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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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行政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行政管理
法)法约尔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2
研讨
必读
20
经济与社会组织理论(第一卷)
(德)韦伯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7
研讨
必读
21
行政学导论
(美)怀特
上海商务印书馆
1947
研讨
必读
22
管理决策新科学
(美)西蒙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2
研讨
必读
23
管理:任务、责任、实践
(美)德鲁克
华夏出版社
2012
研讨
必读
列宁
人民出版社
1982
研讨
必读
4
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毛泽东
人民出版社
1991
研讨
必读
5
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毛泽东
人民出版社
1991
研讨
必读
6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文选》1975-1982)
邓小平
人民出版社
1983
研讨
必读
7
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中文修订版)
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要求。
考核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对于相关文献的综述和详细的开题报告
第4学期开题时文献综述不得少于8000字。
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调研或支教实践
以相关实践活动记录为考核依据
教学实践
学术训练
参加校内外各类学术会议,听校内外学术讲座
在校期间听校内外学术讲座不少于20次,以报告记录为准;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在会上发言至少1次,以参会通知和会议手册为准。

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

法学博士点和硕士点

北京大学: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清华大学:博士点:民商法学硕士点: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军事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点: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点: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行政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西北政法学院: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点:国际法硕士点: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点:诉讼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学复旦大学博士点:国际法学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武汉大学: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吉林大学:博士点:刑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黑龙江大学:硕士点: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辽宇大学:硕士点:法学理论、诉讼法、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国际法、刑法学、南开大学: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山西大学:硕士点: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兰州大学:硕士点:济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山东大学:购士点:法理学、硕士点: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烟台大学:硕士点: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南京大学:博士点:经济法学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安徽大学:硕士点:法律史、诉讼法、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点:法理学、诉讼法硕士点: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苏州大学博士点: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浙江大学:博士点: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厦门大学:博士点: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点:刑学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郑州大学:硕士点: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法史学河南大学:硕士点:法律史、诉讼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湖南大学: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湘潭大学:博士点:诉讼法学硕士点: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史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中山大学:硕士点:国际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海南大学:硕士点: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四川大学:博士点:诉讼法学硕士点: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点: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贵州大学:硕士点: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云南大学:博士点:民族法学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民族法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点:国际法硕士点: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点: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点:经济法学、民商法福州大学:硕士点:经济法、环境法等学内蒙古大学法:硕士点:民商法、诉讼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硕士点:军事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河北大学:硕士点:民商法学、宪法和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点: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点: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经济法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 一级学科名称
适用年级
法学院
培养类别
法学
一级学科代码
从 2016 级开始适用
修订时间
学术型硕士 0301 2016 年 06 月
覆盖专业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专业代码:030107;
基本学制 学分
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 3 年
学术型硕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36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31 学分,非学位课学分≥5 学分
本专业主要培养在经济法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经济法科学 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经济法专门人才,具 体为:宽口径、厚基础,精法律、懂经济、通外语,融通复合,立足实践、富有创新意识,人格健 全,能够胜任经济法教学科研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公司企业、涉外律师等领域的高级 人才。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遵照《学位授予工作办法》
社会实践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教学实践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训练
遵照《硕士培养管理办法》
学位论文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执行。
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
序 号
著作或期刊名称
1
《科学研究方法》
2
《共产党宣言》
3
《德意志意识形态》
本专业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课堂讲授、自学、研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培养。在课堂讲授方面,导师组选择优秀的老师授课,传播理论与思想;重点鼓励学生 自学,开具指定阅读书目,召开读书会进行集体研讨,定期进行读书检查;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社会 实践,实习单位不仅应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也应该有政府机关,尤其是税务、工商、 发改委等 部门 。在硕 士研究 生培养方面,强调采用“双导师制”,即除专业导师外,还在政府部 门 、 公检法机关、高级律师以及大型企业高管中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水平的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共 同指导学生,帮助学生与社会无缝对接,全面发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会计学博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会计学博士
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科研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在三类及以上权威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CSSCI源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凡被SCI、SSCI检索摘要,被EI(核心版)全文检索及被
CSCD、CPC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1篇可视为在CSSCI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3.在CSSCI源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在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会计专题研究
2
34
4
2
31113004
财会审实证经典文献研读
2
34
4
2
总计
26
408
其他要求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其他培养环节
内容或要求
考核时间及方式
科研及学术成果
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9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
4.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承担15万字撰写任务的合著1部,且在CSSCI以上(含CSSCI)源刊物或学院(中心)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并完成一项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且在CSSCI以上(含CSSCI)源刊物或学院(中心)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博士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以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根据博士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其综合素质。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充分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以及导师组的集体作用。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创新思维,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鼓励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博士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以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根据博士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其综合素质。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充分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以及导师组的集体作用。

经济法学 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代码:030107 )

经济法学 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代码:030107 )
(课题研究、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的数量、基本要求、考核方式) 硕士
研究生
学术活动,根据社科院及其研究生部、外事处等部门,以及法学所及教师的安排进行,形式包括: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听取国内外专家的学术报告与演讲,参加其他学术活动。要求学生在导师及任课教师的指导下,阅读与专业相关的参考著作、论文,听取有关专家的讲座,查阅相关资料,在整个学习阶段协助教师承担至少一项科研项目,完成教师布置的论文写作,并在毕业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1 社会法学专题 2 36 3 考查 法学所 杨鹏飞 2 金融法学专题 2 36 3 考查 法学所 张国炎等 3 经济犯罪专题 3 54 4 考试 法学所 顾肖荣等 4 国际经济法 3 54 3 考试 法学所 王海峰等 5 当代中国法治实践 3 54 4 考查 法学所 沈国明 6 民诉法学 3 54 4 考试 法学所 徐澜波 选
注:本表可加行、加页。
1
7、论文写作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所有引用其他人的学术成果必须根据要求注明出处。禁止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8、论文应在规定的时期内完成。
总之,要求硕士生能够写出具有观点有独到性、角度比较新颖、资料比较翔实、理论联系实际、结构严谨、行文规范,体现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社会服务,要求学生按照社科院、研究生部或任课教师的安排,有组织地参与社会服务工作,例如向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
对于学生实践,由研究生部、法学所以及导师及任课教师共同进行考核评分。
七、考核
(时间、方式、内容等基本要求) 七、考核
(时间、方式、内容等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二年级时应接受中期考核,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听课考勤、已经考试或考查各门功课成绩、课外阅读、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学生掌握已经学过的各课的基本知识与理论,广泛扎实地进行专业领域的课外阅读,为下一阶段的学习以及撰写毕业论文做好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部要求,将检查情况评定分数。

法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网站后台

法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网站后台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通识教育课程
公共基础课 公共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课程
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实践与实验课程
素质教育课程
合计
必修 选修 必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必修
学分
在总学分 中的比例(%)
七、实践教学环节
本专业实践与实验课程包括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等。毕业论文(设计)字数 要求不少于 10000 字,实习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 3000 字。
分 时 论 实践 外 实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教 (实 学 验
学 验) 时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限选 专
业 任选
选 任选
修 任选
课 任选
限选课程合计
任选
任选
任选
任选
任选
任选
任选
任选
任选课合计
专业选修课合计
课堂教学环节合计
150 2400
实 必修
教学实习
4
践 必修
毕业论文(设计) 4
1、教学实习:第 6—7 学期暑假或第 7 学期第 13—20 周,为期 8 周,4 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第 8 学期,4 学分。 3、实训课程:第 6 学期,48 学时,3 学分。 4、课内实践(实验):_____学时(不含选修课)。
八、素质教育课程
本专业素质教育课程包括军训、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及课外素质教育 6 学分等。 1、军训、军事理论:第 1 学期,为期 2 周,2 学分。 2、形势与政策:2 学分。 3、课外素质教育:6 学分,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各种学科竞赛、技能等级水平考试和科研活动 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

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一、招生规模及招生类型
(一)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因教育部未正式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2018年学校拟通过“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30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到学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种方式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占用招生学院2018年度的非专项招生计划数。

其中,“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上年度实际招生人数的三分之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社会治理法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社会治理法治

社会管理法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院法学院 培养类别 博士一级学科名称法学 一级学科代码0301 适用年级从2016级开始适用修订时间 2016 年06 月覆盖专业专业名称:社会治理法治;基本学制博士:脱产3年,在职4年;学术型硕士3年;专业型硕士2-3年;学分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学分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我国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体系、研究范式和前沿问题,并具体了解相关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知识范畴和科学方法;富有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基础理论与实务前沿的前瞻意识,勇于开拓和创新,即能承担国家机关的专门性技术工作,也能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社会治理法治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能力型人才。

科研能力及创新培养等要求(1)科研标准我校要求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学术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在CSSCI来源刊物及以上级别刊物、或国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由各学院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含增刊、专刊,下同)上发表不少于2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多1篇。

本人须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本导师组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其可为第二作者。

在CSSCI来源刊物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者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的,可视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2.公开独立出版本学科专业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的,1部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3. 以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的,1项可折算为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折算为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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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不含留学生):总学分≥24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 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 学分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能独立 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工作。
科研能力及创 新培养等要求
培养方式
经 济 法 学 专 业 的 博 士 研 究 生 应 遵 照《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 相 关 规 定 完 成 培 养 计 划 规 定 的 学 习 任 务 (含 中 期 考 核 )、 修 满 规 定 学 分 、 学 术 科 研 条 件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 在 规 定 培 养年限内完成学业(含学位论文答辩)。
家馨、李冠宜 法律出版社
2011 年

7
《法律的道德性》
[美] 富 勒, 郑戈译
商务印书馆
2005 年
8
《法学方法论》
[德]卡尔·拉 伦茨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
9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美]庞 德,沈 宗灵译
商务印书馆
2010 年
[美]德沃金,
10 《认真对待权利》
信春鹰、吴玉 上海三联书店
2008 年
金融保险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专题研究
≥≥ 4
2 34 2 34 4 2 34 4 2 34 4 4 68 4 3 51 4
3 51 4
3 51 4
3 51 4
1
1
1
必修
1
必修
经济法
2
方向
经济法
2
方向
金融保
2 险法方

社会
法、金 2
融保险
法方向
31063029
社会法学前沿理论问题研究
3 51 4 1 社会法
考核
必读
2
《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 斯
人民出版社
2012 年
考核
必读
3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瞿同祖
中华书局
2003 年
考核
必读
[英] 洛 克,
4
《政府论》(下篇)
叶启芳、瞿菊 商务印书馆
2008 年
农译
5
《社会契约论》
[法]卢 梭,何 兆武译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
[英]哈 特,许
6
《法律的概念》
2.博 士 生 的 培 养 采 取 以 参 加 导 师 课 题 研 究 为 主 ,课 程 学 习 为 辅 ,重 在 提 升 博 士 研 究 科 研 能 力 、 独立治学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导 师 尽 可 能 地 创 造 条 件 推 荐 博 士 生 到 国 内 外 短 期 进 修 、学 术 访 问 ,为 其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做 好 准备;导师应创造条件推荐博士生参加国家的相关立法和司法活动,以提高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 实际工作能力。
备注
公共选修课
从我校当年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中选修≥
学科基础课 专业课
31002002 31002001 31063040 31063024
研究方法 一级学科经典文献 专业经典文献(经济法学)
经济法总论
31063025
市场规制法
31063026
宏观调控法
研究方向课
31063027
31063028
1.实 行 博 士 生 导 师 负 责 制 ,同 时 建 立 由 本 学 科( 学 科 方 向 )带 头 人 负 责 制 ,吸 引 校 内 外 名 师 、 专 家 和 本 学 科( 学 科 方 向 )导 师 参 加 到 博 士 生 指 导 队 伍 。根 据 培 养 目 标 的 要 求 ,广 泛 拓 展 教 学 资 源 , 以拓宽和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教学实践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训练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学位论文
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执行。
本学科主要文献、目录及刊物(选填)
序 号
著作或期刊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考核方式 备注(选读/必读)
1
《科学研究方法》
吴智晖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2 年
覆盖专业简介
研究方向名称
覆盖专业简介 及研究方向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经 济 法 学 专 业 博 士 点 设 置 于 2005 年 ,并 于 2006 年 开 始 正 式 招 生 ,成 为 全 国为数不多的经济法学博士点之一。主 要研究领域是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 制法、商事法和社会法,研究特色在于 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商法理论与实务。 经济法学专业就业前景较好。
章译
[美]罗尔斯,
11 《正义论》
何怀宏、何包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 年
钢、廖申白译
12 《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 斯
人民出版社

13 《法学方法论》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年
14 《经济法(第 3 版)》
史际春.曾宪 义 . 王 利 明 主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编
2015 年
15 《经济法(第 5 版)》
杨紫烜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年
16 《经济法论丛》
漆多俊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1 年
17
《法国商法典》(上中下 册)
罗结珍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18 《德国商法典》
杜景林、卢谌 译
法律出版社
2015 年 2010 年
19 《日本最新商法典译注》 刘成杰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2 年
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 一级学科名称
适用年级
法学院
培养类别
法学
一级学科代码
从 2016 级开始适用
修订时间
博士 0301
2016 年 06 月
覆盖专业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专业代码:030107;
基本学制 学分
培养目标
博士:脱产 3 年,在职 4 年;学术型硕士 3 年;专业型硕士 2-3 年;
20 《商法总论》
王保树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年
21 《商法原论》(上下册) 任先行
知识产权出版社
01 经济法方向 02 金融保险法方向
03 社会法方向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公共必修课
31011001 31081001 31011002
课程设置
课程中文名称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第一外国语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总 学 分
总 学 时
周 学 时
开 课 学 期
2 34 4 1
3 51 4 1
1 17 4 2
总学分
总学分≥24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2 学分,非学位课学分≥2 学分,研究方向课至少选 2 门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其他培养环节
内容或要求
考核时间及方式
科研及学术成果
遵照《博士培养管理办法》
中期考核(博士必填)
遵照《中期考核办法》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遵照《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
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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