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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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死事小

饿死事小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出处、解释这句话出处在:《程氏遗书》卷二十二,载有程颐与某人的一段对话:“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伊川先生(程颐)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

若取(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

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这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原始出处。

需要指出的是,程颐这段话所针对的是男、女两者,并非仅指妇女。

他的意思很明确: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男人娶寡妇为妻,是一种失节行为;寡居的女子改嫁,也是失节行为。

一个人即使贫困致死,也不能失去品节。

如果细加推究,作者在此对改嫁女子的批评,还是有所保留的。

因为她们一旦寡居,经济上往往会失去保障,如不改嫁就难以生存。

而男子明知对方孀居却去迎娶,则是大大的失节。

应当说,对上述对话作出这样的理解,符合程颐的原意。

晚唐五代以来,由于皇权的极大削弱、社会的动荡不安,使得维系社会秩序的伦理纲常的作用降低。

人们生存环境的恶劣,使得追求物欲、悲观绝望的思想盛行。

“今朝有酒今朝醉”及贪图男欢女爱成为时尚。

晚唐五代的文学作品,特别是温庭筠及西蜀、南唐诸多以表现男女情爱为主的词人之作,很可以说明当时的情况。

宋代承袭晚唐五代遗风,加之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最高统治者的纵容(优待官吏、推尊文士、奉禄优厚、鼓励享乐),整个社会对物欲的追求犹过于前朝。

寇准、晏殊等位至宰相者自不待言,即如张先、宋祁等一般文士,甚或柳永之类落魄文人,也可养妾狎妓、歌酒满前。

男人们如此放纵,必然影响到女性的生活、思想,她们也变得非常“开放”。

当时许多人家不以自己的女儿作养娘、侍妾、歌女为耻,很有“笑贫不笑娼”的味道。

大户人家的女子也褪去矜持,追随时俗。

比如身为贵妇的魏夫人(曾布之妻)就自办文化沙龙,招待男性文人,她所作《系裙腰》(灯花耿耿漏迟迟)、才女曹希蕴《西江月·灯花》等词,很有一点儿挑逗煽情的味道。

“时空坐标上的二程世界”系列之六 失节事大与侄女再嫁

“时空坐标上的二程世界”系列之六 失节事大与侄女再嫁

“时空坐标上的二程世界”系列之六失节事大与侄女再嫁大河报 B17 厚重河南 2008年05月23日0523B1702.jpg□首席记者于茂世文图“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曰:‘然。

凡取,以配身也。

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

’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

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一问再问之下,无疑把程颐与他的道学探讨推向了死角。

毋庸置疑,如果在道学探讨中激荡出的这些话不幸被别有用心者彻底世俗化,必定产生社会性灾难。

朱熹无疑注意到这个问题,是故他对此作了阐释:“昔伊川先生(程颐)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世俗骂之迂阔,那就继续骂吧,本来以世俗观之“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很迂阔;但是,就知经识理的知识分子与统治者而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则是不可变易的天理。

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

”这也是孟子所言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与“舍生取义”意思——在这儿,程颐显然不是只对孀妇而言的,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更是对大丈夫而言的,大丈夫不能为五斗米折腰,要“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说到底,这句话不是指向百姓,而是指向统治者的——他的落脚点在于用天理整肃统治者与士大夫。

如果抓住程颐“存天理,去人欲”,紧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认为他只是严格要求妇女守住自己的贞节,那么他默认侄媳妇改嫁,如何解释?对于他的言行不一,前后矛盾,当时就有人提出“夷考其所行,则言行了不相顾”的驳议。

索性将二程有关改嫁的文句铺陈出来,考察他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又问:“再娶皆不合理否?”曰:“大夫以上无再娶礼。

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

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尔。

如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古代女性悲惨的一生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古代女性悲惨的一生

导语:古代女性的一生注定了她们要经历来自种种社会约束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压迫。

在饥饿和失节之间,她们常常无法得到平等和尊重。

本文将揭开古代女性的悲惨生活,探究她们心灵深处的痛苦与无奈。

第一部分:饥饿的封印在农耕社会中,古代女性过着一种物质匮乏而被动的生活。

食物稀缺让她们经常面对饥饿的折磨。

尽管是家庭的重要一员,但她们的口粮几乎总是无法得到优先保障。

首先,古代女性的饥饿来自于自家居住环境的限制。

由于男权社会的束缚,她们通常被限制在家庭内部,无法外出工作或自食其力。

偏低的家庭地位意味着她们接触到有限的食物资源,甚至在饥荒时期更是面临生死存亡的境地。

其次,古代女性的饥饿来自于食物的分配不公。

男子通常在食物的分配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他们将最好的部分留给自己,而女性常常被迫从剩余之中糊口。

这种不公平的分配导致了她们身体的衰弱和面临疾病的风险。

最后,古代女性的饥饿来自于婚姻和家庭的诸多不利因素。

除了食物短缺带来的直接问题外,女性还面临经济依赖和被剥夺产权的困境。

她们不得不依附于男性,甚至需要忍受丈夫的暴力和虐待,以保证自己和子女的温饱。

第二部分:失节的困扰在古代社会,女性的节操、贞操被看作是最重要的品德准则之一。

她们被期望要守身如玉,否则将被社会深深地唾弃。

然而,这种期待与女性实际的现实处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首先,古代女性被强加的规则限制了她们的自由。

她们无法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的伴侣,而是需要顺从家长的意愿或者遵循社会的期望。

这导致了许多强制婚姻和不幸婚姻的发生,婚姻结局往往是女性忍受着丈夫的花心和家庭的冷漠。

其次,古代女性的失节就意味着被社会唾弃。

一旦被人贴上不贞或破坏家庭道德的标签,她们将被排斥于社会之外,甚至可能面临流放、杀害等极端处罚。

这一祸患不仅限于对个人尊严的威胁,还伴随着对整个家族的抹黑以及子女的负面影响。

第三部分:重塑古代女性的尊严和权益尽管古代女性饱受饥饿之苦和失节之痛,但她们也渴望自己得到平等和尊重。

古代忠贞烈女的故事

古代忠贞烈女的故事

背景介绍古代人能够拥有一座贞节牌坊是件无上荣耀的事情,这是现代人今天无法体会得到的。

而那时能够得到这个荣耀就是以女子守节为代价。

一般说来,守节女子分为节妇、烈妇、烈女三种。

节妇是指丈夫死后不改嫁,终身守寡。

夫死后,立志不嫁,坚守贞操,抚育子女,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儒家礼教对妇女"从一而终"的要求,不但丈夫生前贞节,死后还要守节。

表彰贞妇始于汉宣帝,但真正成为习俗是理学提倡和官方表彰的结果。

理学家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寡妇改嫁就是失节。

元、明两朝特别鼓励殉烈,清代更重视寡妇守节抚养幼孤侍奉公婆,表彰节妇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

丈夫死后妻子以死尽节的被称作“烈妇”。

“烈妇”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特指以死殉节或殉夫的妇女。

古代女子对贞操的重视已经超过对生命的重视的。

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贞节,这就是“烈女”。

古代提倡妇女守节,不仅是指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贞不再嫁人,还包括如果有孩子,还要肩负起将孩子抚养成人的义务。

延续香火是古代婚姻最重要的目的,丈夫虽然死了,但夫家的香火不能断。

所以,“立节完孤”的女子是最受称颂的,特别是如果孩子将来有出息,当了官,他的母亲就要被奉为诰命夫人。

但有的时候“立节”和“完孤”要同时做到是很难的。

在封建社会,男人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个家没有男人,那吃饭就成问题了。

男人死了,女人又很少有机会出去赚钱,孤儿寡母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生活大多难以维系。

当“立节”和“完孤”发生矛盾的时候,二者如何兼得?清代统治者鼓励寡妇守节,但不赞成殉节,要求妇女们在丈夫死后承担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重任。

其实在此之前,殉节是被统治者大为提倡的。

事例 5 清代学者方苞写过一篇《康列女传》,康烈女是个商人的女儿,许配给了贫家之子张京。

不料良缘尚未缔结,人还没有过门,张京就死了。

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未过门的康烈女以张家媳妇之名上吊自杀了。

_儒林外史_的讽刺艺术及其意义

_儒林外史_的讽刺艺术及其意义

094
鉴赏者
文 学 教 育 2007.02
了 我 卖 鸡 ”, 几 十 年 的 科 场 困 顿 , 贫困潦倒形成了他卑微猥琐的心 理, 他不愿再受人难堪的奚落, 当他回到家看到报帖“已升挂起 来 ”, 心 灵 由 此 震 颤 。 不 看 便 罢 , 看了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那种似 梦刚醒, 如痴如醉的神情, 包含 着多么丰富的酸苦感受。接着, 自己拍了一下手, 笑了一声, 并 道: “噫! 好了! 我中了! ”说 后, 跌倒不省人事, 灌水过后, 复又醒来, 又拍手大笑道: “噫! 好了! 我中了! ”随后往门 外飞奔, 掉进泥塘复又大笑, 至 此, 他的确发疯了。小说中反复 写他拍手、大笑, 笔锋曲折深 刻, 活活画出其神魂颠倒, 亦痴 亦狂的丑态。作者以白描的手 法,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行动, 把一个醉心科举的腐儒描画出 来。作者将主观感情融于客观叙 事之中, 虽无一贬词, 但却能使 读者在哑然失笑的同时, 深感他 的可怜、可悲、可鄙。从而不露 声色, 不着笔墨的鞭挞了八股取 士制度的罪恶和整个封建社会的 腐朽, 因此, 全篇的讽刺力量更 加显得深刻感人。
再诸如那些嘴脸五花八门的 假名士, 本来热衷科举, 是势利 之徒, 但碰壁后转而清高起来: 利欲熏心者装作不计名利; 趋炎 附势者却伪装不攀附权贵; 不学 无术者满嘴诗词文章, 借此装潢 门面。这些群丑遮遮掩掩、欺世 盗名, “总不免有新娘子怕羞”
的味道, 娄三、娄四便为典型。 5.正 反 对 照 , 伪 情 毕 露 ( 作
王玉辉身中八股之毒, 又深 受理学之害, 他在“饿死事小, 失节礼大”的宋儒教条的熏陶 下, 居然鼓励和赞美自己的女儿 自杀殉情。及女儿饿死, 他劝说 孺人不要哭, 并道: “女儿已成 仙 ”, 且 大 笑 “ 死 的 好 , 死 的 好 ”! 他 的 笑 声 里 充 满 了 凄 绝 和 惨痛, 当“制主入祠, 门首建 坊”时, 他因伤心借故出游, 山 光水色触目, 他就再也控制不住 自己的感情, 在看到船上妇女, 他心里哽咽, 热泪盈眶。他前前 后后的矛盾冲突, 实为良心与礼 教的对撞, 小说讽刺他的虚伪、 变态。究其实质, 则为八股要义 所使然。王玉辉行为、语言的变 化, 就不留情面的嘲讽科举考 试、扼杀学人的真情, 泯灭士人 的本性。“鼓励自己女儿殉情” 是对封建礼教最致命的一击。

婚姻史

婚姻史

学院:工学院年级:2013级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姓名:**学号:**********2014年10月30日摘要:在漫长的古代历史进程中,朝鲜传统的婚姻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郎才女貌,门当户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突出地体现着“爱情与孝”、“爱情与身份”、“爱情与道德”之间的森严对立。

朝鲜的小说中鲜明地体现出了这一点。

关键词:朝鲜; 婚姻观; 爱情; 对立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爱情与孝的对立在朝鲜,一切男女之间的婚姻次序都由《四礼便览》所规定,《四礼便览》是朝鲜后期的儒家学者李縡根据朝鲜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关于官婚丧祭的仪礼书。

为了结婚就必须举行婚礼,其结婚的第一阶段就是议婚。

议婚指的是举行婚礼之前,媒人来往于两家探听双方父母的意见,进行相互协调的结婚顺序之一。

在这种协调的过程当中结婚当事人自然被排除在外。

因为在当时严格禁止自由恋爱,议婚作为结婚的序曲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而且媒人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

因为要听从父母的命令与媒人的如簧之舌,男女当事人就没有了发言权,随即压抑爱情的现实原则与人的自然本性奏出了不和谐音,朝鲜的《梁山伯传》也由此而产生。

朝鲜的《梁山伯传》与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首先,朝鲜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演绎的舞台并不是中国,而是搬到了朝鲜。

中国的英台当兄长替她跟马氏订婚时,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由于怕家人对她的游学时节产生怀疑而不敢说出对梁山伯的爱慕之心,但朝鲜的英台回到家就直接告诉父母与梁山伯之间的恋情,果然她的父母勃然大怒,逼迫她与宰相的儿子定婚。

出嫁之时中朝两国的小说都有山伯之坟墓裂开的情节,英台也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而成了父母包办婚姻的牺牲品。

从朝鲜的《梁山伯传》中也可以看到英台父母的独断,朝鲜时代的儒教思想比任何时候都要顽固和彻底,家长以绝对的权力掌握着家中的一切事宜,所以家长和家人间的关系是垂直的关系,即家长里里外外都代表着家族,所以家长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人也有着听从家长的义务。

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5


从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李贽的什么样的 “异端”思想?
“异端”思想:否认孔孟学说的权威地位、 批判程朱理学,反对绝对的思想权威,人 人都有权做出自己的判断。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夫私者,人之心也。 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欤。” 追 求物质享受乃是“秉赋之自然”,“各从所好,各驰所 长”。 李贽宣称“有好女子便立家,何必男儿”,赞扬汉代 卓文君私奔再嫁司马相如是“正获身,非失身”,“当 大喜,何耻为”。李贽也招收女弟子。 从材料中我们又可以看出李贽的什么样的 “异端”思想?
资产阶级(革命派): 资产阶级(激进派):
中国共产党:
5.讨论:今天儒家思想过时了吗?还有必要
提倡它吗?为什么?
探讨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提示: 从政治、经济、思想教育和道德修养四个 方面进行分析。
政治方面: 儒家主张的“大一统”思想有利于巩固中华民族的统一,仁、 德治、民本思想等(取消农业税),在今天更是有着现实意义。 经济方面: (1)儒家强调” “正身自省”、“修已安人”、加强道德修 养,有助于 约束和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交易活动和行为,使社 现实体现: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正常、有序的进行。
5.评价:
黄宗羲、顾炎武和王夫之三位进步思想家对传统 儒学思想进行批判继承,促使我国传统文化重新焕发 了生机,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构成中国启蒙思想的 洪流,具有解放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小结:
①春秋战国时期: 形成阶段 (孔孟之说,孔创孟荀大宗) ②秦朝时期: 受到沉重打击 (重创) ③西汉武帝时期: 确立正统地位,成为主流思想 (董仲舒新儒学)
用。 道德修养方面: 儒家提倡“孝”、“仁义”、 “诚信”等道德伦理观有助 于构建和谐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对中国古代文化男尊女卑的看法

对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男尊女卑”现象的探讨和分析内容摘要:男尊女卑作为一种价值观,自古以来始终存在于中国文化传统中,至今依旧可以看到一些男尊女卑现象。

千百年来,女性是没有言说历史的,是失语的,她们对自己在历史中的境遇无权辩解,只是历史中的空白。

本文旨在从男尊女卑现象可能的成因、在文化中的具体表现和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方面入手展开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男尊女卑古代文化称谓汉字婚俗一、男尊女卑现象的成因男尊女卑一词常常出现在一些学术著作中,而它也成为了封建思想意识的一个代表,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中,也把男尊女卑视为是封建时期产生的一种男权主义思想,目的就是限制女性的权利,使之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依附于男子。

而与之相配套的则是一整套男权主义的制度,甚至女子所读之书都是宣扬男尊女卑的思想。

至今尚有男尊女卑等歧视女性应聘人员的新闻不时爆出。

深究其成因,大多认为是在父系氏族出现之后,女性的地位就开始了下降,不复有母系氏族时的风光,逐渐沦为男子的附庸。

这一发展趋势并不是偶然,与当时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早期的人类常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工具的落后使得男子捕猎等活动受到极大限制,反是女性的采集野果这条获得食物的路径较为稳定。

而远古风俗,众人尚不知财产私有一说,因而在婚俗上也就有些让现代人看不太懂,族内婚、甚至隔代婚都很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常常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因而以母系血缘来确定关系。

这一时期,女性是大权在握,地位崇高。

相关的史料记载大致如下:《管子·君臣篇》:“太古之民,兽居群处,未有夫妇匹配之合,知有母不知有父。

”《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媒不聘。

”《吕氏春秋·恃君览》:“昔太古之初,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

”而母系氏族逐渐因为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提高而为父系氏族所取代,人们不再开始四处游离,而是搭房种地,畜养牲畜。

在这一阶段,男子作为田地生产的主要劳动力,重要性渐渐超越了女子,除了生产工作,由于当时已经出现了部落间的战争,男子还需担负起了保护部落不被他人侵犯的防卫工作。

汉代儒术统治下的一幕悲剧读《孔雀东南飞》札记

汉代儒术统治下的一幕悲剧读《孔雀东南飞》札记汉代儒术统治下的一幕悲剧——读《孔雀东南飞》札记“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千载而下,人们为焦仲卿、刘兰芝的爱情故事而扼腕,而悲歌,而吟咏。

关于焦、刘的自尽,也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自古就有“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说法。

我实在难以想象,焦仲卿的阿母长个什么脑袋?臭石头,还是糊浆盆?是丈夫早逝、转而恋子的畸形情结,还是多年媳妇熬成婆婆,由服侍人的人做了被人伺候的人,不耍领导作风不足以平半辈子的酸楚?考察汉代政治、思想、文化,不难发现:焦、刘之死,实是新兴儒学一手造成的惨剧。

汉代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维护帝制、禁锢思想、奴化百姓的封建制度及礼教从此滥觞。

种种清规戒律经过一帮帮闲文人的搜肠括肚,纷纷出笼,肆虐人间。

汉代极推孝道,凡事孝当先,如汉时兴“举孝廉”,孝悌成为统治者选拔贤才的标准;反之,“大孝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不孝者则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孝经中说,孝是众德之本,也是教化的根源。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是孝的第一步,而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使父母的名增添光彩,这才是孝的真谛。

也就是说,孝经强调:孝是始终服侍父母,其次才是为君王效命,而终于立身。

可见儒家经义中的“孝”充当着捍卫封建秩序、维有肉身的存在,不能不说没有还俗的可能?尚存生机。

而一死,则万事皆休。

所以不是绝望,仲卿不会蹈入地府。

兰芝、仲卿成了封建礼教的一对献祭,可叹可怜。

死者长已已,透视看似清平实则污浊的汉代社会,回望浑噩不知造恶不知反抗的人们,内心不由袭来一阵一阵的悲意。

在儒家的统治下,在孝道的樊笼中,人已丧失了最基本的权利甚至意识。

哪里来的善恶美丑真伪?即使是善偶尔的对恶抵抗一两下,在黑黑的夜幕下也是螳臂当车,转瞬间即逝如浪花。

焦刘二人的命运绝不是偶然的机缘,而是汉代及以后诸朝“重礼教”、“轻人权”的儒家思想的孽果。

宋大儒朱子有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把妇女所谓的“贞节”举到比人的第一需求——生存还要高,道学家实是流氓!程朱理学已将儒学的吃人特性张扬到极致。

中国文化中的性

儒释道对中国古代性学理论和性观念的影响1儒家《易经》是儒家最早的经典著作四书五经之一,因此以阴阳学说为基础的中国古代性学理论主要代表着儒家的学术思想。

然而阴阳学说也是道家的基本思想,因此从源头上说,中国古代的性学理论的核心内容应该为儒道两家所共有。

孔子编撰的《礼记·礼运篇》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 而《孟子·告子上》则谓之“食、色,性也”。

中国古代典籍的记载清楚表明,儒家主要代表人物都承认性是人的大欲和天性,对待性的态度是自然的和人性的。

近代学术界争议最大的是宋明理学家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强求寡妇守节,以及用“存天理,灭人欲”,来实行性禁锢。

然而造成这种争议的重要原因,其一是没有能完整地了解和认识程朱理学对于“气节”的阐述,其二则是反映了争议者对于“天理”和“人欲”的理解和态度。

历史事实恰恰与后世对程朱的指责相反,这两位理学家都有过支持寡妇改嫁的言行。

程颐的外甥女成了寡妇,他父亲帮她再嫁,程颐持支持的肯定态度。

《近思录·卷六·齐家之道》)。

实际上儒家以中庸之道的人性理念处世,程颐决不会以“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极端态度苛求寡妇。

朱熹的《朱子语类·卷九十六》中有“问,取甥女归嫁一段,与前孤孀不可再嫁相反,何也?曰,大纲恁地,但人亦有不能尽者。

”朱熹对“从一而终”的《易经》古训是不以为然的,他认为“女子要从一而终,不必拘泥”。

可见朱熹遵循的同样是儒家一贯的人性理念。

其实,朱熹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曾一再作出过解释:“昔伊川(程颐)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

朱熹还在《书王印川广文诗注后》说:“宋承五季之后,世风靡靡,夫妇一伦,轻亵已甚。

故伊川立此严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为愚夫愚妇言也。

”朱熹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作出的解释是明确的,他指出宋朝传了五代以后,世风轻亵,陈颐这样说主要是为了让士大夫们懂得做人的节操,并非针对平民百姓,更不是专门针对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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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生 以 上 思 想 的前 提 来 说 。显 然 是 对 诸 如 唐 代 高 宗 纳 父 亲 之 妃 、玄 宗 娶 儿 子 之 媳 这 种 过 于放 纵 的

取 义 也 ” 等 强 调 气 节 的 儒 家 精 神 是 一 致 的 。所 以
“ 节 ” “ ” 非 特 指 贞 节 , 多 指 精 神 气 节 。南 失 的 节 并 而 宋 末 年 . 民族 英 雄 文 天 祥 发 出 的 “ 生 自古 谁 无 人
向很 宽 。 只是 到 了程 颐 , 开 始 对 妇 女 加 强 迫 害 , 才
章 , 显 可 以看 到 他 对 孀 妇 再 嫁 的 同情 与 理 解 _ 明 3 ]
1 册 P3 ) 3 20

针对“ 死事小 , 节事大”朱熹说过 : 饿 失 ,
昔伊 川先 生 尝论 此 事 , 以为饿 死 事 小 , 失节 事 大 。 自 俗 观 之 。 为 迂 阔 ; 自知 经识 理 之 世 诚 然




的 侄 儿 媳 妇 也 曾 经 改 嫁 。 他 并 且 盛 赞 帮 助 妇 女 再 嫁 的 行 为 . 其 父 操 持 外 甥 女 再 嫁 之 事 是 “ 于 称 慈
抚 幼 ”2F1。 外 , 们 知 道 程 颐 的学 说 与 思 想 在 [(5 另 ]6 ) 我
浅议 “ 死 事 小 , 节事 大 ” 饿 失
妇女流不尽的眼泪和说不完的苦难” 。这 些 老师 本
意 是 好 的 .但 是 程 颐 说 这 句话 时 真 的 是 为 了片 面
束缚妇 女而无 更高 的意蕴 吗 ?程颐 生活 的时 代 . “ 死 事 小 。 节 事 大 ” 否 真 的 犹 如 我 们 现 在 所 饿 失 是 理解 的 这个 样 子 呢 ?
成 , 时 需 要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 是 , 种 连 锁 有 但 这
式 的 演 变 尽 管 缓 慢 却 一 定 会 实 现 . 当 一 些 具
姑 , 主 内事 尔。 大夫 以上 , 或 如 至诸 侯 天子 , 自有
者 朱 熹 也 没 有 反 对 女 人 新 寡 再 嫁 。从 《 思 录 》 近 中
“ 死 事 小 , 节 事 大 ” 是 北 宋 理 学 家 程 颐 在 饿 失 , 他 引用程 颐父 亲操 持外甥 女 归嫁一段 入 “ 道 ” 家
回答 别人 关 于 寡妇 能 否再 嫁 时 说 的 。南 宋 时 , 熹 朱 又重 提 , 这句 话 后来 变 成语 录 得 到 进 一 步 流 传 。由 于这 句 话 典 型 精 炼 ,因 而 常 常 被 作 为 批 判 理 学 不 近情 理 乃 至 摧 残 人 性 的 证 据 例 如 .柏 杨 先 生 在 《中 国人 史 纲 》 为 增 强 渎 者 对 理 学 的 认 识 , 到 巾 讲 这 句 话 时 曾 说 : 中 国对 妇 女 的 贞 操 问 题 。尺 度 一 “
● 黄 天 庆 江苏省常州高级 q学(103 - 230 )
宋 代 大 半 时 段 都 属 于 边 缘 , 少 数 人 追 求 的 道 德 是 与 学 问境 界 , 的 “ 小 事 大 ” 当 时 究 竟 有 多 大 他 事 在 影 响 力 值 得 怀 疑 。其 实 , 了 南 宋 , 学 之 集 大 成 到 理
从 观 念 的 主 张 、 生 活 的 实 现 到 习 俗 的 构
大 ” 句话 不 能 简 单 脱 离 语 境 拿 出来 进 行 品 评 。 这 因 为 他 也 曾说 过 士 大 夫 男 子 不 当再 娶 的话 : 大 夫 以上 无再 娶礼 凡人 为 夫妇 时 . 岂有 一 人先 死 , 一人 再娶 , 一人 再 嫁之 约? 只 约终 身 夫 妇也 。 自大夫 以 下有 不得 已再 娶 者 , 但 盖缘 奉公
君 子观 之 , 当有 以知 其 不 可 易也[ g 3 l O 。
这 里 朱 熹 认 为 程 颐 所 提 出 的 “ 死 事 小 ,失 节 事 饿
订立 _ 面 的 苛 刻 标 准 , 男 人 可 以 随 便 再 娶 , r片 即 妇
女 则 绝 对 不 可 以再 嫁 。 ” ]2)为 了说 明 “ 教 杀 [(6 P3 礼
这 里 的 “ ”更 多 是 针 对 士 大 夫 而 提 出 的 道 德 规 节 范, 目的是 勉 励 士 大 夫 守 节 持 道 。这 种 对 土 大也 常 有 老 师 借 用 柏 杨 的观 点 , 而 高 呼 “ 于程 颐 一 句 话 , 国 历 史 上 制 造 了多 少 南 我
大 ” 以世 俗 的 眼 光 来 看 , 在 是 不 合 情 理 的 , 从 , 实 但 士 大 夫 阶 层 来 看 .一 定 知 道 这 样 的思 想 行 为 有 其 很 大 的 合 理 性 。可 见 , 贞 节 观 之 外 , 朱 理 学 思 于 程 想体 系中的“ 死事小 , 节事 大” 要事关 义理 。 饿 失 主
死 , 取 丹 心 照 汗 青 ” 铮 铮 誓 言 , 是 这 种 高 扬 留 的 就
种 拨 乱 反 正 。 因 此 , 程 颐 “ 死 事 小 , 节 事 对 饿 失
士人 道 德 理性 的 精 神 气 节 。 那 么 , 句 “ 死事小 , 节事 大” 语 录 , 一 饿 失 的 究 竟 是 何 时 成 为 专 门 束 缚 女 子 的 教 条 呢 ? 葛 兆 光 教 授 在 论 及 此 点 时 曾说 :
统 治 阶 层 提 出 的精 神 要 求 ,从 理 学 系 统 来 看 应 该
与 孟 子 的 “ 贵 不 能 淫 ,贫 贱 不 能 移 ,威 武 不 能 富 屈 ” “ 我 所 欲 , 我 所 欲 , 者 不 可 得 兼 , 生 而 、生 义 二 舍
众 所周知 , 制 因时而 变 , 议 因时 而发 , 礼 风 大 凡 一 个 理 论 思 想 的 出 现 都 有 其 历 史 背 景 。 就 程 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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