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域下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构建研究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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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摘要]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是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本文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背景,全面阐述了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的内涵与构成,分析了现有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政府职责范围与权限角度,提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的治理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矛盾;政府责任;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评判一个社会稳定与否,不是看有没有社会矛盾或利益冲突,而是看这个社会是否具备一个完善的社会机制将矛盾和冲突控制在“有序”范围内。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表明我国治理社会矛盾的总体思路进入到从斗争到和谐、从批判到和解、从解构到建构的时期。
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全新而重大的时代课题。
一、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是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
当代中国正面临着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多重任务浓缩于同一时态的特殊情形,这一特殊情形决定了我国在把现代性注入社会转型的同时,容易引发诸多不确定性问题的出现,甚至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
这是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深刻地改变着我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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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角下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建设

名 言 。 是他 的伟 大遗训 之 一 。他说 : 中国的 问题 。 也 “ 压 倒 一 切 的 是 稳 定 。 有 稳定 的 环境 , 么都 搞 不 没 什 成。 已经取 得 的成 果也 会失掉 。“ 国一定 要坚 持改 ”中
收 稿 日期 :0 8l —6 2 0 一22 基 金 项 目 : 徽 省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规 划 项 目( S 0 —0 D 9 。 安 AH KF 7 8 6 )
关键词 : 和谐 社 会 ; 盾 ; 节 机 制 矛 调
中 图分 类 号 : Cl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6 3 0 6 2 0 )3 0 1 3 1 7 —2 0 ( 0 90 —0 1 一O
任 何 社 会都 不 可 能 没有 矛 盾 , 人类 社 会 总 是 在
革 开放 。 是解 决 中 国问题 的希 望 。但是要 改革 , 这 就
刻 认识 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 会时 期 的 阶段 性特 征 , 科学 分 析影 响社 会 和谐 的 矛盾 和 问题 , 积极 主 动 地 正视 矛盾、 解矛盾, 化 建立 健 全社会 矛 盾 调 节机 制 。 供 提 有 效处 理 种种 社 会 矛 盾 的制 度安 排 . 大 限 度地 减 最
展
所谓 “ 唐盛 世 ” 农 耕 时 代 的 国力 和 社会 文 明发 展 汉 ,
到 顶峰 , 是 因 为汉 朝 和 唐朝 都 曾 有一 段 相 当长 时 就 期 相对 太平 的社 会环境 。 史经验 证 明 . 会 稳定 对 历 社 社 会的 发展是 非 常重 要和 宝贵 的 。邓 小平 同 志 曾反 复强 调 稳定 的重要 性 。 稳定 压倒一 切 ” 是 他 的至理 “ ,
第2 4卷 第 3 期 2009年 6月
论和谐社会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

论和谐社会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摘要】本文围绕和谐社会视域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展开研究。
在分析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
在探讨了多元化纠纷的特点及挑战、和谐社会视域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框架、调解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以及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强调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提出了完善机制的建议,并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和谐社会、多元化纠纷、纠纷解决机制、调解、仲裁、构建框架、重要性、建议、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生活在一种多元化、多样化的环境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纠纷和冲突也变得日益复杂和频繁。
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需要建立起一种更加有效、灵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过去的实践中,许多纠纷往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种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并不能根本性地解决矛盾和冲突,往往会造成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如何构建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和谐社会的理念下,人们更加强调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求途径来解决纠纷,减少矛盾的激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研究和构建一种适应和谐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多元化纠纷的特点和挑战,以及和谐社会视域下纠纷解决的理论基础,可以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2 研究意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利益纠纷和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尤其是在多元化社会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化。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有效地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目标,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一、构建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是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正面临着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多重任务浓缩于同一时态的特殊情形,这一特殊情形决定了我国在把现代性注入社会转型的同时,容易引发诸多不确定性问题的出现,甚至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
这是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深刻地改变着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原来相对稳定的、单一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心理,经过一系列的分化、组合和震荡之后,呈现出差异性、多样性、失衡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同时出现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局面。
不必讳言,我们以往关注的侧重点是稳定问题,还没有上升到如何促进社会和谐的层面,以致在维护稳定的过程中甚至出现过一些激化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冲突的现象。
因此,我们不赞同为了稳定而稳定,而主张积极调节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用社会和谐的观念来认识和对待社会稳定问题。
和谐不仅是人们追求的社会目标,而且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针对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的现实,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和战略决策。
在一个经济社会结构多维、价值取向多元的社会里,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其本质意义在于社会秩序的重塑,进而达到一定社会生态的自然良性发展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在于消除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而是在于建立完善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
建立这套机制的最终目的在于充分挖掘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机制中来,确保政府部门的决策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社会矛盾发生程度的报告,据此实施一定的政府干预、社会行动,将其控制在社会承受的范围之内,这是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也是我国抓住战略机遇期,顺利渡过矛盾高发期的基础。
所以,构建完善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既是和谐社会本身的内容,也是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得以顺利进行的重大保证。
【推荐下载】浅谈和谐社会视角下调解制度的建设

浅谈和谐社会视角下调解制度的建设 调解制度是一项有着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存在三大调解制度即:人民调解制度、司法调解制度和行政调解制度。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和谐社会视角下调解制度的建设。
所谓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纠纷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说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就纠纷的解决达成协议的一种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如何化解新时期的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显得有些跟不上时代的需求,面临空前压力。
因此,如何改革和创新人民调解制度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司法调解也称民事讼诉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形式。
它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之间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在当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司法调解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
因此,完善司法调解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调解指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
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处理纠纷的一种经常性活动方式,属行政机关的非职权性活动,是非权力性质的调解,其效力依赖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即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也可以反悔。
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我国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商标法》等行政法律规范中规定了行政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研究

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研究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之一是社会矛盾的产生和存在。
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和对立是社会的常态。
然而,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就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
因此,研究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需要明确社会矛盾的概念和分类。
社会矛盾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由于利益、主张、态度以及文化、宗教、种族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冲突和对立。
社会矛盾可以分为对立矛盾和非对立矛盾。
对立矛盾是指社会中不同阶级、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和对抗,其解决需要通过调解、协商、让步等方式。
非对立矛盾则是指社会中各成员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可以通过沟通、合作等方式达成共识。
其次,社会矛盾的产生原因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社会矛盾的产生可以归结为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以及制度规范的不完善等多个方面。
经济因素主要包括资源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政治因素涉及治理体制不健全、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文化因素则包括价值观念的冲突、文化认同的差异等;而制度规范的不完善则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欠缺和执行不力等问题。
然后,要研究社会调解机制的建设和优化。
社会调解机制是指通过调解、谈判、仲裁等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机制。
在调解机制的建设中,应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社会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其次,应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如社区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以提供独立、公正的调解服务。
同时,还应鼓励发展第三方调解机构,如民间组织、律师事务所等,以增加多元化的解决途径。
最后,应加强调解人员的培训和评价,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最后,要探讨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的关系。
社会矛盾是社会调解机制存在的前提和动力。
社会矛盾的存在需要通过调解机制来进行处理和解决,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调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又可以促进社会矛盾的缓解和化解。
因此,社会矛盾与社会调解机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调整和进步的力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解决策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人民内部矛盾是指由于不同利益、需求和观念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矛盾。
这种矛盾不同于敌我矛盾,而是属于同一阶级、同一国家、同一民族内部的矛盾。
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需要采取以下策略:
1. 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提高司法公正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 改革创新: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
3. 加强沟通:增强交流与协商机制,加强信任、理解和共识的建立,增进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
4. 调节矛盾:针对不同的矛盾,采取适当的调和和调解措施,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避免矛盾激化。
5. 积极主动预防: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从多个角度入手,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探讨

2023-10-26
目录
• 和谐社会与行政调解制度概述 •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实践与发展趋势 • 结论与建议
01
和谐社会与行政调解制度概述
和谐社会的含义和特点
含义
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
虽然行政调解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缺乏统一的操 作规范、调解结果的强制力不足、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提高其公信力和有效性。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与建议
拓展研究领域
加强实证研究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行政调解制 度的研究领域。例如,可以探讨行政 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关系、行 政调解的程序规范、调解结果的法律 效力等问题。
行政调解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 发展趋势 • 调解范围不断扩大 • 调解程序日益规范化 • 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 展望 • 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培训 • 加强调解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信息共享
05
结论与建议
对行政调解制度的认识与思考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4
和谐社会背景下行政调解制度的实践 与发展趋势
行政调解制度的实践案例分析
• 案例一:上海市行政调解实践 • 调解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 • 调解程序及效果评估 • 案例二:北京市行政调解实践 • 调解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 • 调解程序及效果评估 • 案例三:广东省行政调解实践 • 调解机构设置与运作模式 • 调解程序及效果评估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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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背景 ,分析 了现 有社 会 矛盾 调 节机制 存在 的主要 问题 ,并从 政 府职 责 范 围与权 限角度 ,探
讨 完善 和创新 社会 矛盾调 节机 制 的 治理 思路 和 对策 ,这是 根 本上 预 防与化 解 日益复 杂 的社会
矛 盾 的 一 个 重 大 实践 。
关键 词 :和谐 社会 ;社 会 矛盾 ;调 节机 制 ;对 策
系 ,正 确 认 识 和处 理 新 时期 人 民 内部 矛 盾 。 因 此 ,正 确 认 识 和分 析 当前 社会 矛 盾 现 状 、原 因 ,
常 重要 和宝 贵 的 。邓 小平 同志 曾反 复强 调稳定 的
重 要性 ,他 曾说 : “ 中 国的 问题 ,压 倒 一切 的是 稳 定 ,没有 稳定 的环 境 ,什么 都搞不 成 ,已经 取
一
大 ,他 们对 社
对 社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谐 的
切从 实 际 出发 ,努 力构 建行 之有 效 的社会 矛 盾
( 一 )有 利 于促进 社会 长 治久安
调 节机 制 。
的公共 政策 ,
正 当权 益提 供
( 三 )有
社会 生 活 的和谐 ,必 须要 有一 个稳 定 的社会
收 稿 日期 :2 0 1 3 - 0 4 -1 5
作者 简介 :胡 琴 ( 1 9 8 1 一) ,女 ,湖北人 ,重 庆理 工 大学马 克思 主
生 ,研 究 方 向 : 中 国 现 实 问题 和 社 会 分 层 理 论 。
第 7卷 第 3期
胡
琴 ,李
羲 :和 谐 社会 视 域 下 社 会 矛 盾 调 节机 制 构 建 研 究
总第 2 4期
二 、当前 我国社 会 矛盾调 节机 制存在 的 主要
得 的成 果也 会失 掉 。 ”Ⅲ ( 二 )有 利 于 实现 社会公 平公 正
建 立 灵 活 、高 效 、 规 范 有 效 的 社 会 矛 盾 调 节 机 制 ,对 于应 对复 杂局 面 、提 高化解 和处 理社 会 矛 盾 能力 ,构 建 和谐社 会具 有重 要 意义 。
一
和谐 社会 的重要 内涵之 一是 公平 ,社 会 主义
发 展 的基本 宗 旨是人 人共 享 ,普遍受 益 。但 在现 实 条 件下 ,这 一共 同受 益 性受 到 不 同程 度 限制 。 我 国正 处于 社会 转型 时期 ,必 然将存 在着 各种 不
、
社会 矛盾 调节 机制 的构 建对 和谐 社会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社 会 和 谐 是 中 国特 色 社会 主义 的本 质属 性 ,
第 7卷 第 3期
2 0 1 3年 9月
齐 齐 哈 尔 工 程 学 院 学 报
V0 I .7 No. 3 S e p. 2 01 3
J O U R N A L O F Q I Q I H A R I N S T I T U T E O F T E C H N O L O G Y
中图分 类号 :C 9 1 6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2 3 0 2 0 1 1( 2 0 1 3 )0 3 — 0 0 3 5 — 0 4
评判 社会 是 否稳 定 的标 准 ,不 是看 有 没有 社
政 治环 境和 有条 不紊 的社 会生 活秩序 。只有稳 定 才 可能 发展 ,才 可能 创造 出极 大 的财富 和文 明成
和 谐 社 会 视 域 下社 会 矛盾 调 节机 制构 建 研 究
胡 琴 .李 羲
( 1 . 重 庆理 工 大学 ,重庆 4 0 0 0 5 4 ;2 . 重庆 市长寿 区环境 保护 局 ,重庆 4 0 1 2 2 0 )
摘
要 :社 会 矛盾调 节机 制 的构 建 对社会 主 义 和谐社 会 发展 具 有 重要 意 义, 本 文 以和谐 社 会
国家 政权 这样 的正式 权力 的组织 渠道 ,通 过 白上
差 距 ,还存在 贫 富差别 ,导 致各类 社会 矛盾 日益 尖锐 复杂 ,这些 问题严 重影 响着 社会 和谐 。调节 社 会矛 盾 与构建 和谐社 会是 相辅 相成 、并行 不悖 的 。因此 ,党 中央提 出 : “ 我们 党要 带领人 民抓 住机 遇 、应 对挑 战 ,把 中国特 色社会 主义 伟大 事 业 推 向前进 ,必 须坚 持 以经 济建设 为 中心 ,把 构
果 。历史 经 验证 明 ,社会稳 定对 社会 的发 展是 非
会 矛盾或 利 益 冲突 ,而看 是 否具备 完 善 的社 会协 调机 制将 矛盾 和 冲 突控制 在 “ 有序 ” 范 围内 。矛 盾 与和谐 是 共生共 存 的 ,关键 是 如何 在构建 社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进 程 中 ,妥 善 处 理 各 方 面 利 益 关
和谐 社会 本 质上就 是 富裕社会 ,民富 国强才 能 实现社 会 长治 久安 。虽然 我 国 目前 处在历 史上 经济最 繁荣 的时期 ,可是距 离共 同富 裕还有 很 大
权 、讨论 权 、知 情权 ;再一 方 面有些 地方领 导 干 部 “ 权 力本 位 ”思想 根深 蒂 固 ,往往 过度依 赖 于
是 国家 富强 、 民族 振 兴 和 人 民幸 福 的重 要保 证 。
构 建社 会 主义 和谐社 会就 是 一个不 断 化解社 会 矛
平等 ,社会进步的成果由强势群体来享受或首先 享 受 ;同样 社会 改革 代价 的后 果应该 由全体社 会
来 共 同分担 ,
或主要承担 ,
盾 、实 现社 会公 平正 义 的持续 过程 。因此 ,构 建 社 会 主义 和谐社 会就 应 当正 视矛盾 的存在 ,坚 持
而下 的方 式贯彻 执行 ,造成 调节 矛盾 的工作 方式
过于单一化 ,出现高高在上、远离基层和脱离群 众等现状 ,这些都客观上堵塞了正常的利益表达
机制 ,容 易积 压和 引发各 种社会 矛盾 。
( 三 )社会 矛盾调 节机 制运行 缺 乏技 术性 的
支 撑
一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 ”[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