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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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

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1—2.巩固物防建设。

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2—示和宣传活动。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9.11
【实施日期】2009.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9月9日至9月20日要认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工作。

进一步加大解决师生诉求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

排查工作要以排查火灾隐患、不稳定因素为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并加强力量,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二、全省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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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长春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吉林长春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吉林长春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导读:本文2018年吉林长春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2018年中高考及高中学业考试即将举行,为保障考生的健康和安全,确保中高考及高中学业考试工作有序进行,教育系统上下联动,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全力保障中高考工作安全平稳。

《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高考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高,考试工作安全特别是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尤为重要。

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考生利益和社会稳定出发,牢牢守住安全、稳定两条底线,克服麻痹思想,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慎之又慎地做好中高考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立足属地,各负其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组织;要切实明确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分析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把各项准备工作做细做实;要严格实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的考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对考试期间制度、责任和任务不落实、落不实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地区中高考安全稳定工作。

要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教育培训;指导和协助所属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要组织学校在考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完备、好用,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指标达到要求,同时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改、彻底整改,不留后患。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活动的意见》、《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保证师生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范围校内各单位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一步改善,实现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无危害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行为,无越级上访,无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师生和家长满意。

四、工作重点(一)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防范管理上的漏洞,主要包括治安隐患、公共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

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本单位能解决的,要立即自行解决;本单位自己解决不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限时解决。

做好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缓解心理压力。

开展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清缴工作,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商业网点以及施工工地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建立动态管理的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全面治理校园内各种经营场所,净化校园文化环境。

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交通隐患,加强班车管理。

学校门前要合理合规设置斑马线和减速带,保障师生通行安全。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市教通字[2009]46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04.28
【实施日期】2009.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4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几起伤及学生的安全事故,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省教育厅先后下发文件,对做好当前,尤其是“五一”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省市领导的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马上对本系统、本单位学校
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安排部署,尤其对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要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对重点要害部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

要马上召开会议,对所属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提示,提醒大家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任何工作都要首先考虑学生的安全问题,时时刻刻把学生的安。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的紧急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的紧急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学校:为确保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新学年开学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当前社会治安问题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有清醒认识。

进一步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真正把安全稳定工作贯穿于学校的常规管理中,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中,落实到师生的日常生活中,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

要严格门卫制度,中小学校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高校对校门出入人员和车辆严格审查登记,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盘查。

要根据社会治安情况,适当增加保卫力量,在加强校门管理的基础上,增加校园周界的巡查和巡视密度。

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对校门外闲杂人员进行清理,坚决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

即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明确值班人员责任和任务,保证各类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

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安排人员值班。

要加强对校园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

必要时,可组织教师和高年级学生义务护校队补充校内治安巡逻力量,确保校内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要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教材、师资、课时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在新生军训期间,集中安排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公安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给学生上法制课,开展安全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09]9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09]9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09]9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即将开学,为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阶段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迎接建国60周年的到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开学阶段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

开学初,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学校“一把手”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将安全稳定工作逐级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具体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目标任务,把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落实。

二、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分析研判本地、本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补充完善本地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要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到全面,预案要切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启动并真正起到指导工作的作用。

在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预案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国庆60周年来临前,研究制定《迎接建国60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案,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检查,切实保证建国60周年期间我省学校的安全稳定。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科教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为全国“两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做好检查和排查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要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二、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解决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要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三、坚持“和谐接访”理念,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省教育系统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坚持“和谐接访”理念,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做实际工作,多做稳定工作。

对群众信访反映出的问题要集中研究、集中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逐级上报。

要积极防范,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四、切实加强值班及信息报告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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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教安字[2010]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2.24
【实施日期】2010.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教安字〔2010〕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2010年新学期即将开学,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及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省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要在师资、教材、内容、课时等环节切实加以落实。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气候变化特点等,在
新学期开学初普遍开展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教育,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

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板报、挂图等宣传媒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

要结合季节转换的实际,教育广大学生不要到江河、水库等冰面上行走、玩耍,以免冰面破裂,发生溺水事故。

要大力宣传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火灾自救逃生知识。

对于使用燃煤取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在燃煤设备没有停止使用之前,必须一丝不苟地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学习、生活、就业及情感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防止因个人情绪失控而发生的自残、自杀和伤人、杀人等恶性事件。

(二)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的情况;实验室、礼堂、游泳池、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安全防范情况;学校班车及校园、校园门前等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的管理情况;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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