A、该保证无效

B、视为未保证

C、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D、保证人对所附条件承担责任

6、因延期通知而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为限。

A、实际损失

B、间接损失

C、汇票金额

D、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7、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付款提示承兑的期限为()。

A、到期日前

B、出票日起10日内

C、出票日起1个月内

D、出票日起2个月内

8、汇票的保证人在汇票上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未承兑的汇票,()为被保证人。

A、持票人

B、出票人

C、承兑人

D、付款人

9、甲有一张刚到期的汇票,该票未记载付款地。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该汇票的付款地为()。

A、甲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B、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C、直接的前手背书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D、承兑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10、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的

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粘单上签章的

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

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导致汇票无效的情形有()。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

D、汇票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记载不一致

2、下列有关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B、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D、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3、下列选项中,汇票不得进行背书转让的有()。

A、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B、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C、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D、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4、下列事项中,汇票必须记载的有()。

A、确定的金额

B、必须或不得提示承兑

C、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D、利息及利率

5、下列各项中,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有()。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没有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B、见票即付的汇票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没有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C、定日付款的汇票的持票人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没有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D、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没有付款提示付款

6、汇票到期日前,下列情形中,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有()。

A、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B、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C、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7、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法定禁止背书的情形有()。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汇票被拒绝付款

C、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

D、汇票背书的次数过多以致在汇票上无法记载

8、下列有关付款请求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付款请求权的行使与票据当事人之间交付票据的原因行为无关

B、付款请求权是向票据上载明的向付款人或持票人向其前手行使的权利

C、持票人不能请求付款人支付多于票据上确定的金额,但可以请求付款人支付少于票据上确定的金额

D、持票人只有在向付款人提供票据原件时才能请求付款

9、下列选项中,属于汇票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清偿的款项有

()。

A、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计算的利息

B、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C、因汇票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D、因汇票金额被拒绝支付导致追索人对他人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

10、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法上行为包括()

A、付款

B、变造

C、更改

D、提示承兑

三、判断题

1、票据是一种可转让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也可以直接交付转让。()

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无需提示承兑。()

3、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得以对抗持票人的抗辩,可以以之对抗保证人。()

4、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5、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

7、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出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同意承兑。( )

8、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9、凡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无论善意、恶意取得,均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10、即使出票人签发没有对价的汇票,出票人仍应当按照汇票上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11、如果持票人转让出票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则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权力。()

12、汇票的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付款人承兑汇票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但该承兑是有效的。()

14、票据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或者粘单之上,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15、银行汇票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即使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其前手,该持票人仍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四、案例分析题

1、甲企业和乙企业于2004年5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于5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甲企业验收合格后,于2004年5月20日提交乙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为5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建设银行。6月10日乙企业在与丙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企业,乙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丙企业已支付对价。6月20日,丙企业在与丁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企业,丁企业已支付对价。丁企业要求丙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丙企业的请求下,戊企业作为丙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的正面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2004年6月28日,持票人丁企业向建设银行提示付款,但建设银行拒绝付款。丁企业同日提取拒绝证明后,6月29日,丁企业向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乙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6月30日丁企业向保证人戊企业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戊企业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8万元,戊企业以丁企业尚未向丙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7月10日,丁企业向丙企业发出追索通知,丙企业以丁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丙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 2006年7月1日,丁企业向甲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甲企业以丁企业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持票人丁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2)乙企业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保证人戊企业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丙企业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5)甲企业以票据权利消灭为由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6)丁企业的民事权利是否消灭?为什么?

2、甲、乙公司于2003年4月21日签订买卖设备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于4月26日发出500万元的设备,甲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5月2日、金额为5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乙公司。5月11日,乙公司向承兑人A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5月11日。乙公司在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3年6月21日,丙公司在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质押给丁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背书”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2003年6月26日,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为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2003年8月13日,持票人戊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A银行以甲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2003年8月21日,戊公司向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甲公司以乙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以戊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以丁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于2003年5月11日向A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戊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3)如果持票人戊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4)戊公司于2003年8月21日向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

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5)如果戊公司于2004年5月2日才向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后果是什么?

(6)甲公司拒绝戊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7)乙公司拒绝戊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8)丙公司拒绝戊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3、1996年1月8日,养鸡厂向饲料厂购买鸡饲料5吨,每吨2.4万元,共计12万元。同时,养鸡厂开出了以其开户银行为付款人、以饲料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万元、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注明出票日期为1996年1月8日。然后将该汇票交付给饲料厂。1月10日,饲料厂向机械厂购买了一台中型饲料粉碎机,价款为13.5万元,饲料厂欲将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再向其支付1.5万元的现金。机械厂要求对该汇票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饲料厂便请求出票人养鸡厂为此提供保证,养鸡厂表示同意。棉纺厂也同意作该张汇票的保证人。1月13日,养鸡厂和棉纺厂分别在汇票上写明了各自的名称、住所,并注明保证日期为1月13日,然后分别签章,1月14日,饲料厂将经过保证的汇票作完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在交付该汇票的同时,将其余的1.5万元货款也交与机械厂。1月27日,机械厂将该汇票向养鸡厂的开户银行提示要求付款,养鸡厂的开户银行以该厂经营状况不景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于是,机械厂便分别要求作为保证人的养鸡厂、棉纺厂支付票面上的12万元。养鸡厂、棉纺厂互相推诿,都拒绝付款。几次协商不成后,机械厂于2月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养鸡厂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棉纺厂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3)养鸡厂与棉纺厂是否负连带责任?

4、1999年10月8日,武汉市丰实粮油公司(以下简称丰实公司)业务员刘某要到吉林省吉林市购大米,遂申请其开户银行签发银行汇票,以持往异地办

理转账结算,其开户行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50万元,收款人为刘某,兑付行为农业银行吉林市某区支行的汇票。刘某带着这张汇票到吉林后,购粮中间介绍人陈某以发运粮食需要质押为由,将刘某携带的汇票要到手,交给了吉林市天龙粮油公司经理张某作质押。张某拿到汇票后因购买该市某粮油站的大米,于是将这张已经承兑了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某粮油站。该票据到期后,某粮油站持票向承兑行农业银行吉林市某区支行要求付款时,因背书不连续遭到拒绝。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付款人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

5、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化工产品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票上作为承兑人签章。B公司将上述汇票交付A 公司以支付货款。A公司收到汇票后,在约定的期限向B公司交付完毕化工产品。为向D公司支付采购原料价款,A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B 公司收到A公司交付的化工产品后,经过检验,发现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在与A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解除了合同,并将收到的化工产品全部退还A公司。A公司承诺向B公司返还货款,但未能履行。B公司在解除合同后,立即将该事实通知C银行,要求该银行不得对其开出的汇票付款。直到该汇票到期日,B公司也未依约定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C银行。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时,持票请求C银行付款,C银行以B公司已经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以及B公司未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账户为由,拒绝了D公司的付款请求。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C银行拒绝D公司付款请求的两个理由是否能够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2)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3)如果A公司应D公司的要求,支付了全部被追索金额,转而作为持票人向B公司再追索,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其请求?并说明理由。

6、A公司于2002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02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0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1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2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 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C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E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票据法》之汇票测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1)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款记载的汇票无效,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2、答案:A 解析: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3、答案:C 解析: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责任。

4、答案:B 解析:汇票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原因是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作为主债务人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丧失支付能力。

5、答案:C 解析: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视为所附条件无效。

6、答案:C 解析:因延期通知而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7、答案:C 解析: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否则,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8、答案:B 解析:汇票的保证人在汇票上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9、答案:D 解析:付款地是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中的承兑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所以,以承兑人的上述所在地确定汇票的付款地。

10、C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2)选项BC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3)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2、答案:CD 解析:(1)对于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其后手再背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但不影响背书本身的效力,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背书不得附条件,否则所附条件无效,但背书有效,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因此选项CD是正确的。

3、答案:ABCD 解析:(1)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属于法定禁止背书。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2)在委托收款背书中,被背书人并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否则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前手的票据责任。

4、答案:AC 解析: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5、答案:ABC 解析:见票即付的银行本票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不同。前者为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6、答案:ABCD 解析: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7、答案:ABC 解析:本题为法定禁止背书的三种情形。关于背书的次数,我国《票据法》并无限制。

8、答案:BCD 解析:付款请求权是向票据上载明的向付款人行使的权利,持票人向其前手行使的权利是追索权。所以,B选项表述的意思不正确。无论是持票人请求付款,还是付款人予以付款都应按照票面记载的金额支付。C选项的表

述也不对。如果持票人的原件丢失,毁损等,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等程序补救,若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通知付款人付款的,原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在没有票据的情况下也能实现。所以,D选项表述的也不准确。票据是无因证券,所以A选项正确。

9、答案:AB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

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有:(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到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10、AD

三、判断题

1、答案:×解析:票据是一种可转让的有价证券。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均为记名证券,所以必须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2、答案:√解析: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故无需提示承兑。

3、答案:×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被保证人及其前手即使有得以对抗持票人的抗辩,也不能以之对抗保证人。

4、答案:×解析: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在持票人作出证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5、答案:×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6、答案:√解析:考生应注意无效民事行为、无效合同、无效票据签章与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7、答案:×解析: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出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在托收承付中,验单付款的付款人在3天的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的,即视为承付。

8、答案:×解析: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

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9、答案:×解析: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

10、答案:√

11、答案:√解析:如果持票人将该汇票转让,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12、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答案:×解析: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14、答案:√解析:票据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或者粘单之上,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15、答案:√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四、案例分析题

1、解析答案:

(1)持票人丁企业可以向背书人丙企业、保证人戊企业和出票人甲企业发出追索。

(2)乙企业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乙企业在向丙企业的背书转让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因此乙企业对其后手丙企业的被背书人丁企业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戊企业拒绝丁企业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此外,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请求清偿的金额包括:①金

额;②利息;③费用。

(4)丙企业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持票人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5)甲企业以票据权利消灭为由拒绝持票人丁企业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在本案中,自票据到期为2004年6月20日。因此,持票人丁企业的票据权利因其未在2004年6月21日—2006年6月20日期间行使而消灭。

(6)丁企业的民事权利并未消灭。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持票人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在本案中,持票人丁企业由于超过了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了对出票人甲企业的票据权利,但丁企业仍对出票人甲企业享有民事权利,丁企业可以要求甲企业返还与汇票金额100万元相当的利益。

2、解析答案:

(1)乙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在本题中,提示承兑期限为5月2日—6月2日。

(2)戊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在本题中,提示付款期限为8月11日—8月21日。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3)如果持票人未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4)戊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5)如果戊公司于2004年5月2日才向乙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在本题中,持票人戊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被拒绝付款后,应当在6个月内行使追索权,否则该权利归于消灭。

(6)甲公司拒绝戊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只能对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抗辩。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在本题中,甲公司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乙公司进行抗辩,但乙公司已经将该汇票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戊公司属于善意、已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7)乙公司拒绝戊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8)丙公司拒绝戊公司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出质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不能行使转让票据等处分权利,如果其后手的被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在本题中,丙公司对戊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戊公司被拒绝付款时,不能对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3、解析答案:

(1)养鸡厂不能成为该票据的保证人。养鸡厂是本案中汇票的出票人,也是票面上记载的付款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45条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应当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出票人依照票据法所规定的方式完成出票行为后,即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也因此而负有票据法上的义务,成为该票据的债务人。据此,出票人作为票据债务人,不能成为票据的保证人。因而,养鸡厂作为本案中票据的出票人,其对该案中的汇票所作的保证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是说养鸡厂对其出具的汇票不负有法律责任。出票人对其出具的汇票负有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的法定义务。这种法定义务通常表现为与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一起对持票人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但这种担保责任是法定的,并非票据法上所特别规定的由当事人约定的关于票据保证的保证责任。因此,养鸡厂对该案中的汇票负有法定的、绝对的担保责任。

(2)棉纺厂并非票据债务人,具有作为票据法上所规定的票据保证的保证人的资格。该棉纺厂依据票据法规定的保证格式在汇票上作了关于保证的相应记载,因而成为该汇票的保证人,对该汇票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即与被保证人饲料厂一起对持票人机械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机械厂在提示汇票得不到付款时,有权向棉纺厂请求付款,棉纺厂应当足额付款。同时,棉纺厂因作为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依法取得持票人机械厂对被保证人饲料厂及其前手养鸡厂的追索权。

(3)养鸡厂和棉纺厂虽都对该汇票负有担保责任,但二者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而后者是由约定而产生的义务。二者之间并非《票据法》第51条所规定的共同保证人,其相互之间并无连带责任关系。

4、解析答案:

本案中付款人的抗辩事由是成立的。吉林市天龙粮油公司没有给付丰实粮油公司相应的对价,而是以质押为名占有该汇票。该汇票没有经过丰实粮油公司收款人刘某的背书转让,所以背书不连续,吉林市天龙粮油公司不是正当持票人。后来天龙粮油公司又以背书转让的方式将这张背书不连续的汇票转让给某粮油站,而该粮油站明知或应知该汇票背书不连续而取得票据,也非善意持票人。而付款人在付款时,除应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外,还应审查背书的连续,即审查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是否依次前后衔接,如果不衔接,即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因此,本案中付款人的抗辩事由即汇票背书不连续是成立的。

5、解析答案:

(1)C银行拒绝D公司付款请求的两个理由均不成立。首先,C银行以B公司已经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为由拒绝D公司的付款请求不成立。根据规定,D公司从A公司背书合法受让票据,是票据权利人。C银行承兑汇票后,就承担了到

期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或者:根据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在本题中,C银行不得以B公司已经解除与A公司的合同为由拒绝D公司的付款请求。)其次,C银行不得以B公司未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账户为由,拒绝D公司的付款请求。根据规定,承兑人(C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B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D公司有权向B公司追索。首先,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时,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其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在本题中,尽管A公司对B公司违约,但B公司不得以此为由对抗D公司。(或者:根据规定,凡是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在本题中,D公司属于善意、支付对价的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B公司追索。)

(3)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由于直接相对人A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未履行约定义务,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

6、解析答案:

(1)银行C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日期作为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背书日期如未记载,则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E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取得拒绝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如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3)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背面)上记载"不得背书"字样,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4)A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追索金额包括:(1)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5)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根据所给条件,制作符合要求的汇票

任务1:根据所给条件,制作符合要求的汇票

习题四:汇票制作 一、思考题: 1.什么是汇票?其当事人有哪几个? 2.汇票的付款时间主要有几种记载方法?

3.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的出票条款,应表示什么内容? 4.如果信用证未明确规定谁为汇票支付人,怎样缮制? 5.在填制汇票金额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二、操作题: 1.根据下列资料填制汇票: 资料如下: 1)ISSUING BANK : BANK OF CHINA ,SINGAPORE 2)L/C NO. 12234 DATED APRIL 2ND,2003 3)L/C AMOUNT: USD 9900.00 4)EXPIRY DA TE : MAY 31ST ,2003 5)B/L DATED MAY 5TH ,2003 6)APPLICANT: OVERSEAS TRADE COMPANY, SINGAPORE 7)BENEFICIARY: ZHEJIANG TEXTILE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 8)WE OPEN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 V AILABLE BY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 TS DETAILED HEREIN AND OF BENEFICIARY’S DRAFTS IN DUPLICATE A T SIGHT DRAWN ON US . 9)QUANTITY OF GOODS: 1000KGS NET 10)UNIT PRICE: USD 9.00 PER KG CIF SINGAPORE 11)INVOICE NO: 56789 2.根据下列资料填制汇票: 资料如下: 1)L/C NO.03/1234-B/128 DA TED JUNE 2, 2003 2)FROM: COMMERCIAL BANK OF KUWAIT 3)ADVISING BANK: BANK OF CHINA ,HANGZHOU 4)APPLICANT: NEAMAGENERAL TRADING & CONTRACTING EST. KUW AIT 5)AMOUNT: UAD20000.00 6)BENEFICIARY: ZHEJIANG CHEMICALS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7)WE OPEN THIS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FA VOURING YOURSELVES FOR 97% OF THE INVOICE V ALUE A V AILABLE AGAINST YOUR DRAFT AT SIGHT BY NEGOTIATION WITH ADVISING BANK ON US. 8)QUANTITY OF GOODS: 1000KGS NET

票据汇款托收习题课答案.docx

一、选择题 1、“汇款方式”是基于 (B) 进行的国际结算 A.国家信用 B.商业信用 C.公司信用 D.银行信用 2、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果存款 低于票面金额,这种支票被称为(A) A .空头支票B.划线支票C.现金支票D.转账支票 3、票据所有权通过交付或背书及交付进行转让,这是票据的(D)性质。 A.要式性B.设权性C.提示性D.流通转让性 4、承兑是( A)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 B.收款人C.持票人 D.受益人 5、伦敦一家银行委托国外代理行向收款人办理汇款解付头寸调拨如下(B) A.主动借记对方账户 B.主动贷记对方账户 C.授权借记对方账户 D.授权贷记我方账户 6、在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通常以(C) 为依据。 A .信用证B.发票C.合同D.提单 7、适宜采用电汇结算的债权债务一般是(B) A.零星的、小额货款 B.付款时间紧急的大额货款 C.贸易从属费用 D.不紧急的款项 8、在托收业务中,以下关系中不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的是(C) A.委托人和委托行B.委托行和代收行 C.代收行和付款人D.委托人和“需要时的代理” 9、托收出口押汇是(A)

A.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B.出口地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 C.进口地银行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D.进口地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 10、进口商付清货款后,代收行往往会(C)记托收行账户并向托收行发去相 应通知书,托收行收到通知书后将货款()记出口方账户。 A.借,贷B.借,借C.贷,贷D.贷,借 11、承兑是 (A) 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 .付款人B.收款人c.出口商D.议付行 12、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责任。保证人可以由(D) 担当。 A.出票人B.背书人c.承兑人D.汇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者 13、一张商业汇票见票日为 1 月 31 日,见票后 1 个月付款,则到期日为(A) 。 A . 2 月 28 日B.3月1日C.3月2日D.3月3日 14、我国票据法规定,自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A) 内,付款人必须做出承 兑。 A . 3 日B.4日C.5日D .6 日 15、汇票的付款期限的下述记载方式中, (B)必须由付款人承兑后才能确定 具体的付款日期 . A. at sight B. at XX days after sight C. at XX days after date D. at XX days after shipment 16、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的关系是 (C) A. 债务人和债权人 B .债权人和债务人 C .银行的存款人和银行 D .供

制作汇票 含答案

制作汇票操作(四) 请根据以下信用证中的相关内容缮制汇票: FROM: BANCA COMMERCIALE ITALIANA TO: BANK OF CHINA, NANNING BRANCH …… DOC. CREDIT NUMBER *20: TT456643132 DATE OF ISSUE 31C: MAR. 5, 2012 EXPIRY *31D: DATE: JULY 15, 2012 PLACE: CHINA APPLICANT *50: DIADORA S. P. A. VIA MAZZINI, 20 310310 CAERANO SAN MARCO (TV), ITALY BENIFICIARY *59: CHINA NATIONAL NATIVE PRODUCT AND ANIMAL BY-PRODUCT IMP. AND EXP. CO. GUANGXI ANIMAL BRANCH-XINGHU ROAD, NANNING-GUANGXI-CHINA A V AILABLE WITH/BY *41D: ANY BANK FOR NEGOTIATION DRAFTS AT 42C: DRAFTS AT 45 DAYS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 ALUE DRAWEE 42A 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 PARTIAL SHIPMENTS 43P: NOT ALLOWED TRANSSHIPMENT 43T: ALLOWED LOADING IN CHARGE 44A: ANY PORT IN CHINA FOR TRANSPORTATION TO 44B: VENEZIA, ITALY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44C: JUNE 30, 2012 DESCRIPIT OF GOODS 45A: 1110PCS DOWN FILLED JACKET MODEL: 20072 AT USD 28.50/PC 1110PCS DOWN FILLED JACKET MODEL: 37408 AT USD 30.00/PC CIF VENEZIA, ITALY LESS 3% DISCOUNT PACKED IN CARTONS AS PER S/C NO.00GABP07 SHIPPING MARK: DIADORA/MOD: 20072/37408/VENEZIA/CTN. NO. /MADE IN CHINA ADDITIONAL COND. 47A L/C NO. SHOULD BE INDICATED IN ALL DOCUMENTS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 其他资料: Down filled jacket packed in cartons of 222 cartons total. Date of B/L: JUNE 27, 2012 G.W.: 35KG/CTN N.W.: 33KG/CTN M.: 40X38X20CM/CTN Port of Loading: SHENZHEN, CHINA Port of Transshipment: SINGAPORE Name of Vessel: MARIA V598/CONCORD B/L No. : DWS84938 Invoice No.: 0489LMK316

商业发票.

第 5 次课:周: 4 学时数:2课时课题:商业发票 教学目的:了解商业发票的形式 掌握商业发票的内容 主要教学内容:商业发票作用的讲解 信用证结汇方式下商业发票的实例讲解 教学重点难点:商业发票内容分析 信用证结汇方式下商业发票的实例讲解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教具:计算机、投影仪

商业发票 (一)商业发票简介 1、商业发票是对已装运货物的详细说明,是货款价目总清单。 2、商业发票无统一格式 3、商业发票的内容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 (二)商业发票的内容 1.首文部分 出口商名称及地址单据名称:有时包括电传、电话号码等。该项目必须与货物 买卖合同的签约人及信用证受益人的描述一致, 一般表示为“beneficiary: ×××”通常出口 商名称及地址都已事先印好。 单据名称:商业发票上应明确标明“INVIOCE”或“COMMERCIAL INVOICE”。 在信用证项下,为防止单、证不符,发票名称应与信用证保持一致。发票的抬头:发票抬头一般缮制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或托收的委托人。信用证中一般表示为“FOR ACCOUNT OF × × × ” “APPLICANT: × × × ”或“BY THE ORDER OF ×××”中“× ××”部分 商业发票编号:商业发票编号可以代表整套单据的编号,一般由出口商按统一规律自定。 发票日期:发票日期最好不要晚于提单的出具日期,而且要在信用证规定的议付期之前。一般在货物离开出口商的监管时,出口商就应该开立商 业发票。 合同号信用证号等:因发票是证明出口商履行合同或订单条款情况的文件,因 此,必须要注明,一笔交易若有多个合同号应分别列出。 若信用证有要求,还须注明信用证号码。 装运港、目的港:一般只简单地表明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 如FROM ×××TO ×××BY SEA/AIR 开证行:若信用证有要求则需注明。 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该票货物的付款结算方式,可以填写一种及以上支付方式。 2.本文部分 货物描述:包括货物的品名、规格、等级、尺寸、颜色等,一般用列表的方式将同类项并列集中填写。内容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完全一 致,必要时要照信用证原样打印,不得随意减少内容,否则有可能 被银行视为不符点。但有时信用证中货物描述非常简单,此时按信 用证打印完毕后,再按合同要求列明货物具体内容。若信用证对此 部分有开错的应将错就错,或用括号将正确的描述注明。如信用证 规定品名为:“药物”,实际出口货物是“安乃近”,发票可表示“安 乃近”。但最好的表示方法是按照信用证规定表示“药物”,然后再 表示具体的名称“安乃近”。 唛头:商业发票的内容及缮制说明—本文部分一般出口商自行选用,若合同和信用证规定了唛头,则须按规定。若无唛头,应注明:“N/M”。 数量:货物数量的描述受到信用证和提单的两项约束不能有出入。故在信用

汇票样本

汇票样本 一、填写汇票的注意事项: 1.信用证支付下的汇票,除了严格按信用证缮制外,还要符合票据的规范; 2.托收方式支付下的汇票要符合国际惯例和票据的规范; 3.汇票中的大小金额和货币必须相同,并符合信用证和合同的规定 汇票 BILL OF EXCHANGE No. 汇票编号 Date: 出票日期 For:汇票金额 At 付款期限sight of this second of exchange (first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受款人 the sum of 钱数 Drawn under 出票条款 L/C No. Dated To. 付款人 出票人签章 填写规范: 汇票(BILL OF EXCHANGE) 简称B/E,是出票人签发的,要求受票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其指定的受款人的书面命令。 汇票名称一般使用Bill of Exchage、Exchange、Draft。一般已印妥。但英国的票据法没有汇票必须注名称的规定。 汇票一般为一式两份,第一联、第二联在法律上无区别。其中一联生效则另一联自动作废。港澳地区一次寄单可只出一联。为防止单据可能在邮寄途中遗失造成的麻烦,一般远洋单据都按两次邮寄。 汇票号码(No.) 由出票人自行编号填入,一般使用发票号兼作汇票的编号。 在国际贸易结算单证中,商业发票是所有单据的核心,以商业发票的号码作为汇票的编号,表明本汇票属第×××号发票项下。实务操作中,银行也接受此栏是空白的汇票。 出票日期(Dated) 填写汇票出具的日期。

制作商业发票(答案)

案例:制作商业发票 根据以下相关信息制作商业发票: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O.: 211LC200116 DATED: 18FEB2005. DA TE AND PLACE OF EXPIRY: 17 APR. 2005 IN BENEFICIARY’S COUNTRY BENEFICIARY: ANHUI CHEMICALS IMP. & EXP. CO. LTD. JIN AN MANSION 306 TUNXI ROAD, HEFEI, ANHUI, CHINA A/C NO.: 6018090000-185 APPLICANT: HOP TONG HAI (PTE) LTD. BLK 15, NORTH BRIDGE ROAD #04-9370 BARCELONA SPAIN 100032 FAX: 2953397 AMOUNT: USD37850.00 UNITED STA TES DOLLARS THIRTY SEVEN THOUSAND EIGHT HUNDRED AND FIFTY ONL Y. 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 TRANSHIPMENT: ALLOWED SHIPMENT FROM CHINA TO BARCELONA W/T A T HONG KONG LATEST SHIPMENT DA TE: 7 APR. 2005 THIS CREDIT IS A V AILABLE WITH THE ADVISING BANK BY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30 DAYS AFTER SIGHT DRAWN ON ISSUING BANK FOR FULL INVOICE V ALUE. DOCUMENTS REQUIRED (IN THREE-FOLD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1.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2. SIGNED PACKING LIST; 3. CERTIFICATE OF CHINESE ORIGIN; 4. 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 ENDORSED IN BLANK FOR 110% CIF VALUE, 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 5.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ANK OF CHINA, BARCELONA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APPLICANT. 6. SHIPMENT ADVICE SHOWING THE NAME OF THE CARRYING VESSEL, DATE OF SHIPMENT, MARKS, AMOUNT AND THE NUMBER OF THIS DOCUMENTARY CREDIT TO APPLICANT WITHIN 3 DAYS AFTER THE DATE OF BILL OF LADING. EVIDENCING SHIPMENT OF: 1300 DOZENS 100% COTTON OVERALLS, SHIRTS & SINGLETS AS PER S/C NO.

外贸单证制作_汇票制单要点

外贸单证制作——汇票制单要点 背景知识: 汇票可以用draft 或bill of exchange表示,是出票人以书面票据命令付款人立即或某一固定日期或在将来某一固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受款人的一种命令。[其使用程序包括出票(to draw/to issue)、提示(presentation)、承兑(acceptance)、付款(payment)、背书(endorsement)、拒付(dishonour)及追索。] 一.汇票的当事人: 1. 出票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银行; 2. 付款人,在信用证项下通常是进口商或其指定银行; 3. 受款人,和出票人是同一人或是汇票的持有人。 二.汇票的类型: a.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如果汇票在提示时就付款的就是即期汇票。如果付款人在提示后某一日期支付,这种汇票就是远期汇票。 b.光票和跟单汇票 不随附装运单据的汇票为光票,反之就是跟单汇票。 c.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如果出票人是商业企业,这样的汇票是商业汇票。出票人是银行,汇票为银行汇票。 在汇票的正本和副本上印有“First of exchange”和“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这样的词。这意味着正本和副本具有同样的作用。一旦其中的一份起作用,另一份自动出失效。 三.汇票样例: 四.汇票的主要内容: ①汇票编号 根据发票号码填写,或填写“AS PER INVOICE” ②地点和日期 汇票的出票日期和出票地点 ③金额(Amount in Figures of Draft) 填写托收总金额,应在“Exchange for”后顶格填写,用货币名称的缩写和小写金额数字构成(金额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货币名称应与发票一致)。例如:USD7,200.00, Stg3,600.00, DM7,500.00, JPY4,620.00 ④付款期限和方式(Tenor and Mode of Payment) 有三种填制方法: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方式下,在“At”与“Sight”之间划虚线(或用“*”,或“X”),在“at”前加上“D/P”,即“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方式下,在“at”前加上“D/P”,在“at”与“sight”之间填上XX days after,即“D/P at …sight”。

最新国际结算汇票填制及其答案

制单题 1. 美国洛杉矶一家公司(POWER CO.,LTD)向英国伦敦的一个出口商(STONE CO.,LTD)购买了价值100万美元的仪器设备,双方约定签约后一个月付款。POWER公司的法人代表Mr. William Smith 与STONE公司的业务主管Mr. George Mason于2000年1 月28日签订了贸易合约。 (1)请据此开立一张用以结算的汇票。开立日期为2000年2月2日 (2)汇票出立后7天得到承兑;请据此写出票据的承兑式样。 ACCEPTED Feb 28,2000__⑧_ (Date) __POWER CO.,LTD_⑨___ (Company Name)BILL OF EXCHANGE For___USD 1000000__①_ _Feb 28,2000__②____ (amount in figure) (date of issue) At_30 days after S/C date__③____ bill of exchange (SECOND being unpaid) Pay to ___STONE CO.,LTD_____④_or order the sum of__SAY US Dollars _One Hundred Thousand Only__________⑤__(amount in words). To: For and on behalf of ____POWER CO.,LTD___⑥_ __STONE CO.,LTD_⑦ 2、根据以下条件制作单据 China Camping Shanghai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与Sport and Camping Co.,Ltd.of New York签订合同,出口帐篷(tent)一批,计5 000顶t合同单价USD10.00/PC FOB Shanghai,不需要唛头,要求全部货物于2009年12月l0日前出运。11月25日,该 公司收到一份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由Bank of New York于2009年11月23日开出的即期不 可撤销信用证。开证人为:Sport and Camping Co.,Ltd.of New York,信用证号为:A00920, 信用证金额为USD50 000.00,信用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23日。该公司备妥货物后于12

商业发票答案77

分类: 制商业发票 题号: DZ0077 说明: 制单结汇 基本要求: 根据合同、信用证及下述提供资料,制作商业发票,要求格式清楚、内容完整。 相关说明: 2003年8月12日,南京蓝星贸易公司填制编号为2003SDT009的商业发票。 相关附件: 售货确认书.doc ,信用证.doc 正确答案: 南京蓝星贸易公司 NANJING LANXING CO., LTD. ROOM 2501, JIAFA MANSTION, BEIJING WEST ROAD, NANJING 210005, P.R.CHINA TEL: 025-******* 025-******* FAX: 025-******* COMMERCIAL INVOICE To :EAST AGENT COMPANY 3-72,OHTAMACHI,NAKA-KU,YOKOHAMA,J APAN231 Invoice No .:2003SDT009 Invoice Date :2003-08-12 S/C No .:03TG28711 S/C Date : 2003-07-22 From : NANJING Letter of Credit No. :LTR0505457 To : AKITA Date : 2003-07-27 Mark s and Numbers V.H LAS PLAMS C/NO.1-180 CFR DAMMAM PORT, SAUDI ARABIA ABOUT 180 CARTONS H6-59940BS GOLF CAPS 1800 DOZS USD8.10 USD14580.00 TOTAL : 1800DOZS USD14580.00 SAY TOTAL: U.S.DOLLARS FOURTEEN THOUSAND FIVE HUNDRED AND EIGHTY ONLY.

信用证下汇票样本


信用证汇票样本
BILL OF EXCHANGE
凭 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SINGAPORE BRANCH
不可撤销信用证 123456
Irrevocable
L/C No.
日期
SEPT.22,2005
支 取 Payable With interest @
%


付款
号码 No.
SHGM70561
汇票金额 Exchange for
USD45040
上海 Shanghai

票 30 DAYS AFTER
日 后 (本 汇 票 之 副 本 未 付) 付 交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at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SHANGHAI
金额
U.S.DOLLARS FORTY-FIVE THOUSAND AND FORTY ONLY
the sum of
此致
BANK OF CHINA SINGAPORE BRANCH
SHANGHAI
JINHAI
To
IMP& EXP CORP. LTD.
WANG
HONG
Drawn under xxxxxxxx(开证行) Irrevocable L/C No. xxxxxxx(信用证号)Dated xxxxxx (开证日期) Payable with interest@ xxxxx % xxxxx (利息条款,一般不用填) No. ( 汇 票 号 , 一 般 为 发 票 号 ) Exchange for USD25,000.00 ( 小 写 金 额 ) Shanghai ,date xxxxxx(出票地点和日期)
At xxx SIGHT(票期)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xxxxxxxx bank(由银行加) the sum of U.S.DOLLARS TWENTY FIVE THOUSAND ONLY(大写金额)
To xxxxx bank (一般为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银行,即受票人)
-可编辑修改-

国际结算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 1.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的鲜明特点是(A)。第7章 A. 给予受益人双重的付款承诺 B. 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C. 给予买方最大的灵活性 D. 给予卖方以最大的安全性 2.国际贸易结算是指由(C)带来的结算。第1章 A.一切国际交易 B. 服务贸易 C. 有形贸易 D. 票据交易 3.信用证被广泛使用到,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用证对于出口商和进口商来说有资金融通的作用,以下选项不一定是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融资方式的是(C)。第6章 A. 打包放款 B. 汇票贴现 C. 押汇 D. 红条款信用证 4.信用证能否转让给二个以上的第二受益人取决于(C)。第8章 A. 信用证上面是否标明“transferable”字样 B. 受益人与转让行之间的协议是否规定 C. 信用证是否规定了分批转运 D. 第一受益人与第二受益人商议决定 5 . 一份信用证如果未注明是否可以撤销,则是(B)的。第6章 A. 可以撤销的 B. 不可撤销的 C. 由开证行说了算 D. 由申请人说了算 6.信用证业务中,三角契约安排规定了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权责义务受(A)约束。第6章 A. 销售合同 B. 开证申请书 C. 担保文件 D. 跟单信用证 7 . 以下属于顺汇方法的支付方式是(A)。第3章

A. 汇付 B. 托收 C. 信用证 D. 银行保函 8 . 以下关于海运提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第9章 A. 是货物收据 B. 是运输合约证据 C. 是无条件支付命令 D. 是物权凭证 9 . 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字,不写被背书人名称,这是(D)。第2章 A. 限定性背书 B. 特别背书 C. 记名背书 D. 空白背书 10 . 信用证业务特点之一是:银行付款依据(A)。第6章 A. 信用证 B. 单据 C. 货物 D. 合同 11 . 对于出口商而言,承担风险最大的交单条件是(C)。第4章 A. D/P at sight B. D/P after at sight C. D/A after at sight D. T/R 12 . 远期信用证中开证行会指定一家银行作为受票行,由它对远期汇票做出承兑,这家银行应该是(C)。第6章 A. 议付行 B. 付款行 C. 承兑行 D. 偿付行 13 . 下列关于信用证的说法正确的是(B)。第6章 A. 单证相符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应独立的履行其付款承诺。除了受买方申请人制约,不应受其他当事人干扰 B. 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与销售合同分离 C. 信用证作为一种结算工具,其是否有效执行,取决于该笔交易是否得到银行认可 D. 采用信用证方式,银行不仅处理单据,还要监管货物 14 . 银行审核单据的合理时间是不超过收到单据次日起的(C个工作日。第11章 A. 1 B. 3 C. 7 D. 5 15 . 信用证的议付行与付款行的本质区别在于:(C)。第6章 A. 付款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而议付行不是

制作汇票模板

制作汇票操作(一) 请根据以下信用证中的相关内容缮制汇票: …… APPLICANTS HEADER 0 700 1312 030703 SHBKCOPTNXXX 4876 4674316 *THE HONG 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 LTD. *HONG KONG DOC. CREDIT NUMBER *20: 6764/05/12345B DATE OF ISSUE 31C: 120216 EXPIRY *31D: DATE 120531 PLACE CHINA APPLICANT *50: THOMAS INTERNATIONL COMPANY LIMITED 1/F WINFUL CENTRE, SHING YIN STREET KOWLOON, HONG KONG BENIFICIARY *59: FENGYUAN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IMP. AND EXP. CORP. P. O. BOX 789, SHANGHAI, CHINA AMOUNT *32B: CURRENCY USD AMOUNT 10560.00 A V AILABLE WITH/BY *41D ANY BANK FOR NEGOTIATION DRAFT AT 42C DFAFTS AT SIGHT FOR INVOICE V ALUE DRAWEE 42A DRAWN ON US …… PARTIAL SHIPMENTS 43P: NOT ALLOWED TRANSSHIPMENT 43T: ALLOWED LOADING IN CHARGE 44A: CHINA PORT FOR TRANSPORTATION TO 44B: ANTWERP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44C: 120515 DESCRIPIT OF GOODS 45A: APPLICANT’S ITEM NO. HW-045 WOODEN HANGER, 66000PCS, THE PACKING IS 100PCS PER STRONG EXPORT CARTON OF 3.00 CUFT @ USD16.00 PER CARTON CIF ANTWERP INCLUDING 3 PCT COMMISSION AS PER SALES CONFIRMATION NO. 484LFVS15783 SHIPPING MARKS: GH -1904-001(IN A DIAMOND) C/NO: 其他资料: Port of Loading: Shanghai Port of Transshipment: Hong Kong S.S.: TONGMEI V. 155/FARROR Date of B/L: MAY. 2, 2012 B/L No.: KEY48609 M: 55.44M3 G.W.: 52.6KGS/CTN N.W.: 50.4KGS/CTN Invoice No.: 2012C8K4897

汇票制作的定义及五个基本要求

汇票制作的定义及五个基本要求 在出口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是跟单汇票,所谓信用证下结算要求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包括信用证和其它有关单据同汇票的一致。制作汇票的要求: 1、必须申明出票依据;在L/C方式下出具汇票,要标明开证行,L/C号码及开证日期。在托受方式下则要标明所依据的销售合同号码。出票依据是出票大主要项目,不可遗漏。 2、必须标明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即期,还是远期必须注明。 3、必须正确填写付款人;在L/C方式下,要按照信用证要求填写,即L/C中指定的DRAWEE子栏目,如果未直接标明,则填写开证行为付款人。托收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进口客户。 4、受款人一般要填写银行;L/C中的出票受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项下为托收行。 5、汇票必须一式两份;两份性质相同,只是出于防止遗失,一份流转后,另一份自动失效。 跟单汇票的定义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与光票相对应,是指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一般为光票,商业汇票一般为跟单汇票。 跟单汇票的交单方式

跟单托收项下所附的交易单据有两种交单方式: (1)付款交单。代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后将汇票及附属单据交进口商凭以提货。 (2)承兑交单。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将附属单据交进口商,已承兑的汇票留待到期时向进口商收款。 跟单汇票的制作 在出口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是跟单汇票,所谓信用证下结算要求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包括信用证和其它有关单据同汇票的一致。制作汇票的要求: 1、必须申明出票依据:在L/C方式下出具汇票,要标明开证行,L/C号码及开证日期。在托受方式下则要标明所依据的销售合同号码。出票依据是出票大主要项目,不可遗漏。 2、必须标明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即期,还是远期必须注明。 3、必须正确填写付款人:在L/C方式下,要按照信用证要求填写,即L/C中指定的DRAWEE子栏目,如果未直接标明,则填写开证行为付款人。托收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进口客户。 4、受款人一般要填写银行:L/C中的出票受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项下为托收行。 5、汇票必须一式两份:两份性质相同,只是出于防止遗失,一份流转后,另一份自动失效。 跟单汇票的承兑 附有各种交易单据的商业汇票。跟单汇票有使用于跟单信用证项

商业发票实训1

商业发票实训 根据以下实际业务情况,缮制一份商业发票。 广东XX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英国,货品名是学生书包(School Bag),进口方是ABC CORP. OF LONDON,66/66A COMMERCIAL STR., LONDON。运输方式是直达海运,从上海至伦敦港。 具体资料如下: 发票号码:2006999 发票日期:2006年6月26日 合同号码:2006888 货物明细单: 货号数量(PCS)毛重(KGS)净重(KGS)尺码 AWT33 100CTNS/3600PCS 28 26 27X29X46cm AWT55 200CTNS/4800PCS 29 27 42.5x32x40cm 单价:每个1.00美元CIF LONDON 支付方式:T/T 唛头:ABC LONDON C/NO.1-300

INVOICE TO: Invoice No.: __________________ Date: __________________ S/C No.: __________________ From To L/C No. Issued by Marks & Numbers Quantities & Description Unit Price Amount ********************************************************************* ************** TOTAL: SAY AS PER

商业发票实训答案: 广东XXX 进出口公司 GUANGDONG XXX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6TH FLOOR FOREIGN TRADE BUILDING ZHAN QIAN ROAD GUANGZHOU CHINA INVOICE TO: ABC CORP.OF LONDON Invoice No.: 2006999 66/66A COMMERCIAL STR, Date: JUNE. 26, 2006 LONDON S/C No.: 2006888 From SHANGHAI, CHINA To LONDON L/C No. Issued by T/T Marks & Numbers Quantities & Description Unit Price Amount ABC 300 CARTONS OF SCHOOL BAGS LONDON CIF LONDON C/No.1-300 ART. NO. QTY. AWT33 3600PCS USD 1.00/PC USD 3600.00 AWT55 4800PCS USD 1.00/PC USD4800.00 ********************************************************************* ************** TOTAL: 8400PCS USD 8400.00 SAY U.S.DOLLARS EIGHT THOUSAND AND FOUR HUNDRED ONLY. AS PER S/C NO. 2006888 GUANGDONG XXX IMPORT& EXPORT CORPORATION 公司经理签名或盖章

汇票练习及答案

练习1 凭 Drawn under ………DEUTSCHE BANK (ASIA) HONGKONG………………………………..………………….. 信用证第号 L/C No………756/05/1495988…………………….……… 日期 Dated ……NOV. 20, 2004……………………………. 按息付款 Payable with interest @....…………....% 号码汇票金额中国,广州年月日 No: ……ITBE001121…….……Exchange Guangzhou , China……30(DEC. 20, 2004)…………...… 见票日后(本汇票之副本未付)At……..…***………………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TIANJIN BRANCH或其指定人 付金额 The sum of U. S. DOLLARS NINETEEN THOUSAND SEVEN HUNDRE AND FORTY FIVE ONLY. To………CHINA NATIONAL ARTS AND CRAFTS IMP. & EXP. CORP. GUANG DONG (HOLDINGS) BRANCH.(错)…………….. 答案:DEUTSCHE BANK (ASIA) HONGKONG ………………………………………..STAMP AND SIGNATURE 练习2 凭不可撤销信用证 Drawn under ……CONTRACT NO.03CAN-1108 AGAINGST SHIPMENT OF 6000PCS OF LEATHER BAGS…………………………… Irrevocable L/C No. …..………………….. 日期 Dated …………….支取Payable with interest @....……....% ……. 按………息……….付款 号码汇票金额南京年月日 No: …发票号……….……Exchange for USD9800.00Nan Jing ……DEC 8,2004以后…………...… 见票日后(本汇票之副本未付)At……..***…………………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OF CHINA,NANGJING BRANCH或其指定人 付金额 The sum of US DOLLARS NINE THOUSAND EIGHT HUNDRED ONLY 此致 To………SHEMSY NEGOCE ID CORP.……………………………….. ………………………………………..STAMP AND SIGNATURE

商业发票练习

题目要求和说明

售货确认书 SALES CONFIRMATION 卖方(Sellers):Contract No.:03TG28711 NANJING LANXING CO.,LTD Date:JULY,22,2003 ROOM 2501, JIAFA MANSTION, BEIJING WEST ROAD, NANJING 210005, P.R.CHINA Signed at:NANJING 买方(Buyers): EAST AGENT COMPANY 3-72,OHTAMACHI,NAKA-KU,YOKOHAMA,JAPAN231 This Sale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Sellers and Buyers, whereby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and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0% more or less both in amount and quantity allowed TOTAL USD 14580.00 Packing:10 DOZS PER CARTON Delivery :From NANJING to AKITA Shipping Marks:V.H LAS PLAMS C/NO.1-180 Time of Shipment: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Terms of Payment:By 100%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on favor of the Sellers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be opened and to reach China before JULY 30, 2003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s after the foresaid Time of Shipment. L/C must mention this contract number L/C advised by BANK OF CHINA NANJING BRANCH. TLX: 44U4K NJBC, CN.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China (the mainland of China) are for account of the Drawee. Insurance:To be effected by Sellers for 110% of full invoice value covering F.P.A up to AKITA To be effected by the Bu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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