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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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3•【字号】鄂政办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开局年,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年、关键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投资项目推进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于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提升产业竞争力、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机制,坚持重点项目重点抓,真正做到用重点项目提升优势、用重点项目增强后劲、用重点项目检验成效、用重点项目推进发展,营造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抓建设、全力以赴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重点项目策划及前期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项目策划及前期推进工作,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和特色,立足培植产业集群和发展支柱产业,抓紧策划一批引领技术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一批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省重点项目储备库,及时吸纳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重点项目,确保持续拥有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过硬的储备重点项目。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鄂政办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27日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不断提升全省人民健康获得感,打造健康中国行动的“湖北样板”,根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诊早治、构建医防协同体系为重点,以终点事件防降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防治结合、医防融合、资源整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健全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明显下降,为健康湖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二、主要任务(一)坚持预防为主,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传播机制,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加强全人群健康知识普及,推广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将干部健康素养水平纳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发挥省直机关模范带头作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6•【字号】鄂政办发[2014]50号•【施行日期】2014.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26日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要求,为巩固扩大改革成效,加快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和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09.17
•【字号】鄂建文〔2018〕44号
•【施行日期】2018.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鄂建文〔2018〕44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城管委(局),“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为推进全省城镇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城镇公厕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省住建厅。

联系人:白兴雷
电话:************
附件:湖北省城镇公共厕所运营管理工作规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7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0•【字号】鄂政办函〔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10日“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一、开展“十大行动”,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体系。

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

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和职后教育内容。

充分发挥全媒体的重要作用,完善新型公众健康教育平台,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和保健知识。

到2030年,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0%。

(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负责。

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

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

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5%。

(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负责)2.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制定实施全民营养计划,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科学膳食及营养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

实施临床营养干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营养师。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等机构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

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1号)无【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1()11【摘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5日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加快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完善健康促进政策,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以下措施。

【总页数】5页(P36-40)【关键词】省政府各部门;党的十九大;健康服务需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短板;医疗卫生服务;远景目标;若干措施【作者】无【作者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25;R197.1【相关文献】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2.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9号)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8号)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交通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0号)5.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3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鄂发[2005]5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鄂发[2005]5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鄂发[2005]5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农村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社会的稳定。

做好农村且生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一)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加快湖北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主要工作指标是: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能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血吸虫病得到有效控制,垸内钉螺面积纯降7万亩,人群血吸虫病感染率,以村为单位控制在5%以下,65%的疫区县(市、区)达到传播阻断或传播控制标准;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100%的县(市、区)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25%;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20%;新增500万安全饮用水人口,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在90%以上的农村人口中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06•【字号】鄂政办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月6日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现有高水平医学院建成世界一流医学院,建设一批错位办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科层次高质量发展医学院(校),建设一批有力支撑湖北康养事业的高职医学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医学教育布局更加科学,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基层适用性和紧缺性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医学教育有力支撑健康湖北建设。

到203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湖北优势的更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湖北医学教育名家、医学研究大家、疾病诊疗专家、康养护理行家群体,率先建成医学教育强省,为加快国家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作出湖北贡献。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

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逐步形成以护理专业为主体的医学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支持部属高校适度扩大医学博士招生规模,支持省属高校适度扩大医学硕士招生规模。

从2021年开始,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

(省教育厅牵头,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配合)2.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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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04]12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08.24
【实施日期】2004.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12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加大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先后安排了县乡两级传染病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病区)、紧急救援中心等建设项目,并且还将陆续安排一些其他建设项目。

省政府还将公共卫生建设项目作为八件实事之一,向全省人民作出了承诺,但是,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不少地方的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还存在组织领导不落实、配套资金不到位、规划设计不科学、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

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现就加强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抗击非典的实践表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仅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面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抓好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工作。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目前,我省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包括: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和市、县两级传染病医院(病区)。

对在建或今后即将建设的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各地要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完善功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要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类负责,资源共享。

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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