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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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龄一历一身份”认定的参考性意见

关于“三龄一历一身份”认定的参考性意见

关于“三龄一历一身份”认定的参考性意见
“三龄一历一身份”是指年龄、学历和职业身份三个方面综合认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
和身份等级。

这一概念在我国社会中较为常见,尤其在就业和社会交往方面具有一定
的参考性。

以下是关于“三龄一历一身份”认定的参考性意见:
1. 年龄:年龄体现了一个人的生命阶段和经验积累,在不同年龄段具有不同的职业能
力和社会角色。

一般来说,年龄越大,经验越丰富,适合从事一些需要经验和稳定性
的职业。

2. 学历:学历是指一个人的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是衡量一个人学习能力和专业知识
的重要标准。

一般来说,学历越高,代表着个人具有更多的学习和专业能力,更适合
从事一些需要高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职业。

3. 职业身份:职业身份是指一个人的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在社会中具有一定的象征
意义。

职业身份不仅体现了个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还关系到收入和待遇等方面。

一般来说,职业地位越高,代表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贡献越大。

需要注意的是,“三龄一历一身份”只是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参考标准,并不能完全
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和价值。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和环境下都有机会发展自己的潜力和
实现人生价值。

因此,在对他人进行评价和参考时,除了关注“三龄一历一身份”之外,还要综合考虑更多的个人特点和实际情况。

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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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函-回复“三龄两历一身份”,这个短语是指一个人的三个年龄,两份历史和一个身份。

现在,让我们一步一步回答你提供的主题。

首先,我们将介绍什么是“三龄两历一身份”。

“三龄”指的是一个人的出生年龄、成年年龄和养老年龄。

出生年龄是指一个人出生时的年龄,这是我们在世界上的第一个年龄。

成年年龄是指一个人成年后的年龄,通常是法定的成年年龄,例如在大多数国家,这个年龄是18岁。

养老年龄是指一个人退休后享受福利的年龄,通常也是法定的退休年龄。

在不同的国家和文化中,这些年龄会有所不同。

“两历”指的是一个人的个人历史和职业历史。

个人历史是指一个人的个人经历和生活故事,包括家庭背景、教育经历、旅游经历、人际关系等。

职业历史是指一个人的工作经历和职业发展轨迹,包括所从事的行业、职位、工作成就等。

最后,“一身份”指的是一个人的身份认同和角色定位。

身份可以包括国籍、种族、性别、宗教、文化背景等。

一个人的身份认同可能会对他们的行为、价值观和世界观产生重大影响。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分析“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主题。

关于“三龄”,每个年龄都有着不同的需求、责任和机遇。

在出生年龄阶段,一个人完全依赖于家庭和照顾者,需要得到关爱和保护。

在成年年龄阶段,一个人开始独立生活,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例如工作、婚姻、子女抚养等。

在养老年龄阶段,一个人可以享受退休金和福利,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追求兴趣爱好和与家人朋友相处。

关于“两历”,个人历史和职业历史都对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个人历史记录了一个人的身世、成长环境、重大事件等。

它帮助我们了解一个人的价值观、人际关系和个人特征。

职业历史则记录了一个人的工作经历、成就和职业发展轨迹。

它展示了一个人的专业能力、领导力和对社会的贡献。

最后,关于“一身份”,一个人的身份认同和角色定位是多层次和多维度的。

国籍和种族决定了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和文化背景。

性别和性取向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角色和性别角色。

影响干部提拔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对你我也非常重要!

影响干部提拔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对你我也非常重要!

影响干部提拔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对你我也非常重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三龄两历一身份” (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非常重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事实上,这7项内容不仅对党政干部选拔用人影响甚大,也关系你我切身权益!今天,带你扒一扒“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来路!”年龄因年龄问题涉及切身利益,报道显示,有的地方在干部提拔上过于强调年轻化,以年龄为依据一刀切,有人改小年龄方便自己提拔或者延长任期。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的出生日期问题;对于个别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为依据;此外,公、农历混填的,如未注明,按公历对待。

工龄工龄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

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

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工龄对于职工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的影响无处不在。

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也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

此外,工龄和领取养老待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计发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权利息息相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般情况下,社会工龄越长,个人累计缴纳养老金年限越高,则基本养老金越高,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越多;其二,本企业工龄是衡量职工医疗的长短、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多少、病假工资多少、部分单位内部的福利待遇分享的重要依据。

党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需要注意的是,入党时间,是从预备之日开始算起的。

而预备党员虽有党籍,却不计算党龄,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

党龄表示一个正式党员在党内生活工作、参与党内事务的实际经历,它对于党员在党内的发展有较为重要的影响。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简历。

现说明如下:1.出生日期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在2006年10月以前,已经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等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2.入党时间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党员管理手册》)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3.参加工作时间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政审是什么意思

政审是什么意思

政审是什么意思
政审指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查得是人事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

“三龄”就年龄、工龄;“两历”就是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是指干部身份。

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政审来说,最重要就是年龄,特别是年龄。

如果遇到身份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情况,一般以身份证为准。

工龄主要是对入职后的公务员有用,大学毕业生不存在工龄。

“两历”是指学历和工作经历。

学历要确保真实,要核对档案中的入学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论文答辩资料、学历学位授予证明等,还要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进行相互印证。

其次工作经历,也要核查清楚。

现在省直提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求两年基础岗位工作经验,所以特别对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岗位,要认真核查,因为这关系着一个干部的升职调动问题,不能有一点马虎。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是指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下,对个人的年龄、历史记录和身份进行认定的一套标准和原则。

这些认定标准和原则在法律实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

第一章三龄认定标准及其意义三龄是指个人年龄的划分,即未成年、成年和老年。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为18周岁以下,成年人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超过60周岁为老年人。

这些划分不仅仅是为了统计数据或者社会管理方便而设立,更重要的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未成年人是国家特殊保护对象,在法律上享有特殊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需要由其监护人代理行使权利或者受到特殊照顾。

因此,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其次,成年人是社会的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对成年人的年龄认定标准可以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例如,在刑事责任方面,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而18周岁以上则负有刑事责任。

这样的划分可以确保社会秩序不被未成年人滥用法律。

最后,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通过设立老龄津贴、养老金等制度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因此,在确定老龄津贴等福利待遇时,对个体是否符合法定标准进行认定是必要且合理的。

第二章两历认定标准及其问题两历是指个体历史记录方面的认定标准,即个体是否具有犯罪前科或者其他不良记录。

两历认定在法律实践中被广泛运用于就业、教育、公职选拔等领域。

首先,在就业领域中两历认定标准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时常常要求求职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良好的信用记录。

这样的要求旨在确保用人单位的安全和信誉,但也可能对一些有过轻微犯罪记录但已经改过自新的人造成不公平对待。

其次,在教育领域中,两历认定也有一定作用。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一历指的是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

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1、年龄:出生年月认定: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和相关政策,以档案中记载的时间为准。

2、党龄:入党时间认定:党的十二大以前入党的,有预备期的,按当时党章关于预备党员预备期开始日期的规定认定;无预备期的,按上级党委批准入党日期认定。

3、工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参加工作进编核定时间为准。

4、学历认定:以毕业证和学校学籍材料为准。

学籍材料包括招生管理部门签发的报考、录取审批表与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是指,对个人身份进行认定时需要考虑其年龄、教育背景、工作历史、职称等不同方面因素,从而确定其具体身份和资格。

这一认定标准和原则在各种社会活动和职业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如医生、教师、公务员、律师等职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等。

三龄指的是人的年龄,包括青年、中年和老年三个阶段。

在不同阶段的人的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不同,需要结合其年龄、职业、教育背景、社会地位等因素进行考虑。

比如,在医生身份认证中,年龄属于其中一个重要的认证因素,医生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行医年限才能获得相应资质,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两历指的是个人的工作历史和教育背景,包括个人在曾经的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和技能,以及在学校接受的教育背景和学术能力。

在职业认证中,这两个历史因素常常是验证个人资质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比如在教职工的身份认证中,需要检验其在教学方面的经验和技能水平。

一身份则指的是个人在某个职业或社会组织中的身份认证。

不同的身份认证要求不同,如医生需要有专业资质证书,教师需要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等。

身份认证可以反映个人在某个领域中的能力、经验和品德等多方面的因素。

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证中,需要明确一些原则。

首先是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人,保障每个人的权益。

其次是实事求是原则,认证结果要真实可靠,不能虚假或夸大。

最后是保护个人隐私原则,身份认证不能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总之,三龄两历一身份认证标准和原则在现代社会中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只有在认真遵循这些标准和原则,才能保证身份认证的公正性和可靠性,真正实现个人权益和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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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学习内容在录用、培训、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

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

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

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材料中有古历或农历记载的,予以承认;档案中最早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无古历或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又填写古历或农历的不予承认。

4、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法定,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须根据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进行认定,不得重复得利。

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做出认定。

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5、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情况。

最早原始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涂改内容无效。

凡能确认出涂改前出生日期的,可按涂改前的出生日期确认;涂改严重的可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难以确认出涂改前出生日期的,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能查找到形成时间最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在不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按照户籍档案材料记载认定。

无法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出生证明、干部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并视情况将涂改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综合研判做出认定。

6、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早期材料无填表时间的情况。

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材料形成的逻辑顺序(如初中毕业生登记表早于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进行推定,若可以推断出最早材料,可将其作为出生日期的认定依据。

若无法推断出最早材料,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研判做出认定。

7、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只有年份无月份的情况。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年份与最早材料记载均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月份均一致,可按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月份来认定。

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年份与最早材料记载不一致,或其他材料记载月份不一致,组织人事部门要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研判认定其出生月份。

(二)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核认定:1、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情况。

干部档案中没有原始有效记载或没有收集到原始有效证明材料的,其它证明材料不作为依据。

要严格区别参加工作时间与连续工龄,不得把计算连续工龄时间混同于参加工作时间。

2、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的情况。

变更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应有上级文件批复,调查报告中缺少原始有效证明材料的,应予以补齐;没有补齐或干部档案中没有原始有效记载的,不予承认;批复等材料齐全,但明显违反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更改的,不予承认。

凡没有组织批复视为擅自更改,变更的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不予承认,3、参加工作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干部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中符合政策规定的最早有效材料的记载为依据审核确认;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原始有效证明材料,或可以证明工作性质、时间并与档案原始记载相吻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按照程序报批后确认。

工龄计算域档案记载不符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核确认。

对符合有关政策固定可更改而未办理的,通知干部现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报批后予以确认。

4、参加工作时间或工龄有涂改的情况。

原始材料中记载参加工作时间或工龄被涂改的,涂改内容无效,要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或取得有效证据后方可认定。

5、对参加工作时是工人的。

(1)以其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2)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3)《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6、原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

其认定依据为下乡知识青年的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7、对参加工作时是名办教师的。

“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

”其认定依据为民办教师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关于民办教师的“连续工龄”,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取委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关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

“包括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

”8、对参加工作时是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

“乡村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包括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并须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其认定依据为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1988年1月1日以后的乡村医生,须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并取得乡村医生证书。

关于乡村医生的“连续工龄”,“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其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委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期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后,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9、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

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

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道之日其计算。

”10、派遣(报到)证记载的派遣(报到)时间与《转正定级表》记载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一般以《转正定级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即以单位的起薪为准。

11、参加工作时在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在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可依据其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12、选聘为大学生村官但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大学生村官,应视为参加工作,参加工作时间可按其到基层报道之日确定。

13、在民营企业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14、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1991年4月15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相关审批材料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2002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相关审批材料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

对于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其他情况,应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对手续齐全、程序合理的,可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予以确认。

对续办手续、空挂其名、未到岗工作的,要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

15、未满18周岁参军入伍的,未满18周岁参军入伍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从批准其参军入围时间算起。

(三)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认定1、中共党员的必须有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如无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的不予承认。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2、未满18岁入党的,入党时间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应对未满18岁入党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部负责。

3、对党员身份造假的,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为非党人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干部加入民主党派的也应有相关的材料,无材料的不予承认。

(四)关于学历的审核认定1、干部学历学位认定必须要有相关学籍档案材料,无学籍档案或相关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承认。

(1)常见学历学位材料①中专:中专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本、专科: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表、高考政审表、报考志愿表和高考成绩单、高校学籍登记表并附学习成绩表和高校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③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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