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稿)一、总则1.规划目的为加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保护和弘扬苏州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的苏州基因,推动优秀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苏州名城价值特色,凸显苏州文化自信;为拓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体系,进一步完善苏州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为全面保护古城风貌,加强保护管理与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指导城市保护和更新协调发展,适应现代社会物质和精神发展需求,提升城市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2.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为苏州市域,总面积8657.32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范围为苏州历史城区。
3. 规划期限与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末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二、名城价值与特色综述1.文脉千年延续,吴(地)文化发祥地、核心传承地。
史前文明灿烂;吴(地)文化绵延不绝。
2.鱼米水乡典型,江南水乡文化景观综合体现地。
拥有完整的太湖东部流域水利建设工程系统,各类圩田体系为江南精耕细作农耕文明的杰作;古代江南水乡聚落体系演变的活态标本,古代江南水乡经济市场网络的完整体现地;江南水乡城、镇、村“山水相伴、人水相依”的人居环境、空间格局的典型代表地。
3.人间天堂繁华,明清时期中国著名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工商业都会。
4.城址格局依旧,古代中国水网地区城市建设典范。
苏州古城现有古城遗存与宋《平江图》中记载的城市格局、道路、水系和主要名胜大体相同,城址至今未变;苏州古城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以“水”为中心进行城市规划建设,既代表我国古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思想,又反映了平原水网地区城市选址和规划建设的成就,在中国城市建设史上具有特殊价值。
苏州古城城河围绕城垣,“水陆并行、河街相邻”双棋盘城市格局,“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城市风貌保存基本完整;苏州园林和古城内水系关系密切,水影响了园林选址、理水手法和园林景观,苏州古典园林是著名世界文化遗产。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规划文本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规划文本苏州市规划局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第1条水道系统1、水网格局的保护⑴保护原则坚持整体保护、局部恢复、整治环境、有效利用的原则,改善水环境、弘扬水文化、做优水景观,发挥水经济。
⑵整体意向——“三环连扣涵风物;路河伴行傍画楼”三环即平临环:平门小河——王天井河——干将河——临顿河——齐门河——外城河;盛桃环:学士河——道前河——十全河——盛家带河——官太尉河——平江河——东西北街河——桃花河;城河环:外城河。
通过处理临水、沿街建筑立面,增设公共开放空间,导入传统产业及休闲功能等措施,使三环水系、特色街巷、环城风貌带紧密结合,彰显“涵风物”、“傍画楼”的意境。
⑶保护措施①保护现有河道保护历史城区内现有河道,改善水质,定期疏浚,形成流动的水;整修古桥、驳岸、河埠等相关环境要素,保持水巷的尺度、比例和两岸建筑风格;增加开敞空间、亲水空间,充分发挥其旅游、休闲、景观和生态的价值。
②合理恢复历史河道恢复中张家巷河、王天井河以及古城西北部内城河,延续古城骨干水道历史格局,恢复重要片区的水网系统。
保持路河空间关系,两侧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沿河建筑高度与河面宽度应保持适当的尺度比例,体现“小桥流水”、“人家枕河”的优美意境。
③挖掘、串联不同主题功能,组织特色水上游线结合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特色空间的打造,组织水上旅游(平江河——东西北街河——桃花河——学士河——道前河——十全河、平门小河——王天井河、齐门河——临顿河)。
2、与水相关的要素保护⑴水质:坚持“源头治理是根本,河水流动是关键,强化管理是保证”的原则,治理水环境、促进水流动、预防水污染,建立覆盖整个古城的水系保洁网络,推行保洁监督和维护。
⑵驳岸:驳岸应充分体现苏州古城的风貌特色,反映地方文化,基本可分为三种类型:缓坡式驳岸、直立式驳岸和具有传统风貌的驳岸。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主要内容⼀、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江阴市域,总⾯积987.53平⽅公⾥。
(⼆)中⼼城区西⾄泰常⾼速公路,南⾄规划江阴⼤道(西段)-京沪⾼速公路-常合⾼速公路(东段),东⾄新桥西边界,北⾄江阴市界所围合的范围,总⾯积约417平⽅公⾥。
(三)旧城区北⾄长江、南⾄芙蓉⼤道、西⾄通江路-通渡路、东⾄朝阳路-⽂定路,总⾯积约14.25平⽅公⾥。
⼆、规划期限近期:2011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展望⾄本世纪中叶。
三、城市性质长江下游滨江新兴中⼼城市,历史⽂化名城。
四、总体⽬标⾄2015年,总体达到中等收⼊发达国家和地区当前发展⽔平,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020年,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收⼊发达国家或地区当前发展⽔平;⾄2030年,总体达到⾼收⼊发达国家或地区当前发展⽔平。
将江阴建成⼈民⽣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充满活⼒、城乡协调发展、⽂化特⾊鲜明、⽣态环境优美、民主法制健全的滨江花园城市。
五、⼈⼝与城市化(⼀)市域总⼈⼝市域总⼈⼝近期控制在212万⼈以内,中期控制在245万⼈以内,远期控制在320万⼈以内。
(⼆)中⼼城区⼈⼝近期:130万⼈,其中城市⼈⼝122万⼈;中期:160万⼈,其中城市⼈⼝154万⼈;远期:202万⼈,其中城市⼈⼝200万⼈。
(三)镇⼈⼝近期62万⼈,中期66万⼈,远期100万⼈。
(四)农村⼈⼝近期28万⼈,中期25万⼈,远期20万⼈。
六、产业发展引导(⼀)产业发展策略以沿江地区为重⼼,统筹市域⼯业布局;以中⼼城区为核⼼,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南部⽣态⽔⽹地区为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产业布局指引1、⼯业总体布局规划形成“临港产业集聚区”、“⾼新产业集聚区”、“东部优势产业集聚区”、“南部轻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东南特⾊产业集聚区”五⼤⼯业产业集聚区。
江阴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引导江阴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
(二)修编重点1. 建立现代化目标体系2. 探索符合江阴实际的新型城市化路径3. 探索资源环境约束下的产业转型路径4. 构建相对稳定的市域城乡空间格局5. 强化中心城区服务功能,提升城市能级6. 构建低碳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7. 弘扬城市文化、塑造滨江花园城市特色(三)规划范围规划区:江阴市域,总面积987.5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西至泰常高速公路,南至规划江阴大道(西段)-京沪高速公路-常合高速公路(东段),东至新桥西边界,北至江阴市界所围合的范围,总面积约417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近期:2011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二、目标与策略(一)城市性质长江下游滨江新兴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二)城市规模到2015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12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154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85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239万平方公里以内。
市域总人口近期控制在212万人以内,中期控制在245万人以内,远期控制在310万人以内。
(三)总体目标至2015年,总体达到中等收入发达国家和地区当前发展水平,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至2020年,主要发展指标达到高收入发达国家或地区当前发展水平;至2030年,总体达到高收入发达国家或地区当前发展水平。
将江阴建成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充满活力、城乡协调发展、文化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民主法制健全的国际化滨江花园城市。
(四)发展战略三、内容与对策(一)区域协调:从边缘到前沿,促进区域协调持续发展。
1、提升城市能级,服务澄张靖城市组群。
2、加强协调、衔接:与周边县市:功能互补,设施共享,生态共保;与无锡:全面对接,错位错层,协调整合;与常州:边界整合,优化布局;与上海:依托上海,紧密合作;与苏中、苏北:资源整合,辐射带动,互动双赢。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文本简介●修编重点1、调整城镇空间布局调整城镇空间布局,精简发展主体,并提出配套的政策与措施。
2、调整乡镇工业园和乡村居民点根据区位条件,发展潜力,调整乡镇工业园的布局,优化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逐步调整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引导乡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3、协调江阴与周边城市的关系完善市域综合交通网络,统筹协调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考虑新长铁路、沿江高速公路、锡澄高速公路对江阴城镇发展的影响,江阴与无锡、常州、张家港、靖江等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
4、研究和体现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理念,从江阴滨江的特点出发,保护自然山水,合理安排沿江岸线,保证城市生活岸线,从江阴交通枢纽的特点出发,发挥交通优势,建设物流园区;发掘江阴深厚的文化积淀,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延续历史文脉。
5、保护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环境质量,明确市域的生态建设目标和措施,从城乡协调发展角度出发,确定市域城镇聚集空间与绿色开敞空间,划定优先建设地区、引导建设地区和不宜建设地区,界定物种源、廊道和节点,保持物种的多样性,提出生态建设对策。
6、积极应对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问题对老城区、新城区、外来人口进行社会调查,了解民情民愿,在规划中加以体现,制定措施,以有利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区全市域,总面积988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用地范围东起江阴市界,西至新沟河,南起南快速路,北至长江,总面积约19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2002年至2006年。
中期:2007年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远景:本世纪中叶。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功能定位1、沪宁产业密集区中具有一定外向性和先导地位的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
2、江苏省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的工业港口城市、新兴交通枢纽和对外开放门户。
3、苏锡常向苏中苏北地区辐射的中转站,塑造良好区域空间形象的重要地区,区域内物流园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某些产业发展的领头羊。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2年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苏政复[2012]9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引导江阴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
(二)修编重点1.建立现代化目标体系2.探索符合江阴实际的新型城市化路径3.探索资源环境约束下的产业转型路径4.构建相对稳定的市域城乡空间格局5.强化中心城区服务功能,提升城市能级6.构建低碳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7.弘扬城市文化、塑造滨江花园城市特色(三)规划范围规划区:江阴市域,总面积987.5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西至泰常高速公路,南至规划江阴大道(西段)-京沪高速公路-常合高速公路(东段),东至新桥西边界,北至江阴市界所围合的范围,总面积约417平方公里。
三、内容与对策(一)区域协调:从边缘到前沿,促进区域协调持续发展。
1、提升城市能级,服务澄张靖城市组群。
2、加强协调、衔接:与周边县市:功能互补,设施共享,生态共保;与无锡:全面对接,错位错层,协调整合;与常州:边界整合,优化布局;与上海:依托上海,紧密合作;与苏中、苏北:资源整合,辐射带动,互动双赢。
(二)产业发展:从制造到创造,构建现代高效产业体系。
1、产业发展策略以沿江地区为重心,统筹市域工业布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南部生态水网地区为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2、产业布局指引(1)工业总体布局规划形成“临港产业集聚区”、“高新产业集聚区”、“东部优势产业集聚区”、“南部轻型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东南特色产业集聚区”五大工业产业集聚区。
(2)服务业总体布局规划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区域功能明确、产业分工明确、配套服务齐全的市域服务体系,服务能力达到澄张靖城市组群中心城市水平。
(完整word版)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docx
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保护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保护内容和重点 (3)第四章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4)第五章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展示 (5)第六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利用 (9)第七章文物古迹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12)第八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4)第九章规划分期和实施保障 (14)第十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次规划适用范围是江阴市域辖区范围,总面积988 平方公里。
重点针对江阴中心城区内的历史城区制定保护要求和措施。
市域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需单独编制。
第四条规划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 年)(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年)(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年)(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六)《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2003]第 119 号)(七)《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年)(八)《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2002 年)(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7〕86 号)(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十一)《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 — 2020) 》第五条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09 年至 2020 年,近期为 2009~ 2015 年,远期为 2015~2020 年。
第六条文本中字体加粗并带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保护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和原则第七条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促进江阴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4•【字号】常政办发[2009]100号•【施行日期】2009.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9〕10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四日常州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彰显地域特色为目标,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为核心,切实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内涵,建设和谐优美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我市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建档、规划编制、修缮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做好市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建档、规划编制、修缮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和保护制度,强化保护、维护的资金保障和工作力度,严格监督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好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
三、工作内容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1.申报在我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由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积极研究并开展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江阴历史文化概况
江阴历史文化概况2009-03-12 19:22江阴,简称澄,古名暨阳。
位于长江三角洲苏南板块,东经120°16’,北纬31°53’,南望太湖,北滨长江,是自吴淞口溯江而上的第一座滨江港口古城。
江阴,有着7000年人文史、5000年文明史、3800年筑城史和2500年的文字记载史;文物遗存丰富,历史建筑成片,街区风貌依旧,古城布局完好;是著名的江防要塞、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古代吴文化重要发源地、一代“游圣”徐霞客故里、中国民乐之乡和崇文重教之地。
2000年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突出贡献奖”。
200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
近年来,江阴尊重历史原貌,注重整体保护,依法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已基本具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
(一)历史沿革江阴历史源远流长。
其人文史可追溯至7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早期。
史上先后设立乡、县、郡、国、州、军、路等行政建置,沿用暨阳、暨州、连洋、江阴等名称。
上古时代,江阴地属九州之扬州,商末周初为吴国北境。
春秋战国时地属延陵,先后为吴国公子季札封地和楚相春申君黄歇采邑,故有“延陵古邑”、“春申旧封”之称。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秦灭楚,江阴属会稽郡延陵乡。
汉高祖五年(前202),改置延陵乡为毗陵县,并划出县境东部为其属乡,因地处暨湖以北,乃名暨阳乡,此为江阴设行政建置元始。
西晋太康二年(281)置毗陵郡。
暨阳乡升为暨阳县,建县治于莫城,江阴始有县级建置。
梁景帝绍泰元年(555)废暨阳县,置江阴郡,并迁城于君山之阳、大江之阴,故名江阴。
自此,江阴之名沿用至今,城址亦未再迁移,已有1450余年。
陈永定元年(557)陈霸先夺梁王位,封梁王萧方智为江阴王,于江阴郡建江阴国,隋开皇九年(589),陈灭,江阴国除;唐,武德三年(620),置暨州,领江阴、利城、暨阳三县,武德九年(626),废暨州,复江阴县。
会昌四年(844),升为望县。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苏州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和吴江区,面积约2743平方公里(不包括太湖、阳澄湖等大型湖泊水域面积)。
二、规划期限近期:2013-2020;远期:2021-2030。
三、指导思想全面的名城保护观——保护、利用与发展三者相互协调、相辅相成,使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四、保护目标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统筹保护与发展,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促进名城可持续发展,使苏州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示范区。
五、保护原则1、全面保护,专业保护2、合理利用,有效利用3、特色发展,协调发展六、保护体系规划分层次、分年代、分系列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历史城区”、“城区”和“市区”三个层次。
《规划》将苏州划分为隋唐前、隋唐宋元、明清、民国和建国后几个历史年代,并提出各历史年代特色、保护内容及重点和利用策略。
《规划》总结了包括园林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建筑系列、蚕桑丝绸系列??列、民俗系列、名人系列、宗教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系列等苏州主要文化系列,并分别提出保护内容和保护策略。
七、历史城区保护1、保护目标: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促进转型发展,提升宜居环境,优化交通组织与管理,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的保护和示范目标。
2、保护结构:“两环、三线、九片、多点”。
两环:城环、街环三线:山塘线、上塘线、城中线九片:阊桃片、拙园片、平江片、怡园片、天赐片、盘门片、虎丘片、西留片、寒山片多点:城门、代表性园林、标志性古塔、标志性近现代建筑八、城区历史文化保护1、整体山水格局整体山水格局:以水为脉、以文为魂、以山为缀、以业为根,突出“东方水城”的保护主题,重点保护城市与四角山水相互依存的整体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保护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保护容和重点 (4)第四章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5)第五章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展示 (6)第六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利用 (12)第七章文物古迹及其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15)第八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8)第九章规划分期和实施保障 (18)第十章附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次规划适用围是江阴市域辖区围,总面积988平方公里。
重点针对江阴中心城区的历史城区制定保护要求和措施。
市域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需单独编制。
第四条规划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二)《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四)《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六)《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3]第119号)(七)《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年)(八)《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2年)(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加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7〕86号)(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GB50357-2005)(十一)《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第五条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9年至2020年,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5~2020年。
第六条文本中字体加粗并带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容。
第二章保护指导思想、保护目标和原则第七条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促进江阴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标(一)继承和保护江阴市的江防要塞之城、百越舟车之会、吴文化起源之地、名人荟萃之邦、中国民乐之乡、江南近现代工商实业名区等历史文化特色。
(二)保护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和风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合理利用文化遗产,使其历史文化涵和价值得到充分展示。
第九条江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原则(一)分类型、分层次、分级别保护的原则。
(二)真实性原则。
注重保护承载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
(三)完整性原则。
注重文化遗产本体、历史环境、遗产文化涵和形成要素的整体保护。
(四)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五)远近结合,循序渐进、逐步实施的原则。
第三章保护容和重点第十条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容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埋藏区等,以及市域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运河水网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精华、传统工艺和传统文化等(详见附表1)。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一)历史城区:整体格局和风貌。
(二)历史文化街区:北大街、忠义街历史文化街区。
(三)文物古迹:体现江阴军事要塞特色的炮台旧址、电雷学校山洞仓库和码头旧址、江阴要塞司令部旧址等。
第四章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第十二条市域山水环境和运河水网的保护保护山体的完整性,严禁开山采石,对已破坏的山体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保护运河水网,改善河道水质,加强两侧景观绿化建设(保护的山体详见附表1、保护的运河水道详见附表6)。
第十三条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保护青阳、长泾和顾山镇3处名镇,徐霞客镇的湖塘里村和北渚村2处名村。
第十四条市域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保护江阴市域的98处文物保护单位(详见附表9)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五条市域历史建筑的保护全面调查市域的历史建筑,对其实施紫线规划管理。
第十六条市域古树名木的保护保护市域的135棵古树名木(详见附表7)。
第十七条市域文化线路的保护保护作为京杭大运河支线的锡澄运河文化线路。
第十八条近现代工业遗产的保护保护市域的江阴蚕种场、青阳镇茧行、华西村创业窑等体现江阴近现代工业发展和1950年代以来乡镇工业发展的工业遗产。
第十九条市域历史名人纪念地的保护保护市域历史名人的故居、牌坊、题记和墓葬等名人纪念地。
第二十条市域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对地下文物埋藏区实施保护区划管理。
位于城乡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不应安排建设用地和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五章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展示第二十一条历史城区的规划围包括古城墙以的城区、古城墙以外的北大街、忠义街历史文化街区和君山等地区。
总面积372.12公顷,其中古城墙面积约195公顷。
第二十二条总体保护措施(一)历史城区的保护与发展定位为具有山水城市特色,体现历史格局风貌和文化涵的高品质城市中心区。
(二)历史城区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展示相结合的商业、文化、居住等功能。
(三)完善城市新区的城市功能,疏解历史城区的功能,控制历史城区的建设强度,缓解历史城区建设和交通压力。
第二十三条历史城区的保护容保护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和风貌,具体包括山水环境、城址轮廓、历史街巷、历史水系、天际轮廓和景观视廊,以及各风貌景观片区的历史风貌等。
第二十四条山水环境的保护保护君山、锡澄运河等山水环境,延续山、水、城的形胜格局。
第二十五条高度控制和景观视廊的保护(一)按照12米以下、12-24米、24-36米、大于36米共4个级别,分区控制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
(二)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周边地块的建筑高度控制为12米以下。
历史文化街区部高度控制详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要求。
(三)划定君山—锡澄运河、君山—2条景观视廊。
君山—锡澄运河景观视廊区域包括:君山山体围和锡澄运河、环城北路、君山路、滨江路等道路围合的区域,建筑控制高度为24米及以下。
君山—景观视廊区域包括:君山主峰和主峰之间的连线两侧各外扩75米的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30米及以下。
第二十六条历史街巷的保护(一)保护历史街巷的名称和走向,建设风貌和谐的街道景观(详见附表5)。
(二)保护西大街、司马街、人民路步行街、青果路、南街、中街、西横街、县湾街等主要街巷格局。
第二十七条历史水系的保护和展示(一)保护历史城区和周边的东横河、东城河、东转河、运粮河、鲥鱼港、新河等护城河和古运河历史水系,加强河道蓝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历史景观的展示(三)以护城河和环城绿带展示标识城址轮廓。
以雕塑、景观建筑等标志物提示各城门位置。
(四)以景观提示的手法展示历史城区已经消失的部分河道。
(五)展示北大街-君山、人民路-公园、文庙-兴国寺塔、炮台、南菁中学、舜过井-适园、忠义街等7处风貌景观片区的历史风貌。
第二十九条历史城区用地功能调整(一)与公园、江阴要塞司令部旧址等文物古迹的保护相结合,改善人民路和虹桥路的商业环境。
鼓励人民路的商业职能向西大街、中街等平行人民路的历史街巷发展。
(二)延续北大街、忠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商业、居住功能,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发展城市特色商业;鼓励小型传统文化演出、展览交易、传统技艺的教育传承和文化休闲等设施进入历史文化街区。
(三)规划在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西北侧建设江阴民俗博物馆。
(四)增加公共绿地。
结合城址展示,沿锡澄运河、东横河、东城河和环城南路建设带状公共绿地;结合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环境的改善,建设小型公共绿地。
(五)公共绿地的建设应注重延续历史特色。
适园南侧的公共绿地建设应延续江南私家园林的艺术特点。
(六)逐步搬迁历史城区部的二、三类工业企业,改为居住等用地功能。
第三十条历史城区的人口容量控制历史城区的人口增长,促进人口向东部和西部城市新区组团疏解,规划期,历史城区人口从4.5万人(古城墙人口约3.6万人)降为3.6万人(古城墙人口约3万人)。
第三十一条历史城区道路交通规划(一)在历史城区实施公交优先措施,创造优质的慢行交通环境,限制供应停车设施,限制货运车辆行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密支路网。
(二)加强环城路的交通职能,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历史城区。
(三)在历史文化街区中,除消防车道、街区部货运和救护车辆通道外,历史街巷都作为非机动车道,结合锡澄运河、东横河、东城河、运粮河等滨水步行道,构建历史景观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四)历史城区中道路交通系统和设施严格执行《江阴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五)历史城区道路桥梁、公交停车场站、社会停车场、机动车加油站等交通设施的形式应满足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历史城区的市政设施规划(一)给水工程规划:历史城区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水源为长江水,经江阴区域水厂采取。
历史文化街区给水水源以周边道路市政干管为主,采用生活和消防用水共用管网,当管网无法满足消防要求时,应建设备用消防水源。
(二)污水工程规划:主干管布置于环城北路、路、青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塘前路、澄江路等。
历史城区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雨水工程规划:雨水管道在红线宽度42米以上道路、36米以上三块板道路下两侧布置,其余道路下单侧布置。
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分散、重力流入附近河流。
(四)供电工程规划:历史城区部110千伏和35千伏电力线路都采用埋地敷设。
保留现状35千伏宝塔变,在环城南路和锡澄运河交汇处东北位置规划新建110千伏1#变。
(五)电信工程规划:通信线路采取管道埋地方式敷设。
保留现状历史城区邮政君山支局、联通网络汇聚中心、江阴市电信局、邮政人民路支局、有线电视澄江前端等设施。
(六)燃气工程规划:现状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部搬迁出历史城区围,减少安全隐患。
燃气管网采用中压-低压两级压力系统,实现100%覆盖。
管网采用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的方式。
历史街区利用周边楼栋调压箱或区域调压站降压使用。
(七)供热工程规划:近期采用枝状管网,远期各热力网之间形成互联网。
热力主干管道应尽量避开历史文化街区。
(八)环境卫生工程规划:规划公共厕所为一、二类水冲式公共厕所。
居住用地按照每平方公里3-5座设置,公共设施用地按每平方公里4-11处设置。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
历史文化街区污水管网尚不完善的区域,需建设化粪池等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随着市政污水管网的完善,粪便纳入污水管网实行管道排放,污水厂集中处理。
(九)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照常规设置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十三条防灾和环境保护(一)江阴市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河道排涝标准取20年一遇。
历史城区防洪堤坝工程设施应与历史环境、自然环境协调,重视沿岸码头、古桥、纤路和驳岸等历史元素的保护和展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