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谁的责任怎么进行认定
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

OBSERVE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文—鹿钦连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屡禁不止,不仅使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甚至夺去受害人的生命;同时也给受害人家庭带来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9年9月3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审理意见”)o这些法规和意见将会进一步推动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预防和惩治,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法律责任,理应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但在实际当中,涉及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承担时,往往仅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导致大多侵权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
在有关文件中,通常将抛物列入坠物范畴,把抛物和坠物统一称为“坠物”。
但是高空抛物和坠物行为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高空抛物行为的主观恶性更大、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这也是本人在研讨或文章中坚持把抛物、坠物分别表述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意见将抛物和坠物进行明确区分,有利于对高空抛物、坠物的分类治理,有利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处罚和定罪量A本文作者鹿钦连刑。
下面,笔者从刑事、行政、民事三个方面,浅析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刑事责任审理意见要求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要求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对于高空坠物行为,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很多人认为,审理意见对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便使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行为入刑。
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以上罪名实际上本已包含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由于司法上的理解不同,造成法律适用没有到位。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也明确讲到,“我们坚决依照刑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高空抛物、坠物定罪量刑、民事责任承担的内容予以具体细化。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小编希望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一、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 “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 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 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
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 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 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二、发生高空坠物后物业怎么处理?现在物业服务部门面对高空抛物, 其监管也身处尴尬。
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区域的行为作出24条规定, 但没有列出相应的处罚办法。
为此, 不少物业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 这是他们作为物业服务部门最尴尬的事, 他们没有任何处罚权, 他们曾想过要制订相关的处罚措施, 由于担心有违规之嫌, 只好作罢。
但面对高空坠物的发生, 物业公司肯定不能无所作为。
1、无事故损失的处理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 物业公司也不可忽视, 应尽快找到肇事人, 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 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 劝告其不要再犯。
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 应在日常的保安巡视中, 加强对其的监督。
如无人目击肇事者, 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 并由保安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 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 显示物业管理对此事的关注。
2、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如果因高空抛物, 而造成了社区内居民财产与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情况, 物业公司应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 查找肇事者。
物业服务公司及时足额购买公共责任保险, 可以规避此类相关的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高空坠物导致损伤赔偿问题怎样解决

高空坠物导致损伤赔偿问题怎样解决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相关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一、高空坠物导致损伤赔偿问题怎样解决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
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应该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指导,让相关业主承担起自身责任,加强小区的管理。
他认为,应该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意志,并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独立的应诉主体代表业主出庭应诉,这样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减轻讼累,案件执行起来也会比较容易。
”▲二、怎样举证1、这类案件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
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人,受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更不可能知道,由全体所有人就自己无过错或者与损害事实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来承担证明责任比之要求受害人证明具体的加害人来说更容易些,也跟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张洪

2022 年 8 月 2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明确提出,高空抛物坠物伤害发生后,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造物使用人赋予补偿。
对于三审稿的上述修改,不少法学专家认为,相关条款厘清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责任,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的这一规定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坠物)”的热议,笔者在百度上以“高空抛物”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即将就跳出了与“高空抛物有关的信息” 1340 万条之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大厦林立。
由此,高空抛物坠物伤人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
面对飞来横祸,如何向加害人追责?如何守护居民及行人的“头顶安全”?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事件时常发生,不仅仅是中国如此,其他国家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高空抛物现象曾经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后来又称为“头顶安全”问题被热议。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高空抛坠物伤人甚至致死事件给人们敲响了密集的警钟,让人们日益感受到来自头顶上的危(wei)险、威胁,对头顶上的安全也有了越来越迫切的需求。
高空抛物、坠物这两种不文明行为不仅在社会上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氛围,更是严重危及到了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了公众头顶上方的“不定时炸弹”。
引起对高空抛物的热议笔者能查到的最早的事件是 2000 年5 月发生在重庆市渝中区的“烟灰缸伤人案”,当年 5 月 11 日,郝跃在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被一个从高楼上掉落下 3 斤重的烟灰缸砸成重伤,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2001 年 8 月 10 日,郝跃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 65 号、 67 号临街的 24 家住户及开辟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 33 万余元。
2001 年 12 月 19 日,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除了搬离的两名住户外,其余住户均不能排除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
物业区域内发生高空坠物抛物案例

物业区域内发生高空坠物抛物案例物业区域内发生高空坠物、抛物案例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危害重重却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成为安全的隐患和监管的难点。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涉及法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通过安装摄像头抓拍高空抛物者。
技防只是整治高空抛物的举措之一,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文明意识、安全意识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该追究谁的责任?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
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
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
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
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
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高空抛物/坠物时怎么办?1、当客户服务部人员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应采取以下行动:1、1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
1、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
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
1、3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
1、4记录一切详情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2、如高空坠物引起有人受伤,管理人员应做到:2、1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
2、2协助照顾伤者。
2、3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
2、4封锁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
2、5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
2、6报告物业经理通知安保部主管及呈交书面报告。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大厦日益普遍,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将就高空抛物事件的侵权责任加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高空抛物事件一般包括以下构成要件:行为人、高处、抛物物品、制造侵权行为。
行为人是指具有抛物行为的主体,包括直接抛物者和共同抛物者。
高处是实施抛物行为所处的位置,一般指在室内或室外高层窗户、阳台等处。
抛物物品是指被抛物行为所投掷的实物,可以是生活垃圾、建筑材料等。
制造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对抛物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二、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划分标准针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划分,学界和司法实践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主要有三种观点:绝对责任观点、过失责任观点和过错责任观点。
1. 绝对责任观点绝对责任观点认为,不论行为人的过错与否,只要发生高空抛物事件,行为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这一观点主张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然而,绝对责任观点容易造成侵权行为人的权益受损,对于仅有轻微过失的行为人可能过于严厉。
2. 过失责任观点过失责任观点认为,行为人只有在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并且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才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一观点注重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但可能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不足。
3. 过错责任观点过错责任观点认为,行为人只有在故意或恶意制造高空抛物事件时才应承担责任。
这一观点对行为人的过错要求较高,侧重于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但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可能不充分。
三、解决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措施为了更好地解决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高空抛物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向公众普及高空抛物案例和法律法规,增强大家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认知。
2. 增加监控设施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发现和记录高空抛物行为的能力。
法律讲堂高空坠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日,A市B区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亡事故。
受害人赵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突然从楼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坠楼原因系楼上邻居李某家窗户玻璃破碎所致。
赵某家属将李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二、责任认定1.李某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窗户玻璃的所有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此应承担侵权责任。
2.物业公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通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窗户玻璃破碎的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赔偿处理1.李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李某应承担赵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损失。
2.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造成业主、使用人或者其他人的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窗户玻璃的所有人,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赵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人,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赵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物业公司赔偿人民币10万元。
五、法律提示1.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定期检查、维护设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认定浅谈

有观 点认 为 , 根据 民法 的相 对 性 原 理 , 责 部承 当连带 责 任 ; 同共 有 的财产 , 有 权 人 共 所
坠落 物 , 即能 明确 责任 人 的情 形 。另 一种 情 理者 呢 ?还是 整个建 筑物 的所 有者或 管理 者 ? 的财产 , 也 所有 权 人 在 内部 按 份 承 当责 任 , 外 对
定争议 或 疑 问 。这 缘 于 高 空 坠物 行 为 的 主 事 责任 。反过 来 , 当受 害 人请 求 赔 偿 时 , 只需 序 和公平 ( 护 弱 者 ) 角 度 , 第 二 种观 点 保 的 持 体对象 不明 晰 , 冈而 对 民事 责任 主体 的确 定 带 举 证证 明物 件等 管理 瑕疵造 成损 害 的事 实 , 以 是 可取 的 。如 果 要 求受 害 人 必须 指 出谁 是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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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谁的责任怎么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随着城市建筑的高度不断上升,高空坠物事件也是频频发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死于高空坠物事件了。
谁谁被砸伤了这种事情在新闻中是时常听到,那么高空坠物谁的责任呢,该怎么对这种事故进行相关的认定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高空坠物的责任认定,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有较为清晰的规定。
责任认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体明确的高空坠物,一是主体不明的高空坠物,比如,某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却不知道坠物来自具体何处。
对于前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对于后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此之前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由于该条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出现不同的裁决。
比如,2001年,济南一位老太太被高楼上坠落的一块菜板砸倒不治身亡,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法院最终判定无人承担赔偿责任。
从具体法条看,《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对各方责任界定明晰,实践中,主要的难点在于各方责任承担比例。
以大风天的住宅坠物为例,砸伤路人,究竟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有租户的话,租户和业主又各应该承担多大比例,需要根据具体形势加以判
断。
如果是绿化树木被刮倒伤人,则要看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应尽之责。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大风等自然恶劣天气下的坠物伤人案件中,一般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以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辩护,但是,该理由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在有天气预报等条件下,当事人应该预知可能存在的坠物风险。
所以,天气恶劣并不是免责理由。
但是,如果相关责任人尽到提醒的义务,比如,口头提醒、设置警示牌等,则可能会减轻相应责任。
争议主要来源于《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与第八十五条的归责原则不同,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即受害人如果能够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且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那么,就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承担责任。
另外,第八十五条属于侵权责任,而第八十七条由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所以,法律界定为补偿责任,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
而且,这种补偿责任不属于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每个责任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向权利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则是指,每个责任人均有义务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
所以,
在高空坠物伤人不能确定责任人时,受害人只能向共同责任人分别追偿,而不能要求某个或某部分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虽然立法和司法都重在解决加害主体不明情况下的受害人
救济,希望借此机制激励业主提供证据,减少受害人损失,但是,该条款自出台至今也并非没有不同声音。
比如,有学者就认为,此举虽然可以分摊责任,填补局部损害,却很容易伤害整体的正义。
以上就是对于高空坠物谁的责任怎么认定的相关的回答。
其实通过阅读上述文章,我们应该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如果是在小区中,那么物业是有责任对楼房进行检查,看哪里有坠物的发生可能。
若是在大街上,那么就只能找到抛物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