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北京市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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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全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31名年轻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一)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15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1名)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1名北京市民政局(1名)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编制处处长1名北京印刷学院(1名)资产管理处处长1名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证券部部长1名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名)法律事务室主任1名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1名东城区(1名)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西城区(1名)西城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1名石景山区(1名)共青团石景山区委书记1名门头沟区(1名)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1名通州区(1名)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主任1名顺义区(1名)共青团顺义区委书记1名平谷区(1名)平谷区市容环卫中心主任1名怀柔区(1名)怀柔区委研究室主任1名密云县(1名)密云县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古北水镇)管委会常务副主任1名(二)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216个)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名)市直机关纪工委办公室主任(派驻)1名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1名)车辆管理处(市委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副处长(副主任)1名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1名)宣传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1名)综合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名)价格综合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1名)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名)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名)北京雍和宫管理处副主任1名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司法局(1名)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财政局(1名)预算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名)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1名科学研究所副主任1名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1名)平谷分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1名)科技标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1名)区县分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名)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1名)燃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3名)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交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水务局(1名)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名)外贸发展处副处长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1名)产业发展促进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文化局(1名)资产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名)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1名北京市审计局(2名)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1名计算机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名)欧洲非洲亚洲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1名)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处级专职监事1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1名)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名)东城区质监局副局长1名通州区质监局副局长1名怀柔区质监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名)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名)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1名)北京新闻出版版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副主任1名北京市文物局(1名)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副所长1名北京市统计局(1名)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专项调查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1名)北京市绿化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名)信息中心(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医院管理局(1名)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副处长1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产业发展促进处副处长1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名)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1名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1名)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名)执法队副队长1名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1名)南干渠管理处副主任1名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1名)会员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总工会(3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副主任1名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1名)北京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妇女联合会(1名)北京市妇女国际交流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1名)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1名)北京科技咨询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名)北京市文艺中心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1名)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部(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名)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驻北京市潮白监狱检察室主任1名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北京市未成年劳教所检察室主任1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名)申诉审查庭副庭长1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名)审判监督庭副庭长1名北京日报社(北京日报报业集团)(1名)专刊部副主任1名《前线》杂志社(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档案局(馆)(1名)展览陈列处副处长1名北京广播电视台(1名)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1名)安全防范系副主任1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1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北京科技协作中心(1名)北京科技协作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名)教务处副处长1名学生处副处长1名北京市地勘局(1名)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1名)中山公园副园长1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名)贷款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市投资促进局(1名)研究发展处副处长1名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1名)法律财务部副部长1名中国电影博物馆(1名)影院部副主任1名北京教育学院(1名)纪监审处副处长1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1名)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1名)健康咨询报社副社长1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名)财务处副处长1名北京服装学院(1名)后勤基建管理处副处长1名北方工业大学(1名)保卫处副处长1名北京工商大学(1名)规划建设处副处长1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名)保卫部(处)副部(处)长1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北京工业大学(3名)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兼国际学院副院长1名信息处副处长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联合大学(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1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1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1名)基建处副处长1名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名)重大项目部副部长1名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伦洋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艺术生产管理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经营发展处副处长1名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名)投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鸿运承物业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1名)二级企业财务总监1名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名)财务部副经理1名资产管理部副经理1名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投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主任工程师1名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名)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名)投资管理部副经理1名首钢总公司(5名)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处副处长1名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名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管委会办公室(首钢总公司高端产业开发部)招商推广处副处长1名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管委会办公室(首钢总公司高端产业开发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1名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管委会办公室(首钢总公司高端产业开发部)综合协调处副处长1名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名)新疆煤矿项目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内蒙古锡盟煤化工项目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四川大川、众能水电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云南盈江华富水电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1名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名)审计部副部长1名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计划财务部副部长1名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企业运行部副部长1名安全保卫部副部长1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名)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1名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财务资金部副部长1名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名)法务部副经理1名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1名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黄花城长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名)商业储运公司副总经理1名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名)审计部副部长1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商贸学校副校长1名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名)北京北粮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1名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1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名)北京地区支行副行长1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名)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1名管辖支行副行长1名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名)研发营销分公司副经理1名天坛工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1名多源工艺品商场副经理1名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名)发展部副部长1名购物中心事业部副总经理1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名)投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图茂公司副总经理1名东城区(3名)东城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东城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共青团东城区委副书记1名西城区(3名)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西城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共青团西城区委副书记1名朝阳区(4名)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朝阳区垡头产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淀区(4名)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副处长1名共青团海淀区委副书记1名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1名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丰台区(8名)共青团丰台区委副书记1名丰台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7名石景山区(3名)石景山区教委副主任1名石景山区民政局副局长1名石景山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监事1名门头沟区(3名)门头沟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共青团门头沟区委副书记1名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房山区(4名)共青团房山区委副书记1名房山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房山区科委副主任1名房山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通州区(3名)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1名通州区政协专委会工作四室副主任1名顺义区(3名)顺义区科委副主任1名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北京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中心副经理1名昌平区(4名)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共青团昌平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大兴区(8名)大兴区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大兴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1名共青团大兴区委副书记2名大兴区妇联副主席1名大兴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1名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平谷区(3名)平谷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共青团平谷区委副书记1名平谷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怀柔区(3名)怀柔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怀柔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密云县(3名)北京密云生态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密云县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共青团密云县委副书记1名延庆县(4名)共青团延庆县委副书记1名延庆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延庆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延庆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二、报名条件和资格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4.19•【字号】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施行日期】201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市属各高等院校,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附件: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行为,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指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市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属各部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暂行条例

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暂行条例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2012年5月16日京国资党发〔2012〕7号)各企(事)业单位党委:现将《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近年来,中央和市委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京组发〔2011〕18号)、《关于全面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的意见》(京组发〔2011〕20号)、《关于推广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的通知》(京组发〔2011〕24号)、《北京市处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京组发〔2011〕25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参照执行。

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重要子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党发〔2011〕7号)、《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京国资党发〔2011〕8号)、《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报告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实施细则》(京国资党发〔2011〕9号),涉及了一些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工作内容,明确了有关企业领导人员延伸管理的工作要求。

2009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41号),2011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京办发〔2011〕8号)。

但是,目前对于市属国有企业中层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仍缺乏系统的规范性文件。

我们在借鉴中央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了《暂行办法》。

制定《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规范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流程;有利于明确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的主体责任和市国资委的监督管理职责;有利于提高企业组织工作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京人社专家发[2012]8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4.05【实施日期】2012.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2〕86号)各区、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直属机构、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6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首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市 2012年继续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对象(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从我市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已获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享受。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人员条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市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专家可不受职称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有较高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管理员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

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记实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京国资党发[2012]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5.16【实施日期】2012.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记实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2〕6号)各企(事)业单位党委:现将《〈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记实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5月16日《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记实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记实监督系统》(以下简称《记实监督系统》)的使用管理,加强对《记实监督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推广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的通知》(京组发〔2011〕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管理权限,市国资委党委及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使用《记实监督系统》进行指导,对《记实监督系统》填报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和监督检查。

企业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填报《记实监督系统》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第三条《记实监督系统》依托市国资委党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实行专项管理、专机操作、专人负责。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记实监督系统》设置组织选拔、公开选拔(社会招聘)、内部竞聘(竞争上岗)、人才引进等填报模块。

第五条填报《记实监督系统》,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全面、真实、准确地填报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客观反映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所填报的信息应当与人事档案、考察文书档案和讨论决定任免记录记载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效、群众公认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依法依规管理原则;(六)工作需要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四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前提条件:(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第五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管理员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1)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2010年北京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顺义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
顺义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
顺义区教育研究考试中心副主任1名
北京花卉展览交易中心副主任1名
北京顺义水上公园投资发展中心副经理1名
北京林河工业开发总公司副经理1名
北京鲜花港投资发展中心副经理1名
昌平区
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1名
昌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1名
昌平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
北京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1名
研究室副主任1名
一处副处长1名
监督检查处副处长1名
北京市老干部局
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1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分局副局长5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共租名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1名
北京市卫生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主任1名
宣武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1名
宣武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宣武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
宣武区旅游局副局长1名
宣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1名
宣武区新闻中心主任1名
宣武区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朝阳区
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朝阳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总会计师1名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总工程师1名
房山区养殖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房山区第一医院副院长1名
房山区中医医院副院长1名
通州区
通州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
通州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
通州区地震局副局长1名
通州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通州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
通州区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1名
顺义区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篇一: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2.1组织谈话2.2任前公示2.3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3.1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3.2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3.5民主测评3.6组织考察3.7党总支讨论决定3.8组织谈话3.9任前公示3.10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北京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邵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林恩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耿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副处长
薛闻喆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
邢永杰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环保产业处副处长
杨靖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处副处长
陈琦
北京市司法局信息技术处副处长
李崧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纺织纤维检验所副所长
杨萌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副所长
彭永伦
北京市门头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闫明
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仁山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处副处长
何川
北京市新闻出版研究中心副主任
舒志彪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案件办理二处副处长
张爱国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亚亮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务管理副处长
廖龙辉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副处长
李红泉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管理副处长
吴骥
李知洋
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处级专职监事
李波
王蕾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康红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王寒风
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总工程师
朱海斌
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总经济师
纪妍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
杨海芳
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袁世剑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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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织 考 察 )组
三 试 测 评 )考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 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主要包括:

一 络 报 名 )网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北京市公 务员、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 织管理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人 员除具备 《 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 一般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为40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 ( 含)以后出生。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年 龄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在市属国有企业 ( 含企业化管理的 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市 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或担任市
五 定 任 用 )决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 职人选。市国资委和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按 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任职手续。 任职人员名单在北京组工 网 、 公 招 网、北京国资网上统一公布。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 自任用之日起,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 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 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 职务层次安排。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 用的人员,符合后备领导人员条件的,可按 照程序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后备领导人员
本 报 讯实 习 记 者高 健
共设5条线路
本 次 徒 步大会 共 设 5 条 线 路,除 9 月 15 日 的 100 公 里 极 限 挑战徒 步路 线 、30 公 里 原 生 态徒 步路 线 、20 公 里 千 年 古刹
徒 步路 线 外,16日还 有 20公 里 水 库风 情 徒 步路 线 和 10公 里 红色之 旅 徒 步路 线 。 路线涵盖了包括全国历史文化名村爨底 下 等近 20个 古 村落以 及 永 定 河 大 峡谷 、 黄草梁、 马栏村冀热察挺进军司 令 部 旧 址等多个景区景点,沿途自然风光秀 美 、 人文景观丰富、文化历史韵味深厚。

二 格 初 审 )资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 50个)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1名 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2名 北京能源投资 (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1名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1名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1名 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 工程师1名 中国北京同仁堂 (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1名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 ( 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1名
组织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组织 ( 人事) 部门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 : 1。如达 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 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在笔试开始前研究 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如决定取消该职 位, 在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报考者可报考其他职位。 资 格 审 查 贯 穿 公开选拔全 过 程。报 考 人员 必须 实事求是 填写个 人信 息 , 凡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拔 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统一发布资格 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 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进 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 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成立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 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特别 是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报考 人 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 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专门 成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组,对这次公开选 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市委组织部干 部监督处、市国资委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 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 严肃处理。 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83970500 市国资委纪委举报电话:83970459 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9 本公告由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工作领导 小 组 办 公 室负 责 解 释 。
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9:00~9月25 日18:00。登录 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注明是 否同意调剂。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 社会举荐三种形式。 报名者在公招网的 指定页面注册个人账户后登录报名系统, 填写 《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个人自荐报名表》,报考职位。 组织推 荐 的, 由 单位 党 委 ( 党 组)填写 《 北京市 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组织推荐表》,以书面形式送达咨询点,并 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社会举荐的,由 《 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 举荐人填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社会举荐表》,打印后送 达咨询点,并通知被举荐人本人报名。 在北京双 西城区展览馆路44号) 高人才发展中心 (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 试 成绩4 : 6的比例计算。一般情况下,在面试 结束的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公布面 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通 知事项。

队伍进行培养。
四、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
9月上中旬,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网 络报名、资格初审。 9月下旬, 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 通知。 10月上中旬, 进行笔试及笔试阅卷, 发布笔试成绩。 10月下旬, 发布资格复审和面试通 知。 11月上中旬,进行面试,发布面试成 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考察对象名单,组 织体检。 11 月 下 旬 , 对 人选进行组织 考察 和 公示。 12月,决定任用,任职人员到岗。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主要按照 《 暂行规定》有关 规定和要求,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 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 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上统一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 职 位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 审人选与选拔职位的 比例 一 般 为6 : 1。资 格复审人选按照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 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 份), 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 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份),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 1份)等相关有 效证件、证书,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 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证明, 近期1寸免冠照 片3张 ( 照片底色为淡蓝渐变色),到咨询点 接受资格复审。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 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 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 者进入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 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同时组织心理 健康与工作压力等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参 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要闻 · 本市
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责编 / 王艳丽 吴兴文 电话:852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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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企 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 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进一步扩大选人 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 2012年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根据 《 北 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 定》 ( 以下简称 《 暂行规定》 ),结合市属国有 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际,2012年面向社会 公开选拔50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1名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名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1名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1名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1名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 师1名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副经 理1名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 行长1名 北京王府井百货 (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1名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1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1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院 长1名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1名 北京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8名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1名 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即 2011年9月 ( 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市属国 有企业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4年, 即2008 年9月 ( 含)以前任职。在中央企业、区县属 企业等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备 相应的资格。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 人员,应现担任副局级职务;或担任正处级 领导职务满1年,即2011年9月 ( 含)以前任 职;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即2008 年9月 ( 含)以前任职。 4、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 会组织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 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 当的资格。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身心健康。 其 中,报 考 财务总监 职 务的, 还 应 当 具有 注册 会计师 执 业资 格或者 具有 高级 会计师、 高级 审计师 等专 业 技术职 称 ;从 事财务会计 或者 审计 等相 关工作 8年以 上 。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 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立咨询点。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57803862、57803863; 公选政 策咨询电 话:57803932、578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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