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
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3家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了施工方案。
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
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
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的4分,每提前1个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优良者得6分(如实际工程质量未达优良扣罚合同价的2%),仅三年内获鲁班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商务标共70分。
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
报价为标的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问题: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评标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商务标减少案例二、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
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C、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与李四的合同纠纷案案例背景: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出售给李四,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李四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四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拒绝过户。
李四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张三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例分析题:1. 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 张三拒绝过户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3. 李四能否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4.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确实存在,张三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二、案例二:王五与赵六的交通肇事案案例背景:王五驾驶一辆轿车与赵六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赵六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报警,并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认定王五负主要责任,赵六负次要责任。
赵六要求王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五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题:1.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否合法?2. 王五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如果王五拒绝赔偿,赵六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4. 本案中,王五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案例三:陈七与刘八的知识产权侵权案案例背景:陈七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刘八未经陈七许可,在商业演出中使用该歌曲,并从中获利。
陈七发现后,要求刘八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题:1. 陈七的歌曲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2. 刘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3. 陈七能否要求刘八赔偿损失?4. 如果刘八继续侵权,陈七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四、案例四:赵九与钱十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案例背景:赵九与钱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赵九在钱十公司担任经理,月薪为1万元。
合同期限为3年。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钱十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赵九的月薪降至8000元。
赵九认为钱十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案例1:企业服务平台的发展与挑战案例描述:某企业服务平台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全方位企业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旨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然而,该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了一些挑战。
请分析该企业服务平台的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答案: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服务平台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企业服务平台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以下将从市场竞争、隐私保护以及技术创新三个方面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市场竞争挑战:随着企业服务平台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变得激烈。
其他竞争对手相继进入市场,提供类似的企业服务,给企业服务平台带来了压力。
平台需要寻找差异化竞争点,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服务,以吸引更多的企业使用。
解决方案:平台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用户需求,提供特色化服务。
同时,平台可以与其他服务商合作,打造生态圈,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增加用户粘性。
2. 隐私保护挑战:企业服务平台涉及大量的企业敏感信息和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同时,企业服务平台需要与企业的内部系统进行对接,信息的传输安全性也是一项重要挑战。
解决方案:平台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机制,并制定相关的隐私政策,明确告知用户数据使用规则。
同时,平台还应采用安全加密技术,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 技术创新挑战: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的技术不断涌现,企业服务平台需要及时进行技术创新与更新,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然而,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技术难题以及技术人才的培养也成为了企业服务平台的挑战。
解决方案:平台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纳技术人才,进行技术研发与创新。
同时,平台还应关注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的技术应用,提高平台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企业服务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包括市场竞争、隐私保护以及技术创新。
通过加强市场调研,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隐私政策,加强技术创新与更新以及培养技术人才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促进企业服务平台的健康稳定发展。
案例分析题12例

案例分析题第1题背景资料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随路施工的综合管线有0.4MPa的DNS00中压燃气、DN1000给水管并排铺设在道路下,燃气管道与给水管材均为钢管,实施双管合槽施工。
热力隧道工程采用暗挖工艺施工。
承包方A公司将工程的其中一段热力隧道工程分包给B公司,并签了分包合同。
1.B公司发现土层松散,有不稳定迹象,但认为根据已有经验和这个土层的段落较短,出于省事省钱的动机,不仅没有进行超前注浆加固等加固措施,反而加大了开挖的循环进尺,试图“速战速决,冲过去”,丝毫未理睬承包方A公司派驻B方现场监督检查人员的劝阻。
结果发生隧道塌方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
2.事故调查组在核查B公司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时发现,B公司根本不具备安全施工的条件。
问题:1.燃气管与给水管的水平净距以及燃气管顶与路面的距离有何要求?2.试述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的压力、稳定时间及合格标准。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A公司在哪些方面有责任?4.B公司对事故应该怎么负责?【正确答案】:试题解析:1.燃气管与给水管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5m,燃气管顶的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9m。
2.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输气压力的1.5倍,但钢管不得低于0.3MPa,本工程的管道强度试验压力0.6MPa,稳压1h,全部接口均无漏气现象为合格。
管道严密性试验压力为0.46MPa,持续时间不小于24h,实际压力降不超过允许值为合格。
3.A公司没有认真审核B公司施工资质,便与之签了分包合同,这是A公司对这起事故首先应负的安全控制失责的责任;其次,A公司虽然采取了派人进驻B公司施工现场,并对B公司的违规操作提出了劝阻意见和正确做法,但未采取坚决制止的手段,导致事故未能避免。
这是A公司安全控制不力的又一方面应负的责任。
A公司还应统计分包方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和按分包合同处理分包方的伤亡事故。
4.B公司不具备安全资质,又不听A公司人员的劝阻,坚持违规操作,造成事故,完全应该负起“分包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以及“分包方未服从承包人的管理”的责任。
案例分析题目资料

运筹学案例库案例一光明制造厂经营报告书 (2)案例二公务员招聘 (2)案例三赛程安排 (5)案例四体能测试时间安排 (6)案例五会议筹备 (7)案例六会议安排二 (9)案例七会议分组问题 (10)案例八电力机组选择 (11)案例九工程机械类新产品开发过程 (12)案例十交巡警服务平台的设置与调度 (14)案例十一眼科病床的合理安排 (15)案例十二灾情巡视路线 (16)案例十三钢管订购和运输 (17)案例一光明制造厂经营报告书双层卷焊钢管是光明制造厂从意大利引进的主导民用品,生产流程为钢带镀铜→镀铜带精剪→制管。
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机床、大型机械油气管制造。
全国市场占有率为15%,年实现利润350万元。
为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下一步上市作好准备,该厂拟对双层卷焊钢管分厂实行资产经营,要求有关部门拿出一份经营报告书,要求对以下几个问题做出明确分析。
1.分析最大盈利能力。
2.如何安排生产计划。
3.因镀铜用钢带需从比利时进口,钢带入厂价格为每吨8000元。
外商要求年前必须提供年订货数量,并需用外汇支付。
生产过程中各项经济指标如下:1.钢带镀铜:废品率1%,废品每吨回收扣除废品镀铜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后净收入为1000元。
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每吨合格品的工资为675元。
2.镀铜带精剪:废品率2%,废品每吨回收扣除废品镀铜精剪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后净收入为零。
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每吨合格品的工资为900元。
3.制管废品率:直径4.76钢管的废品率为8%,直径6钢管的废品率为8.5%,直径8钢管的废品率为9%,直径12钢管的废品率为10.5%。
废品每吨回收扣除废品镀铜、精剪、制管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净收入为700元,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合格品900元/吨(见表1)。
成本折旧费用为200万,生产费用与合格钢管产量成正比,为1200元/每吨,企业管理费用也与合格钢管产量成正比,为1000元/吨。
十个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区内开发一住宅项目。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承诺每平方米价格优惠1000元,并赠送购房者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地下储藏室。
购房者李先生在开发商的诱惑下购买了该住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上述优惠条件和赠品。
然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李先生发现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仅为30平方米,与合同约定不符。
问题:1.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2. 李先生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购房者购买,使购房者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与其签订了合同。
2. 李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开发商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李先生多支付的购房款;(2)赔偿李先生因开发商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李先生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案例分析题二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某大学(以下简称“大学”)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支付大学5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大学在一年内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大学因技术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导致科技公司遭受损失。
问题:1. 大学是否构成违约?2. 科技公司能否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科技公司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大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大学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科技公司可以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
3. 大学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2)赔偿科技公司因大学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科技公司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专用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居民。
两人原系邻居,关系较好。
2019年3月,张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四未经核实,在网络上散布了关于张三涉嫌犯罪的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张三的名誉。
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案件事实1. 张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2. 李四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了关于张三涉嫌犯罪的不实言论,包括:“张三涉嫌贪污受贿,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张三与多名女子有染,道德败坏”等。
3. 张三在得知李四的言论后,多次要求李四停止侵权行为,但李四不予理睬。
4. 张三认为李四的言论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李四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张三名誉权的侵害?2. 若李四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侵犯他人人格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四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关于张三的不实言论,已构成对张三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张三名誉权的行为,删除其在网络上散布的不实言论。
2. 被告李四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相同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原告张三名誉的影响。
3. 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六、案例分析本案中,李四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散布关于张三的不实言论,已构成对张三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李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一、案例背景
某公司在进行一项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
该产品是一款智能手表,
具备健康监测、运动追踪等功能。
公司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市场活动,
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问题
1. 请分析该智能手表的市场定位,并提出相应的市场推广策略。
2. 假设公司计划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广告投放,请给出具体的广告投放
方案。
三、答案要点
1. 市场定位分析:
- 目标消费群体:年轻、注重健康和科技的消费者。
- 产品特点:健康监测、运动追踪、智能提醒等。
- 竞争分析:与同类产品相比,突出自身优势,如更长的电池寿命、更精准的健康数据等。
2. 市场推广策略:
-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抖音等,发布产品介绍和用
户评价,增加产品曝光度。
- 与健康、运动相关的KOL(关键意见领袖)合作,通过他们的推
荐来吸引潜在消费者。
- 举办线上或线下的体验活动,让消费者亲身体验产品的功能和优势。
3. 社交媒体广告投放方案:
- 选择目标消费群体活跃的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抖音等。
- 制定广告内容,包括产品特点介绍、用户使用场景展示等。
- 设定广告投放时间,选择用户活跃度高的时间段进行投放。
- 跟踪广告效果,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投放策略。
四、注意事项
- 在制定市场推广策略时,要充分考虑目标消费群体的特点和需求。
- 社交媒体广告投放要注重创意和互动性,提高用户的参与度。
- 定期评估市场推广活动的效果,及时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法律案例分析多选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原材料,B公司则负责产品的加工和销售。
合同中明确规定,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原材料费用。
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
请根据以下选项,选择最符合法律规定的答案:1.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哪种法律关系?A. 民事法律关系B. 行政法律关系C. 刑事法律关系D. 经济法律关系2. A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属于哪种诉讼?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知识产权诉讼3. 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4. 若B公司对A公司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以下哪种抗辩理由可能成立?A. B公司认为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过高,请求降低违约金B. B公司认为A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B公司无法履行合同C. B公司认为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原材料义务D. B公司认为A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5. 若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违约金,以下哪种执行方式可能被采用?A.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B公司的财产B. 要求B公司限期支付违约金C. 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相应的利息D. 要求B公司承担A公司因诉讼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二、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某市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约定C公司向D公司销售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在货物交付过程中,C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拒绝支付货款。
D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请根据以下选项,选择最符合法律规定的答案:1. C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属于哪种法律关系?A. 民事法律关系B. 行政法律关系C. 刑事法律关系D. 经济法律关系2. D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属于哪种诉讼?A. 民事诉讼B. 行政诉讼C. 刑事诉讼D. 知识产权诉讼3. D公司要求C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4. 若C公司对D公司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以下哪种抗辩理由可能成立?A. C公司认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履行合同B. C公司认为D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C. C公司认为D公司提供的付款方式不符合约定D. C公司认为D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验收义务5. 若法院判决C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以下哪种执行方式可能被采用?A.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C公司的财产B. 要求C公司限期支付货款及违约金C. 判决C公司向D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及相应的利息D. 要求C公司承担D公司因诉讼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答案:一、1.A 2.A 3.A 4.B 5.A、B、C二、1.A 2.A 3.A 4.A 5.A、B、C解析:一、1. 民事法律关系;2. 民事诉讼;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 B;5.A、B、C二、1. 民事法律关系;2. 民事诉讼;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 A;5.A、B、C说明:以上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诉讼类型、法律依据、抗辩理由及执行方式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进行解答。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1、某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投标,承接了玫瑰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小区建设的早期介入。
该住宅小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设备齐全。
该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做好哪些早期介入的准备工作?2、闻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高档住宅小区需要增建一处露天的健身活动场所,业主委员会委托闻明物业管理公司帮助进行可行性研究。
请你写出一份建设该健身活动场所的纲要性可行性分析报告。
说明:只列出报告主要内容的纲目即可。
3、你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刚刚接管了某大型住宅,需要编写一份该小区的《住户手册》。
请你写出该《住户手册》的内容大纲。
4、慧达大厦己使用多年,该大厦的业主决定对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更新改造。
请你设计一套编制该空调更新改造工程预算的程序。
5、闻心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写字楼入住率己达到96%。
客户反映目前已有的综合服务项目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闻心物业管理公司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认为情况属实,因此决定增加一些综合服务项目。
那么,闻心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进行综合服务项目的选择?二、案例分析题(6—7题,每题15分,共30分)6、业主刘某一年前入住某高档公寓601单元,至今己连续3个季度没交物业服务费了。
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刘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601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插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决。
物业管理公司的答复是:这些都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让业主刘某直接找开发商联系解决。
请问:(1)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回答对吗?如果不对,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处理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2)针对业主刘某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7、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接到了中锋大厦的物业管理投标邀请函。
中锋大厦是一座大型智能化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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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经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
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
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
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
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
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并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3.1.答: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
“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
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
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
“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送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4.1.本案当事人在香港签订了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约定贷款合同适用香港法。
合同缔结后,贷款方按约定提供了贷款,但借款方后来只偿还了一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方于是向中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借款方。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冲突规范,由于双方当事人选择了以香港法作为处理该贷款合同争议的准据法,故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有关香港法的证明材料。
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未能提供或证明有关贷款及抵押方面的香港成文法和判例,法院就适用了施行于中国内地有关实体法。
问:法院在本案查明香港法以及适用我国内地法的过程中有无问题?为什么?4.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
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
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的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
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4.1.答:有问题。
我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如果依据我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
为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案例中,上述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适用于香港法。
所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未能提供或证明有关香港法资料时,仍需依规定,通过最高院司法解释中规定的途径查明香港法律。
如按规定的上述途径仍无法查明的,方可参照我国内地相应法律进行处理,而不是在当事人未能提供或证明外国法的情况下,直接适于我国内地的实体法。
4.2.答:(l)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竞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②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③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
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①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②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6.1.中国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在南京与一位19周岁的意大利籍商人马克签订了一份某商品进口合同,由该意大利商人供货。
合同签订后至交货期间,该商品价格因故在国际市场上暴涨。
该意大利商人如果履行合同按原定价格供货,将给他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不履行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该商人向某进出口公司表示,按照意大利法律,他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因而他们之间的商品买卖合同无效。
某进出口公司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意大利商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该公司的损失。
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定,本案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满18周岁时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该意大利商人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
判令其赔偿因违约给某进出口公司造成的损失。
问:(l)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应如何判定?有哪些主张和实例?(2)本案中的意大利商人应否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6.2.英国妇女A与法国人B(19岁)在英国结婚,而双方父母对之则毫不知情。
婚后,B父母得知此事后,即带B回法国并向法国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此婚姻无效。
法国法院依据本国法“男未满25周岁,女未满21周岁,非经父母同意不得结婚”的规定;判决该婚姻无效。
其后,双方在各自国家又分别结婚。
但两年后,A的英国丈夫C提起诉讼,基于A与B的婚姻未因英国法律上的任何理由而被宣告无效或解除,故请求法院判决C与A的婚姻解除。
英国法院据此判决A与C的婚姻解除。
理由是,如依法国法即当事人B的本国法,B不具备缔结婚姻的能力,故法国法院判决A与B婚姻无效;而依英国法即依住所地法和婚姻举行地法,则B具有完全的缔结婚姻的能力,故英国法院判决A与B的婚姻有效,从而解除了A与C的婚姻。
问:(1)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2)各国法律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确定规定了哪些例外?(3)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作了哪些规定?6.3.法国人皮埃尔在20岁时与中国甲公司在中国签订一份原料购销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料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大涨,皮埃尔没有履行合同。
中国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皮埃尔承担违约责任。
皮埃尔答辩称,法国法律规定的成年人的年龄为21岁,签订合同时他20岁,属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皮埃尔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6.1.答:(1)对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一般主张以外国人的属人法为准据法;而对外国人的诉讼行为能力则通常适用属人法。
但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原则上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判定起诉讼行为能力。
还有的国家对两者一概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2)应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2.答:(1)由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他的身份地位有直接的关系,而自然人的身份地位既包括他的自然状况,如是否成年、精神是否正常等,也包括同的法律地位,如是否已婚等。
因此,一般主张依当事人属人法来解决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只是对属人法的理解有所不同,如大陆法系国家是指当事人的本国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是指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因此出现了本案英、法两国法院不同的判决结果。
(2)随着国际贸易关系及相互交往的发展,为保护相对人或第三人因不明他的属人法规定而蒙受损失,保护商业活动的稳定与安全,各国在适用自然人行为能力依其属人法这一冲突规则时,仍有以下例外或限制:①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和侵权行为的责任能力,一般都不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而是分别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和侵权行为地法。
②有关商务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也可以适用商务行为地法,即商务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则应认定为有行为能力。
(3)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补充规定为:①定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③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则是用其住所地法律。
6.3.答:皮埃尔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不具有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的,应当认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本案中的合同是皮埃尔与中国甲公司在中国签订的,合同的履行地也是中国,应认定合同的行为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皮埃尔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中国法律规定,18周岁为成年人,皮埃尔签约时已20岁,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应承担违约责任。
8.1.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流计划来到中国上海某大学任教。
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
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尤塔·毛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起诉后。
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准备回国。
尤塔·毛雷尔向法院提出。
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外国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理人?8.1.答: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
9.1.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