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国无遗嘱继承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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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统一继承法典

美国统一继承法典

《美国统一继承法典》概述周强刘晓星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法律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即联邦颁布的法律和各州颁布的法律。

由于诸多原因,各州所颁布的法律极不统一,因而常常引起相互间的法律冲突。

为了克服这种现象,自本世纪初以来,美国一些非官方机构在致力于统一美国各州法律的问题上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迄今为止,已制定了大量的统一法律规范供名洲采角或立法参考,其中有些法律规范已为各州采用或修改采用,‘发生法律效力。

一九六八年八月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和美国律师协会批准的《美国统一继承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就是在统一美国各州继承法律制度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一部示范性的法典。

该法典的特点是:内容详尽,立法精巧,实体法与程序法紧密结合,法典既保留了各州原来实行的普通法中的一些继承制度,又兼收了罗马法的一些原则。

所以,自该法典获批准以来,巳有十几个州采用或在不同程度上修改后采用。

法典共有三百零四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无遗嘱继承。

无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立遗嘱,其遗产依无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转移给无遗嘱继承人。

l、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为无遗嘱法定继承人..对配偶、子女、父母的定义,法典又作了特殊的规定。

对配偶的规定中指出,凡与被继承人离婚或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宣告无效的人,得到或同意在本州尚未被承认有效的与被继承人离婚或宣告他们婚姻无效的最终判决的人,同意法院依被继承人提议作出的离婚或宣告他们婚姻无效的判决的人,均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

子女是指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无遗嘱继承从与其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处取得遗产的一切子女。

但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不包括在内。

父母是指在子女无遗嘱死亡时,有权根据无遗嘱继承从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已亡子女处取得财产的人。

但继父母不包括在内。

由此可见,法典真接规定的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比原来各州所规定的范围小得多。

由此法典规定,无遗嘱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1)子女、(2)父毋、(3)兄弟姐妹、(4)祖父母、外祖父母。

国外财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国外财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财产继承是指个人在其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将财产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或其他指定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不同国家的财产继承法律规定各有特色,以下将对一些主要国家的财产继承法律制度进行概述。

一、美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税制美国实行联邦和州两级继承税制。

联邦继承税对死者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征税,而州继承税则由各州自行制定。

2. 继承顺序美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将财产分配给死者亲属。

遗嘱继承是指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3. 法定继承顺序(1)配偶:死者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2)子女:如果死者有子女,配偶可以继承1/2的遗产,子女平分剩余的1/2。

(3)父母:如果死者有父母,配偶可以继承1/3的遗产,子女和父母各继承1/6。

(4)兄弟姐妹: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

4.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遗嘱可以是口头遗嘱、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

二、英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税制英国实行遗产税制,对死者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征税。

2. 继承顺序英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将财产分配给死者亲属。

3. 法定继承顺序(1)配偶:死者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2)子女:如果死者有子女,配偶可以继承1/2的遗产,子女平分剩余的1/2。

(3)父母:如果死者有父母,配偶可以继承1/3的遗产,子女和父母各继承1/6。

(4)兄弟姐妹: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

4.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遗嘱可以是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

三、德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税制德国实行遗产税制,对死者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征税。

2. 继承顺序德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美国的遗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美国的遗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产继承是指个人在其去世后,其财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的过程。

在美国,遗产继承法律复杂多样,涉及多个州的法律规定和联邦法律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美国的遗产继承法律规定,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税、信托等。

二、遗嘱继承1. 遗嘱的定义和作用遗嘱(Will)是指个人在生前制定的、规定其死后财产如何分配的法律文件。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确保遗产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2. 遗嘱的制定条件在美国,制定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必须自愿、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明确;(4)遗嘱必须经过两名证人的见证。

3. 遗嘱的类型美国遗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普通遗嘱(Simple Will):适用于财产不多、继承关系简单的情况;(2)生前遗嘱(Living Will):适用于立遗嘱人希望生前对自己的医疗决策进行规定的情况;(3)信托遗嘱(Trust Will):适用于立遗嘱人希望将遗产设立信托,由信托人管理遗产的情况。

4. 遗嘱的修改和撤销立遗嘱人有权在生前修改或撤销遗嘱。

修改遗嘱称为遗嘱修正(Will Amendment),撤销遗嘱称为遗嘱取消(Will Revocation)。

三、法定继承1. 法定继承的定义和作用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将遗产分配给继承人。

法定继承适用于遗嘱无效、不存在遗嘱或遗嘱无法覆盖所有遗产的情况。

2. 法定继承的顺序美国各州法定继承的顺序有所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配偶:在多数州,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2)子女:子女是第二顺位继承人;(3)父母:在配偶和子女都不存在的情况下,父母成为继承人;(4)兄弟姐妹:在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成为继承人。

3.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1)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2)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与亲生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相同;(3)遗产分割:在多个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美国公民死亡后继承公证(3篇)

美国公民死亡后继承公证(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选择移民到美国生活和发展。

在美国,遗产继承问题也成为了许多华人家庭关注的焦点。

当美国公民去世后,其遗产继承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本文将详细阐述美国公民死亡后继承公证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美国遗产继承概述1. 继承法律体系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有自己的继承法律。

在遗产继承问题上,美国主要分为两大法律体系:普通法和衡平法。

普通法体系以英国法律为基础,强调法律条文的具体性和明确性。

衡平法体系则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灵活性。

2. 继承顺序在美国,遗产继承的顺序如下:(1)配偶:首先继承死者的一半遗产;(2)子女:继承剩余遗产的一半;(3)父母:继承剩余遗产的四分之一;(4)兄弟姐妹:继承剩余遗产的四分之一;(5)其他亲属:根据法律规定,依次继承。

三、美国公民死亡后继承公证流程1. 准备材料(1)死亡证明:证明死者已死亡,可由医院、殡仪馆等机构出具;(2)身份证明:证明继承人身份,如身份证、护照等;(3)婚姻证明:证明继承人与死者之间的关系,如结婚证、离婚证等;(4)财产清单:列出死者遗产的详细情况,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

2. 申请继承继承人可向死者生前住所地或遗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继承。

法院受理申请后,将通知所有继承人参加听证会。

3. 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法院将审查继承人提交的材料,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遗产情况。

如有异议,法院将进行调解或判决。

4. 继承公证听证会结束后,法院将出具继承公证书,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遗产继承权。

5. 遗产分配继承人可持继承公证书,向相关机构办理遗产过户、提取等手续,完成遗产分配。

四、注意事项1. 了解相关法律美国各州继承法律有所不同,继承人需了解自己所在州的继承法律规定,以便在继承过程中顺利进行。

2. 保留证据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需保留相关证据,如死亡证明、身份证明、财产清单等,以备不时之需。

3. 及时沟通继承人之间应保持良好沟通,协商解决遗产分配问题,避免产生纠纷。

美国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为(3篇)

美国继承权的法律规定为(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权是指公民死亡后,其遗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的权利。

美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其继承权的法律规定较为完善,涵盖了继承的概念、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方式、遗产的分配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美国继承权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方式、遗产的分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美国继承权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1. 继承自由原则:美国继承法强调继承人的自由选择权,即继承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遗产。

2. 平等原则: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受到歧视。

3. 公平原则: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继承人的实际需求,实现公平分配。

4. 公序良俗原则:继承过程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美国继承人的范围1.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法定继承人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遗产。

2. 遗嘱继承人:遗嘱是遗嘱人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意愿表示,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

3. 遗赠抚养人:在特定情况下,遗赠抚养人也可以成为继承人。

四、美国继承的方式1. 法定继承:当遗嘱不存在或遗嘱无效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2. 遗嘱继承:遗嘱是遗嘱人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意愿表示,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

3. 遗赠抚养:在特定情况下,遗赠抚养人也可以成为继承人。

五、美国遗产的分配1. 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继承遗产。

2. 遗嘱继承分配: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

3. 遗赠抚养分配:遗赠抚养人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继承遗产。

六、美国继承权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1. 继承权的取得(1)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

(2)遗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

(3)遗赠抚养权:遗赠抚养人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继承遗产。

2. 继承权的丧失(1)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美国籍子女继承法律规定(3篇)

美国籍子女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家庭财产的分配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在美国,国籍子女的继承法律规定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本文将从美国国籍子女的继承资格、继承顺序、继承方式等方面,对美国国籍子女的继承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美国国籍子女的继承资格1. 出生在美国的子女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出生在美国的子女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这些子女具有继承美国国籍遗产的资格。

在美国,出生证明是证明国籍身份的重要依据。

2. 美国公民的子女美国公民的子女,无论出生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都具有继承美国国籍遗产的资格。

这些子女的国籍身份可通过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美国国籍证明。

3. 收养子女在美国,收养子女同样具有继承美国国籍遗产的资格。

收养子女的国籍身份可通过收养证明或国籍法进行确认。

4.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在美国同样具有继承资格。

根据美国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三、美国国籍子女的继承顺序1. 法定继承顺序美国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顺序,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继承顺序。

以下为美国国籍子女的法定继承顺序:(1)配偶:如果遗产继承人中有配偶,配偶将优先继承。

(2)子女:配偶去世后,子女将继承遗产。

(3)父母:子女去世后,父母将继承遗产。

(4)兄弟姐妹: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将继承遗产。

2. 遗嘱继承顺序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遗产的继承顺序将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

遗嘱中可以指定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等。

四、美国国籍子女的继承方式1. 遗产分配美国国籍子女的遗产分配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现金分配:遗产以现金形式分配给继承人。

(2)实物分配:遗产中的实物资产,如房产、车辆等,按照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3)股份分配:公司股份等资产按照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2. 继承税在美国,遗产继承需要缴纳一定的继承税。

继承税的税率、起征点等规定较为复杂。

以下为美国国籍子女继承遗产时可能需要缴纳的继承税:(1)联邦遗产税:遗产总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需缴纳联邦遗产税。

美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美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财产继承是法律规定下的一种法律行为,指的是个人在死亡后,其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的安排,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或其他受益人的过程。

美国的财产继承法律规定复杂多样,涉及多个层面,包括遗嘱、遗产税、信托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以便读者对美国财产继承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遗嘱1. 遗嘱概述遗嘱是个人生前所立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其死后财产的分配。

在美国,遗嘱是财产继承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件。

2. 遗嘱的种类(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的遗嘱。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见证人和公证员共同签署的遗嘱。

(3)代书遗嘱:由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由遗嘱人以录音方式录制的遗嘱。

3. 遗嘱的有效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遗嘱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

三、法定继承1. 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

2.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1)配偶:遗嘱人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2)子女:遗嘱人子女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3)父母:遗嘱人父母为第三顺位继承人。

(4)兄弟姐妹:遗嘱人兄弟姐妹为第四顺位继承人。

(5)其他亲属:遗嘱人其他亲属为第五顺位继承人。

3. 法定继承的比例(1)配偶和子女:遗产按照配偶和子女的人数平均分配。

(2)配偶和父母:遗产按照配偶和父母的人数平均分配。

(3)配偶和兄弟姐妹:遗产按照配偶和兄弟姐妹的人数平均分配。

四、遗产税1. 遗产税概述遗产税是对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征收的一种税费。

在美国,遗产税的征收标准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

2. 遗产税的征收对象(1)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去世时,其遗产在美国境内外的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遗产。

(2)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去世时,其遗产在美国境内的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遗产。

美国法律规定继承房产(3篇)

美国法律规定继承房产(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地产作为美国公民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房产在美国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美国,继承房产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包括继承法、财产法、税法等。

本文将从美国法律规定继承房产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美国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

二、美国继承法概述1.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美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将财产分配给特定亲属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通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财产;遗赠是指遗嘱中指定的非亲属继承财产。

2. 继承顺序在美国,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1)配偶和子女:配偶享有优先继承权,子女在配偶之后继承;(2)父母:配偶和子女均不存在时,父母继承;(3)兄弟姐妹:父母和配偶均不存在时,兄弟姐妹继承;(4)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存在时,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5)其他亲属:以上亲属均不存在时,其他亲属继承。

三、美国房产继承法律程序1. 确认继承权继承人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具有继承权。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明、婚姻证明、死亡证明等。

2. 申请继承继承人向法院提交继承申请,法院审查后确认继承人身份。

3. 公告和通知法院公告继承人身份,通知其他可能存在争议的继承人。

4. 继承人会议法院组织继承人会议,讨论房产继承事宜,如分配方案、费用承担等。

5. 分配房产根据继承人会议达成的协议,分配房产。

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四、美国房产继承税收1. 赠与税在美国,赠与税是指对赠与财产征收的税款。

若赠与发生在去世前,则赠与税由赠与人承担;若赠与发生在去世后,则赠与税由继承人承担。

2. 遗产税遗产税是指对去世者遗留的财产征收的税款。

在美国,遗产税税率较高,但起征点较高。

若遗产总额超过起征点,则需缴纳遗产税。

3. 房产继承税美国房产继承税包括以下几种:(1)房产转让税:指在房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税率因州而异;(2)房产遗产税:指在房产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税率因州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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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无遗嘱继承人制度作者:吴丹来源:《科教导刊》2012年第05期摘要美国将继承人分为无遗嘱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无遗嘱继承人又称为法定继承人。

文章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美国的无遗嘱继承人制度的评析,分析目前我国法定继承人制度存在的不足,总结美国无遗嘱继承人制度具有的特点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关键词无遗嘱继承继承顺序应继份中图分类号:D9712 文献标识码:ATalking about U.S. System of Intestate Heirs——Take "The United States Uniform Probate Law" as the PerspectiveWU Dan(Guangzhou Sontan Polytechnic College, Guangzhou, Guangdong 511300)Abstract The United States divide into an intestate heir and successor testamentary successor, also known as intestate heirs legal heir. By applying the method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by the intestate heirs of the U.S. system of assessment,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hortcomings of China's heirs system, summed up the U.S. system of intestate heirs hav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inspiration of our legislation.Key words intestacy; order of succession; due portion美国的司法制度与同为英美系的英国有很大的不同,其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拥有中央和地方两套平行的司法体系,在民事领域内,各州拥有独立的司法制度,没有全国统一施行的成文继承法。

本文所讨论的《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是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公布的一部示范性的法律,对各州没有强制效力,由各州自由决定是否采用,到目前为止,已有13个州予以采用,而且还有不少准备采用。

因此可见,通过研究《统一遗嘱检验法》,不仅可以使我们了解美国的继承法制度,而且可以对我国的立法工作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

1 《统一遗嘱检验法》无遗嘱继承人的制度1.1 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在美国,只有配偶和有血缘关系出生的亲属才有可能是法定继承人。

《统一遗嘱检验法》规定:无遗嘱继承人一般包括无遗嘱死亡者的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及其直系血亲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直系血亲卑亲属。

值得注意的是,在《统一遗嘱检验法》中,离婚或宣告他们婚姻无效判决的人,均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不包括在子女的范围内,继父母也不包括在父母的范围之位内。

相比各州的规定,法典直接规定的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狭窄得多。

如果不存在法定继承人,政府也可能成为继承人。

《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规定,当无遗嘱死亡者没有法定继承人时,遗产将作为无主财产由政府予以继承。

1.2 无遗嘱继承人的顺序及其应继份(1)继承顺序。

为了体现对配偶的特别保护,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将配偶首先独立出来,称为配偶继承人,作为最主要的继承人,然后将剩下的亲属称为血亲继承人,按四个顺序参加继承。

第一顺序为直系卑血亲,第二顺序为父母,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亲属,第四顺序祖父母及其直系卑亲属。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血亲继承人,则其全部遗产由配偶继承。

(2)应继份。

除了将配偶独立作为配偶继承人予以保护外,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还特别设立了应继份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配偶的保护。

根据规定如出现以下法定事由,则由配偶继承全部遗产:无遗嘱死亡者的子女与父母均已过世;或者在世的子女也是该配偶所生,且该配偶无其他子女。

如果无遗嘱死亡者没有在世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仍然健在,则配偶先取得200,000美元的遗产,剩余遗产则由父母一方或双方与配偶共同继承,配偶继承3/4,父母一方或双方继承1/4。

如果无遗嘱死亡者在世子女系与配偶所生,而该配偶还与他人育有子女,则该配偶只能先取得150,000美元后,剩余遗产由配偶与子女共同继承,各自继承一半的遗产。

如果非配偶所生,则配偶先取得100,000美元后,剩余遗产由配偶和无遗嘱死亡者的在世子女共同继承,各自继承一般的遗产。

2 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无遗嘱继承人制度之评析2.1 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之评析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美国的《统一遗嘱检验法》中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比较狭窄的,仅仅限定在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及其直系血亲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直系血亲卑亲属这几种类型。

在加拿大和英国,配偶和有血缘关系的直系或旁系亲属都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而在美国,只有配偶、直系亲属和部分旁系亲属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总的来说,英、美、加这三国,其法定继承人的认定都是以配偶和是否与被继承人存在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其区别主要在于旁系亲属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相比而言,中国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更加狭窄,除了在旁系血亲中只有兄弟姐妹才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就是在直系亲属中,也只有在二等亲范围内,才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三等亲以外的直系卑亲属除非是因为代位继承,否则其自身是没有继承权的。

这样很容易造成无人继承的情况出现,导致公民的权益受损。

2.2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之评析(1)配偶继承人继承顺序之评析。

由于存在对配偶继承人的特别保护制度,在实际中,往往导致血亲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例如,如果把配偶固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在无遗嘱继承中,会出现全部遗产由生存配偶继承的情况,这就严重侵害继承顺序在后血亲继承人的利益,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是反过来,如果配偶与无遗嘱死亡者的直系卑血亲同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共同分配遗产。

在有多位直系卑血亲继承人的前期下,配偶按比例继承的遗产就会减少,配偶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伤害,无疑又产生了新的不公平。

一般而言,无遗嘱死亡者总是是希望自己的遗产在配偶与血亲属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不希望看到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没有固定配偶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以此来平衡配偶继承人与血亲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在追求形式正义的同时,真正达到了追求实质正义的目的。

(2)血亲继承人顺序之评析。

与我国简单的将继承人的顺序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对血亲继承人的顺序规定较为复杂,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继承人的资格加以限制。

设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卑血亲。

其次在父母与兄弟姐妹的优先顺序问题上,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规定父母先于兄弟姐妹参与继承。

最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伯、叔、姑、舅、姨及其直系卑血亲(或子女)分别为第四与第五顺序继承人。

这样有效的平衡了血亲继承人与政府的利益分配。

因为就无遗嘱的死亡者来说,其最大的愿望显然是想把遗产留给自己的亲属,但是如果政府不对血亲继承人的范围加以限制的话,任何无遗嘱死亡者所有的血亲都可以继承其遗产,政府就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毕竟出现无遗嘱死亡者完全没有在世的直系和旁系亲属的情况是奇迹罕见的。

2.3 应继份之评析通过设立法定应继份对保证对配偶的特别保护,不是美国的独创,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制度。

我们可以分为两种立法原则:一种是以我国大陆现行继承法为代表,是不分血亲继承人与配偶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继份原则上相等。

另一种则是将配偶独立出来,将配偶作为配偶继承人与血亲继承人一同参与分配。

美国也是采用第二种立法模式,将配偶独立出来作为配偶继承人与血亲继承人一起参与继承,将法定应继份区分为配偶继承人应继份与血亲继承应继份,并明确规定在不同情况下各自所享有的份额。

3 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制度的立法建议通过对美国无遗嘱继承人继承范围与顺序的介绍,可以发现我国目前法定继承制度的存在很多缺陷,有必要参照美国的先进立法实践对我国法定继承人制度加以修改,适合新时期的发展。

3.1 重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其顺序与美国相比,我国对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过于狭窄,因此我们可以放宽对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限制,应该允许三代以外的直系卑血亲参与继承,同时在考虑中国由侄子继承的传统习惯,应该赋予兄弟姐妹的直系卑血亲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在进行法定继承时,可以按下列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为子女及其直系卑血亲;第二顺序为父母;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第四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此之外,为平衡配偶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利益冲突,配偶可以和任一顺序的血亲继承人共同参与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在先的继承人继承,若无前一顺序的继承人时,后一顺序的继承人方能参与继承。

在法条中应该对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概念重新界定,首先明确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且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仍然在世的人。

对于存在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该互相享有继承权;其次对于子女,不再区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一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然后明确父母包括父母与养父母,但是经过法定程序收养的养子女必须放弃对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只拥有对其养父母的继承权;最后规定兄弟姐妹则应该包括全血缘、半血缘(即同父母与同父异母或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养兄弟姐妹。

3.2 在应继份中,明确区分血亲继承人与配偶继承人随着中国传统大家庭结构的解体,小家庭的不断出现,很大一部分在世配偶不得不面临独自生活的现实,为了保证该部分配偶的生活来源,可以将法定应继份尽一步细分为配偶继承人应继份与血亲继承应继份,并明确规定了配偶继承人与血亲继承人应继份额的比率。

通过对配偶的特别保护,保证其利益得以最大限度的维护。

4 结语中美两国政治制度,文化传统都迥然不同,但是都面临着同样类似社会问题的,如何是继承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都两国面临的共同难题。

在这方面美国的立法方面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榜样,虽然两国属于不同的法系,但是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婚姻的目的都是一致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美国的无遗嘱继承人制度,对我国继承法加以修改,无疑是中国法制化道路上的一条捷径。

参考文献[1] Uniform probate code(Last amended or revised in 2008),Drafted by the National conference of commissioners on uniform state laws.[2] 格里·w·拜尔.遗嘱信托遗产(影印本)[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3] 刘文.继承法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4] 陈苇,杜江涌.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立法构想[J].现代法学,2002(3).[5] 王薇.接受与放弃继承制度之立法体例研究[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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