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doc
工程技术(农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doc

(二)业务能力要求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市某一专业领域内能发挥技术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工作。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等;在本市某一专业领域内能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工作。
(三)学历和资历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2.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3.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后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4.已取得非本系列副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评审当年年底。
三、破格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1.取得本科学历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3年;或取得专科学历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在第7、8、9、10款中累计2项(次、篇):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之主要完成人;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获得者;3)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4)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新产品开发、优秀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7)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科技进步奖2次;8)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技术论文(独立撰写3000字以上)2篇;9)取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10)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2次。
河南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河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 调动和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家《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职改政策规定, 结合我省农业技术人员的实际, 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国有、集体及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开发、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农经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农经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任职资格。
三、农学专业包括作物栽培, 作物育种, 种子生产、加工、管理及农产品质量监测等; 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植物检疫, 农药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和管理, 农药质量检验、农药残留检测等; 园艺专业包括果树、蔬菜、茶叶、花草、蚕桑的育种、栽培和病虫害防治等; 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与土壤、肥料管理, 土肥测试, 土壤改良与应用, 作物营养与施肥, 土地利用规划等; 农村能源专业包括农村能源及生态资源管理、开发与利用,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监测等; 畜牧专业包括畜、禽、蜂和其它动物的饲养管理、品种改良, 饲草选育、栽培, 饲草饲料加工、质量监督与检验等; 兽医专业包括动物防疫、动物检疫, 动物疾病诊断、监测、治疗, 动物卫生防疫监督, 兽药生产、质量检验, 兽药监察与管理, 畜产品质量检验等; 中兽医专业包括中兽医诊断、治疗, 中兽药研制、开发与加工、检验等; 农经专业包括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农村经济审计与统计, 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牧渔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 农业对外经济合作及项目管理, 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问题研究等。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1)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农艺、畜牧、兽医、农业工程、水产工程、养殖产品工程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农艺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及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农业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工程科学研究、设计、检验鉴定、信息应用、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养殖产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畜产品、水产品、蚕蜂产品等科学研究、设计、开发、生产、经营管理、仓储保管、物流运输、检验鉴定、技术服务、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二)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全省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农业各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农艺(畜牧、兽医)师、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面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已取得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学历资历等条件第七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博士学位(含双硕士)后,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且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农业技术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粤人职[2000]7号)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 业绩成果条件 (粤人职[2000]7号)
见前页
高级农艺 师
从事本 专业工 作3年 以上可 申报评 审。
取得中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申报评审。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 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 (第一作者)、著作(主要 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 (一)著作1部和在省级专业 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 发表论文2篇。 (三)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 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 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 篇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 论文2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 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 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 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 报告2篇。
从事本专 业工作4 年,或受 聘助理级 2年以, 可申报评 审。
从事本专 业工作5 年,或受 聘助理级 3 年 以 上,可申 报评审。
从事本专业工 作 15 年以上, 或受聘助理级 8年以上,可 申报评审。
按中专学 历条件申 报评审, 并要完成 继续教育 教育。
除农业、 政工专业 外,其他 专业暂不 能申报评 审。
从事本专业工 作1年以上可 申报认定或评 审。
从事本专 业工作1 年以上可 申报评审 或认定。
从事本专 业工作1 年以上可 申报评审 或认定。
从事本专 业工作3 年或受聘 员2年以 上可申报 评审。 从事本专 业工作3 年以上, 取 得 业 绩,可申 请考核认 定。 从事本专 业工作8 年,或受 聘助理级 4 年 以 上,可申 报评审。
按大专学 历条件申 报评审, 并完成继 续教育。
按中专学 历条件申 报评审, 并完成继 续教育。
农业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高级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评审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业绩显著;具有组织、主持实施本专业项目的能力,并取得较大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中取得显著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或技术水平较高,有培养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从事农业(种植业)及相关领域农业技术研究、生产、推广、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
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资格者,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自治区级申报人员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市、县级申报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乡(镇)级申报人员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涉农企业申报人员视同县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一、申报高级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含研究生学历、专业硕士)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含双学士)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9.14•【字号】皖农人函〔2023〕748号•【施行日期】2023.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三)市以上单位农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只能申报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或正高级工程师;县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者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可以申报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或正高级工程师,也可申报或破格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二、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2023年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程序

2023年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程序摘要:一、引言二、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程序1.申报条件2.申报程序3.评审标准4.评审程序5.评审结果三、注意事项四、总结正文:一、引言本文主要介绍了2023 年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程序。
通过对评审程序的详细解读,帮助相关人员了解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以便更好地完成申报工作。
二、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程序1.申报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农业技术中级职称满5 年;(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农业技术中级职称满3 年;(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农业技术中级职称满1 年。
2.申报程序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2)学历证书;(3)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证书;(4)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标准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工作业绩;(2)技术能力;(3)学术水平;(4)工作态度。
4.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分为初步评审和正式评审两个阶段:(1)初步评审:由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2)正式评审:由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
5.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公布,通过评审的人员将获得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证书。
三、注意事项申报人员需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
同时,申报人员需密切关注评审进程,以便及时了解评审结果。
四、总结2023 年昆明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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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市某一专业领域内能发挥技术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工作。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等;在本市某一专业领域内能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技术人员的学习与工作。
(三)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后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副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评审当年年底。
三、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
2.独立撰写20万字以上专业著作并公开出版;
3.获得农业部丰收奖一等奖前5名或2项;
4.获得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前3名或2项。
四、其他情况说明
1.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2.对于我市选派的援藏援疆的申报人员,可免于论文答辩等要求,直接申报并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或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参加援助地职称评审。
3.以下情况不允许参加评审: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全日制在校生。
3)档案存放在学校的(在职)研究生,视同全日制在校生。
4)档案存放在原单位。
5)毕业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学校或街道。
6)失业,档案存放在学校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